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生命力量的妙用
手腕轻轻一抖之际,眼前顿时绽放出了一片红色的枪影。 仿佛是一只巨无霸的红色扇子一般,朝着前方挥洒而下。正在前面逃窜的二只恶狼早就是夹紧了尾巴,尽可能的奔跑。但是,它们的努力却在这一片红影之下化为虚无。 当那红色光芒漫过了它们的身躯之时,它们的口中发出了悲戚之极的惨叫声。随后,它们的身上多了两道恐怖而致命的伤痕,大量的鲜血从中狂涌而出,连带着将它们那旺盛的生命力量也同时带走了。 嬴乘风长长的吸着气,他能够清晰的感应到从枪身中所传来的那种特殊感觉。 这是一种热流,从枪身而至经脉,随即扩散到了全身各处。 与以往单纯的吸收真气不同的是,这股热流变得滚烫了许多,它沿着经脉而行,达到了身体的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每一个细胞都沉溺其中。 它们散发出了滚烫滚烫的热量,让嬴乘风生生的有着一种正在浸泡温泉的舒适感觉。 他的眼眸隐隐的亮了起来,生命力量,这就是霸王枪在融合了生灵之石后所拥有的新的力量。 这种力量能够从敌人的尸身血肉之中汲取庞大的生命力回馈于霸王枪的主人。 当那雄厚的生命力量进入嬴乘风体内的时候,顿时让他凭空多出了无限的自信。 他甚至于有着这样的一种感觉,哪怕是身受重伤,即将垂死之时得到了这种生命力量的补充,也可以被生生的救回来。 武老给予他的生命之液极其珍贵,只要不被人当场击杀,那么吞服一滴之后,也能够以极快的速度恢复正常。 而他此刻所做的事情,竟然与吞服生命之液有着类似的作用。 “嗷呜……” 豁然,一连串的狼啸声将他的思绪从感慨中惊醒了过来。 对于此刻的嬴乘风而言,区区狼群已经不再被他放在眼中了。狼群的数量越多,就代表他能够晋升的速度越快。 所以,他根本就懒得去注意四周的情况。 而此时,当他环目一圈之后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竟然陷入了群狼的包围之中。 前后左右看过去都是凶悍的狼群,它们张着血盆大口,那红色的舌头吞吐不定,眼眸中更是流露出了贪恋的到了极点的光芒。 微微一笑,嬴乘风的心中颇为得意。 他在山谷之外的时候,将凶煞气息尽情释放,结果吓得谷外狼群四处逃窜。在吸取了这个教训之后,他立即改变了策略,将气息内敛。 如此一来,除了最初的那几只野狼在嗅到了他的气味之后依旧会拼命逃窜之外,其余的野狼就绝对想不到在这个并不算太肥硕的人类身体内究竟蕴含着如何强大的能量。 果然,当他进入山谷之后,立即就遭到了狼群的围堵。 不过,这些野狼的眼眸中,却都带着凶残而又有些戏谑的眼神,它们似乎并不想立即将这个有胆子深入狼谷的人类吃掉。 “嗷呜……” 一道狼啸声响了起来,周围的几只野狼开始敏捷的跑动了起来。 它们并没有正面冲击,而是由侧面的几只野狼率先发动攻击。 单个野狼的实力其实并不出色,在深山中有着许多野兽能够轻易的将它们击败甚至击杀。 但是,当狼群的数量达到某一个数值之时,它们的可怕程度就会百倍增加了。 而且,它们明显有着与人类武者交锋的经验,所以在遇到嬴乘风之时,绝对不会从正面强攻,而是凭借数量的优势,从背后和两侧出手。 冷哼一声,嬴乘风手腕一抖,枪尖上释放出一片红色光泽。 在他刻意的控制之下,这些红光的威能并不是很大,与先前那气势无双的横扫千军有着天壤之别。 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些狼群十分聪明。 若是一开始就施展全部威能,让它们知道根本就无法战胜自己,那它们十有**会就此逃离。 嬴乘风深入狼谷,为的就是猎杀更多的生灵,他可不想一个一个的慢慢的搜寻。 所以,他将霸王枪的威力控制的恰到好处。 “轰……” 接连几道巨响,那翻腾如飞的枪身将几只巨狼生生的砸了出去。 不过,它们仅仅是在地上翻滚了一圈之后,就再度站了起来,而且,看它们奔跑如飞的模样,似乎根本就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 顿时,所有的狼群都变得胆大了起来,它们龇牙咧嘴的向着嬴乘风示威,那腥臭的味道距离如此之远都能够让人嗅到。 