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都市小说 - 战斗在魔法世界在线阅读 - 第355章 门

第355章 门

    王剑会十三种法术,大体可以打开这道门。

    火烧是最暴力简单的。

    比较文雅的方式,是找到门锁,用冰系法术冻住,然后再火烤,效率也不差。

    “有人吗。”

    王剑选择敲门。

    不过,王剑却发现,这门就这么开了。

    是被敲门的力气推开的。

    内拉门,习惯不错。

    门分内拉外推。

    王剑曾经的好友,绘里香说过,日本的门,绝大多数都是外推门。

    也就是你出门的时候,直接推就是了,还说来华国的时候,并不习惯,而这个习惯,来源也很简单。

    日本是个多地震的国家,而地震来到的时候,反应时间很短,所以,一毫一秒都浪费不得,所以,按照人体来说,在跑动过程中,最好不要停留耽搁时间,而如果是那种朝屋里拉的门的话,那就太耽误时间了,外推门,更适合逃命啊。

    这就是所谓的细节了。

    这个细节让王剑稍稍安心,也提起了心。

    看起来是“文明”人,但他担心的就是文明人。

    这里似乎并不干净,不像是有爱干净的人长期居住的样子,嗯,感觉。

    似乎不考虑什么美观,进去后,就是三条走廊,非常笔直。

    王剑正正经经的走了中间那个。

    当然了,手里抓着一把石子,走一下扔一个了。

    但始终找不到人啊。

    虽然不断的喊着,“有人吗有人吗。”

    始终没人啊。

    不过,走廊的劲头,虽然昏暗,倒也干净开阔。

    这里很干净和空旷。

    好像一座大厅。

    大厅内有四座摆放物,看不清楚。

    王剑可是看过恐怖片的男人,自然知道,作死条例里面,就有胡乱翻看这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那死亡率……

    不过,这不妨碍他进行观察。

    大概三四米长,比他人高一些,漆黑的外表,看不清是什么,不过,好像是某种工业品制造物。

    他不是没有办法的人啊。

    保持着随时准备潜逃在外的脚步,王剑隔着很远,拿出了龙角剑。

    这玩意可以变形,用途多种多样,比如此时,可以拿来看看这里到底是什么情况。

    “咚咚咚。”

    没什么反应。

    还不错,起码没有跳出来几十只舔爷出来咬人。

    王剑没有继续作死,确认这是一个固体,而且封堵的很好,这就是了。

    不作死,是高贵品质。

    自我认识不足,导致当下认知无法识别自我情绪指向的人,容易作死。

    对世界的理解越简单越容易作死。对世界的理解越固化越容易作死。但如果一个人理解了复杂的世界和抛弃了固化的观念周围的人却没有。

    作死”是人的天性大部分人倾向于将跳伞,赌博,赛车,吸毒,滥交这些寻求刺激的做法归结于缺乏判断力。但事实上,许多有“感觉寻求倾向”的人是受生物和遗传倾向影响而寻去刺激的。有研究指出感觉寻求倾向是受生物特质影响,被自然选择塑造和激发出来的。当基本的生存的需求得到了满足,人类不会止步不前,而是会像其他哺乳动物一样,探索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虽然这种好奇心有可能让人类深陷危险的境地,但同样也让人能更快适应新的环境,在恶劣环境下生存下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活下来的人也保留了这部分喜欢冒险的基因。

