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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第四三章 新唐制

    百姓是可以大肆庆祝,但林靖文就不能了,建国并不意味着事情就已经完结,恰恰相反,事情才刚刚开始。

    按理当立三公,是为丞相、太尉和御使大夫,不过林靖文建立的体制可跟汉、唐诸朝都不一样,三公是有,但不是什么丞相太尉之类的,而是三大臣,不,是四大臣,合称四公。

    总理大臣、枢密大臣、律政大臣,还有一个将作大臣。

    总理大臣掌总理院,主政,分农、商、虞、工、户、税、安、礼、吏九部,各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副,其下划分各司各曹,以员外郎、掾领之。这却与以往的户、吏、工、礼、兵、刑六部制不同,划分更为仔细,职权更为明确,尤其最重大的改革是税收不再由各地方把持,而是由直属中央总理院的税部直接征收,税收征上来之后存入中央钱庄,由钱庄调动分配,各地方行政支出由总理院通过中央钱庄调拨,这几乎杜绝了地方官从中盘剥,恶名昭著的火耗更是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总理大臣一职林靖文本来是看好李善长的,但他虽然才能卓著可投降过来的时间还短,难以服众,目前由各部尚书组成议政会议行使总理大臣的权力,其职暂由林靖文名义上兼任。

    所谓火耗就是,本来朝廷只要征一贯钱的税,但地方官往往征十贯,因为将这些钱往京城运送需要费用、税吏需要俸禄、征上来的银子铸成银锭或铜钱结成贯的时候也有所银、铜损耗,这样一来,轻税低赋也变成了重税。不过,因为中央钱庄的存在,大唐却是杜绝了火耗的存在,而且赋税统一征收,也避免了地方官吏从中盘剥的可能。

    枢密院自然是主军的,由枢密大臣执掌,枢密使本来是王散,但他的才能实在不足,在伐鸭渌府的时候被林靖文找了由头免去枢密使的职务,目前枢密大臣一职由赵栻暂代,他是大宋皇子,又是林靖文的弟子,地位显赫,也没人不服。枢密院掌军政、军械、辎重、参谋四部和军情一司,四部相当于后世的四总部,主官是中丞,与尚书同级,副手称司佐,与侍郎同级,其下设曹,主官亦称掾。

    律政院主诉讼、刑罚,律政大臣是陆青城,下设理、刑二部,各称少卿,亦与尚书同级。

    匠作院就好说了,主持科技研究一事,由将作大臣为主官,这一院与其它三院不同,几乎没有什么实权,但将作大臣与其余三大臣同级,由吴煦担任,这却是林靖文为了提高科技的地位而特别设置的。

    此外还有三台,御使台、兰台、殿台,直接向大王负责。

    御使台顾名思意就是监官和谏官所在,分两个部分,一部分主监察,下有监、察、度支三寺,分主监督官吏、察访民情、审核官府财政的权利,另一部分主劝谏。监、谏分别由御使大夫和大纳言为主官,地位特殊,比尚书高半级,又比四大臣低。

    兰台在汉代是收藏图书和档案的地方,但林靖文将它改成唐王的秘书机构,设左右尚书仆射、中书舍人等职。左右仆射的职责是将四院呈报上来的文书分门别类并提出初步处理方案之后交由唐王处理,左仆射主政,右仆射主军,中书舍人则是负责拟订唐王的旨意并下达给各院的官员,这三职跟唐朝不同,权利被大大削弱。

    当然,诸多政务军事唐王不可能独立处理好,需要有建议和参考,这就带来了兰台行走一说。

    兰台行走,又称兰台学士,是一种荣誉性的虚衔,四院大臣直接成为兰台学士,各部尚书、中丞、少卿也可以被唐王允许进入兰台帮助唐王处理事务,这就跟内阁差不多,但只有建议权,没有实施的权利。

    殿台极为特殊,是林靖文费了几年时间才构思好的立法机构,立什么法怎么立法在以往乃至历史上以后的各朝各代都是由皇帝一言而决,往往是皇帝一拍脑门就决定立个新法或者废除旧法,了不起也就跟一些重要的大臣商议一下。老天,立法在后世被重视得不得了,关乎到国计民生,一个差池国家就大乱了,哪能由某一个一拍脑门就决定的?殿台设有主官,大行令,林靖文的设想是由太子担任,但他现在哪来的太子,也就只有自己亲自挂职了,殿台下设立法会议,由两种人组成,一种是从四院退休下来的臣子武将,这些人有实施法律条文的经验,另一种是民间宿老和农、工、商、士、军五大阶层的民间代表,律法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他们可以知道哪种律法对百姓有利哪种是苛法暴律,这些人都被称为议郎。殿台的机制也算是比价原始的国民议会吧,不过这个议会所拥有的权利只有立法权而已,林靖文才不想搞什么民主来约束自己的权力,那样做的是傻冒。

