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事如春梦了无痕
“这……万万不敢!”祁时宁面露尴尬,有些惭愧地道。 路过奇道:“那想我做什么?” 祁时宁嗫嚅道:“我们想问……兄台你与那‘毒手药王’……” “毒手神枭。”路过打断了他的话。 “是,毒手神枭。”祁时宁连忙改口,道,“我们想向他老人家买些……药,下入茶水不被察觉的迷药。” 原来是知道石万嗔手段狠,不敢开口,所以是看他好说话? “原来是找他啊。”路过懒懒地道,“那你们就去找他吧,瞧他敢不敢。” 路过说完就要关窗,祁时宁忙伸手抵住,赔笑道:“他必是不敢的,所以我们才先来找您。” 路过挑挑眉,道:“你知道我是谁吗?”有时候,他非常抵触路大侠这个威名,可若有人不认识他时,他却老是忍不住想搬出名头来享受一下对方膜拜的眼神,以此来沾沾自喜——连自己都唾弃。 祁时宁愣了一愣,两眼顿时发亮,热切地问道:“您……您真是路大侠?我们掌门人猜到是您,但却不敢确定,原来路大侠您……如此年轻!太好了,有路大侠在,我们的大仇可报了。” 又一个粉丝。路过满意了,道:“只要迷药么?我这里倒是有些无色无味能致人死命的药,一小点粉末下去,任你那些大仇人人多势众,一个都活不了。” 祁时宁大喜道:“多谢路大侠赐药!” 路过微点头,真挑了些七心海棠的粉末给他,道:“混入灯油里,第二天等着收尸就行了。” 祁时宁千恩万谢地走了,路过却睡不着了。他坐在窗前,托腮作文青状。这几天他琢磨着程灵素的七心海棠,磨了粉就等着看成效。 窗外明月如钩,很是宁静。老实说,这个世界他已经觉得有些无聊了。太过一帆风顺,没有什么好玩的。原本想与那个路大侠斗上一斗,但现在看来,人只要成名了,其他的也就手到擒来,一分工夫也能有十分成效。他现在别的没学会多少,就演戏最在行。有时候,他甚至都在戏里出不来,觉得自己或许真是路大侠,只是不知道遭遇了什么意外,失去了记忆,失去了武功。 “扑腾扑腾——”明月里,那只飞起来老是很笨拙的鹦鹉又飞来了,歇在他面前。路过收起这短暂伤春悲秋的忧伤,伸手摸了摸它。鹦鹉瑟缩着,似乎想避开他的手,却又似乎很享受,顺着他的手指歪歪头,一双黑亮的眼睛含羞带怯地望着他,想大方注视,却又逃避闪烁。 路过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无聊到疯了,他老是习惯在这只鹦鹉身上读出人类的感情,但看它的动作和眼神,他真的很容易就想偏了。但问题是,谁都读不出来,就只有他在这么认为。结果老被周重阳嘲笑,说他与香香公主夫妻俩一个样,对着动物都能说上半天话。 “小鹦鹉啊小鹦鹉,看你飞两下都要努力这么久,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笨蛋也有笨蛋的幸福啊,像天才如我,就体会不到你这辛苦的滋味。哎——”路过很虚伪地惆怅着,果真跟这起了话来。 小鹦鹉歪着头看了他一眼,小嘴开合两下,无声地应和着他。 “小哑巴,当鹦鹉当成你这样,也真够可怜了。” 当夜,路过做了一个梦,梦里这双黑亮的鹦鹉眼睛忧伤地望着他。望着望着,就慢慢就变成了一双极漂亮的人类眼睛,水汪汪,雾蒙蒙,但仍旧是这么万般愁苦,看得他的心都跟着揪起来了。然后,随着那双眼睛展开去,小鹦鹉的脸忽然开始变化,渐渐变成了一张女子的脸,身子也一点一点变化,化成了人形。意外的是,被眼前着神奇冲击着,他一点儿都没觉得奇怪,反而迎着那双愁苦的眼睛,看她想做什么。这女子似乎明白他心中所想,慢慢俯下身子,一点一点地靠近来。怀里多了软玉温香,那双愁苦的眼睛也浸满温柔,水汽蒙蒙,好像下一刻就能滴出泪来。他胸中一颤,忍不住绷紧了身子,有些紧张,有些期待,等着她再靠近,再靠近…… “啊!”路过大叫一声醒了过来,惊魂未定。低头看看自己怀抱,哪有美女的影子,再四周扫视一眼,那只笨蛋鹦鹉正趴在他的枕头旁边呼呼大睡。 只是梦啊—— 他松了口气,拍了拍头。无法理解为什么明明是这么美的春梦,带给他的却不是美妙,而是惊惧。 