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节 您指挥的是民兵
黄求还的帅帐中,正坐着一个穿着相当体面的美国将军,他面色阴沉,他不得不阴沉,因为他是来投降的。 美国将军叫做温菲尔德·史考特,他并不是一个籍籍无名之辈,而是美国功勋将领之一。他的功勋来自1812年的英美战争,虽然那次战争,美国人打的很丢人,但史考特却颇有出彩之处。 1812年战争时候的美军,是一支以民兵为主的軍队,训练不够充分,军纪不够严格,武器弹药不够充足,军事素养十分低下,被当时的英军军官普遍看不起。 而在战场上也确实如此,英国正规军往往能以更少的兵力,击溃数量庞大的美国民兵,华盛顿的丢失,就是在美军占有兵力优势的情况下,被少量英军从海路突袭攻占的。 可是史考特在水牛城,却跟强大的英军打了一个旗鼓相当,甚至略胜英军,他的成名之战叫做奇帕瓦战役。 战争中,温菲尔德·史考特奉命率领一支美军尼亚加拉河上的水牛城。这只部队抵达水牛城之前,确实相当于民兵,存在各种问题,但确实是按照美国正规軍队组建的,人数1300多人,分为四个步兵团。 在水牛城里,史考特开始进行一系列改革。他以法国革命军的军训指南为基础,让其部队每天cao练十个小时,撤换没有效率的军官,整肃军纪,改善军营环境卫生。这一系列的措施对战力的提升有显著的效果,特别是环境卫生的改善使士兵罹病的机率大为降低。 完成军事改革的美军之后跟英国軍队进行了一次战役,在这次战役中,史考特带领1300美军,击退了来犯的1500英军。 其实这次胜利,主要是英国指挥官太过大意所致,由于看不起美国民兵,在炮火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草率的让全军发动进攻,以为美军会像之前一样,轻易溃败。结果美军在炮火之下竟然始终保持阵形,给了傲慢的英国人吃了一阵阵排枪,让对方损失惨重之下不得不撤退。 最后英国指挥官惊讶的说道:“天啊!他们都是正规军!” 从此美国有了正规军! 应该说史考特的军事素养和指挥能力都是在水准之上的,但他却吃了败仗。 作为名宿,他是带着美国政府殷切的希望率兵抵达西部的,他带来了三万美国武装最精良的部队抵达芝加哥前线的,此前中国的两支军队,从北边的圣保罗和南边的圣路易斯方向会师于芝加哥,将芝加哥这座美国西部最重要的城市包围了起来。 史考特派兵进入芝加哥后,很快就接了芝加哥之围,对于控制着五大湖区水路的美军来说,芝加哥并不是孤立无援。 解围之后,史考特发现,中国軍队沿着一个方向撤退,一起撤往圣路易斯。此时他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趁着圣保罗方向中国兵力空虚,收复被中国夺取的密西西比河东岸城市圣保罗,另一个是直接追击中国主力兵团,在他们撤回圣路易斯之前,将他们歼灭,然后顺势攻占圣路易斯。 此时美国中部地区的交通依然靠水运,铁路建设才刚刚起步,连通纽约港和五大湖区的伊利铁路,1832年开始修建,修了八年连一半都没有修完,整个阿拉巴契亚山脉以西地区,看不到一寸铁轨。 但美国地形确实得天独厚,阿拉巴契亚山脉以西,是渐渐下降的阿拉巴契亚高原,河流从阿拉巴契亚山脉发源,流经阿拉巴契亚高原,最后汇入密西西比河,因此美国向中西部的扩张,是顺流而下的,就好比俄国向西伯利亚扩张比中国更容易一样,他们只要翻越了阿拉巴契亚山脉,就有大把的水运河道可以利用,比如俄亥俄河、田纳西河这种动辄上千公里的大河,极大的拓宽了美国人的移动范围。 史考特就能利用伊利诺伊河直接进攻圣路易斯,因为这条河上游河道直接跟密歇根湖连接,距离芝加哥也不远,最后在圣路易斯北方不远处汇入密西西比河,因此只要沿着这条河,史考特可以一路打到圣路易斯。 史考特本以为他所带领的美军精锐,可以在地面会战中击败编制复杂的中国軍队,然后直取圣路易斯,收复一座被中国人占领的重要美国城市,一举扭转开战后不断失败的局面。 可这次行军却成了一场灾难,他的軍队一直就找不到中国軍队的主力,对方不名誉的拒绝了正面交锋,不但沿河逃跑,还破坏沿路设施,烧毁当地农场,让史考特得不到物资。本来依靠河流,史考特的后勤依然可以得到保证,可对方竟然派遣大量的印第安骑兵sao扰他们的后方,让史考特烦不胜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