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送嫁
下蔡县,这座位于豫、扬边境的小县城,一直到东汉中期都默默无闻。然而从灵帝初年开始,它就日渐兴旺起来。作为曹家最初的采煤地,诸多头衔为它添加光彩—— 全国第一座非露天煤矿井; 全国第一个蜂窝煤制造厂; 第一座以采矿业为支柱的曹氏别庄; 扬州境内的第一座曹氏别庄; 扬州境内第一座丁氏妇医堂的所在地; 以及,曹军攻打袁术时的后勤大本营。 再以及,魏武帝历阳公主的出嫁地。 农历九月,淮南已经在断断续续的阴雨中浸泡了半年,收成泡汤不说,就连最高的坞堡城墙上都长出了大片大片的霉菌。 然而从许县来的天象派,坚称九月初六是个晴天,同时还是个黄道吉日,请把曹榛与孙策的婚礼放在这久违的有好日子里。 虽然谁都没信,但终究,婚还是要结的。无论老天是想下雨还是下刀子,两个孩子都到了年纪了。 因着孙策封在庐江,而曹昂封在九江。所以曹大姑娘将桌板一拍,不回兖州了,就在扬州结婚。从九江郡的下蔡妇医堂出门,行三日到庐江郡的六安县。六安是交通要地,孙坚当年就是死在从寿春逃往六安的道路上。 两头都是非常具有意义的地点了。 时间到了婚礼当日的辰时,天气真的彻底放晴了。秋日的暖阳照耀在湿漉漉的县城里,让人感觉连头发丝都透了口气。 淮河水一下一下有节奏地拍打在码头的木结构栈道上。水位就停留在洪水警戒线下不到三寸的地方,但好歹,它是停住了。丰盈的河水平静得像个打呼噜的孩子,丝毫不见前几日波涛汹涌的恶意。 河道两岸,多是出来洗发霉衣物的妇女,再就是上工的挑夫,等待着往来的商船。 喜悦洋溢在人们脸上,连带着还有八卦。 “现在可比袁术的官在时好多了。” “你瞎说啥,袁术的官也就来了半年就被赶跑了。你也不瞧瞧妇医堂上挂着什么字,下蔡从来都是姓曹的。” “今儿怎么船只这般多?不光船多,街道都被封了两条。” “哈哈,李翁,这回是您孤陋寡闻了。今日可是曹公送长女出门的正日子,兖州、青州、司隶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少说也来了百来人。等到了午后,还有十里红妆要从大道上过,可不是得封道。” “曹公的长女……我听说许的是……” “就是那个斩了袁术三员大将的少年郎,姓吴。” “二狗,你又半桶水忽悠老人家呢。分明是姓孙,是江东孙坚的长子。孙坚据说是曹公好友,一起打黄巾时候定下的儿女婚事,后来孙坚被袁术所害,曹公也没有毁约,又是给读书,又是教武艺。再加上孙郎争气,这才从孤儿变成了少年将军。如今这是贵女得嫁英雄,也是一段佳话了。” “还是管事的消息灵通,那您说说咱们这小小下蔡,何德何能承办曹女的婚事啊?小人心中实在惶恐。” “呵,咱们下蔡,还没有这等脸面。有脸面的,哝,是北边那个旗子。看见没,一横一竖。” “这不就是个‘丁’吗?” “你们可知道为何曹家的医堂,挂着个‘丁’字吗?” “为何呀?” “曹公与曹师的生母,便是姓丁。这位丁老夫人虽然早亡,但乐善好施,仁慈宽厚。她生前立下遗愿,要将所有陪葬捐出,在各地设立妇医堂,医天下妇人之疾。你们去见过妇医堂前台东侧供奉的人像没,那可不是愚民传说的药仙子,而是丁老夫人的玉容。” “喔——” “亲祖母的亡灵所在,这才当得曹女的娘家,能从妇医堂出门。” “您这么说老夫就明了了。咱们下蔡别的不敢说,但九江郡内第一大医堂,那绝对是稳稳的。” “正是这么个理!” “那,管事,卢管事,咱们今日能去医堂讨杯喜酒喝么?” “好你个无赖的二狗,上回被人打出来的疤还没好全呢吧。医堂里的女子可不是你这游手好闲之人能肖想的,快快打住。” “不敢不敢。