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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痴女情深意志坚(上)

    武学之道,起练于招式,后成于神韵。剑招或是拳谱,是用来引导初学者。譬如现代人学习诗词。正确的教导方法是把诗词念熟。“读其百变,含义自现。”一般武学之人,只限于把招式熟记,临敌时依葫芦画瓢。用句传统的说法,花拳绣腿。只能赚人眼球,实际功力相去甚远。只是,能明白到这一点的武学之人甚少,所以江湖中的武学高手寥若晨星。

    具体地说到“至诚剑法”,但从剑法的名字中,便能得到此剑法的精髓。“至诚”二字表意为心至神诚。当年,富山殷德创立这套剑法是有其原因的。在这里,我要花些时间说说富山殷德这个人。自大唐疆域开阔后,前来中原外国人大大增加。到其后的数百年大宋王朝,一些外国人的后代便在中原定居。富山殷德的祖先是唐德宗年间定居中原。到富山殷德这里已有五六代。富山殷德的父亲富山文智已经完全融入大宋,包括对仕途的追逐。富山文智自己没能出朝为相,便把自己的希望寄托于富山殷德身上。富山殷德也不负父望。十几岁便进了翰林,并且富山殷德的才华不至于文章。写诗做画,无所不能。当时,朝中宰相寇准很欣赏这个年轻人,私下结了弟兄。再后来,富山殷德为官外出时,遇到一个奇人,教授了他传世武学。

    对于富山殷德来说,高深的武学不只是改变了他的身体条件,更改变了他个人嗜好。之前,他只是接触过四书五经,琴棋书画,只能从那上面获得成功的喜悦。在他之前的人生中,谋取官位,在历史的长河中能像古代文人般留下自己并不伟大的足迹,此生无憾了。现今,当他领略到高深的武学的奥秘后,心中开阔了另一番天地。这里是高山流水,无拘无束的生活。行侠仗义,阔步高歌,仗剑高歌。在这里,他找到了自己心灵的归宿。原来,自己并不属于那个尔虞我诈的官场。

    在没有告诉任何人的情况下,他逃离了官府。朝廷派各方人士,数月打探,也未找到他的人。圣上一怒之下,抄斩他的全家。这是他十年后所知道的事情,是寇准告诉他的。当时,他正和一群江湖朋友把酒高歌,其中一人酒后多言,透露出今晚要截取生辰纲。他自告奋勇,打了头阵。等把押解生辰纲的人抓到,他看出那人竟是寇准。寇准也没有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他。

    两人毕竟都是真性情之人,这么多年未见面并没有泯灭彼此心中对对方的仰慕。他把自己这么多年的江湖经历,寇准把这么多年的朝廷事情告诉了他。

    “你不辞而别,圣上龙颜大怒,要抄你全家。后来,经我百般诉说,再者当今圣上并不是昏厥之君。最后,只是把你家人赶出京都。只是你父亲太要面子,一气之下,没多久就死了。”

    父亲死了。脑海中,父亲慈祥的容貌越清晰了。猛然,他意识到自己这么多的年行为危害最深的就是父亲了。父亲对自己的满腔心血被自己不经意的毁了。人生在世,孝悌为先。自己竟不能孝敬父亲,何谈行侠仗义。他长啸一声,拜别了寇准,一个人跑到父亲的坟前,守孝三年。

    三年里,他悟得最深的便是。前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像鞭子一样,无时无刻地鞭策他。久而久之,他渐渐地把这种鞭策揉入到自己武学中,遂创造了“至诚剑法”。这套剑法的精髓,或是说根基入眼一“孝”,这个孝并不是敷衍了事的孝。是要从内心,从骨子里迸出的孝。也就是“至孝”。只有至孝之人,才能练好这套剑法。

    这也是富山殷德为何把“至诚剑法”传授给云郎的原因。云郎的事情富山殷德已经听云郎讲述非止一遍。虽不能说云郎的孝心感天动地,至少在那个社会,像云郎这种人是很少有的。富山殷德把“至诚剑法”传于云郎,一来是云郎很适合这套剑法,只有云郎能把这套剑法扬光大。二来,他看出云郎是个好人,也只有云郎能完成他的遗命。

