第三十八章 不明伴
穆典可临时起意邀施叠泉同行,是想着他才从京城来,沿途形势熟悉,可免去路上许多麻烦。 事实她的决定是对的。 有施叠泉带路,一行人准确绕开了各路起义军的窝点,再也没有出现来时迎头撞上一群持刀乌合之众,不得不短兵相接的情形。 根由还是三个人样貌太美。 起义军多是大字不识的农民,造朝廷的反,是为了有口饭吃,无关乎信仰或其他。也不能指望个个都是好人。 相反,一些长年生活在底层,饱受压迫之人,一旦掌握了权力,会反过来比那些强盗恶霸们更加贪婪,更凶狠。 第三来到一个叫佛云的镇子。 一行人在客栈歇脚,分头喂马,储备清水和干粮。 施叠泉惯爱偷jian耍滑,寻了个借口出去躲懒,回来时身后跟了一对主仆,是他乡巧遇旧友。 那位名唤作的王谢的公子应有些来头,不矜不骄,眉宇有贵气。倒是个随和的性子,很有几分少年饶真和热情,谈吐儒雅,一言一行皆是读书人做派,实在看不出能与施叠泉交友的潜质。 更重要是穆典可见过此人。 当日在淮南郡,她倚窗看热闹,一眼瞧见人群中一个魁梧如山的壮汉背着一个高过人头的书箧,分外显眼。 她不认为施叠泉会没看见。 当然,施叠泉这种七窍玲珑之人,不至于洞觉不了这么明显的纰漏。他是知道穆典可不会信他,所以连像样谎话都懒得编一个,直接领着毫无默契的“旧友”回了。 ——那就应当没存什么坏心思。 穆典可打听到这王谢是琅琊人,后迁居陈留,家中有一位年事不算高的母亲。外祖家世居陈留,舅舅们都住附近,可代为照料母亲,故允他外出游学。 琅琊王,陈留谢,俱是高门望族。 两族联姻,那谢姓女子仍可来去自如,携子返故地,可见身份不简单。 穆典可又夸二人脚力健。 王谢丝毫不觉当中试探意,颇是骄傲地告诉穆典可,自己游学两年,不学问长进多少,脚程是实打实练出来了。主仆两个平日不骑马不乘车,双足四腿,翻山越岭如履平地,稍劣一点的马都跑不过他们。 梅陇雪不信。 然而接下来行程中,几人一开始确能仗着所乘良驹驰速将王谢主仆甩在后头。但停下吃盏茶的功夫,两人就又气喘吁吁地追上来了。 这就不是脚力好坏的问题了,分明两人有绝顶轻功傍身。 “不…不会武。”王谢叉着腰连摆手,“我们谢家世代以文传承,着文章,习书法。我是因为的时候话不好听,老挨揍,我娘才给我请了个轻功厉害的师父,好教我逃跑时跑快点。” 梅陇雪颇纳罕,“你话挺好听的呀。” 又,“声音也好听。” 年轻公子一愣,大抵是没想到梅陇雪这么直接,脸瞬即涨通红,腻一层晶莹汗液,像被露水浸润的粉桃子。 “真…真的呀?”舌头也打了结。 穆典可不禁看了施叠泉一眼。 老人家气定神闲,掏出金锭子来擦,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很显然,脚力好也解释不了王谢主仆为何会与穆典可一行前后脚到达佛云。要么抄近道,专挑人迹罕绝的深山路走;要么就如刚才一般,一路狂奔着赶路;不管哪一种,行迹都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