冤枉啊,我真就想讨杯酒喝。” “哼,你最好说的真话。咱们扬州受灾,今年的粮食全泡汤了,现在全靠曹公接济。这种关头,再用粮食酿酒,也太奢侈了,是袁术才干得出来的事。所以这次曹女出门,以茶代酒,城南的庄子和城东门下都分发凉茶,另有施粥,五尺以下的孩童能领一块喜糖。等正午下工,就都去领点彩头吧。” “好嘞——”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 伴随着码头管事的话音落下,四周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而与此同时,处于众人讨论中心的曹榛,正在自己的院子里焦急转圈。 她身穿黑色婚服,头发已经盘好,两根黑漆点金的发簪穿过发髻,显出两分额外的成熟来。红唇似火,搭配上少女灵动的双眼和白嫩的肌肤,美艳极了。 如果不是她紧锁的双眉和一点都不文雅的脚步,简直能够拉出去当汉末新妇典范。 “怎么还不回来?孙伯符,你个大——大——大猪蹄子!”曹榛两手在嘴边装成喇叭模样,一边喊一边还要蹦跶两下。 身边的婢女连忙拉住这位姑奶奶,小声劝慰:“女君还请稍安勿躁,妆都花了。” “嘿呀,妆花了算什么?”曹榛一甩袖子,“老娘的新郎都没了,还在乎妆?!” 婢女只好退下,顺便将那句“女君不可讲粗鄙之言”的劝慰给吞回到肚子里。 “眼一闭一睁就午时了,赶不回来可是要在父亲母亲跟前露馅的!要让我知道是谁给孙伯符开的营门,回头我削死他!”曹大姑娘两手叉腰,气沉丹田,声音直冲云霄。 相隔十里的曹昂和郭嘉齐齐打了个冷颤。还真是入秋了啊,晒着大太阳都能够感受到天冷了。 曹昂抽了一下马鞭子,跟着孙策狂奔。身后黑色的骑兵汇成洪流,激荡的马蹄声让地面都震动起来。连夜赶路,要不是他们都是阔绰的一人双骑,估计马已经累死了。但想到午时没法赶到下蔡的后果,曹昂只能默默地闭嘴,再在马屁股上加一鞭子。 唉,谁叫是这么个日子呢?他阿姊最大,二叔来了都要让步。 至于郭嘉,他混在同僚们中间,等在北门的官道上晒太阳,还时不时打个哈欠,惹来陈宫阵阵白眼。远远的,前面来了一支车队,除了代表孙策母亲吴夫人和孙权孙翊的“孙”字旗,另有一面黑底红纹的花纹旗,是费亭侯的印章。 曹嵩,今年已过花甲的曹太公。 就连曹操都被亲爹突然降临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但无奈车队已经到了下蔡县外了,总不能将人赶回去吧,到底是亲爹。“您怎么来了?”曹操策马上前,将老爹从牛车上扶下来,“扬州新平定,太过危险了。阿榛胆大,又是在军营里吃惯苦的,我才由着她在扬州成婚。您这般岁数了,千里迢迢从辽东赶来,图的什么?” “咚!”曹老太公重重地将拐杖敲击在地上:“我要是不来,还不知道你个黑心肠的要怎么苛待我家阿榛呢!” 曹操一脸懵逼:“这从何说起啊?” “阿昂是阿榛的同胞兄弟,现在在哪?在追袁术!阿铄是阿榛的同胞兄弟,现在在哪?在兖州修路!如意,如意,阿榛是如意看大的孩子,现在如意在哪?在跟瘟疫作伴!你说说,我不来成吗?” “父亲……我和成姬都在。自古婚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正值乱世,咱们全家分散四地是常事。能够父母一同送嫁,也不算委屈阿榛吧。” “呸!你就是委屈她了。”曹嵩一副不听不听我就是不听的模样,雪白的胡须不住抖动,“你曹孟德心里都是你那狗屁大局:兖州必须放一个大的一个小的,若是扬州有个万一,那头就是威慑;大敌当前,军务第一,所以你的长子必须在军营中当值,连亲阿姊的婚礼都只能得半天假。