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危险逼近
感谢金色的山、禾女鬼三寿的打赏,还请大家继续支持,让收藏多增加一点点。 另外从现在起,到下午十四点之前,收藏的增加量,能够超过一百,或者有舵主及以上打赏,便加更一章,现在的收藏是1186! 陋室不大,一眼扫过,便尽收眼底。 纵使杨晨喝的不省人事,却也知道,那杜公子、陆先生两个人,也是喝过就走了。 绝没有留下来收拾杯盘狼藉的桌子。 “是谁弄的呢?” 杨晨揉了揉头发。 皱眉苦思。 貌似自己似睡似醒的时候,鼻子里传来过一股幽香。 也貌似自己迷离的双眼,曾经看到过一个靓影在自己的眼前飘过。 更貌似,自己的鼻子被人捏过…… 杨晨轻轻的抚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手指尖上面,有着淡淡的幽香缭绕。 模糊的靓影,熟悉的味道。 “会是谁呢?” 杨晨的眼前,浮现出来一个美丽的少女的影子。 在这整个渭城中,自己除了几个损友之外,其实没有任何的亲人了吧。 父族? 母族? 杨晨呵呵一笑。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父族可以说除了他一根独苗之外,已经没有他人了。 杨家数代单传,人丁单薄。 至于母族。 只有一段忧伤的记忆。 杨晨也没有去翻这段记忆,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事。 “应该就是她了!” “我可以理解林书书为何来找我退婚,毕竟,像我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会有女人愿意嫁给我啊,一个百无一用的书呆子,换作是谁,也不忍心把自己的女儿或者meimei推入这样的火坑的。” “只是林诗诗,为何半夜来找我,还要和我继续做未婚夫妻,这估计是大周朝数千载的女德教育作祟吧。” 所谓“女人不能改嫁、好马不配双鞍、一女不嫁二夫……” 更不能退婚。 这便是大周朝的女德教育吧。 如今的杨晨,依然不知道,那天晚上来找自己的,并不是林诗诗,而是林诗诗的meimei林文华而已。 若是他知道了真相的话,估计也只有一声苦笑吧。 “这一下,我亏欠‘林诗诗’不少了啊。” “没有想到,她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会亲自动手,来帮我打理家里的卫生。” 杨晨现在基本确定,肯定。 这家里的卫生,定然是林家的大小姐‘林诗诗’打扫的。 除了她和自己有些亲近的关系之外,渭城中估计也没有人关心自己的死活了。 揉了揉脑袋。 杨晨苦笑一声:“罢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咱们有缘没缘的,就让老天爷当家作主吧。” 不再想有关‘林诗诗’的事情。 杨晨看到,家里的卫生虽然收拾的很不错。 可是很显然,还没有收拾完。 他有些想不通。 这‘林诗诗’为什么收拾了一半就走了呢? 是临时有事离开的吗? 不知是什么事情,会让她匆匆离去。 不过,当杨晨看到桌子上还剩下的半海碗的酒水的时候,一张嘴,笑了。 “我貌似是明白,‘林诗诗’是为什么离去了?” “一个林家的大小姐,居然在我这里偷酒喝,说出去谁信啊?” 摇了摇头。 想象着‘林诗诗‘喝酒的模样。 杨晨忍不住又一次笑了。 笑着继续收拾家里的卫生。 片刻工夫之后,便收拾完了。 家里没有什么东西,收拾起来倒是方便了不少。 干干净净,清洁溜溜。 四处皆空。 把垃圾收拾了,拿起来,走出屋门。 一看,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整个院子里的积雪,也都已经被人打扫干净。 杨晨的心里顿时有些莫名的感动。 “莫非这积雪也是‘林诗诗’清理的?” “她真是个心底善良的好姑娘啊,我要是真能娶上这样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当老婆的话,也不知道需要我前辈子敲碎多少木鱼。” 