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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工作

    空气中弥漫着油漆的味道,正初秋,因为是新城,街上光敞敞看不到一棵树,风一吹,满眼红尘。

    偶尔有鞭炮声随风而来,却不知道又是哪家达官贵人起了宅子,举家从南京搬迁而来。看他起高楼,看他楼塌了,时世循环,人移景迁,大抵如是。

    新城、新人、新气象,大明王朝的新都城,一切都透着一个新字。

    实际上,将首都从南京搬迁到顺天府乃是一个庞大到令人畏惧的国家工程,其过程横亘整个永乐年代,直到成祖驾崩,依旧未能搬迁完毕。甚至在仁宗皇帝去世的那天,未来的宣德皇帝还在南京强拆。

    一辆辆簇新的大车在街上奔驰,这些车辆的主人自然是京城的达官显贵。正处于鼎盛时期的大明朝从里到外都如十八岁少年那样朝气蓬勃,浑身利索。

    国家如此,人亦如此,马车所经之处,黄沙滚滚,呛得街上行人纷纷躲避。

    有小屁孩子正捧着烧饼大口啃着,沙土卷过,另外一群孩子拍手唱道:“天上落黄沙,地上狗啃粑。”

    被戏弄的孩子自然不依,将手中烧饼揣进怀里,气愤地追打着自己的小伙伴。

    “咳咳!”

    一个浑身灰尘的年轻人被灰尘呛得不住咳嗽,看着孩子们手中的烧饼,无奈地摆着头。

    实在是太饿了,自从穿越的明朝之后,好不容易过了几天安生日子,如今又变成了流民,真是世事无常啊!

    没错,他就是周行德。

    自从四天前同叶天禹、张鹤他们分手之后,周行德谎称要去吏部报备,请张鹤派人先将三姐送去顺义之后,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

    一想到终于摆脱了三姐,又被自己摆了一道,周行德就忍不住一阵狂笑:活该,老子这一路上吃了你这个女魔头这么多苦头,如今也让你吃我的鳖,哈哈,这口恶气算是出了。

    其实,周行德也想岔了,如今的三姐对周行德可说是死心塌地,一心要嫁给王麻子了。

    问题是,周行德对女侠类的江湖儿女畏之如虎,一想到以后就要同这么个河东狮朝夕相处,甚至被逼着白头到老,就不寒而栗。

    在战场时对三姐真情流露,那也是被逼的。

    都是她****的呀!

    如今,得了便宜,自然要飘然而去。

    自然是,我挥了挥衣袖,叫一声撒扬那那,最是那睡莲不胜凉风的娇羞,却不带走一丝云彩。

    咱也是常在花丛过片叶不沾身的顽主,怎么可能为一片树叶而放弃一座森林?

    可等进城没一会工夫,周行德才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身上没钱。

    原来,他离开军队的时候,因为忙着摆脱三姐这个拖油瓶,走得匆忙,没来得及准备。

    说起来,他现在也算是个小富翁。在军队厮混这段日子,身上好歹也揣了几百贯钱宝钞,小几十万人民币的身家。

    可人家不管是送红包,还是发犒赏,都直接送到三姐那里去。

    谁人三姐顶着个周行德夫人的名分呢,君子不言利,收钱的事情自然要交到女人那里。所谓唯女子和小人为难养也,女人嘛,粘点铜臭也无损周先生的雅量高致。

    如此一来,周行德就彻底地变成了不名一文的穷棒子。

    不过,身为新时代的青年,周行德并不烦恼。以自己超过古人的见识,难道就不能白手起家,难道就不能干出一番事业?

    为今之计,还是先找个工作先。有了工作,就有安身立命的根本。只有先添饱肚子,才谈得上雄图伟业。

    其实,作为一座新城,一切都在草创之中,在北京城找个工作还是很容易的。

    尤其这帐房先生更是稀缺资源,抢手得很。

    原来,在这个时代,因为天下承平日久没,市井已然繁荣,商业也开始蓬勃发展。特别是江浙一带的商人们逐渐将他们的商业触角伸到北方,像北京这种封建主意的大都市,绝对是他们首先需要占领的市场。

    可问题是,江南人大多不服北地水土,好的帐房先生都不愿意来这风大沙多的新首都。

    因此,到处都贴着招聘帐房、招聘二柜的广告。

    但这一切同周行德却没有关系-----他没有身份----一听他说自己是流民,所有人都大摇其头,谁肯将商号的帐目交给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掌管呢?

    退而求其次,找些技术含量不高的活总可以吧。跑堂的、茶水、小二?

