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身体异变的原因
另一边。 林城脸色阴晴不定。 因为就在刚才,他和林大爷攀谈之时,魏晓居然无缘无故的冲进了警戒线范围内,走入了5号楼中。 甚至......连招呼都没跟他打。 这很不正常。 林城紧捏着拳头。 脑袋如针扎一般疼痛。 他隐约觉得,自己好像是忽略了什么事情,但不管他怎么想,就是想不起来了。 而此刻,石桌旁的林大爷还在不断的呢喃:“少了牌......小鬼跑啦......玩不了啦......跑得快啊......” 突然,林城瞳孔猛地一缩。 他......想起来了! 小鬼!少了小鬼!那个母子棺里有两个怨灵,但是那个小的怨灵......跑了! 林城背脊一阵发凉。 额头上冷汗涔出。 当时经历母子棺事件时,他清楚的记得那个小鬼就在他身后,还突然出声把他吓得不轻,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选择性忘记这段记忆! “不好!那个超自然现象管理局还不知道这个小鬼的存在!” 自己在上报事件过程的时候,并没有提及小鬼的存在!甚至,若不是刚才林大爷反复提醒,自己根本不会回忆起这件事...... “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城狠狠地对着空气挥了一下拳头,心情有些糟糕。 “小魏,你是对的!我太小看怨灵了!” 林城从裤兜里摸出了手机,又缓缓放了回去——他并不知道超自然现象管理局的报警电话。 可如果开着魏晓的车去城北报案,一来一回,少说也得好几个钟头——破旧面包车的速度,是比不上凌晓晨他们那些顶尖商务车的。 而几个钟头...... 这么长的时间,林城无法预料这里会发生什么事情,他也不知道在这段时间内,魏晓能否自保。 林城深吸了一口气,眼眸死死地盯着魏晓消失的楼道口,这里空无一物,稽查人员、稽查所的车辆,无影无踪。 仿若从未来过。 这种异常的现象引起了林城的警觉,直觉告诉他,楼道里会很危险。 林城捏紧了拳头。 缓缓闭上了眼睛。 等他再次睁开时,眼眸中已经蔓延出了血丝,旋即,他一声不吭,一个箭步就冲入了楼道中。 哐当。 破旧的铁门仿佛受到了某种力量的推动,啪的一下就直接关上,锁头连接的地方更是如同被焊死了一般,紧紧连在了一起。 腐烂的尸体臭味。 在死寂的楼道里蔓延开来。 他一抬眼,又看到了那半截男子的尸体,他清楚的记得,昨天这个男子还邀请自己打牌,今天却肠子都挂到了门上...... 不过,林城却没有心思在这里伤春悲秋。 “魏晓!” “小魏!” 他大声呼喊着,洪亮的声音中带着丝丝沙哑感。但过了许久,他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魏晓......就仿佛消失了一般。 林城没有坐以待毙。 他蹭蹭蹭的往楼梯上冲。 就在他一把拉开锁头已经被破坏的,201室的房门时,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脚踝。 那是一只冰冷且僵硬的手,苍白的没有任何颜色,林城甚至能感受到皮肤上传来的粘粘触感。 他低下头,看到了一个瞳孔涣散,嘴巴微张,脸上布满血污的脑袋。 这是昨天叫他打牌的邻居。 已经只有半截身子的邻居。 此刻,半截尸首死死地抓住了林城脚踝, 被一具死去多时的尸首突然抓住,正常人只怕是会被吓得亡魂大冒。 而林城那一对血丝逐渐增多的眼眸中。 透出的只有暴躁与疯狂。 他抬腿猛地朝前方一踢,巨大的力量顿时将那半截尸首带了起来, 尔后,林城一拳就轰在了半截尸首的脑袋上。 噗呲一声响。 脑袋迅速裂开来。 突然间。 林城愣在了原地。 他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看着自己沾满了血污的手,脸色异常的难看。 是的,就在刚才,他的身体再度发生了异变,在这种异变的情况下,他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身体,甚至情绪都会变得相当激动,且暴躁。 “为什么......为什么会突兀出现这种变故?” 林城静下心来。 仔细思考着。 在短短一天时间内,他的身体就连续出现了两次异变。 尽管,这种异变给他带来的影响是正面的,他的力量、速度、反应,都会大幅提升。 但问题在于。 他并不能操控这种异变。 力量不受自己掌控,那就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在他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原因是什么?” “恐惧?” 连续两次经历这种匪夷所思的事件,林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恐惧’,人类对未知生物的恐惧,引起了他自身的异变。 “不!不单单是恐惧,还有愤怒!” “第一次在杂物间里,怨灵的几次戏耍加深了我的恐惧,也引起了我的愤怒,而这一次......” “魏晓......” 林城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不想再陷入刚才那种状态了。 虎啸山林,百兽皆惊,巨象起怒,狮群辟易,人类在老虎、熊罴、大象这种猛兽面前,没有半点还手的余地。 但,统治这个星球的却依旧是人类,而非什么猛兽。 只因人是有智慧的。 聪明的脑子才是人类最锋利的武器。 “这小鬼......可以篡改我的记忆!”林城皱了皱眉,旋即摇头,“不,它不能篡改我的记忆,它只能影响我的记忆,或者说......它只能让我忽略某些东西!” 想到这里,林城迅速拿出了手机,打开了备忘录: 我是林城,这栋楼里有一个小鬼,我来这里的目的是取回拳谱,找到魏晓!注意!这楼里有一个小鬼!我的目的是取回拳谱,找到魏晓!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