提着垃圾袋,走出院子,找了地方扔了。 折身返回家中。 如今天色已黑,原本是熄灯熟睡的时候。 可是杨晨刚刚睡醒。 精神抖擞,一点儿的睡意都没有。 黑灯瞎火的,坐在椅子上,四面寒风从茅草的缝隙中钻了进来,偶尔吹在身上,冰寒刺骨,令人牙齿打颤。 “我现在手里有着杜公子借给我的几百两银子,暂时是不愁吃的,等到冰雪融化,大地回春的时候,先盖上几间好房子,好好的舒服一些。” 看了一下自己现在住着的这几间破茅庐,摇了摇头,叹息一声: “这样的房子,怎么住人啊。” “待房子盖好,就剩下吃穿用度,也要处处花钱。” “我还要修行工夫,要配药练功,每一种药材都是非常珍贵的。” “纵使有着这几百两银子,也不够自己这样花,自己必须得想办法赚钱,这样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 说起来。 杨晨觉得自己还是挺憋屈的。 人家一穿越,起码都是什么侯府的少爷,皇宫的皇子,起码也是武林世家的大能的儿子,绝不会为吃喝拉撒发愁。 不想自己,这才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几天。 就花了外人两次钱了。 连肚皮都养不好。 一次是几个损友对的钱。 自己海吃海喝花了。 这一次,则是一个一见如故的朋友,本着朋友有通财之谊,借给了自己几百两。 真丢穿越者的脸。 不过,杨晨对这样的朋友是打心里喜欢的。 觉得,这样的朋友那是多多益善才好。 因为,杨晨很明白。
要是换做自己的话,绝不会把几百两银子借给一个才认识了不到一天的人。 “古代人真实在啊。” “不像我那个时候,尔虞我诈,想向别人借钱,那可是千难万难啊。” “不是很熟的朋友,一毛钱也不会借给你的。” “要知道,那个时候,借钱的是孙子,欠债的是大爷,谁敢随便借钱啊。” 借出容易,收回来就难了。 杨晨心里想着杜公子的事情。 越发觉得,这杜公子不是平常人。 举止雍容大度,气质非凡,身穿锦衣,又怀巨款。 妥妥的一个高富帅。 用现代话来说,这就是个土豪啊。 几百两银子,对平常人家来说,是一笔巨款。 而对杜公子这样的土豪而言,说不准都不够一顿盛宴的饭钱。 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所以。 杨晨收这钱,收的心安理得。 待自己有了钱,加倍还给他就是。 要是自己不收这钱,身无分文的话,一日三餐都没有着落。 只能喝西北风了。 自己可不是神仙,天天餐风饮露的可受不了。 服气而生者,神明也。 自己还做不到这一步。 “就是不知道他接近我是为了什么?” “总不会真是羡慕我满腹才华,才倾心结交吧,难不成真有白首如新,倾盖如故一说?” 这话,杨晨自己都觉得有点假。 别的不说,这大周朝立国千载,有才华的人多了去了。 怎么不见得他去结交别人。 “不过,我却没有感觉出来他对自己有什么恶意。” “但是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现在对他还不熟悉,小心一点总是没错。” “只要他不害我,我便拿他当知交好友。” 把这几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的脉络理清楚了。 杨晨便不再想这些。 而是一心一意的想着如何赚钱。 “我先去把卖炭翁送到文报那里,看看能有多少润笔费?” “要是可以的话,我有着满腹文章,说不准,这也能够成为一条生财之道。” 思量之间,却不知此时正有危险逼近。 一股黑烟从东南方向而来,直接落在杨晨的院子里,黑烟凝聚,化作做一条数丈长短的巨大蟒蛇,蟒蛇的周身泛着一层黑色的精光。 蟒蛇吐信,双目生光,望向了杨晨房间。 “我出窍而来,一会进入杨晨的梦里,直接斩杀了杨晨的魂魄,便算功果。” “不过从这人做的做的诗来看,确实才华惊人,不知道他的才气灵光如何,若是灵光太多,笼罩四周的话,我想杀他,却也不易。” “我也曾望气渭城,那最有才气的便是云起书院的陈夫子,也不过七八尺高,这人的才气总不会比陈夫子还要厉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