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9章 宪兵(第一更)
码头苦力最终是什么下场? 那些码头苦力在试图捣毁机器时有上百人被判处苦役,前往徐闻盐场晒盐。小说.23txt就连其会也因放纵苦力作乱,被课一万两罚银,因为掏不出罚银,其宅子都被官府拍卖了。 虽说这件事不大,但多少却让人明白了官府“法必责众”的态度,实际上,这两年他们体会最深的就是这四个字,当然还有就是越来越相信法律的公平。 “大人难道当真要陷广东于大乱吗?” 听巡抚大人这么一说,赵存南顿时急了。 “码头苦力大都来自他地,非广州本地土著,大人弹压,自然不会有丝西关机户落地岂止一代,早已为广州土著,大人若是强力弹压,只恐届时难以收场啊!” 被人这么威胁的李子渊的脸色顿时由暗到黑: “这广州之事自然有汉督任命的官员负责,就不劳你cao心了。” 从未想到这素来为广州商界所推崇的巡抚大人的态度居然如此强烈,赵存南对他如此态度极为不悦,冷冷地回了一句: “若如此,会招致绅民激变!” “激变!” 李子渊刷地站了起来。 “谁敢官府自有法度在!省城,自有宪兵!来人,送客!” 说罢,拂袖走出了客厅。 自有法度、自有宪兵,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百姓为生计请官府张目时,难道官府也要派兵去弹压吗 这官府怎么会昏蛮至此! 望着巡抚大人匆匆外出的脚步,赵存南只觉得胸腔中尽是满腔的悲愤。 “不意闻亡国之音啊……” 一句话刚说出口,一股浓血在他的胸腔里奔涌躁动着,直冲破喉咙喷出嘴外,眼前一片昏黑,整个人蓦地倒在这客厅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赵会!” 巡抚衙门的工作人员被眼前这一幕吓住了,声音凄惨地喊道。 刚出门外的李子渊听到声音不对,忙扭过头来,见状后心底大惊之余,眉头猛的一蹙,他立即意识到,这事件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善了。 在几个人将赵存南抬起的时候。李子渊吩咐道: “把他送到医院里,通知他的家人。我还有要紧事急着办。” 还有什么要紧事,身为地方官的李子渊非常清楚,赵存南于衙门里吐血的事情传出去,会导致什么,现在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回到办公室后,李子渊立即从办公桌的特制抽屉内拿起电话,现在电话作为一种保密的通讯工具,除了军队内部使用之外,只有少数官员的办公室内才会安装,而且不能安装于明处。 “喂,接宪兵队!” 在电话里传出接线员的询问时,拿着电话李子渊说道,很快电话便接通了。 “我是李子渊……” “铃、铃……” 骑在自行车上马辉不时的按着车把上的铃铛,此时的他显得有些得意——作为广州宪兵队侦缉科的探员,他可以自由使用科里的五辆自行车中的一辆,而这辆三号车,就是他的“坐驾”。 自行车是汉阳兵工厂几个月前推出的“新玩意”,虽说早在几十年前,德国人就明了木制自行车,而且英国人麦克米伦也明了蹬踏式脚蹬驱动自行车。但是性能都不及汉阳兵工厂的这个明,它的前后**小同,以保持平衡,并用钢管制成了菱形车架,车轮也改为钢圈和辐条,采用充气橡胶轮胎,同时车上采用了滚动轴承、飞轮、手刹等,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它采用链条驱动,用后轮的转动来推动车子前进。 自行车骑起来度极快,军队曾对其进行过试验对比,骑兵每天只能保持8o公里的行进度,且其持续时间不能过7天,但骑自行车的士兵却可以每天行进12o公里,甚至15o公里,并且可保持1o天以上。自行车不仅有着度快的优势,而且更为安全,更容易使用,也正因如此,现在军队已经开始大量使用自行车作为传令兵的交通工具。 而城市宪兵对自行车也有着需要,比如负责刑事案件侦缉科,就需要快抵达现场,过去是骑马,而现则改成了自行车,它度更快,而且不需在各种马料。更重要的是自行车于城中穿行更为方便,刹车灵活,不至于担心碰到人。 不过只用了二十分钟,马辉便抵达了位于城外的珠江河堤的案现场。他四下寻找当地的巡逻宪兵,最后现他们聚集在下面的湖边,蹲在一棵矮柳树旁边,他们脚旁有一堆浅色的东西。