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无用之人,无用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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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那声音斩钉截铁地落下,少年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架子上的那些书籍。 秘笈,这可是三千五百本秘笈啊! 大陆上的武士无数,有秘笈的,大概不会超过十分之一,其他绝大多数都只是瞎练而已。而这些参加血祭的少年,又大多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哪儿见过什么秘笈啊! 这简直就是把他们送进了一座金山之中,还告诉他们:想要多少,自己随便拿! 张弃也在打量着这些秘笈。很奇怪,那声音说这些都是拓本玉瞳,但这书架上,却明明摆的都是些真正的书籍。只是每一本书籍都很薄,大概不超过十页,也不知道这么短小的秘笈能有什么用——或者,这些也只是书籍的投影,而并非是真正的秘笈? 一排排架子上,还贴着标签,有“功法类”、“技法类”、“秘法类”,也有“杂学类”。 看来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心心相念的秘笈的,因为这些秘笈的珍贵程度并不一样。 功法类自然是最好的,一般功法都能让人修炼很长时间,有的甚至一辈子只修炼一种功法;其次技法类也不错,刀法枪法剑法都是技法,他们马上就要进入圣之血祭,能够学会一种技法,那就相当于得到了一张保命符,重要性不言而喻;然后秘法类也不错,有些秘法是很有用处的,比如炼丹术、炼器术等等,走到哪儿都能成为别人追捧的对象。 可要是只得到一本杂学类,那就麻烦了,对眼下的他们,简直没有任何帮助。 霎时间,所有少年都开始摩拳擦掌,看向这些秘笈的目光,都变得分外炽热而贪婪。 张弃却一时不知道该往哪儿走。选功法吧,自己已经有《指掌江山》了,又不会修炼,选来似乎没什么用;选技法吧,自己连真气都没有,好像也没什么用。 正打算好好想一想,自己需要什么秘笈,却被人推了一把:“小子让开,不选就不要占着茅坑!”他一个踉跄,便被从功法类推到了技法类。 有一个开头就有人紧跟。他刚站稳脚跟,又被不知是谁推了一把,噔噔噔退了几步;接着又有人蛮横地把他挤开,于是短短两分钟以内,张弃整整被推了十来下,直接从技法类推到了秘法类。他气不过,奋力反抗,却招来一顿拳打脚踢,人也给推到了杂学类,还被推进了一个满是灰尘与蜘蛛网的角落里。那动手的少年还得意地“呸”了一声,扬长而去。 终于没有人推他了,他咬着牙,随手拿起一部书籍,见封面上写着《大炎神厨》,翻开来,第一页便是:“夫烹饪之学,虽斥为小道,实则意味无穷,亦可有些许深研者也。” 张弃一皱眉:这是一本讲烹饪的书,实在没有什么价值。 他放下这本《大炎神厨》,又拿起一本,耳边却听有人笑道:“陈隅兄,我看这本《玉箫剑法》就不错,虽然只是凡级上品,但传自太古,又经代代相传,多加补充提炼……” 又有人惊喜若狂:“居然是灵级下品功法,太好了,简直太好了,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 有人欢喜就有人失落:“怎么会,我找了几本,全是凡级秘笈,怎么没有灵级的呢?” “兄台你运气不好啊!看看那边,他们几个都选到了灵级技法,个个得意洋洋呢!” “还说能够捡多大一个便宜,哼,还没有咱家里的秘笈等级高,MD,被忽悠了!” “没有灵级秘笈也罢了,怎么连炼丹的书籍都没有?俺爹爹可是给我说了,参加圣之血祭是一个机遇,要我一定要当上人上人才回去。我的梦想,就是想成为炼丹师啊!” 张弃拍了拍脑门,看来大家都有收获,我却只得了一本厨师的书。 手上拿了一本呢,看看是什么书——灵植术十三精要——种地的! 张弃差点喷血,下意识丢掉,又匆匆转向另一排书架。 不能在这儿耽搁时间,只有一刻钟呢。这杂学类能有什么好书,还是得去功法类或是剑法类,那边秘笈才多,才能不枉参加一回拍卖会,他总不能拿着个没有实用价值的须弥戒去参加圣之血祭吧,那可是真要死人的! 