    喜欢“作死”和大脑中的化学变化有关系还有研究发现发现性激素的分泌直接影响人寻求刺激的行为,高感觉寻求的人性激素水平较更高。青少年在青春期正值身体发育期,荷尔蒙分泌较多,喜欢刺激和离经叛道。但随着少年逐渐成熟,青壮年逐渐衰老,人体内的性激素也随之减少,年老后会更喜欢稳定的生活。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感觉寻求倾向会随着逐渐衰老而减轻。说什么年少轻狂,要诗和远方,喜欢多与众不同,也许只是当年荷尔蒙分泌过剩……人体内的性激素不仅会通过影响中枢神经系统而影响行为,也会通过抑制单胺氧化酶而影响大脑的化学成分。大脑中的一种酶,负责管理单胺。而许多单胺神经递质又主要集中在管理情绪和动机的边缘系统。性激素作为抑制剂,破坏了单胺的正常运作,导致大脑中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等单胺的浓度提高,人会变得更容易冲动,主动寻求刺激。有两个研究也证明了被评定为高感觉寻求的人,有意思的是,在性激素中,**酮的影响力更大。男性体内的**酮含量远高于女性,mao水平也相对较低,这导致男性往往比女性更容易作死……

    愚蠢并非道德的某种内涵的东西,它也只是一种结果。因为我们的懒惰和怯懦,而愚蠢才随后自然暴露出来,不是因为愚蠢,而是因为我们的懒惰和怯懦。

    一个人的行为愚蠢,几乎可以断定,他在思想上是非常懒惰的。这类人由于习惯性的安于现状和享受,长此以往,他就慢慢失掉了对任何事和人的基本常识和判断力。不仅如此,我说的夸张一点,他还将逐渐失掉“生命力”。

    通常情况下,我们不论在生活上,还是思想上,总是不由自主的过度依赖于别人和书本。我们的懒惰似乎已经深入骨髓。

    无知者并不无罪,因"无知"造成恶果,"无知者"负全责。

    以为无知可以网开一面,那是妄想。

    人类的道德直觉告诉我们伤害他人是不对的,而愚蠢——其实在这里更多的指一种拒绝思辨的固执以及由此导致的对某些执念的盲从,会导致对他人行为的干扰从而招致厌恶。

    对于善来说,愚蠢是比恶意更加危险的敌人。你可以抵抗恶意,你可以揭下它的面具,或者凭借力量来防止它。恶意总是包含着它自身毁灭的种子,因为它总是使人不舒服,假如不是更糟的话。然而面对愚蠢,根本无法防卫。要反对愚蠢,抵抗和力量都无济于事,愚蠢根本不服从理性。假如事实与一己的偏见相左,那就不必相信事实,假如那些事实无法否认,那就可以把它们干脆作为例外推开不理。所以同恶棍相比,蠢人总是自鸣得意。而且他很容易变成危险,因为要使他挥拳出击,那是易如反掌的。所以,比起恶意来,愚蠢需要加倍小心地对付。我们不要再三努力同蠢人论理,因为那既无用又危险。

    要恰当地对待愚蠢,认识它的本来面目是必不可少的。十分肯定的是,愚蠢是一种道德上的缺陷,而不是一种理智上的缺陷。有些人智力高超,但却是蠢人,还有些人智力低下,但绝非蠢人,作为某些特定环境的产物,我们惊讶地发现了这种情况。我们得到的印象是:愚蠢是养成的,而不是天生的;愚蠢是在这样一些环境下养成的,在这种环境下,人们把自己养成蠢人,或者允许别人把自己弄成蠢人。我们还进一步注意到,比起不善交际或孤寂独处的人来,在倾向于或注定要群居或交往的个人或团体当中,愚蠢要普遍得多。由此看来,愚蠢是一个社会学问题,而不是一个心理学问题。它是历史环境对人的作用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特定的外部因素的一种心理副产品。更进一步观察就会发现,任何暴力革命,不论是政治革命或宗教革命,都似乎在大量的人当中造成了愚蠢的大发作。事实上,这几乎成了心理学和社会学的一项规律。一方的力量,需要另一方的愚蠢。这并不是人的某种天生能力,例如理智上的能力遭到了阻碍或破坏。正相反,是力量的高涨已变得如此可怕,它剥夺了人的独立判断,人们放弃了(或多或少是无意识地放弃了)自己评价新的事态的努力。蠢人可能常常十分顽固,但我们切不可因此而误认为他很有独立性。人们多多少少会感到,尤其是在同蠢人谈话时会感觉到,简直不可能同他本人谈话,不可能同他进行肝胆相照的交谈。同他谈话时,你碰到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一连串标语口号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这些东西有力量控制他。他已被他人作祟,他的眼已遭蒙蔽,他的人性已被利用、被糟蹋。一旦他交出了自己的意志,变成了纯粹的工具,就再也没有什么罪恶的极限是蠢人所不会到达的了,但他仍然始终不可能了解那是罪恶。在此有一种恶魔般地扭曲人性的危险,它会对人造成无可补救的损害。

