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风起岭南
“是你!”妙书生三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喊出。 三大元神修士,居然卷不过一个刚刚化形的小妖,这让三人震惊之余,脸上有些挂不住。 但看模样,这小妖似乎与李默书关系匪浅。 李默书看向这黑衫青年,兀自有些不敢相信,这就是跟了他十年的黑马。墨尘,是他初游江湖时给黑马取的名字。 “你真是墨尘?” 青年笑道:“墨尘跟随公子十年有余,公子悟道之时我皆在侧,受益匪浅,是以早早便开了灵智,只是横骨一直未曾炼化。今日王道之气逸散,却是墨尘的机缘,便借机冲破关隘,一举化形。” “十年化形……”妙书生有些无语道。 妖与人不同,从灵智初开至化形成功,最少也要百年光景。 似那雪寐,在灵童四世之时开启灵智,直到第六世才化形成功。许是沾染了灵童的灵气,这已算快的了。便是人类炼气士,也需数十年之功才能进阶炼气。这马妖只用了十年便化形成功,实在妖孽。 这还不说,化形之时掠夺王道之气,居然连他们这些元神修士都抢不过,这就有些过分了。 余一鸣又有些吃味道:“如此说来,他四悟剑道,你都随侍一旁了?” 墨尘道:“正是。” 余一鸣叹道:“你这真是天大的机缘了!身上沾染了这么多大道法则,也难怪妙前辈他们都抢不过你了。不过也好,如此多的王道之气你也消化不了,就便宜三位前辈了。” 原本紫禁城上空王道之气最是浓郁,可眼下中心却在这四合院。他们能感觉到,已经有不少气息凑了过来。 墨尘对妙书生三人拱手道:“三位前辈恕罪。” 妙书生打了个哈哈道:“你也不是有心,恕什么罪?不说了,我等去吸王道之气了。” 说完,三人各自找了一间屋子去了。 李默书则是目光炯炯打量墨尘,他回想起来,黑马无论怎么走也不会丢,初时还感叹此马聪慧,没想到竟已是开了灵智。 一马一人一老仆,十年相伴,李默书对他们的感情自不一般。 墨尘化形,李默书也替他高兴,忽又想起一事,苦笑道:“你今日化形,做兄长的该备些礼物,只是你这兄长身无长物,还真给不了你什么。余兄,你是大户,可拔一毛乎?” 余一鸣翻了个白眼,袖袍一抖,一把通体漆黑的长剑便凭空出现。 “你随李兄悟道化形,想来也是用剑。此剑剑名恨别,是余某一师兄所留。他当年奉师门之命去除一大妖,力战身死。你虽是妖类,却受李兄大恩,赠你此剑,希望你惩恶扬善,莫要辜负了它。”余一鸣少有地郑重道。 “多谢余兄赠剑!” 墨尘接过恨别剑,剑身通体漆黑,并无光泽,却散发着摄人的气息。 剑一入手,便给墨尘一种水rujiao融的感觉,好似与这把剑相识多年一般。黑色的剑身竟发出淡淡的光晕,这让余一鸣脸色微变。 “恨别竟认你为主了?师兄之后,它再不认主,没想到竟与你有缘!” 神剑有灵,认主与不认主,威力自不相同。心与剑契合,一样的招式可以威力倍增。只是人与剑的缘分,很多时候就像大姑娘看小伙,一旦看对眼便误了终身。 李默书笑道:“墨尘属黑,或许这便是他们的缘分吧。” 墨尘赧然。 …… 人生总是不断相遇与告别,与林、吴二人匆匆一面,又要各奔东西。 玉京城的变故正在不断发酵,慢慢影响着天下的局势。只是凡间剧变于修仙者来说,实在无关紧要。 不过李默书那夜出手,却是有些小私心的。 傅青虹的势与晋室的势是相辅相成的,李默书引他至巅峰又挫败他,对晋室的打击便沉重了一分。晋室受挫,陈国的机会便大一些。 当然,他能做的也只这些了。 到了如今境界,李默书已能看清天下大势并不决于武力,而在人心。 武朝亡,亡在人心,而非晋室。 他可以出手扫平一切,却扫不平人心所向。即便陈王登了帝位,也坐不稳。 天下纷乱,战事四起,也是人心积累的过程。待明主将人心积累至巅峰,帝位自是想逃也逃不掉了。 李默书游历十年,见惯了乱世人心,对陈国却是十分看好。 陈国虽小,但百姓安居乐业,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而这,也是毛二桥他们当初舍生忘死,坚守天龙关的内因。 守着一份安宁,不易! 乱世中守着一份安宁,尤其不易! 想要荡平乱世,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自也少不了流血牺牲。命是自己挣的,李默书越俎代庖,只会适得其反。 当然,顺水推舟一下,无伤大雅。 林清越说林家已然稳定,他打算云游四方,或许耄耋之龄也可有番作为。 吴春秋说天下将乱,他会深入百姓之间行医,或可多活些人,也算功德无量。 赵屿已认清内心,今后之路会更加坚定。 司马衡说他要去北方,监视蛮族动向。左明丘已无处可去,干脆随了司马衡一起。 身在江湖,心忧天下。