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历史小说 - 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在线阅读 - 第七十三章 神奇的针灸

第七十三章 神奇的针灸

    木芽当然不知道什么白莲教或者黑莲教。

    不过当夏志新换了一种说法,试探着小声问道:“明尊降世?”

    小姑娘就一个劲地点头。

    她的汉语在殷人中算是拔尖了,知道尊是尊敬,尊崇的意思。

    明尊可不就是朱富贵这位万岁爷吗?

    “这白莲左教都开到花旗国来了?”夏志新心里惊讶不小,这花旗国果然是群魔乱舞,绝非善地啊!

    想到这里,夏志新又想到自己那个为了个洋婆子跑来花旗国的苦命儿子,不禁悲从中来。

    啊地叫了一声,夏志新两眼一黑,又陷入了昏迷之中。

    ……

    白莲教是唐、宋以来流传民间的一种秘密宗教结社。

    其源头是佛教的一个支系。

    不过在后来的发展中,白莲教又与道教、摩尼教、明教、拜火教等等本土或者西来的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到了最后,已经说不清弥勒、明尊、无生老母这些救世主到底是怎么个排序了。

    大明的“明”字,其实就是源自明教,老朱家也算是明教的教众。

    只不过坐稳天下之后,对这种神神叨叨,宣扬末世理论的邪教自然是痛下杀手。

    可只要这天下还有前路无光的穷苦人,这种草根宗教的生机就不可能完全斩断。

    在十全老人禅位,当上太上皇的那一年,四川、陕西、河南和湖北等地就接连爆发了白莲教的起义,连绵九载,差点断了满清的根基。

    可以说,爱新觉罗·弘历这老兄,走的时候一定不太安详。

    ……

    莫白没有听说过白莲教,他老家佛山信奉的都是妈祖娘娘。

    但他能感觉得到夏先生的激动。

    难怪他一个有秀才功名在身的读书人,也委身在猪猡船来到这花旗国。

    原来他是为了寻找组织啊!

    这一刻,莫白觉得这个这个白莲教一下子变得高大上起来。

    夏先生不远万里寻找的组织,一定是相当高尚的!

    这时候,李老太监的养子李复明也穿着白大褂走了过来,让莫白将夏志新放在临检床上。

    莫白哪里敢迟疑,连忙照做。

    李复明年纪轻轻,看上去毫无经验。

    实际上也确实没有什么经验。

    他按照《赤脚医生手册》上面的指南,一会按按病人的左季肋区,一会翻翻病人的眼皮子,一会儿拿出听诊器听听心音。

    波特在一旁,双手抱胸,冷笑着看这个中国人的表演。

    除了那支双耳听诊器看上去做工精良,让人眼馋之外,波特觉得这个中国医生一无是处。

    他的动作生疏而笨拙,似乎毫无章法。

    还有他身上洁白如新的大褂更是说明了他的经验浅薄。

    现在这个时期,西方世界的医生们都穿灰袍子,护士们都穿修女服。

    目的是避免给自己的衣服蹭上血,选择灰色和黑色,是想让它们看起来没那么脏,因为这些衣服是从来是不洗的。

    尽管说医生不会主动让衣服接触患者的血液、呕吐物,甚至是排泄物。

    但在漫长的医疗工作中,这些事情都是难免的。

    这个中国医生的白大褂如此干净,只能说明他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菜鸟。

    “你们这儿没有老资格一点的医生吗?”

    波特通过翻译问话道。

    “今天不是家父出诊的日子……而雄老先生那边又很忙。”

    李复明回答了一句,又转身从桌子的口缸里取出了一支水银温度计。

    这个时代温度计是有的,不过都是庞大的大家伙,也不是用来检测体温的。

    这种便携式水银温度计还是第一次出现。

    波特看到年轻的中国医生将一个细细的棒子插入了患者的口腔,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次没等李复明回答,翻译就直接回答了:

    “波特先生,这叫针灸!”

    “在我老家,大夫都会用银针扎病人的穴位,从而治疗疾病,非常神奇。这个小大夫拿的银针虽然外面包裹了一层玻璃,但肯定是银针不会错的!”

    “针灸?穴位?”波特有了点兴趣,“嘴巴里也有穴位吗?”

    “应该有吧?”

    那个翻译不置可否地答道,“好像有一种叫做‘阿是’穴的穴位,会到处乱跑……”

    看着眼前这支插入患者口腔的,做工精良的“银针”,波特第一次表情认真了起来。

    《科学怪人》是英国作家玛丽·雪莱在1818年创作的长篇小说。

    故事讲的是一个疯狂的医生,利用电击拼接尸体的方法,创造出了一个可怕怪物的事件。

    可以说,自从1786年科学家从青蛙腿上发现生物电现象,针刺、电击等手段用于人体试验不胜枚举。

    整个医学界掀起了长盛不衰的电击、针扎实验的狂潮。

    《科学怪人》反应的就是这样一个时代的剪影。

    与那些半吊子医生或者科幻发烧友不同,波特确确实实是瓦尔哈拉医学院的毕业生。

    瓦尔哈拉医学院是纽约医学院的前身,虽然不能和欧洲那些老牌医学院相比,但在新大陆上绝对是数一数二的高等学府了。

    波特在医学院度过了八年时光,其中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尝试使用电击和针刺,试图治愈自己那难言之隐。

    是的,即便是当年风华正茂,广受女孩子们欢迎的实习医生波特·蒂姆先生,其实也是一个患有不可描述疾病的男人。

    得了这种病,哪怕前途再光明,收入再丰厚,社会地位再崇高,波特永远都不可能俘获一个女孩子的真心。

    这也是为什么他在毕业后选择进入联邦陆军谋职的原因之一。

    因为波特相信,在陆军这样充满男性荷尔蒙的地方,自己的不举之症或许能够不药自愈。

    当然,最后的结果还是失败了。

    甚至波特连行医的资格都被联邦政府没收了。

    看着眼前这个使用“银针”的中国医生,波特一时之间想起了那段青葱少年躲在实验室里绝望地电击自己那不可描述之物的岁月。

    就在这时,李复明将体温计从患者的口腔中拿了出来,放在光线下一看,连忙对木芽道:

    “糟了,是高烧,快去乙字诊间请雄凤山老前辈一起来会诊!”

    ……

    雄凤山是宝芝堂新聘请的一位医生,是一个殷人。

    其实他也没啥特长,就是岁数比较大,精力比较好,模样比较唬人,演技比较逼真,于是就被朱富贵挖掘了出来,经过组织决定,成为了一代名医。。

    对外的身份是“大内御医”李春发的师弟,七代单传的老殷医。

    至于为什么中国大内御医会有一个印第安师弟,这就无可奉告了。

    说起来,这个雄老头也是朱富贵的熟人了。

    当初建工厂时来打零工,与负责打饭的赵阿千发生冲突的就是这位。

    如今这位老当益壮的殷人老头,又利用自己硬朗的身子骨继续发光发热。

    雄凤山是朱富贵给他取的名字,他原名叫山鸡。

    其实也都是差不多的意思,属于信达雅的翻译。

    雄凤山岁数大了,学汉话比较吃力,所以配了一个殷人小伙子作为助手。

    其实这个殷人小伙才是真正的医生,算是李复明的师弟。

    雄凤山只负责摆摆pose,宝相庄严即可。

    真正诊断、开药的都是殷人小伙,小凤山。

    但病人就吃这一套,熊老爷子现在是医馆内受欢迎程度仅次于李御医的老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