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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无巧不成书

    “恭喜柳夫人喜获佳作,今夜画舫内发生的事情必将成为一段佳话典故,名垂青史!”

    “此诗一出,羞煞我辈读书人,我等愿意奉沈牧公子为当代诗杰!”

    一时间,无数人感叹,热泪盈眶。对于读书人与艺妓来说,没有什么能比喜获千古佳作还要高兴的事情。

    “呵呵,许某一向放荡不羁,心比天高,自认为才华横溢,无人能及。可是今日得遇这位公子,我方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

    和他的诗琴一比,我汗颜自愧啊。希望大家以后不要再称呼我为许才子了,我不配担当此名啊!”

    许公子羞愧至极,他的诗果然如同沈牧讥讽的那般狗屁不如,这些年的书当真是白读了。

    幽州人才济济,却都不如沈牧一时的率性而作。

    一想到这里,许公子顿时心火淤积,备受打击之下吐血七升,晕倒在地,生死不知。

    没有人在意许公子的死活,大家还沉浸在沈牧那nongnong的诗词之中,千古佳作,回味无穷。

    沈牧做了一回文抄公,不为卖弄斯文,只想让读书人一同陶冶情cao,推动诗词文化的发展。

    柳夫人擦拭了眼角的泪水,脸上带着羞涩的笑意,道:“今夜的文会争奇斗艳,毋庸置疑,理应是沈公子胜出,诸位可有异议?”

    “沈公子才艺无双,我等甘拜下风,绝无异议。”

    在场的人对于沈牧是由心而发的尊崇。

    田佑骏与李光霖二人无声对视,对于沈牧在文会上的一鸣惊人更是惊骇欲绝。

    “沈公子,按照惯例,你获得了文会的第一名,可以提出任何的要求。”

    柳夫人的话音刚落,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的看向了沈牧,很好奇这位惊才绝艳的诗杰会提出怎样的要求。

    “今夜良辰美景,美中不足的是没有佳人相陪,我想请柳夫人陪我一同赏月,把酒言欢。”

    沈牧的这个要求刚刚说完,四周的宾客直接炸开了锅。

    凭借沈牧的才情,一般的女人的确没有资格作陪在他的身边。

    但是柳夫人可远非散春愁的艺妓可比,她是从来都不出台作陪的,更何况她的背后还与幽州王室有所勾连,因此他们这些宾客往日里也只是有贼心没有贼胆。

    可是现在,沈牧直截了当的要柳夫人作陪,怕是这首旷世名作还未传扬出去,幽州就要失去一位才貌兼备的诗杰了。

    “能得沈公子垂怜,荣幸之至。我已经命人备好了酒席,请沈公子移步顶楼。”

    出人意料的是,柳夫人居然答应了沈牧无理的要求。

    而且画舫的顶楼是柳夫人的闺房所在,明令禁止任何人进入,可偏偏今晚为沈牧单独破例了一回。

    此等殊荣,可见沈牧在柳夫人心中的地位不是一般的高。

    柳夫人款款凝视着沈牧,面色含春。

    别人只敢放在心里愉悦幻想却不敢直言的事情,唯有他沈牧敢坦率索取。

    似他这种长得帅又会写诗,如此才情绝艳之人却要她作陪,那是她的荣幸。

    哪怕是成为他的女人,又有何不可?

    无疑有他,只因为沈牧为她而作的这首诗,他就有足够的资格做她的男人!

    “各位,文会已经告一段落,在下先行告辞,要将这首震铄古今的名篇大作传扬出去,为我辈读书人扬眉吐气。”

    “我也要告退了,为儒道诗坛扬名,又怎么能少的了我呢?”

    “嘿嘿嘿,我就不厚道的借这首诗去找我心仪的那位高冷孤傲的女神了,说不定还能白嫖一波,让她嫁给我做老婆!

    哼!什么宗门圣女、忠贞烈妇、王妃公主,在沈牧诗杰的名作下,通通手到擒来。同为读书人,跟着沾光,风光无限呐!

    若是能借此机会打破母胎单身的诅咒,我一定不会忘记沈公子的大恩大德的!”

    眼下文会已经落幕,柳夫人的芳心又被沈牧的才情所占据,众人自然一哄而散。

    天水城的夜市。

    与几位同僚的应酬结束后,燕公公便带着仆人来到了热闹的夜市。

    夜市灯火通明,往来行人如蚁,吆喝叫卖声更是不绝如缕。绕了一大圈后,他们终于在一处糕点摊前停下了脚步。

    燕公公向摊主购买了两斤桂花糕,他还记得曾经对张红玉的承诺,日后若是发达了,必要每天给她买桂花糕吃,直到吃吐为止。

    “燕公公待夫人真好,如果夫人知道公公事必亲躬的话,一定会感动落泪的。”一旁的仆人露出了朴实的笑容。

    “哈哈哈,你小子很会说话,待会回府后去找管家领赏吧!”

    听到仆人的话,燕公公感慨万千,他亏欠张红玉太多太多了,这些年没有尽到一个丈夫该尽的义务,也没有做好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现在只想好好的弥补这些年来的缺憾。

    “多谢公公!”这马屁拍的正中下怀,仆人顿时乐的合不拢嘴。

    这时候,旁边一个小酒摊有两位儒生在高谈阔论。

    “今天晚上散春愁发生了一件大事,我幽州文坛摇摇欲坠数百年,如今被一位公子的一首千古佳作给匡扶起来了!”

    “哦?那位公子作了什么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听到那位儒生朗念的那首诗,燕公公眼睛一亮,深深地被这首诗给惊艳折服到了,不由得赞叹道:“好诗!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称得上是千古绝诗!”

    燕公公本身就精通文学,他一向自负,偌大的文坛里能被他瞧得上的寥寥无几,可是今日作出这首诗的人让他由心拜服。

    那两位儒生听到燕公公的点评,纷纷投来随和的目光。

    “先生真乃同道中人,不过更令人吃惊的还在后边呢。当时无数学士才子拥戴他为当世诗杰,就连柳夫人都收他做了入幕之宾。”

    燕公公追问道:“哦?那位公子究竟是何人?未曾听说幽州出了如此一位大才啊……”

    “具体的不清楚,只知道那人名叫沈牧。”

    “沈牧!”

    燕公公喃喃自语,居然与残害自己儿子的凶手同名同姓,世上该不会有那么巧合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