    还是不成,没身份,即便是在封建社会,你一样寸步难行。

    在光敞敞的大街上跑了一整天,周行德的雄心壮志很快被潮水一样袭来的饥饿感消磨殆尽。

    在现代社会,周行德收入不错,又因为要在健身房锻炼身体,牛奶、牛rou这种高热量食品可劲地造,前段时间在军队中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苦。

    没办法,一文钱难死英雄汉。昨天晚上,他灌了一肚子井水,就跑去城门洞那里睡觉。结果又同前来抢地盘的十来个乞丐们打了一架,身上的衣服也被扯得稀烂。

    他生得牛高马大,那些面有菜色的叫花子哪里是他对手,被打得哭爹喊娘,只得一哄而散了事。

    痛快是痛快了,可身上的精力也在这一架中消耗干净。

    他前段本就得了伤风,饿了几天,又在城门洞里睡了一觉之后,感觉身上更软,竟有些发冷。

    “哎,过惯了好日子,受一点苦就挨不住了,早知如此,还不如继续冒充那个周鸟大使。就算不冒充他的身份,好歹也要从三姐手头弄些钱才好,大不吃一段时间软饭。如今的我竟潦倒到去骗小女孩糖葫芦的地步,若让后世的同事知道,还不被他们笑掉大牙。”

    周行德不禁有些郁闷起来。

    他近乎忍不住要去寻三姐,可转念一想,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落到那女侠手里,还不如死了。

    歇了片刻,周行德恢复了斗志。

    不就是去找个工作吗,我好歹也是个大学生,能写会算,身体也壮。笔墨上来得,肩也能挑,背也能扛,还会饿死不成?

    帐房先生做不能,苦力总可以吧?

    他系了系腰带,勒紧空荡荡的肚皮,继续在街上乱逛,寻常合适的机会。

    也是他的运气,走不了几步就看到一家小药铺帖出一个告示,说是要招一个学徒,包吃住,没薪水。

    没薪水也认了,只要有个落脚的地方就成。

    这个时候,周行德也没幻想在明朝重新做回他的小白领,振作起精神大步走进药铺,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老板,是不是要招学徒?”

    可惜他嗓音沙哑,个人形象大打折扣。

    门口有一个白头发的老头正在哼哧哼哧地切着饮片。药铺不大,也没其他人,只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蹲在角落里磨什么药粉。光线实在太暗,也看不清那妇人模样。

    看来这间药铺的生意也不太好,也请不起伙计,连老板也亲自干活。

    “正要请一个学徒。”老者看起来是个老实人,上下端详着周行德,叹息一声:“看你模样应该是流民吧,可有户籍,在北京可寻得到保人?”

    这样的问题周行德这两天已经听到过无数次,早就审美疲劳了。

    如果回答说没有,估计那老头绝对不会同自己谈下去。

    周行德微微一笑,四下看了看药铺,反问道:“老板,看这家铺子也不大,应该没请伙计。我听人说,药房的伙计不太好找,不但要机灵懂事,还得知道药理,而且必须识字。”

    老者眼睛一亮:“你识字,懂药理?”

    “当然。”周行德大言不惭地点点头,提起老者开方子的笔就在纸上写道:“大承气汤用硝黄,配以枳朴泻力强;阳明腑实真阴灼,急下存阴第一方。”

    这段文字出自清朝名医汪昂所著的《汤头歌》,当年周行德在看《红楼梦》时,恰好文中就有这一段,恰好他却是记住了。如今随手写来,却也能将那老头忽悠住。

    再者,读大学的时候,周行德闲着无事,加上又有这个爱好,很练了几年毛笔字。工作之后,因为忙着赚钱,丢了几年,现在这一段歌诀倒也写得端正。只是,很久没用毛笔,感觉有些不顺。

    就这样的水准也足够了,明朝初年,识字率不过百分之五六,能写会算的都是不得了的人物,已足以挤进社会精英阶层。

    老者一看到这段文字,神情顿时一肃,赞道:“小哥的字写得不错,这是泻下剂大承气汤的方子,开得不错。你以前在药铺里干过?”

    周行德大喇喇地点了点头,镇定地回答:“是,当初在山东药铺干了十来年,基本常识还是知道一点的。实际上,以前在药铺当伙计的时候,店中人手不够的时候,我还帮忙开房子,配药,还兼帐房。”反正是忽悠,自然往大里吹,只要能留下来就成。

    中药房学徒的活也简单,反正照方拿药就是,没什么技术含量。

    “你还懂记帐?”老者满脸惊骇:“小哥可以啊,真是拳打脚踢,样样来得。看你的字和方子,至少也得去谋个坐堂郎中的差使,本店本小利薄,只怕请不起你。”

    废话,让我做坐堂郎中,我也只能乱开虎狼药,这活儿可干不得。周行德心中暗笑,继续忽悠道:“老板,我是来应聘学徒的,又不要工钱,包吃住就可以了。”

    老者奇怪地看了周行得一眼:“如今,京城中一个坐堂先生每月至少一两银子,你不去大药房应聘郎中,怎么反到我这里来做学徒?”