嬴乘风身上的气息愈发的收敛了,似乎被群狼的表现吓倒了似的。 “嗷呜……” 愈发凶戾的一声狼啸之后,数头野狼凶狠的扑了上来。 这一次,那几只扑上来的野狼露出了雪白的獠牙,浑身上下都透着强悍的血姓味道。 在第一次攻击之时,狼群只不过是试探而已。但此刻,那些野狼以为它们已经摸透了嬴乘风的底细,所以才会如此肆无忌惮的蜂拥而上。 嬴乘风暴喝一声,他身形扭动,真气运转,长枪上爆发出了强大的威势,那红色的光芒扩大了数倍,将他的整个身体都笼罩了进去。 扑上来的群狼似乎是吃了一惊,它们四散退开,与嬴乘风僵持了片刻之后,终于有一头野狼按捺不住,咆哮着冲进了那一片红色的枪影之内。 嬴乘风的手腕一抖,长枪砸在了野狼的身上,但是这一枪有气无力,竟然没有将野狼砸开,而是让狼爪子在身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顿时,他身上的衣衫破裂,手臂上多了一条鲜血淋漓的长痕。 嬴乘风痛哼一声,长枪陡然一转,如同灵蛇般的转了个圈,笔直的刺入了那头野狼的嘴巴之内。 这一枪气势凶狠,似乎是因为受伤而爆发,竟然一枪就将那头野狼给击杀了。 只是,流淌在虚空中的鲜血扩散开来,顿时引起了狼群中的一片搔乱。数头野狼咆哮着冲了上来,它们想要将嬴乘风扑倒,然后就可以得享美味了。 但是,嬴乘风在受伤之后,似乎是被激发了血姓。 他手中长枪翻舞,威力竟然比先前大了数倍之多,任凭那几只野狼如何的上蹿下跳,也无法再咬到嬴乘风了。 片刻之后,长枪一收一震一刺,再度穿透了一只野狼的脑袋。 这一枪从野狼右眼刺入,枪中力量爆发开来,将整个狼头都摧毁了。 “轰……” 半空中陡然下了一场血雨,空气中的血腥味愈发的浓郁了。 后方的群狼几乎同时发出了凄厉的叫声,它们的声音中充满了暴躁和难以压抑的狠厉。 在嗅到了鲜血的味道之后,这些野狼们都被激发了潜藏着的血姓,一个个变得凶狠了起来。 嬴乘风挥舞着手中长枪,默默的感应着手臂上的伤势。 以他的实力,自然不可能被野狼轻易划伤。 他之所以这样做,那是因为他想要亲身体验一下,那强大的生命之力是否真的如同传说中的那样神效无双。 手臂上的伤势并不严重,也就是划出了一道长达数分的口子罢了。 这个伤口看似有些怕人,但实际上浅的要命,就是被狼爪子轻轻的挨碰一下罢了。 如果嬴乘风穿着皮甲套装,或者是将真气运行至手臂之处。那么根本就没有破皮流血的可能。 但他既然打定主意要试验一下生命之力的作用,自然要先受伤才是。 而在随后击杀了面前的野狼之后,那霸王枪上果然又传来了一股滚烫滚烫的热流。 这股热流与以前不同的是,它们并不是流向全身,而是主动地流淌到嬴乘风的手臂之上。 那浅浅的伤口就像是盛开的鲜花,散发出了美妙的花香,吸引着热流。 仅仅是片刻间,嬴乘风手臂上的那条伤痕周围就传来了一种十分奇妙的麻痒感。 这种感觉相当的微妙,在麻痒之后,就是些微的痛楚,然后那开裂的伤口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了。 嬴乘风手中长枪挥舞如风,心中却是充满了狂喜。 他已经感觉到了,在手臂的那片血污之下,不但伤口已经痊愈,而且就连他失去的鲜血似乎也得到了弥补。 除了表皮上的血迹有些刺眼之外,他就像是根本未曾受过伤害一般。 生命力量,这就是霸王枪汲取的生命力量所发挥的奇效。 嬴乘风的眼眸中精芒闪烁,若是霸王枪早就有了这种神奇的功效,那么昔曰在九曲十八弯内,他根本就无需蝠群的帮忙,也可以将张家众人尽数斩杀了。 “嗷呜……” 或许是因为拿不下嬴乘风的缘故,头狼不耐烦的声音骤然响了起来。 于是,更多的野狼加入了战团,它们奋不顾身的冲向了嬴乘风,想要依靠绝对的数量将这个可恶的人类生生堆死。 嬴乘风不惊反喜,他朗声长笑。 此时,他已经成功的激发了狼群的血姓,哪怕是有着头狼的指挥,这些野狼也未必肯轻易罢休了。 长枪一抖,那一片红色的血影顿时扩散了出去,将更多的野狼笼罩其中。 没有强大的杀意,没有强悍的招式,嬴乘风就是这样一枪枪的横扫敲打,将一头头野狼斩杀于霸王枪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