    云郎没有辜负富山殷德的期望。富山殷德走后,云郎自己练习了三遍“至诚剑法”,虽说不能很熟练的运用,可隐约中云郎似乎探究到其中奥妙。如果再给他三五天的时间,没准他就能彻底领悟这套剑法的精髓。

    当然,一切都只是假设。实际上,在云郎刚连完第三遍剑招时,苟步仁进来了,领着三五衙役,手里拿着刀剑,脸带狞笑。

    “云公子,咱们又见面了。”苟步仁道。现在,苟步仁并不急于把云郎杀掉。在他看来,云郎并不比一只耗子要厉害多少。或者说,现在的云郎还不如一只耗子,耗子还会打洞,还会逃跑。而他,云郎,在这里关了这么多天,早就饿得半死不活。杀他,易如反掌。在反掌之前,他很享受折磨人的快感。因为在做这里的师爷之前,他是经常被人玩弄的。他是一个妓女的儿子,确切地说,是一个老妓女的儿子。他母亲生他时已经四十多岁了。四十多岁的女人已经到了更年期,妓女也不例外。更年期的女人容易丢三落四。不然,她母亲也不会记错安全期,更不会把他生下来。

    他母亲说他是她的仇人。自他一出生,老鸹就把他母亲赶走了。老鸹的理由很简单,也很实在,谁会要一个生过孩子的老妓女?他们没有地方去,就躲在妓院后面的茶坊里。每日靠客人或是妓女们的剩菜剩饭,狗一样的过日子。说他们像狗一样地过日子,一点也不为过,有时候,他们的日子还不如狗。

    很清楚地记得,八岁那年。过年。对于中国人来说,年是个温馨而又美好的日子。辛苦了三百六十五天,也只有在这一天可以放下所有的烦恼和痛苦,享受享受了。所以,无论你有钱没钱,年总是要过的。大年三十的下午,妓院的老鸹也大善心,不论是妓女还是后院打杂的人都有一点银子,并且放假半天,乐呵乐呵。

    当然,老鸹的这点优惠是与他们母子没有丝毫关系。因为,在老鸹眼里,他们不属于人。过年时人类的事情,所以,在大年三十的晚上,老鸹决定把他们赶出去。

    “今天是大年三十,别再让我看到你们,恶心。给我滚。”多年过去了,他始终没有忘记老鸹说这句话时的态度,鄙视,不削,还有七分厌恶。

    他们母子两人不敢开口争辩,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了,说话也就没有意义。他们一直磕头,一个头接一个头。很认真,很诚恳。希望能用着微不足道的举动能感动眼前的这个可恶女人。只是,结果是残酷的。老鸹挥挥手,两个更夫,一人一个,很轻易地把孤儿寡母丢在外面。

    街上,冷冷清清。一只坡脚的狗萎缩在墙角处,抬头望着漫天飞舞的血,低沉地哀嚎。刺骨的寒风让他们母子二人无所适从。或许是他母亲冻的疯了,又或许是因为冷,对他的厌恶达到了及至。他母亲一脚把他踢到地上,然后骑在他身上,使劲地捶打。看着母亲愤怒的目光和咬牙切齿的表情,他害怕了,想到了死。但是,他不想死,并且,他也没有理由要死。在地上,他摸到一块石头,朝母亲头部砸去。

    就那么一下,他母亲停住了。用手摸了摸头部,看到手上的鲜血,大叫一声,死了。他惊魂未定,爬起来一阵狂奔。终于,跑不动了,萎缩在一墙角处。迷迷糊糊,不知过了多久,他听到有人开窗子,丢下一样东西,砸在他头上。他大叫一声,引起屋里人的注意。屋里人探出脑袋,看到他头上挂着自己丢出去的东西,哈哈大笑。他伸手把头上的东西拿下来,原来是一条粘带血的纸巾。他不知道对方为何笑的如此开心,抬头看了看那人,原是一个妓女。虽然他只有八岁,可在妓女非妓女的判断上是丝毫不差的。可别忘了,他本身就是妓女的儿子,骨子里或许就有种卑劣的思维。

    “小乞丐,知道这是什么吗?”那妓女问。

    他摇摇头。那妓女“哈哈”大笑后又道:“喂,小乞丐,你是不是饿了?”