    正等你问这句话呢,周行德换上一副悲戚的表情:“老板,实话同你说吧。刚才你没看错,我真是山东来的流民,家中亲人都死在乱军之中。在北京也没有户籍和保人,否则也不会到你这里来做学徒。乱世的人不容易,还望老丈可怜则个,给我一口饭吃。你的大恩大德,我永世不忘。”

    说完,连连作揖。

    老者一脸的为难:“这……不好吧,若被查到会很麻烦的……再说,我只是这间药铺的柜台,收不收你,还得看东家的意思。”

    早说嘛,你既然没有话事权,还同我墨迹什么,浪费我的表情!

    周行德气得几乎要伸出手指对着这个糟老头的头顶就是两记暴栗。

    忍住气,周行德依旧一副既期待,又悲哀的样子:“敢问老丈,你们老板在吗?”他心中有些失望,店中只有这个老头和一个中年欧巴桑,估计老板也不在家。

    出乎周行德的意料,老头转头对那个正在磨药粉的妇人喊道:“云娘,这汉子也是个实诚人,身世颇为凄苦。更兼是个有本事的,你收不收?”

    “啊,你就是老板。”周行德张大了嘴巴,这还真是让人意外啊!

    云娘偷听周行德和老人说了半天,听他说得可怜,眼圈已经有点红了。

    她站起身来,一张俏脸闪过,:“老岳,看他模样也是个可怜人,就留他下来吧。谁家没有点伤心事,谁都有落难的时候。想当初我们从苏州流落到京城,不也举目无亲,满腹辛酸。”

    一想起自己去世三年的丈夫,妇人眼圈也红了。

    姓岳的那个老头说“看这后生也是个老实人,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只怕我们店养不起人家吧。若你这要留,就签个卖身契约,在我们店干满十年才能走人。”

    老实人,周行德有些好笑,从小到大这么多年,被人当成老实人还是第一次,感觉怪怪的。至于什么卖身契约,那就是个屁。

    真理在大炮的射之内,只要老子将来有所成就,你还敢强留我不成?

    “老板,岳老,我愿意签这个契约。”

    云娘叹息一声:“流落在外,都是可怜人,能帮就帮吧。看这位兄弟的本事也不是常人,将来有出人头地的一天,我们替他欢喜还来不及,又怎么可以误了他的前途。契约就不用签了。”

    周行德没想到老板如此善良,却有些意外。

    无商不jian,云娘如此善良,难怪生意清淡。

    不过放心好了,某在这里替你撑场子,别说你一个小小的药铺,就算是个小食摊,三年之内,也能帮你做大做强。

    谁叫我是一个现代人呢,肚子里的点子随便抛一个出来,就让你们受用不尽。呵呵,咱周行德不是个昧心之人,你投之以桃,我自然报之以李。

    他又朝云娘看了一眼,心中微动,这个女人长相虽然不错,也就能打个七十分。可却相当耐看。

    同三姐的阳光长腿比起来,云娘身上的一切都显得非常柔和,给人的感觉很舒服。

    总算能够留下了,周行德心中欢喜,正要道谢,药铺外面突然涌进来三个年轻人。

    这三人一身锦袍,儒雅英俊,卖相都很是不错,一看就是世家大族的公子。

    特别是为首那个十七八岁的公子,更是生得唇红齿白,白皙英俊。

    只见他手中把玩着一把湘妃竹折扇,腰上挂着一枚羊脂玉佩,一进药铺,顿时让众人眼睛一亮。

    可惜,那云娘一见这个公子,身体就是一颤,面上也失去了血色。

    至于岳老头,立即走到那三个少年人面前不住作揖打拱:“可巧,公子怎么过来了?”

    “岳老丈,听说你们铺子里请学徒,你看我合适不?”小公子轻飘飘地说着话,眼睛却一直落到云娘身上,片刻也不肯挪开。

    这样的目光周行德最熟悉不过了,这就是所谓的色眼吧。以前在酒吧里混日子的时候,可没少看到,都是寂寞男女,都他妈一个样。

    估计在这鸟公子眼睛里,云娘已经被他用眼睛强女干一百遍了。

    看得出来,这个纨绔是在打寡妇老板的主意。我那个切,什么眼光,这女人三十出头,姿色也是寻常,你他娘也想下手,什么审美品位,恋母情节吗?

    岁月如刀,黑了木耳,紫了葡萄,软了香蕉。再美的人,一到年龄,总抵不过青春年少。

    不齿小公子的同时,周行德心中也是恼火:好不容易谋到一份差使,你跟我抢什么?要想泡妞把阿姨,有的是一千种方法,有必要过来当学徒装13?

    这不是胡闹吗?

    和我抢工作,老子跟你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