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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七章;恭贺新婚?

    尸变,就是尸体变成了僵尸。

    僵尸的本质,是尸体在极阴之地吸收过多的阴气,发生了异变。

    方叔不是纯粹的骗子,他多少懂一些阴行的本事,绝不可能把尸体寄葬在极阴之地。

    就算是极阴之地,尸变也是需要时间的。

    短短七十二日,尸体不会异变到阴气能够渗出棺材,融入土地的程度。

    而且,我在土壤中溢出的阴气中,感受到了深深的怨念。

    “那姑娘怎么死的?”

    我这问题,把方老给问住了。

    方老十分尴尬的回答我:“我们这行生意,只管下葬……”“不是我说您,您就没看出那姑娘是惨死的吗?”

    我说道。

    “给您说句实在话,这坟迁不得,您还是赶紧回去把棺材重新埋起来吧!”

    如果我判断没错,这应该是一只怨念极深的恶鬼,迟迟不愿离开自己的身体。

    不去惊动她还好,一旦惊动了,麻烦可就大了。

    轻则迁坟的人暴毙,重则整个村子都不安宁。

    方老哭丧着脸:“不行啊!当初我跟人家说的很重,说必须迁坟,否则逝者不安息,他们一家人都不安宁,这不十几天前,人家就打电话催我一定要记着日子。”

    方老抓住我的手。

    “我听别人说,你是有本事的人,小兄弟,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方叔,不是我们不帮你,你也看到了,怨气这么深的恶鬼,可不容易对付,我们帮你不要紧,可要是把自己搭进去,就不合适了吧?”

    “小兄弟,我也是个生意人,懂规矩的,只要你们帮我把坟迁了,价格好商量。”

    说完,他伸出一根手指头。

    “一万块。”

    我不乐意了。

    “您当这是十年前呢,现在一万块也就买个苹果手机,您也太抠门了!”

    方叔露出狠心的神情,又伸出两根手指。

    三万了。

    “您仔细想想,这次迁坟要是办砸了,您的招牌可就砸了,以后怎么靠给人下葬、迁坟混饭吃?

    难道您的招牌,就只值三万块钱?”

    我可不会心疼方叔,他赚到的可不是什么良心钱,现在他想保命保招牌,不吐出来点怎么行。

    方叔的脸耷拉了下来。

    “大兄弟,你说个价吧!”

    “五十万。”

    我说“狠!”

    “算你狠!”

    “只要你帮我把坟给迁了,五十万就五十万!”

    生意谈成了,我和方叔约好了,明天上午八点,柳村村口见面。

    第二天我准时来到了柳村,方叔早早的就在村口等着我们了。

    他带着我来到距离柳村不远处的一处麦田里,此时麦子已经长得比脚腕还要高了。

    在麦地的东北角,有一个小土丘,土丘的旁边是一个被挖开的坟坑。

    或许是挖出来的土像是被血浸过一般吓坏了村民,所有围观的村民,都离得远远的,连死者家人都不敢靠近。

    一股风吹来,灌入坟中再被吹出,带出一股冷意。

    这怨气……还真不小!我劝老方:“以后在遇到惨死的,就别乱动心思了,早早入土,也不会节外生枝。”

    老方摸了摸额头上的冷汗。

    “下次不敢了,不敢了。”

    恶鬼在棺中,想要收了她,必须先打开棺盖才行。

    不过我让老方做了准备。

    “引魂灯。”

    老方从身上背包里掏出一盏油灯。

    点燃引魂灯,能吸引附近的阴魂恶鬼现身。

    老方又从背包里取出一瓶油脂,这是尸油,当然,不是人的。

    将尸油倒入引魂灯,老方捻了根棉线,浸入油中。

    最后,掏出一把小刀。

    引魂灯想要把鬼引过来,只有尸油是不够的,还要在灯中添加鲜血。

    最好是和想要引来的阴魂恶鬼有关之人的鲜血。

    这个姑娘,是方叔安排下的葬,当然得他放血才行。

    方叔虽然是个骗子,但多少还是有些本事的,知道引魂灯的效果和原理,老方闭上眼,咬着牙,在手指肚上划了一刀。

    他眉头皱成一个“川”字,牙齿要的更是“嘎吱嘎吱”的响,不清楚状况的,还以为他这是准备英勇就义呢。

    “嘶……疼疼疼!”

    不过是划了个小口子,方叔就疼的吱呀怪叫,真不知道他这点胆子,是怎么在风水界中混的。

    方叔只放了三滴血,就把引魂灯还给了我。

    “中午得多吃一个鸡蛋补补才行!”

    我翻了翻白眼懒得吐槽。

    我把引魂灯放在棺材上,然后从兜里掏出了打火机。

    他问我。

    “兄弟,准备好了吗?”

    在计划好的分工中,他负责让鬼现身,而我负责把鬼送入阴间。

    “开始吧。”

    按下打火机。

    “啪!”

    打火石发出一声脆响,一个小火苗从打火机中窜了出来。

    我拿着打火机,让火苗靠近灯芯,谁知这时候,一阵风吹来,把火苗给吹灭了。

    我再摁,火苗重新冒了出来。

    “呼!”