    他点点头。“这样吧,你把那上面的血给我舔干净了,给你一个馒头。”妓女或许是怕他不相信,赶忙回去拿了一个馒头,冲着他摇了摇。他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看到馒头,从心里都想占有它。他也顾不得回答妓女的话,急忙去舔纸巾上想血渍。看着他那贪婪而又龌龊的举动,妓女开心的笑了。等他把纸巾上的血舔完,妓女不仅给了他手里的馒头,还多拿了两个给他。

    因为这三个馒头,不仅让他度过了阴冷的除夕,还让他交接了这个妓女。后来,他知道这个妓女是认识他母亲的,不只是认识,这个妓女还和他母亲有仇。据这个妓女说,当初,她因为同他母亲挣一个嫖客,大打出手。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母亲的仇人会接济仇人的儿子。后来,他想到了,因为他说过自己把母亲杀死了。这个妓女听了很高兴。因为,她一定认为没有什么比被自己的儿子杀死再痛苦的事情。能让仇人痛苦的人应该是自己的朋友了。还有,她养着他,还有另一个原因。她从十岁就被买进了妓院。到现在二十多年了,都是她服侍男人,受男人们的气。现在,她可以把所受的气对他作了。要他做猪狗不如的事情。与其说养了个人,不如说养了个宠物。

    在他十四岁时,那个妓女死了。虽然死的很蹊跷,可没有人想追究其中的缘由。即便是那些人是这个妓女的人,虽然他们也想到了,这个妓女的死一定与他有关系。可他们并没有把他送往官府。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做了对他们来说没有丝毫的好处。一方面来说,这是一个妓女的悲哀,也可以说是一个普通人的悲哀。莫名其妙地来,莫名其妙地走。另一方面,对他来说,是很幸运的。因为,若是被抓进了大牢,等不了第二天就会被代替其他人而砍了头。

    人这一生,有些事情是讲不清楚的。譬如说,若是在某段时间倒霉,会一直倒霉下去。又或是在某一点时间走运,又会一直走运下去。自从他走了杀人而没有被抓的运气后,他的好运接连不断了。先是,他因为同人打架,被魏都看到做了一个衙役。过了没多久,县衙里的师爷死了,他被吩咐掩埋前师爷的尸体时,现前师爷身上有个账本,他原封不动地送给我魏都。魏都很高兴,便把他提升为师爷。然后,又因为他在魏都迎去嫣红这件事的上面出了很大的力气,魏都对他越来越信任。

    如今的他,可以用八面威风来形容。为了报复自己不幸的过去,他想尽一切办法去折磨人,即便那些人与他毫无瓜葛,看着他人痛苦的样子,他就打心底高兴。

    “云公子,你在想什么?”他用手点了云郎,阴笑道。此刻,他很想知道云郎心里。因为就他所了解,一个人在危机时刻,必定会舍弃做人的尊严,为了生存,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这一点他是深有体会。他很想听到云郎向他祈求的话,尽管他是不会放过云郎,可他很高兴听到这些。

    “你们把我父亲怎么样了?”云郎问。

    苟步仁很意外。在这种时候,云郎想到的却是他父亲。因为苟步仁没有父亲,是不能想到父子情深,所以他更不能体会到云郎何至于能把父亲的生死放在自己之上。只是,从云郎关切的目光中,苟步仁看出云郎对父亲的在意。

    “你父亲?云思成吗?”苟步仁笑了笑道,“你不说我还倒忘了。我已经把他杀了。”苟步仁轻描淡写地说。对于云郎来说,这个消息无疑是平地惊雷,他也不知哪来的力气,“呼”地下站起来,双手紧紧地攥着苟步仁的胳膊,急切地问:“我父亲死了?我父亲死了?”

    苟步仁挣脱开云郎的纠缠,后撤一步道:“你父亲死了。是我亲手杀死的,凌迟。”苟步仁笑了笑接着道:“你可知道什么是凌迟?一刀一刀地把身上的rou刮下来。整整一天。”

    “你个畜生。”云郎疯了,随手用出方才学到“至诚剑法”中的第一招。虽然他手中无剑,可招式中却蕴含着剑式的奥妙。一来苟步仁不会武功。二来苟步仁根本想不到云郎会有打人的力气。一个不备,被云郎一招摔在地上,一个恶狗吃屎,脸朝下,啃了一嘴的泥土。