可是走了两步,张弃又不由停下了脚步:俺到底要找哪方面的书呢? 没有窍xue,不能修炼,俺拿功法来有什么用,摆在案头嘲笑自己吗?就连技法都对我没用,那剑法、枪法、秘法,就更不会有用了:没有真气,那什么都是空中楼阁,没啥用的。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无精打采地倚在架子上。 便在此时,那声音又响起来了:“时间到,列位请拿好自己的书籍,准备离开此空间!” 算了,没时间了,随便选本,也算不白来一回。 随手又拿起一本薄薄的书,灰蒙蒙的,轻轻一摸封面,满手都是灰。 如果这是真实的一座书房的话,这本书的待遇也就可想而知了:不但没有人过来翻阅,甚至连打扫卫生的都不会过来,这简直就是被人遗忘了的一本书。 “我是天弃之人,你是人弃之书,我们俩,算不算同病相怜?” 张弃苦笑一句,莫名地,却对这本书有了一丝丝好感。 蒙蒙灰尘拂开,现出了古隶体书写的几个大字:无用之书·仙之悖。 “下面请举起你们手中的书籍,我们将会自动记录你们选中的书。此书的玉瞳,将连同你们选中的东西,立即送到你们身后的柜子里。拿到东西,你们就可以离开了。” 大厅的隐秘处,那几个声音有些恍惚:“这些少年不会知道,刚才把他们的意识用秘法传过去的,正是神奕学院的‘修神楼’一楼大殿,他们选中的书籍,都来自神奕学院呐。” “咦,怎么有人把这几本废材书都放进来了?《大炎灵厨》、《灵植术十三精要》、《圣天秘闻录》,甚至连这本《无用之书·仙之悖》都放进来了?快看看,是哪些少年如此倒霉?”
“这少年倒是挺奇怪的。你们说,他运气是好还是不好?” “你说他运气好吧,他正好选中《无用之书·仙之悖》!那《大炎灵厨》、《灵植术十三精要》虽然也很垃圾,多少还能学门技术;他这本书,却是完完全全没有任何用处!” “可是你说他运气不好吧,他刚才还大胆借贷了一千两黄金,买下了灵级上品须弥戒:要知道,若是在平常时候,这枚须弥戒至少也要卖一百两紫金吧?你说他怎么就淘到了呢?” “你们都没仔细看这个少年,他没有丹田,没有修为,本就是无用之人!其他秘笈给了他,那才是真真正正的浪费!他拿到这本书,挺好的,至少不会让人感到惋惜吧。” “是啊,无用之人,不就只配得到无用之书么?” 不管有用无用,总之张弃已经选定,是没办法更改的了。此时他已从皮椅里面站起来,那身后柜子有蓝光闪烁,接着便有两件小东西出现在那柜子中,正是一枚戒指,一片玉瞳。 他无比珍惜地把戒指拿起来。这戒指通体是深邃的漆黑,仿佛能把人的目光吸引进去。他一个不注意看得久了点,竟真的发现,自己的目光似乎真的被吸进了戒指里:他看到了一片灰蒙蒙的空间,大概有三丈长宽,一丈来高,和一座殿堂差不多大。 他晃晃脑袋,目光便脱离了那戒指。 随着戒指出现的,还有一张羊皮纸,上面记载着这戒指的“通宝灵诀”,学会了通宝灵诀,他就能自主使用这枚戒指了。于是按照通宝灵诀的要求,他咬破手指,滴了鲜血在戒指上面,刹那间便感到自己与戒指似乎有了什么联系,于是心念一动,那枚玉瞳便出现在了戒指里,独自藏身在一个角落;再动动心神,那玉瞳又回到了他掌心之中。 张弃有些兴奋:这可是他人生中第一件宝贝啊——卢小玥留下的宗门令牌,他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也不认为它就是宝贝,虽然它奇怪无比地自己跑进了那个神秘空间。 “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你是我用一千两黄金买下来的,干脆叫‘千金戒’?不,不好,太俗了,被别人知道了也容易引来觊觎,还是低调的好。你是我的第一件宝贝,希望你给我引来更多的宝贝,不如就叫‘招宝戒’?不是说好的低调吗,怎么还这么高调?” 把戒指小心翼翼地收进贴身的衣兜里,张弃努力让自己保持着平静,随着人流走出大拍卖行,回了军营,一路上都在想,给这枚戒指取个什么名字。 回到小屋子的时候,他终于下定了决心:“不如平凡点,就叫‘无弃戒’吧。” 无弃。天弃我,人弃我,我却不能弃我,所以叫做无弃。 接下来就是这部《无用之书·仙之悖》了。 我倒想知道,我这无用之人,看你这本无用之书,能够看出什么名堂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