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五节 被忽视的声音
其实即便在美国南方,奴隶也不是主要人口,一千八百万人口中,黑人还不到一半,那么剩下的另一半都是白人吗,也不是,混血极多。 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美国早期历史上,描写混血的极少,似乎美国人非黑即白,没有混血一般。事实上,美国混血并不比南美来的少。原本的历史上,美国人1850年做过一次统计,13%的黑人中带有白人血统,而那些自由黑人中,则高达37%带有白人血统,南方的黑人奴隶中,将近一成是黑白混血儿,而且是黑人特征十分明显的才算,那些带有少量黑人血统,容貌上无法判断的,则很难统计。被划为白人,家族史上带有黑人血统的,1790年就高达2%,可想而知因为种族歧视问题,很多白人家族肯定会隐瞒真实情况的。 历史上,美国早期,北方移民中,是有黑人的,这些黑人虽然作为奴隶存在,但他们跟白人一样拥有土地,而且不是终身奴隶,时间一到,就会获得自由身份,可以算是一种契约奴隶,跟白人契约奴地位差不多,并不是后来南方实行的完全奴隶制。因此北方白人身上带有黑人血统比统计的可能多得多,大多数美国人都能把自己的祖先追溯到五月花号移民,中亚有些民族统计本国四成人群拥有成吉思汗血统,只是他们愿意将自己的血统追溯到某一个名人,而他们不愿意将血统追溯到黑人而已,反应的并不是事实。 美国南方作为黑人人口比例最高的地区,混血人种自然也更多,在一个白人与黑人之间存在主人和奴隶关系的状态下,混血是必不可免的,甚至所有外表看起来像黑人的女性,也会被白人侮辱,更何况那些真正的黑人女性了。有种说法认为,富裕家庭的男人,基本上都是在黑人奴仆身上失去童真的。但这种情况美国人有意识的避讳,原因主要是女权主义者后来日复一日的抨击,将其描绘成男人对黑人妇女的性剥削。这让美国只能对早期大量存在的黑白混血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似乎混血是后世发生的事情,很多影视剧、小说都很少涉猎混血这个群体。 在将混血视作污点的文化背景下,混血儿在美国的处境,甚至比南美还要糟糕的多。 许多有名望的美国人,通过各种稀奇古怪、强词夺理的理论来否认混血儿,就在内战期间,就流传着这样一种论点,“混血人是堕落、生育能力低、寿命短、容易得病”的劣等人。即便是战后,依然被认为,“种族通婚不仅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也会产生悲剧性后果。违反自然的结合所产生的后代,在生理发育和力量上都不如对方具有纯正血统的人。”显然混血儿的处境艰难,在受到社会排挤的情况下,导致生存都很成问题。 这种状态下,他们自然会不择手段求生存,从事非法事务也就自然而然了,就好比奴隶制时代的黑人极为驯服,到了21世纪,却成为最暴力的人群。南北战争结束后很久,美国种族主义者依然认为,“野蛮黑人几乎都是混血儿”,原因是“他们身上的白人血统使高加索人的勇猛取代了黑人固有的温顺和胆怯”,具有“野兽般残忍的本性和嗜杀的本能,魔鬼般的狡猾和贪婪”。 在普遍的种族主义大环境下,当然也有一种鹤立鸡群的声音,一些浪漫主义色彩的人,不但认为混血儿不是劣等种族,而且还是最优秀的人群。他们认为,“黑白混血儿是南方所能找到的最优秀的人种,他们非洲血统的母亲赋予他们良好的体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父亲造就了他们良好的心思素质。” 这种人很少,但总是能找到的。 蒙丘尔·丹尼尔·康韦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一个颇有名气的作家,是美国的编辑。在这个时代属于先锋派,他出身美国南方,却是一个废奴主义者,跟这个时代,全世界所谓的进步组织保持联系,跟马教主长期通信。 林肯已经通过了废奴法案,他认为这是进步的,他积极在世界各地奔走。可惜作为这个时代的先锋派,他得罪了所有能得罪的人和势力。他的废奴观点,因为跟美国北方利益相符合,得到了面见林肯的机会。之后他得到南方废奴主义组织的赞助,前往英国游说,他找到南方联盟驻英法特使詹姆斯·默里·梅森,以“代表美国主要的反奴隶制人士”的身份,要求对方撤回对战争的支持,以换取奴隶的解放。 结果他的态度,让梅森很生气,也不符合废奴主义者的利益,他们停止了对他的赞助。他之后又擅自代表美国在英国发表各种言论,导致美国国务卿西沃德的反对,他被迫道歉,然后被吊销了护照,联美国都回不去了,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都不承认他。 几经周转,他来到了南美的印加王国。他来这里是有目的的,一方面是政治活动,另一方面是学术考察。他希望找到种族融合的证据。他看到中国人在这里的统治,对所有民族一律平等,编户齐民,不管是白人,混血还是印第安人,或者是华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力。所有人都需要纳税,所有人都可以通过考试成为官员,他对此很感兴趣。因为他始终相信混血是有利的。 因为他的身份,他成了印加国王的座上宾,时常跟国王讨论美国问题,尤其是种族问题。 “最理想的状态下,我认为黑人和白人混血是好事。在通常情况下,这样产出的后代健康、英俊、聪明。我相信这种结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命中注定美国将培养一个新的,也是最优秀的人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