    苟步仁站起来,吐出嘴里的泥土,冲身后的衙役,吼道:“快动手,把这个狗东西给我绑起来。”

    后面的人亮出兵器,一窝蜂地朝云郎扑去。云郎身子一拧,寻了个空当,窜了出来。那几个衙役扑了个空,忙转回身,提刀追去。出了地牢,云郎尽捡多树木的地方跑。没走多远,双脚被地上的绳索捆住,耳听追他的人马上就要到了。急的他满头是汗。就在这时,从阴影里走出一个人,云郎还以为是苟步仁,等那人靠近身体,认出竟是嫣红。云郎不知她又要耍什么花招,转过脸不搭理她。嫣红从怀里拿出一把匕,把云郎脚上的绳索隔断,站起身道:“他们快要来了,你要是不想被他们抓到就跟我走。”

    云郎没有别的选择,只得跟在嫣红后面,走了有三五丈,来到一假山处,嫣红轻叩假山处的山石,裂开一道缝隙,仅容一人通过。嫣红先闪身进去,云郎跟着进去。之后,缝隙复合。嫣红似乎对这里很熟悉,拿出火镰,点着火把,云郎眼前一亮。原来,这是是一个地道,弯弯曲曲,不知出口是什么地方。

    “你怎么知道这里?”云郎问。

    “也是偶然知道。”嫣红指着不远处地一个分支道,“从哪里直着走就到死牢了。我上次为了见你,从这里过去的。咱们走吧。”

    嫣红拉起云郎的手,云郎本能地把嫣红的手甩开。嫣红怔了怔,低下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女孩。云郎看着嫣红问:“你为什么救我?”

    “你不知道吗?”嫣红反问。

    “咱们不是一路人。”云郎道。

    “你还是看不起我。”嫣红突然愤怒了,冲着云郎大声吼,“在你眼里,我永远是个妓女,没有人性,没有廉耻。我活着是对这个社会的污染。而你,熟读经书的书生,满身的正气。不要说与我接触了,即使同我说话也是一种耻辱,可是,你有内有想过,我现在状况是自己情愿的吗?我也有自己的苦衷,可是,谁又肯听我诉说。”说着,嫣红蹲下,抱着头,嘤嘤地哭了。云郎没料到事情会往这方面展,站在嫣红身边,搓着手,不知所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云郎想到了自己的经历,动情地道,“以前,我以为我的人生学习,进取,为官中度过。并且很单纯地认为人生的路线是父母设计好的。不需要太多的冒险和选择。现在,回过头来想想,那时的想法是如此的幼稚。”云郎叹了口气接着道:“经历了越多越是不明白什么是人生了。如果把人生比作一本书也未尝不可,我们经历的事情都是写好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尽管这些故事有好有坏,可都是属于自己的。再往前想想,当我们都满头白,行将就木时,也只有这些故事可以证明自己曾经在这个世上走过一遭。所以,我现在对待自己的过去有了宽容的理解。”

    嫣红擦了擦眼泪,抬头道:“你想了解我的故事吗?”

    “反正我现在也没有事情,你不妨说出来。”云郎道。

    “你是第一个听我故事的人。虽然,我很想把自己的委屈讲出来。可当我看到那些人的嘴脸时,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从他们脸上看不到丝毫的理解和同情,说出来只会招他们取消。我以为自己会带着故事一直到死。没想到你肯听我的故事,我很高兴。就冲你这份理解,不管你娶不娶我,我认为今日所作的一切都是值得。”

    嫣红顿了顿道:“我没见过母亲,父亲是个酒鬼,从没有关心过我。小时候,我是跟着姑姑长大。姑姑是个罗里啰嗦的老女人,脑子也不好用。所以,在姑姑的照顾下,我没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在姑姑残存的记忆里,母亲是个漂亮的女人。至少从姑姑的叙述中,我知道母亲个头很高,皮肤白白的。长长的头,圆脸蛋,还有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

    “等我七八岁时,我老是琢磨,漂亮的母亲为何嫁给父亲。因为我父亲真的很丑,三尺的身材,大龅牙,厚嘴唇。总之,在父亲身上我是找不到一点可以夸奖的地方。我也闻过姑姑这个问题。每次,姑姑就会打我,打完又会抱着我痛苦一番。嘴里还说‘可怜的人啊。’我也不知道她这句话是说我还是说我母亲。”

