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我们一起学猫叫
景栋。 景栋位于掸邦山脉中,大名鼎鼎的金三角中心地带,同时曾一度作为掸邦的首府,是座历史悠久的城市。 萧绥现在就住在这里一家不大的旅店中。 傻大个黑人威廉用手指划着IPAD,眉飞色舞兴高采烈:“老大,按行程安排,我们三天后就可以从清迈直飞温哥华了——” 萧绥坐在椅子上,抿了口茶,不置可否。 亚裔面孔的格瑞从屋外进来,看样子是刚刚跑步回来,夸张的胸肌前已经洇湿了一大片。他一边用毛巾擦着脸上的汗,一边无情地戳穿威廉的天真幻想:“就怕到时候有人不想让咱们走。你不会傻到真以为咱们轰了SWEET公司的那个男人是个意外吧!” 威廉十分崩溃:“可我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不是暴雨就是暴晒,虽然之前我的皮肤并不白,但是它们现在更黑了!” 说着,黑人掀起自己身上短袖的衣袖,rou眼清晰可见,裸露在外的要比衣袖下的黝黑皮肤还要黑上一圈,坐在他旁边正抽着雪茄的白人中年男性忍俊不禁,大笑出声。 威廉跨着脸,叫道:“mama,我想回非洲避暑!” “老大,SWEET公司近期在调查你,用不用……?”老男人赫伯特放下手中的雪茄,呼出一团烟气,橘黄色的阳光打在他挽起的右手小臂上,勾勒出一个手握镰刀的骷髅死神刺青。 死神手中的镰刀勾画的异常尖细,加之白人特有的金色汗毛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更似乎是那柄镰刀的刀刃逼出了一线寒芒。 “如果他们没有动作,我们也没必要给自己添个敌人。毕竟有人想让我们和那位产生点美妙的误会,我们又怎么能这么轻易遂他们的意?” 红色短发的年轻白人眨着深邃蔚蓝的眼睛,凑到萧绥身边,长臂一伸,眼看着就要搭上萧绥的肩膀,萧绥一个平淡的眼风扫来,他僵住,讪讪地把手收回来,自动坐到沙发的另一头,笑嘻嘻道:“老大,姜瑶小姐说想见你。” 萧绥的目光在他的脖颈处一掠而过,白皙的皮肤上,小巧的唇印鲜红欲滴。 格瑞眯起眼仔细看了看那个唇印,调侃:“就为了那位姜小姐,你把老大卖了?” 萧绥因这话扬了扬眉,意味不明的目光在白人英俊的面孔上打了个转,他的红头发几乎瞬间立了起来,匆忙解释道:“我可不是那样的人!要是老大不想见她,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的!” 看他那如临大敌的模样,萧绥翘了翘唇角,不再戏弄这个傻乎乎的意国呆瓜,放下手中的茶杯:“时间,地点。” “就在离这不远的村子里,我带你去!” 红毛显然已经意识到自己被耍了,不过一想到能为美女办事,被耍一下对他来说也显得微不足道。 说话的功夫,他已经从桌子上拿了车钥匙,三步两步跨出房间准备去开车—— ———————— 路虎车在路上颠簸了近一个小时,萧绥有些不耐,好在来到这里两年,她已经逐渐适应了这个留着红色短发的西西里花花公子西欧利的奇异本领—— 以他自己为中心,精确锁定方圆一百里除萧绥之外最漂亮的异性,并与之产生一段浪漫的异域情缘。 不过,这项技能也有为人称道的地方,很多女性因此和他成为长期朋友,以至于世界各地都遍布着他的线人。 不多时,在汽车压过的滚滚黄沙中,萧绥下车。 眼前的高脚竹屋四面透风,年轻女孩柔软的声音借风飘荡过来—— 出乎意料,萧绥见到的并不是姜瑶,而是另一个女孩。 她在用英文、中文和磕磕绊绊的缅语给小孩教单词。 说是教室,实际上可能只是某个村民的房子,十几个孩子席地而坐,大大小小,有的十几岁,有的看起来不过五六岁,这些孩子矮而瘦,皮肤黝黑,甚至有的身上还带着泥土。 萧绥这身体生于美国,童年跟着母亲生活在纽约上东区,之后跟着父亲游走在这个世界最贫穷最落后也是最混乱的地带,直到父亲在她二十岁时选择退隐在云南昆明,萧绥亦定居在温哥华非著名的富人区—— 她自始至终都可以肆意挥霍和支配,贫困和无力与她毫不相干,但她可以清晰地意识到,在这种地方,或者说在非洲、拉美或者其他与这里相似的地方都是这样,小孩子比正常孩子更小且瘦弱,中年人更显老且死气沉沉。 这是战争和贫困给人的附带赠品。 课堂出乎意料的沉默,女孩挥着手,指着黑板上几个简单的单词,深深拧眉,略显急促地用有些生硬的中文道:“请跟着我重复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