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科幻小说 - 鸟丝奇遇记在线阅读 - 第七章

第七章

    看着一排缺皮少毛的家伙,鸟丝差点没笑出来,平时不可一世的王者们一个个跟犯了错的小学生一样低着头不敢看他。

    好吧,这场子还得自己找回来,打着教训一下猴群的目的,鸟丝踏上了他的作死之路。

    东南亚的丛林中什么生物最可恶?无例外,肯定是猴子了,特别是大型的猴群,老虎都不敢惹。

    猴子这种动物已经具备了人类初级部落的一些特点,特别是大型的猴群,更是为祸一方,因为它们不仅仅只是吃东西,它们其中的大型猴群必然会去储存食物的,很不可思议吧,其实更不可思议的是,一旦猴群达到三百只以上的数量的时候,其中绝对有不得了的存在,一种巨猴,类似狒狒却又不是狒狒的存在。这就是猴王,真正的王,不是普通猴群中的头领。因为它们的王很好辨认,体系是普通猴子的两倍以上,据说曾经有人见过跟普通人差不多高的巨猴,那种猴子的力量有多强,实在是难以想象。

    这种猴子的产生不是一代就能成的,而是经过四五代甚至十几代的演变才能形成,并且这种猴群体系都会比普通猴子大不少。

    而且这些大猴子一般是不从事寻找食物这种低级劳作的,它们已经是动物界的剥削者了,它们主要靠着压榨其他猴群来生存。这些猴子的战斗力比人们常见的猴群完全不可同日而语,鸟丝他们家的鹰儿们欺负猴群可谓是轻车熟路了,碰见两百只猴子的猴群被打的头破血流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发生的。而根据鹰儿们反馈的信息来看,这群两百多只的猴群比普通猴群厉害的多,不仅仅会群起而攻之,更是会用石头砸木棍打。鹰七的脑袋就是被一棒子开瓢的。

    不过猴子再厉害对鸟丝来说也没用,因为他的兵器比猴子厉害的多的多。

    几百只猴子为啥不好惹?因为它们会扔石头,甚至有些猴子还会将木棒当标枪用,并且这群猴子的力量还非常不错,投出的石头和木棒一旦打中人身上,妥妥的要受伤的,就连鹰儿们都吃了大亏。

    不过鸟丝也有远程武器啊,他身上背的弓箭当然不是摆设,可惜鸟丝还舍不得用,对付几百只猴子,身上的几十只箭用处不大,纯浪费箭矢,他还是习惯用他的飞爪。

    也活该猴子们倒霉,一般人碰见猴子会被它们的敏捷属性完虐,打不过你,你也追不上它们。可是鸟丝在树林中比猴子还厉害,至少普通猴子不会蜘蛛侠那套,而普通猴子们也躲不开鸟丝手中的飞爪。

    只见鸟丝手中的飞爪飞出七八米的距离,一下就扣住一只健壮猴子的后腿,接力往下一甩,四五十斤的猴子就从十几米高的树冠处直摔下去,虽然下面有厚厚的灌木植被,但也被摔了个口吐鲜血内脏破裂。

    猴子的速度优势没有的时候,面对强壮它们数倍,并且花样繁出的鸟丝,只能是被虐杀的节奏,况且它们还有来自于天上的威胁,鹰儿们的战爪已经被套上,以前仅仅只能将猴子抓伤的鹰爪,现在变得相当致命,长达四五公分的爪刃很轻松就能将猴子们开膛破肚,一时间,几百只猴子被鸟丝和十几只鹰追的上下翻飞,密集的阵型很快就被打乱了。

    可是打了小的肯定会引来老的,鸟丝正在等藏在暗处的那只猴王。可是见到猴王的一瞬间,鸟丝差点没从树上掉下来。大圣您这是搞哪样?

    一个穿着一身破烂铠甲的猴子提着一杆近四米长的长枪从树林旁边的一个山洞中杀了出来。这猴子不仅仅健壮,还长的奇高,直立身高超过了一米六,关键的是它是直立着跑出来的,不是爬出来的。

    好吧,身上那件铠甲是清朝时候的将军铠,红色的将军铠已经被岁月冲刷成土红色,内衬的钢丝铆钉也多有锈迹,这还不是最夸张的,最夸张的是它手里提着的长枪,清朝制式重骑兵突刺枪,别说现代了,就是搁在晚清的时候都已经没有人再去用它们了。

    这猴王出来后,一点也没犹豫,一只手跟两条腿在树上一番攀跃,轻松就跳到了鸟丝立足的一根大树杈上。

    一个猴子会枪法,还是点钢十二扎枪,上来的一记直刺就将还在震惊中的鸟丝逼的手忙脚乱。飞爪挡枪纯粹是找死,他往后撤步的同时,腰侧挂着的开山砍刀就劈了出去。

    “当”一声巨响,震的猴子跟鸟丝都是一阵后退。看似强壮的猴子被震的差点从树上掉下去,后退了足足三四步才稳住身形。

    而鸟丝则更不济了,直接震断了脚下的树干,从十米多高的树上掉了下去,右手的砍刀直接被崩飞而出。好在鸟丝左手的飞爪反应迅速,斜着飞出去抓住了一旁的另一个树干。下坠的鸟丝也接力一个飘荡落在了另一棵大树上。

    震了个惊了,一个猴子枪法这么好?力量这么强?谁家的本事谁知道啊,鸟丝的臂力有多强?比普通练武之人的腿力都要强上几分的,能将他手中的刀震飞,这丫成精了吧。

    不过更加震惊的是刚才猴子所用的枪法,是的枪法,不是乱扎乱捅的,一刺不中,接着变招,枪尖横震,力量大的惊人,所以鸟丝一时不查,手中的刀就被震飞了出去。

    丈二点钢枪,枪刃长半尺,上带红缨,这是清初期的标准制式装备,其实也是清朝的军队制式装备。君不见,只要是描写清朝的电影,出现最多的兵丁就是拿着一杆长枪的长枪兵。事实上这也是当初的实际情况,清入关以后,整合了部队,留下了战斗力最强的兵丁,其他都解散了。清朝时候的作战理念就是精锐骑兵冲锋破阵,然后长枪步兵方阵推进,至于弓箭手之类的活,基本上都被骑兵包圆了。步兵中是很少设立专门的弓箭营的,步兵中只有两种分支,一种是长枪方阵,一种是刀盾兵方阵,长枪为兵,刀盾为勇。而长枪兵的打造又是最最节省资源的存在,放在以前,长枪兵就是个消耗品,根本就算不得兵的,至少在八旗眼中,长枪兵只是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