    “每次,父亲没钱喝酒了就回来朝姑姑要钱。姑姑也没有钱,父亲就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都买了,直到没有什么东西可买,父亲就没来过姑姑家。中间间隔了六年,我父亲再次回家时,姑姑已经死了半年。那天,他又喝多了,拉着我的手胡言乱语。我真不敢想象那是一个父亲说出的话。我打他,骂他,诅咒他。他一阵狂笑,说我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他说,他遇到我母亲时,母亲刚被人**了,赤身露体地躺在地上,那次,他也是喝多了酒,迷迷糊糊地就在母亲身旁睡着了。等母亲恢复了知觉,现了他,母亲还以为他是为她好,守护在这里。结果,母亲一时心软,当然,也或许是母亲觉得自己是天地之大无处容身了,可她又不想死,就委身了他。他们之间并没有感情,也根本不可能有感情。因为他丑,母亲瞧不起他。他也瞧不起母亲,因为母亲被人**过。每次喝醉,他就同母亲zuoai,醒来就走。对他来说,母亲只是一个工具。再后来,母亲生我时难产死了,他就把我托付给姑姑。”

    “他告诉我这些只是让我明白我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他**我也就合情合理了。作为你们男人,是不能想象到第一次对于女人的重要性。被他**后,我连死的念头都忘记了。我觉得连死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他却像没事人一样,把我卖给了妓院。如果把我当人生分作两部分,他**我之前是第一部分,之后是第二部分。虽然第一部分的生活很艰苦,可我不怨恨。但是,现在我怨恨一切了。我想,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好的东西,直到你的出现。”

    “如果让我选择一个记忆永远地封存,我会选择初见你的那段砰然心动的瞬间。不管你怎么看我,不管你承不承认,至少对我我来说,能有这么一瞬间的幸福也算这辈子活着的意义了。”

    “对不起。”云郎诚挚地道,“我为我之前对你的行为向你道歉。如果你不嫌弃,咱们可以做个朋友。”

    “你说什么?要和我做朋友嘛?”嫣红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急切地反问。

    “我是说如果你愿意。”云郎道。

    “我当然愿意。”嫣红欢喜道,“我还有一个愿望,你能满足我吗?”

    “什么愿望?”云郎问。

    “我想,我想牵牵你的手。”嫣红红着脸道。

    “这个?”云郎犹豫了下,就在嫣红认为这个愿望将要落空时,云郎把手伸过去,嫣红紧紧地握着云郎的手,把脸贴在云郎的手背,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云郎问:“你怎么又哭了?”

    “我高兴的。”嫣红擦了擦眼泪道。

    云郎慢慢地把手抽回去。这时,上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嫣红忙道:“他们追过来了。若是不能找到你,他们肯定会下地道。”

    “他们也知道地道?”云郎问。

    “听说这个地道就是苟步仁组织开挖的。”嫣红道,“只是他再怎么聪明也想不到你会躲在这里。这就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那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云郎问。

    “我担心若是魏都长时间找不到我,会怀疑我和你在一起。他知道我是知道这个地道的入口。”嫣红道。

    “你的担心不无道理。”云郎道,“不如这样,你先走吧。若是魏都现你和我在一起,会对你不利。我已是一个罪人,不能再连累你了。”

    “你怎么可以说出这样的话。”嫣红怒道,“我若是害怕你连累我,我就不会来找你了。我觉得我做的这件事是我这辈子最有意义的事情。即使死了,我也觉得值得。”

    “你这是让我不安。”云郎道。

    “如果真是这样,你能因为不安而记我一辈子,我很高兴。”嫣红道。

    “你这又是何苦。”云郎叹道。

    “什么都不要说了,咱们走吧。”嫣红带走,两人行了十多丈,到了尽头,嫣红转身对云郎道,“你先在这里等着,我上去看看情况。”云郎点点头,嫣红慢慢地爬出去。出口处是一片坟地,夜色中,格外的因森恐怖。若是平时,借给她一百个胆子,嫣红也不敢在这里走动。现在为了救心中的白马王子,嫣红是什么都不害怕了。这或许就是所谓的爱情力量。