    又是一阵风,火苗又给灭了。

    我眉头皱了起来,老天也太会捉弄人了。

    我接连打着火苗,可每次火苗快要碰到灯芯时,就会凭空吹来一阵风。

    就好像……有个顽皮的熊孩子在一旁捣乱。

    这么想着,我眼中一道金芒闪过,随后我眼前出现了一道身影。

    一个熊孩子正撅着屁股,嘴巴对着我手中的打火机。

    准确来说,这是个鬼孩子。

    还真被我给猜中了?

    我咳嗽了两声,熊孩子转身看向我,他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扭头就跑。

    这只是个小插曲,顺利的把引魂灯给点上了。

    引魂灯立在棺材盖上,灯光跳动。

    尸油燃烧时,散发出一股焦焦的味道,很像宵夜摊上的小哥,手中滋滋冒油羊肉串的味道……引魂灯起了效果,一个年轻姑娘,从棺材里坐了起来。

    棺盖是盖着的,她的身体径直穿过,好似幻影。

    鬼在不作恶的时候,人是看不到的,哪怕懂点阴行本事的方叔,都没有看到姑娘。

    姑娘脸色煞白,嘴角处有一丝淤青,应该是死前留下的。

    她一双眼睛十分浑浊,好像是得了白内障。

    她很危险,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强烈的怨念。

    我敢肯定,她是枉死的。

    但这跟我没关系,人死了,魂归阴间,身归大地,这是规矩。

    我双手掐诀,将黑色的漩涡召唤出来。

    地狱之门,开!姑娘想要反抗,但在我黄泉阴司的威势下,毫无挣扎之力。

    在她被吸入地狱之门前,用幽怨的眼神,深深的看了我一眼。

    老方虽然看不到发生了什么,却能本能的感觉到身边发生了什么。

    他问我。

    “完事了?”

    “完事了。”

    老道伸手摸了摸棺材盖,喜笑颜开。

    “没阴气,也没煞气,小兄弟好本事,讲信誉!”

    事情办完了,我也该走了。

    老方拉住了我。

    “现在回去也赶不上饭点,要不留下来看看热闹。”

    我让到一边,毕竟在死者家人的眼里,方叔才是主角。

    只见方叔把自己的法器都掏了出来。

    一个铃铛。

    一个罗盘。

    一个可以绑在手腕上的木鱼。

    他一直攥在手里的请神木牌。

    还有一对铜锣。

    方叔在坟前插上三炷香,手持请神木牌,嘴里咿咿呀呀的叨念着方言味很重的请神咒语。

    这咒语我听都没听过,想来是他自己胡编乱造的。

    他真要是能请下神来,哪里还用的找我出手帮忙。

    叨念的差不多了,方叔手持罗盘,围着坟坑左转三圈右转三圈,最后站在坟头正北方,摇起了铃铛。

    铃铛过后,又是木鱼。

    整个过程,竟是用了整整两个小时。

    我有点佩服方叔了,这么大的年纪,还这么卖力演戏。

    敬业!或许是戏演完了,或许是方叔累的吃不消了,他用身上的袍衣使劲擦了擦额头,然后对着围观的村民招了招手。

    村民中跑出了四个中年人,两男两女,都是四十多岁,看起来像是两对夫妻。

    除了他们,还有六个精壮小伙儿。

    六个精壮小伙,手里拿着木棍长绳,把棺材捆上抬出了坟坑。

    在方叔的指挥下,两个小伙儿把棺材盖推开了五分之一,差不多刚好把死者头部露出。

    两对夫妻凑了上去,然而他们的表现,却是截然不同。

    一个妇女掩面哭泣,直接跌到在身旁丈夫的身上,几乎快要昏厥过去。

    他们应该是女孩的父母。

    而另外一对夫妻,则是捂着鼻子,眉头紧皱。

    尸体腐烂生出臭味我能理解,可身为死者的亲属,这个反应是不是太不礼貌了?

    或者说……他们压根就不是女孩的亲人?

    满脸嫌弃的妇女对着方叔摆了摆手,方叔喊着一帮的精壮小伙儿,把棺盖给推上。

    他拿起铜锣,使劲的敲打了一下。

    “迁坟咯!”

    “搬新居咯!”

    一辆拖拉机喷着浓厚的黑烟开进田地,六个小伙儿帮忙把棺材抬上了车斗。

    我双眼微蹙。

    心里多少有些不爽。

    “娘的,这个老方,跟我撒了谎,这不是迁坟,是配冥婚。”

    那一脸嫌弃模样的中年夫妇,刚刚是在验身……或者说,是在验尸。

    这个女孩,将会和他们的儿子合葬在一起。

    拖拉机拉着棺材走了,方叔坐在车斗上,又是使劲拍了一下铜锣。

    “恭贺新婚咯!”

    方叔真不愧是老骗子,精湛的演技把我都给骗了。

    他迁坟是真,遇到问题也是真。

    但他迁坟的目的,并非是给那姑娘换个风水宝地,而是去配冥婚。

    我甚至怀疑,当初他对死者家人说暂时寄葬,七十二日后迁坟也是他故意的说辞。

    目的,是为了在这两个半月的时间内,找单身男死者配婚。

    找到配婚的对象,他再与女方家人商量。

    对于女方家人来说,反正都要迁坟,迁哪里不一样。

    给自己女儿找个伴儿似乎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