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 Robin Hood
虽然曼联40赢下米兰,两回合总比分92创造了淘汰赛最多进球很震撼。 但是,曼联的风头都被巩宇桐和他的交通工具抢了。 他想好好踢球,却总会因为球场以外的事情,莫名其妙的上头条,这本身就是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 对于这种事情,他本身还是比较高兴的,看看这些媒体给他的新绰号,西班牙人叫他“rr佐罗”,英格兰媒体叫他“bn罗宾汉”。 貌似后一个称呼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同,因为他本身是在英国踢球,罗宾汉是英格兰,甚至欧洲大陆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 罗宾汉的故事大概就是讲在1213世纪著名的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英格兰的理查王被俘,留在国内的约翰王子趁机篡权,拒绝赎回理查王。而与他狼狈为jian的诺丁汉郡长也趁机强占了忠心于理查王的罗宾汉家的领地,更试图染指他的心上人玛丽安。罗宾汉被迫躲进舍伍德森林,以此为基地,领导一支农民起义军到处劫富济贫,最终成功赎回理查王。 最有意思的是,诺丁汉森林队的官方社交账号出来皮了一下,写了如下一段话,“罗宾汉,我们希望你可以回到诺丁汉郡。” 巩宇桐也进行了回复,“那郡长可能会害怕的” 不管怎样,曼联7号的知名度提高了,甚至登上了一些整点新闻,完成了从体育频道到综合频道的转会。 就连那名骑警,都接受了不少媒体的采访。 在他的话里,他不再是一个看笑话的曼城球迷,而变成了热心的警察先生,为了曼彻斯特和英国的荣誉,义无反顾的贡献出了自己的坐骑。 如果不是他太胖了不符合要求,媒体可能真的把他打造成英国警察形象的代言人。 巩宇桐也看到了关于他的采访,虽然不是事实,但是他也懒得反驳,毕竟没有他的马自己是绝对赶不上欧冠比赛的,只要他不在电视上诋毁自己,愿意怎么吹怎么吹。 对于这种热度,他的经济人和那些赞助商是喜闻乐见的,这代表他会被更多人熟识,商业价值会有不小的提升。 骑马去比赛这种事情,在世界足坛根本没有发生过,就是平常人的生活,也基本不会发生这种事情,除了那些德克萨斯人,谁会没事骑着马到处溜达,这成功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巩宇桐的名字再一次登顶谷歌搜索排行。 不过有些人就比较头疼了,比如,弗格森爵士。 即使相信巩宇桐,但是场外太热闹了还是或多或少会影响场上表现的,最关键的是,他的爱徒并没有刻意去做什么,这让他即使想批评也无从下手,只能自己生闷气。 说实话他不喜欢巩宇桐经常会受到场外关注,因为现在这样,让他在巩宇桐身上看到以前贝克汉姆的影子,同样是曼联7号,同样备受关注,一举一动都会出现在第二天的报纸上。 换做以前的脾气,他早就让巩宇桐滚去预备队冷静冷静了,即使不是他特意的,但也是他惹出来的事情,这样的对待不算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