    嫣红四处观望,没觉人影。放要返回地道把云郎带出来。忽听得背后有人咳嗽。嫣红内心一惊,忙转过身,见苟步仁站在离她一丈左右的地方,脸上挂着一抹说不出意味的笑容。

    “苟师爷,你怎么会在这里?”嫣红问。

    “这正是我想问夫人的话。”苟步仁抬头看了看天色道,“这个时辰应该是你与老爷睡觉的时间。”

    “我与老爷啥时候睡觉你也要管着吗?”嫣红反问。

    “我这也是为夫人着想。”苟步仁望着嫣红道,“夫人可听到了,县衙里逃跑了一个朝廷要犯,我是怕夫人遇到那个要犯对夫人不利。”

    “这个你到不用为我担心,你还是保护老爷去吧。”嫣红道。

    “夫人放心,我这就去。”苟步仁作势要走,忽又问:“夫人不走吗?”

    “啊,走。我也走。”嫣红磨磨蹭蹭,等苟步仁走远,嫣红又返回来,快回到地道。云郎在里面等的不耐烦了,放要闯出去,见嫣红来了,忙问外面的情况。嫣红拍了拍胸脯,边喘着粗气边道:“吓死我了,刚出去就遇到苟步仁。”

    “苟步仁知道你和我在一起了?”云郎问。

    “你让我把话说完。”嫣红道,“苟步仁虽看见我了,可他不知道我来这里做什么,我撒了谎,把他骗走了。现在,外面是没人了。走,咱们出去。”

    嫣红把洞口扒开,让云郎先出去。然后,她跟着出去。嫣红先辨别出方向道:“从这个方向一直走就天亮之前就能出县城。出去县城你就没事了。”

    “你帮了我这么大忙,我不知该如何谢你。”云郎道。

    “说实话,在帮你之前,我是打算只有你答应娶我我才肯帮你。可是,当我向你说完我的故事后,我改变了注意。之前,我认为你是看不起我的出身才不肯娶我,所以我恨你。现在,我知道,感情的事情是不能勉强的,或许你心里真的有一个非常喜欢的女人,所以才容不下我。”

    “不瞒你说,我是有喜欢的女人了。”云郎道。

    “是吗?什么时候带我见见她。”嫣红道。

    云郎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她在哪里。”嫣红见云郎脸上笼罩一层愁云,知道云郎想到伤心的忘事。不错,此刻,云郎心里正想着柳依依。当初,她为了救他,才答应跟着“无情婆婆”走。他是知道的,“无情婆婆”是个反复无常的人。跟着她随时都有丢命的可能。虽说,她答应他半年后放她回来,可他们都没有抱这个期望。想到这里,云郎就觉得对不起柳依依。“如果知道她死了,我也不活了。”云郎想。不能与她同生,共死却是可以办到。再说,父亲已死,自己了无牵挂。若不是为了柳依依,他根本不愿花费这么大的力气从死牢里逃离。

    “云公子,你在想什么?”嫣红问,“是不是在想柳依依?”

    云郎叹了口气道:“我欠她的太多,但愿此生能补偿的了。”

    “那个柳姑娘能得到你的垂青一定很幸福。”嫣红道,“你对柳姑娘如此情深意重,我想他必定是个聪明美丽的女孩。”

    云郎摇摇头道,“她确实很聪明,可没你想象美丽。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的容貌,嫣红姑娘,你能理解吗?”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风流成性的公子。”嫣红道,“云公子,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你快点走吧。”

    “想走,没那么容易。”苟步仁领着一群人从暗中出来。嫣红惊问:“你没走?”

    “我走了。”苟步仁得意地道,“可是我又回来了。想知道我怎么会回来吗?”

    “你看透我了?”嫣红问。

    “我早就怀疑你了。”苟步仁道,“我去过老爷哪里,老爷说你身子不舒服,出恭去了。我就在老爷门口等着,半个多时辰了,你还是没有回来。一个人再怎么内急,也不可能出恭半个时辰。所以,我就知道你肯定去救云郎了。我让衙役翻遍了整个县衙,依然没有找到云郎。然后,我想到了地道,一定是带着云郎从地道逃跑,我就在这里等着。果真,我看到你从地道里出来,可是我没有看到云郎,不敢对你怎么样。话又说回来,虽然我没看到云郎,但在这里看到你了,就更加印证我的猜测。深更半夜你来这里干什么?赏花观月吗?显然不是。同小白脸约会,也不可能选择这个地方。”

    “少废话,既然落在你的手,你想怎么样?”嫣红问。

    苟步仁摇摇头道:“不是我想怎么样?是老爷会怎么样?”