    此外另一个重点是王宫之中官职和体制。

    王宫称内外,外有少府,掌王室用度,另有卫尉掌宫门警卫,尚有郎中令主持王宫之中各宫殿的守卫。值得一提的是,林靖文通过律法的形式规定赋税之中最多只能有二十之一被用于王室用度,也就是全国财政的5%,一旦大王决定增加用度超过5%则直接废黜大王,这样贪图享乐的通常是昏君,会失了他林家江山,这样的国君不要也罢,还不如从王室之中另选贤能。

    内部就是内宫了,也就是后宫。一提到后宫就不能不提到太监,太监啊,很让人头疼的一个问题,历史上太监乱政的例子实在太多了,若是为了防备后宫yin乱而使用太监,只因为这样一个小小的原因而承担太监乱政的风险,这样的代价未免太大了,而且,用了太监难道就不会yin乱了?貌似不可能吧!

    思索再三,林靖文决定废除太监体制,自此以后不再选拔太监入宫,而采用欧洲普遍采用的女官制度,选拔聪慧有才能的女子入宫为官,另外从民间招收壮女,王宫维护和兴修新的宫殿园林就考虑采用机械吧,这样一来也能应付,说不定还可以小小地促进一下科技的发展呢!林靖文想的倒挺美的,不过也不是没有可能,王室需要的话匠艺院敢不用心去发明制造么,说不定科技真的会因此而进步。

    这样一来,内宫官吏就全部由女子担任,地位最高的是大长秋,这个官职在秦代叫将行,汉景帝改为大长秋,唐以后废除。大长秋主要掌管的是皇后命令的传达和辅佐皇后管理后宫事务,是皇后的卿,后宫之中之官吏当以大长秋为首,不过唐以后改设内务总管一职。其余的还有秉笔、掌印、都督等女官。

    ……

    大唐第二王朝的官职体系被林靖文这么一整理,秦、汉、唐各代的体制都有借鉴,是为创建了一种新的体制,后世称为新唐制,官员职责更为明确,分工更为仔细,而且周密,几乎很少有遗漏的地方,经过以后各代的修修补补,这种体制居然一直沿用到民主时代才结束,也算得林靖文和他手下幕僚班子的骄傲了。

    新唐制的主要特点在于分工明确而且周全,但还有一个特点很少人看出来,或者看出来了也不敢说,那就是集权。

    整个体制看起来三权分立,政不干军,军不干法,法不干政,这也是事实,看起来各院各部权力很大,但实际上呢?分则弱,不管是中央各部院还是地方各州府,官吏的权力被极大的削弱,不再是什么都管的“万权通”,官吏的权力被局限在小小的一个方面,而且被层层监督,甚至是政、军、法三方因为职权的关系也互相有所监督。这样一来,不但地方官府的权力被大大削弱,集权于中央,而且官吏的权力削弱得更厉害。

    地方要造反吗?好,你一个官吏只管到一个方面,甚至连征税权都没有,你拿什么造反?总理大臣想架空大王吗?可以,但不说别的,兰台的存在就极大的削弱了总理院的权力,没有兰台签署的文书你总理院即使盖了章也无效,你连发号施令的权力都没有你拿什么去架空大王?若是枢密大臣想造反,更简单,直接下令钱粮物资断绝供应,军队饿着肚子只怕他们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你枢密大臣。至于律政大臣和将作大臣,这两个是最不会造反的,他们没那资格。

    如果说这还不保险,那加上直属大王的细作司和调查司呢?细作司负责探察周边国家势力的政治、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情报,被林靖文改为西厂,调查司复杂的就是检查大唐内部情报,政治是否开明、百姓是否满意、官吏是否廉洁,都在调查司的职责范围之内,被林靖文改为锦衣卫。当然,西厂和锦衣卫不会象明朝那样明目张胆和嚣张,做情报的就应该低调,怎么能在大庭广众这么大摇大摆地行事呢?

    重重监察和相互牵制之下,林靖文这个大王手上看似没什么权力——都被分担到三院去了——但实际上呢,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他手上,但他也不必象别的国君那样事必躬亲,即使甩手不管国家也不至于崩溃,也不会招致叛乱和架空。

    国君嘛,关键在于掌握平衡,让手下人互相牵制就好,还要给手下关键性的限制,而不是要文武双全样样都干,那就不叫国君了,手下一堆打工仔不用放着干嘛?

    ...俺辛苦想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