这群人别了李默书,各奔前程去了。 李默书则与余一鸣等人御剑飞行,直奔岭南魔窟。众人就着墨尘,速度自是慢了些,可也朝发夕至。 只是墨尘速度着实不慢,在化形妖类中,当属顶尖。 岭南多烟瘴,山林中人迹渺渺,却有仙门隐于密林深处。此间枯藤老树,溪水潺潺,怪石嶙峋,与中原名山相较又别有一番景致。 仙门名为有仙派,按余一鸣的说法,是蜀山分支,在此地监视岭南魔窟的动向。 此外,山中多精怪,有仙派在此也是对他们加以约束管理。 林尽水源,得一山口,入了山口便换了天地,其间百花芬芳,落英缤纷,鸟兽齐鸣,气候不寒不暖,哪有半点盛夏模样? 李默书生平第一次入结界,见了这等反气候的奇景,也不由得一阵陶醉。 “嘿,瞧你这眼睛都直了,土包子了吧?这才哪到哪,若要去了蜀山,怕你再不愿入凡俗了。”余一鸣难得逮到机会,嘲讽一番。 李默书却笑道:“此处虽好,却少了烟火气息。人间冷暖,四季寒暑,皆是天道。不历冬寒,哪知春暖;不经风雨,哪得彩虹?在这等景象中悟道,悟的又是什么道?此地四季如春,那春便也不稀罕了。” 余一鸣等人不由得一窒,想要反驳却找不出话语。细品一番,却觉李默书说的有理。 “我道自己无法领悟圣人之道,莫非是人间去的少了?”余一鸣鼓囊道。
李默书笑道:“大约如此。” 仙门气象,比之凡间皇宫有过之而无不及。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鸟语花香,处处不惹尘埃。比起凡间想象,却又仙了许多。 入了结界,便有弟子相引,一路行至大殿,有仙派掌门及一众长老已在等候。 互相见了礼,余一鸣做了介绍,便算是认识了。 掌门名为佟有堂,也是一元神修士。以凡人之龄观之,不过四十左右,正是年富力强之时。 寒暄完毕,佟有堂面露愁容道:“大妖逃脱已是铁定,这些时日他四处残虐百姓,已屠了七个城镇近十万人,手段极其残忍!只是这家伙行踪诡秘,难以追踪。林师弟在外追踪半月,却连影子都没摸到。” 余一鸣怒道:“这大妖竟敢如此张狂!” 佟有堂道:“岂止!这些时日我派人在外巡逻,已有不少弟子遭了毒手。唉,弄得我现在进退两难,却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寻常弟子面对大妖,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只是若不派弟子巡逻,大妖则更加肆无忌惮。 余一鸣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皱眉道:“这不太对劲。大妖从封印中逃脱,已是侥天之幸,按理说该收敛些才是。即便是好杀之徒,这般狂妄杀人,也是取死之道。除非……” 说到这里,余一鸣闭口不言,目中现出担忧之色。 佟有堂对弟子招了招手,弟子会意,抬上来一具尸体。众人看去,就见尸体干瘪如枯槁,全身的血液都被吸干了。 “嘶……,好残忍的手段!这是血炼之术,莫非那大妖受了重伤,想以血炼之术恢复实力?若如此,他的实力很可能不止妖将境界。”屈不平沉声道。 血炼之术是妖族的恢复手段,十分阴狠毒辣,但见效却非常快。 遇上不知轻重的妖类,人族的城镇常会遭受无妄之灾。 佟有堂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这厮隐匿手段十分高明,想要找出很难。人力有限,我们也不可能每个城镇都派人驻守,实在头疼。” 余一鸣摇头道:“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这时,一直沉默的李默书忽然开口道:“佟掌门,不知被屠城的是哪几座城镇?” 佟有堂道:“五节、长新、泗仓、河源、崮城、千阳、云崇七座城镇。” “有没有岭南地图?”李默书道。 佟有堂命人取来地图,李默书在上面找到了这七座城镇。思忖片刻,他将这七座城镇用笔连起,又补充了一些线条,起笔与落笔重合,竟成了一个十二芒星形状。而其中七个星角,正是那七座城镇。 众人见了,尽皆色变! “血炼……十二芒星……血炼十二芒星大阵!这……这大妖想做什么?”余一鸣猛然惊醒,震惊道。 李默书又用笔点在十二芒星的中心位置,那里赫然是岭南魔窟所在之地。 这一点,余一鸣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要用血炼十二芒星大阵来破除魔窟封印!”余一鸣倒吸一口冷气。 李默书点头道:“不出意外,应该便是这个目的了。他选的城镇十分精巧,表面上十分杂乱,应该是怕引起人的注意。不过既然知道他的目的,下一步行动应该也可以预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