他把头埋在被子里,回味着梦中美人的容貌。美人容貌已淡,渐渐又与香香公主重合了起来。天仙的美人只能想不能抱,谁都会怨念不已。 “笨鹦鹉,滚回你的窝去!”路过把春梦被惊的缘由全都归到这只鹦鹉身上。若非它来凑一脚,他也不会看到香香公主是鹦鹉变的,也不会在最后关头被吓醒,那现在早就抱着香香公主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了。 现实里不能抱,梦里总可以让人解解馋吧。 哎—— 没有哪个穿越者比他还命苦了。 好梦被扰的路过极其哀怨地过了一个上午,没给任何人好脸色看,还在石万嗔的饭碗里沾了两点七心海棠的粉末。 这个世界也就剩下这么一点有意思的事了。 可惜的是,石万嗔吃完了粥,既没有肚子痛,也没有被毒晕,还跟平常一个样。路过惊讶极了,忽然意识到他放养也放了这么久了,再不收缰,恐怕羊都要开始跑了。 早饭过后,一行人直奔昨日打探好的平阿四的庄园。平阿四本是贫苦出身,因十多年前在客栈遇见了胡一刀,感念他的赠金之恩、尊重之情,又被他的大侠豪情所折服,因此拼得性命在田归农的刀下救了刚出生的胡斐,从此带着他相依为命。几年前胡斐在商家宝与红花会的三当家赵半山为难相识结为异性兄弟,赵半山临别赠金,胡斐分了一半给平阿四,让他回老家好好生活。平阿四回到沧州后,靠着胡斐给的两百金购置了闲田,又盖了庄园,因为他自己一身残疾,因此生活有保障后也照顾着周围的人,庄里也尽收留那些残疾的无家可归的人,在附近颇有善名。
胡斐一路听着,激动又感慨。想当初与平四叔分离,他道他浪迹江湖,结交好汉行侠仗义,认为平四叔只是普通百姓,回家过点安稳日子就好,哪知几年过去,他拳脚底下受益的人没多少,平四叔却是靠着一腔侠气,救助了这么多需要救助的人。 “这平四叔,也是个英雄!”周重阳听说了平阿四身残志坚且义重的故事,竖起指头连声称赞。 “小爷,你回来了!”一行人还未靠近庄园,远远地就看到路口有人早等在那里了。一见到这边有人来,立刻就迎了上来。 那是个白发萧索的老人,只有一只左臂,脸上一条粗大的刀疤从右眉斜过鼻子,一直延到左边嘴角。脸上肌rou狰狞,极为可怖。 但没有一个人觉得他是可怕的。 胡斐热泪盈眶地上前抱住了他,道:“平四叔,你……你还吧?” 平阿四看着辛辛苦苦抚养的孩子长大,又长到这么壮实了,也禁不住老泪纵横:“好,好,都好,全托小爷的福。” 这情景,程灵素在一旁看着直抹眼泪,别过脸去。周重阳一看到她掉泪,也顾不得唏嘘了,手忙脚乱地到处找手帕。路过也有些感叹,却不知道在感叹什么。 胡斐把众人都一一介绍给了平阿四,甚至连石万嗔等三人都介绍说是朋友。石万嗔和慕容景岳还好,薛鹊却看着同样残疾同样貌丑的平阿四,看得满脸惭愧。 平阿四没有在意这些,只是执起了胡斐的手,走在前面带着众人穿过阡陌田地,往中间的庄子走去。 沧州乡下的田园风光极好,尤其这时候秋分时节,满地金黄,在太阳底下一片金灿灿的,全是丰收的颜色。风一过,金涛翻滚,声音簌簌,夹杂着地里收割人的歌声和笑声,连绵不绝。 他们走在中间一条通往庄子的大路上,两边不停地有正在劳作的农夫停下手里的活来同他们说话问好。 “咦,那是什么?”周重阳忽然指着远处问。路过顺着他的方向看去,只见田地中央有一架大水车。水车不奇特,奇特的是水车上似乎还连着什么东西,旁边是一个风箱还是火炉。 “那是阿火做的水车。”平阿四丑丑的脸因为笑容更加狰狞,道,“他说如果成功了,不需要人力去踩,靠旁边的火炉就可以带着水车。” 路过听得心念一动,问道:“可以带我们去看看么?” “当然。” 那水车看着距离并不是很远,但是走起来却也走了一会儿。待到近处细看,路过简直目瞪口呆。他是不知道清朝的水利灌溉系统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但这样利用火力热气转化成机械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