    苟步仁闪身,魏都从后面出来,指着嫣红破口大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我好吃好喝的养着你,你却被这我偷小白脸。今日,我要不腻抓起来,千刀万剐。”

    “呸!”嫣红从魏都吐了口唾骂,骂道:“我有白吃你白喝你的吗?每天晚上,你没完没了地折磨我,我早就受够了。”

    “你这个万人睡的臭****,竟然对我说这种话,来人啊,把他们两人给我抓起来。”魏都怒道。

    众衙役就要动手,云郎向前一步道:“慢着,你们要抓的只我一人,与这位姑娘无关。我与这位姑娘并不相识,你们把他放了,我就跟你们走。”

    “哎吆,我倒没看出,你小子倒是一个多情种子。”魏都讥讽道,“为了一个女人,竟然不要自己的性命了。不过,你这么做我并不佩服你。你好歹也是一个读书人,竟然不顾圣人说的话,同****交往,你简直就是读书人的耻辱。”

    “你给我少提圣人。”云郎道,“像你这样饱读史书,不说做个为国为民的清官。却为了自己的私欲,诬陷好人,是非不分。你才是读书人的耻辱。”

    “云公子,他这人没有人性,你少跟他废话。你还是快走吧。”嫣红道。

    “想走?门都没有。”魏都指挥身后的衙役道,“快点把他们给我围起来。”

    “等等。”嫣红道。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魏都问。

    “老爷,我知道,我这么做对不起你。在我临死之前,我想同你划清关系。”嫣红道。

    “怎么划清?”魏都问。

    嫣红把自己衣服解开,摘下自己脖子上的紧锁,捧在手里道:“老爷,还记得这个金锁吗?那是咱们相识的第一晚上你送给我的,说是这个金锁花费你好多银两,要我好好保管。现在,我的心不属于你了,你这么贵重的东西也用不着我保管了,你就把它拿走吧。”

    魏都吩咐身旁的衙役道:“你给我拿过来去。”

    “不。我要你自己过来。”嫣红道,“这是你亲手送给我的,我也要你亲手拿回去。”

    魏都脸色一板,就要指责嫣红多事。可转念一想,这个金锁的确没少花了他的银子,现在这个****竟主动送回来,是再好不过。魏都甩了甩袖子,过去。嫣红把金锁递给魏都。魏都仔细观摩,认出确实是自己送给她的哪一个,便放心地揣在怀里。就在这时,嫣红从怀里拿出一把匕,架在魏都的脖子上,对众衙役道:“你们谁要敢动我就要了他的命。”

    等魏都感觉到自己脖子上冰冷的匕时,才明白了嫣红让自己过来的用意。好在他也是一个县太爷,多少见过些世面,冷静地问:“你想怎么样?”

    “我要你把这里的人都赶走,方云公子离开。”嫣红道。

    “他是朝廷要犯,即使我放了他,他也跑不远。”魏都道。

    “我不管。”嫣红道,“我只要你答应我现在放了云公子。快说。”嫣红加大了手腕的力度,魏都忙对身后的衙役道:“你们都给我后撤,快点,后撤。”

    “云公子,你快走。”嫣红道。

    “可是,你……”

    “你先走,不要管我。”嫣红道。

    “不,要走咱们一块走。”云郎道。

    “云公子,你放心好了,我只是个妓女,魏都杀了我对他来说没有一点好处。倒不如留着我,晚上还可以伺候他几晚上。”嫣红道,“云公子,你就快走吧。再不走就没有机会了,你不为自己想想,也要为柳姑娘想想。如果她回来找不到你,她该怎么办?”

    想到柳依依,云郎的心就软了。为了柳依依,他只得接受嫣红这个人情。“嫣红姑娘,你多保重,我走了。”

    看着云郎一步步地离开,嫣红眼里的泪水又流了出来。等云郎完全消失了,嫣红身子一软,手中的匕掉在地上。苟步仁见魏都脱险,急忙冲过来,对着嫣红就是一刀,可怜的女人,就这样结束了繁华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