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被杀就会死
大厅内所有东西顷刻间被撕烂,一群混混恐惧的抱头乱窜。 一时间场中惨叫连连,鲜血横飞。 再也没有人去管麻将桌上那堆红钞,殷红的血和钞票的碎片,满天乱飞,一个接一个人扑通倒下,死在血泊中。 狂笑的红方巾们用乌兹追赶混混,子弹倾泻的声音盖住了外面的大雨,浓郁的血腥味弥漫在大厅里。 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体会到生命有多脆弱。 但黑道就是这样,踏入后便无法退出。退出的那一天必要付出代价。 仅仅用了十秒不到,地面就被染红。 一具具尸体躺在血泊中,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大厅转眼间一片死寂。 红丝巾们迅速分散到大厅的每一个角落,端着枪寻找活口。 长长的走廊两侧有五六间办公室,这群亡命徒一脚把门踹开,看见里面有人不管男的女的就扣动扳机,乌兹发出‘嗒嗒嗒’如同下雨的声音。 两分钟后,一楼清空,红丝巾彻底掌控了这里。 “怎么回事,下面这么吵,你们搞毛呢。” 一个大块头揉着惺忪睡眼从楼梯走下来,他光着脊梁,露出充满肌rou的上身,脖子附近还有两个通红的吻痕。 猛哥刚准备训斥一番这群小弟,可是当他睁开困乏的眼皮时,整个人像石雕一样僵住。 浓郁的血腥味将他包围,大厅的水泥地上鲜血流淌,尸体横七竖八,全都是熟面孔,每一个人都能叫上名。 最让猛哥恐惧的,是那群冷漠的红丝巾,把乌兹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 这就像一只悠然吃草的绵羊,突然被群狼包围,而且那些狼每一只都饿的眼冒绿光! 猛哥惶恐的举起手,心道栽了栽了,这下几条命也不够使的… 但这货还没放弃希望,他小心翼翼的说:“兄弟们我投降,我领着你们去杀徐哥…不对,杀徐飞利那个狗日的,你们把我当个屁一样给放了呗?” 红丝巾冷冷的瞪着他。 猛哥心脏狂跳,眼睛深处含着一丝绝望。 一个缺了左半边耳垂的红丝巾舔了舔嘴唇,抓住胸口的对讲机说:“报告少爷,一楼清理完毕,over。” 猛哥脸上一片死灰。 只有新七会的人喜欢称老大为少爷,他最后一丝苟且偷生的希望也没了。 他看向大门口,心里存了几分恨意,反正都是死,看看有机会的话拉新七会少爷垫背也不亏。 最先走进来的是一个墨绿色大背头。 他的西装湿漉漉的,嘴里叼着大号雪茄,撸起袖子可以看到手腕上那只定制的劳力士蓝宝石表。 但猛哥眼力叼,他认出来劳力士表是仿的,那个墨绿色海藻头的品味也很低,一身西服穿他身上就像丑小鸭披上了天鹅的毛。 可是刘苟蛋不那么觉得,他神气扬扬。 因为他只要一挥手,眼前那个品味极高,能认得出‘太阳炸裂’发型的肌rou酷哥就会变成一滩烂rou。 刘苟蛋心想,掌握别人生死的感觉真好。 但猛哥疑惑的眨了眨眼,这个将近40的中年人,是新七会少爷?不可能吧,按照传闻那群继承人最大的也不过2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