    然而正是在这个方面,我们意识到,蠢人不可能靠教育来拯救。他所需要的是救赎,此外别无他法。迄今为止,企图用理性论证去说服他,丝毫没有用处。在这种事态中,我们可以完全明白,为什么试图去发现“人民”真的在想什么是徒劳无益的,为什么这个问题对于负责地思考和行动的人来说也完全多余。

    真正的难点在于,愚蠢的人都不会觉得自己愚蠢,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不真正清楚自己该属于那一边。当我们在为他人的愚蠢着急时,他人也同样这么想。近来我觉得自己好像聪明点了,因为我能觉察到自己的一部分愚蠢。

    假定我们所有的人都乘坐同一艘船。其中如果有一个人喜欢拿锥子戳自己,那么船长可能会随他去戳,只要他不怂恿别人。如果有一个人喜欢拿锥子戳别人,那么船长会把他绑紧关起来,防止无辜者受伤。如果一个人喜欢拿锥子戳船底,那么对不起,屡教不改就只能把他扔下船。同样的。如果一个人的愚昧只伤害到他自己,不给他人添麻烦,那么可以让他拥有愚昧的权利。如果一个人的愚昧会伤害到周围的人,那么应该禁止他的愚昧行为,并且把他隔离。如果一个人的愚昧会伤害到公共利益,就要惩之以戒众人,极端情况下,给他一颗子弹都是说得过去的。

    选择是一方面,认知也是一方面。假如有一名小朋友对海鲜过敏,但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充分认识到食物过敏的严重性,满心觉得靠“锻炼”能改变孩子的过敏体质,强迫他吃下大量的鱼虾,导致孩子因为过敏反应住院,这可以说是一种愚昧的表现了。如果认为有所谓“愚昧的权利”的话,就会出现一种论调,认为父母有选择如何养育孩子的权利,不容他人干涉。但您去问问这位可怜孩子的父母,他们是真的希望孩子住院甚至丧命吗?未必,他们的动机可能是为了孩子好,认为要给孩子吃好东西增强体质,如果他们有足够充分的认知,知道过敏体质无法通过“锻炼”来改变,那么未必会作出同样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应该考虑的是如何确保每个人都能明确知道选择的后果,而不是用一句“选择的权利”就搪塞过去。

    保持愚昧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但是严重违反社会共识和基本常识的东西,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被视为愚昧。有一些愚昧涉及到过时的观念和错误的知识,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人有义务帮助他人摆脱愚昧。先知曾经盛赞智慧,并且认为人们有摆脱愚昧追求智慧的权利。所以,尊重价值观差异,但对于某些有危害性过时观点和错误,误导性信息的东西,人们都有义务去揭发,去批判,例如“酸碱性生男女”这种危害女童出生率的,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东西,就一定要不得;各种验证贞操,鼓吹宁可身死也要守节的错误愚昧思想,也要消灭掉;同性恋,性少数是疾病和有色人种低劣也是错误歧视性思想,本身就不具备被尊重的基本前提。总而言之,个人有保持愚昧的个人自由,但自由应该局限在不危害他人安全和生活质量的基础上,但如果愚昧思想和言论在公共场合发布的话,任何有良知的人都应该挺身而出去反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