你别看我老了,我越老越明白着呢。” “是是是。”曹操笑着顺毛摸,“父亲心里都明白着呢。” 曹嵩:“哼。”他气哼哼地往前走,步伐轻快,神容矍铄,简直连拐杖都可以丢开去。曹操连忙小跑追上。 “我跟你说,阿榛也是我从小看到大的。” “是是是。” “这是我第一个孙女。” “是是是。” “我从辽东带了点添妆,全都给她补上,一件都不能少。” “是是是,不对,您这叫一点?这是一车吧。” “嗯哼?” “是是是,全给她补上!” 三州之主的曹公,已经许多年没有这么低声下气过了。他突然想念起那个总是作死的张氏来,只要张氏在曹嵩身边,他就能够碾压老父亲的气势——和智商。 没有“爱情debuff”的曹嵩是如此恐怖,就连今日最大的新娘子都受到了一击暴击。 “午时一刻了,怎么迎亲的还不来?阿昂也不见人,这小子不像话。”曹太公端坐在高高的榻上抱怨,吸引了大堂中以及大堂外无数宾客亲友的目光。顿时议论声响起。 曹榛内心:……凉了,我就知道。 “阿榛啊,你怎么坐立不安的?是不是瞒着什么事啊?” 曹榛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我是看到了祖父特别高兴!高兴得都快哭了,你看我眼睛!” “阿榛啊,你从小,一撒谎就给手巾打麻花。” 曹榛连忙把手绢解开,塞进黑色婚服宽大的衣袖里。可惜已经晚了,丁夫人和曹操的目光已经看了过来。 “阿榛,今日是你的大日子,有什么难处你就跟父亲说。”曹操开口。 丁夫人点头附和,然后张开双臂:“若有什么不方便的,你来母亲这儿偷偷说。” 曹榛张张嘴:“我……” 话音刚刚起头,就听见门外一阵纷乱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仿佛咆哮的瀑布一般让人胆寒。接着,就是街道上路人的惊呼:“是孙郎,是孙郎和大公子回来了。” “还有周郎,天呐,发生什么事了,周郎的发髻都乱了!” “怎么杀气腾腾的?这是迎亲?” 曹榛刷的一下就站起来。 灰尘仆仆的部队在妇医堂的“丁”字旗下骤然停驻。领头的少年翻身下马,结结实实地朝内叩首三次。他满身臭汗和血污,新郎红色的裤子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曹公,曹家夫人在上。孙策来晚了,还请恕罪,仍能将阿榛嫁给我。” 他手边一个布包,这时候散开,露出里面一个惨白的人头。腐臭和血腥味飘散开来。顿时场面骚乱,胆小的贵妇人已经有人昏厥过去了。 曹嵩死死抓住旁边侍从的手,老人家想站起半天没成功,只得目瞪口呆地望望门外的少年,再望望自己儿子:“这……这……他这是……” 曹操面色变了变,没接老父亲的话,反而是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能够斩首袁术,孙郎果然是英雄,只怕我后面的女儿,再也嫁不了比她们大姊更好了。” 孙策茫然地抬头,旋即露出一丝不甘:“袁术不是我杀的,是子修杀的。我倒是想杀来着,但公瑾和子修都拦着我。” 曹操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足足笑了有一分钟,一直到周围的谋士们都跟着笑了,才让孙策起身,说道:“是公瑾和子修的错,回头罚他们。” 后来曹操听说了袁术之死的来龙去脉,还专程将曹昂叫到跟前。“之前在战场上,我以为你不如伯符。让你与他同样领一郡,只因为你是我长子。如今看来,却是为父轻视了你,我儿的气魄是不止能领一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