旁边一个树桩上坐着个年轻人,穿着一套蓝布汉式服装,他的脑袋埋在膝盖之间,看起来显得有些紧张。 马辉狠吸了最后一口烟,然后把烟头扔在地上。它“嘶”的一声在泥地里熄灭了。然后朝湖边走去。一个巡逻宪兵看到他到来后,连忙立即敬礼。 “上士!” 作为侦缉科的探员,马辉是上士军衔,他曾在武昌的宪兵学校接受过侦缉培训。还了个军礼后,他便径直穿过泥泞的草地,走到现场。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尸体。冰冷,身材瘦削,因为被江水浸泡的关系,肤色惨白、肿。尸体上有一些污泥,背部朝下,上半身搁浅在岸上。尸体的眼睛紧闭。 眼睛没有离开尸体,马辉继续问道, “什么时候现它的?” “一个小时前,先生。我们当时正在这里巡逻的时候,听到这边的喊声,现尸体后,便作一级优先处理,然后派人通知侦缉科。” 巡逻的宪兵负责治安维持以及一般案件,因为他们并没有办理这些案件的经验,诸如杀人之类的刑事案件往往都是由侦缉科负责,而侦缉科的探员,往往都是从宪兵中挑选出来的最聪明的人手,在武昌的宪兵学校中接受侦缉培训,而培训他们的既有外国人也有本国的衙役以及仵作。 在普通的宪兵现诸如谋杀之类的案件时,就会作一级优先处理,也就是派人前往队里通知侦缉科,于现场看守现场,避免现场被破坏。 “谁现了他?” 宪兵指了指肩膀后面那个年青人,那个年轻人赶紧站了起来。他看起来是典型的一副城市平民的打扮。马辉注意到这个人似乎被吓坏了,于是便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李明一,长,长官,在,在附近的李家饭馆里当伙计……” 他说话听起来畏畏缩缩的,又有点巴结, “李家饭馆……” 马辉知道那个地方,那是一个不大的饭馆。 “刚才掌柜的让我去家里拿料子,没曾想在路上看到这个人……” 这个年轻人怯生生地说。 “当时你看见别人了吗?” 马辉用和蔼的口气问道,听上去像这个年青人的亲戚,反倒是不像个宪兵。 “没有人,长官。我当时就吓跑了,一边跑一边大喊,然后就碰到正在巡逻的两个长官了……”
又看了看尸体。他被水泡的显得非常胖。显然已经泡了不下两天了。 “把它从水里拽出来吧!这里并不是第一现场。” 马辉的话声一落,一旁就传来一个声音, “别,别再等一会……” 转过身来,看到来者,马辉的眉头一皱,来的是他的同僚——方世杰,他是旧衙役,科里聘为探员,但他并不是宪兵,科里只是借助他的经验罢了。 “哟,方探员,你睡醒了!昨天晚上又喝多了?” “醒了,醒了,多喝了两杯……” 方世杰咧开嘴笑了起来,此时,他的浑身都是酒味,他径直走到尸体面前,仔细的查看着尸体,最后又仔细查探了一下,才说道。 “马探员,你还真没说错,这里真不是第一现场……” 废话! 至少泡了两天!可能会是第一现场吗? “可能是上游飘过来的吧!我看还是要和上游的几个城市联系统一下!” 马辉的话还没说完,方世杰就说道。 “虽说不是第一杀人现场,但我敢肯定这里是第一个抛尸现场!” 什么? 马辉睁大眼睛,看着醉意十足的方世杰,他说什么? “马探员,你看这尸体旁边的这一串脚印,下到河岸的时候,脚印深,上去的时候,脚印浅,这是同一个人的脚印,你看这几个脚印,有些混乱,如果我没有猜错了的话,他在抛尸的时候,肯定是碰到人了,所以才没能把尸体扔进江里……” 在方世杰一一说着他的理由的时候,马辉则继续仔细查看着现场的痕迹,刑事侦缉对于宪兵来说,一直都处于学习之中,这也是聘请那些衙役的原因,他们中的少部分人有一定的经验。 “那么可以肯定这是凶杀了?” “肯定是凶杀,而且凶手住的位置应该不远,应该在两里地之内,他家附近应该有小湖,你看尸体的下肢有捆绑的痕迹,他肯定是被捆了石头,不知怎么绳断了,所以才会被移到这里,准备抛入江里,让它顺江流下去……” 就在方世杰分析着案件时,河堤上传来一阵铃声,然后只见一个宪兵急匆匆的跑过来,冲着正在分析现场的两个敬个礼,然后传达着上级的命令。 “上士,司令命令你们立即回到队里,有其它的任务!” —————————————————————————————————————————— 推荐朋友的一本小说,是末世类的书,小说写的不错,嗯,应该算是末世全理党吧,欢迎大家前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