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 狂龙王长生
恶人榜在手,好事不用愁。【】 除掉那些恶人,神针就能恢复不少,对他帮助极大。 此外,恶人们手里的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总之,好处多多。 看着电子,沈非是感叹不已,要不是电子,他要得到这些资料,还不知道花多少功夫,等上多久。现在,就这么轻松就得到了。 而这,仅仅电子的冰山一角。 去黄原救电子,救得太值了。 其实,电子比沈非感慨得更厉害,是沈非将他从十八地狱救出来,让他新生,不然,他还在痛苦中煎熬,电子说道:“这是第一批,后面的我会陆续整理出来。” “辛苦你了。” “比起以前,现在就是天堂!”电子笑来,“对了,那些人应该就在这两三天便到。” “来得正是时候。”沈非大喜,等那些人一来,爸妈、苏锦瑟等人的安全就要有保障一点了,到时他外出也要放心一点。 “那么多人,你准备怎么办?” “你有想法?” “我觉得可以开一个保安公司!走精英加互联网路线!” 电子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亮光,显然他的这个互联网会很不简单,绝不止是一些小儿科的跟踪锁定那么简单。 沈非笑道:“那是你的地盘,你做主。” “不过……”电子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什么?” “以前我觉得不差钱,就算差,我也可以弄来。但现在这情况,我也可以弄,只是会引起很多人很多势力的注意,包括……”电子手指朝天指了指,“要是惹得那么多人的关注,发展会很困难,所以,初期资金,来路要干净一点才行。” “没问题,得多少?” “不知道。”电子摇了摇头,“我只能说,会花很多很多。” “很多很多?”沈非咀嚼着,这几个字说明电子要做的很大很大,沈非扬起嘴角,笑道:“怕的就是你花钱太少,要做什么,要花多少,尽管花。” 得到沈非这样的承诺,电子也是满脸笑容,接着说道:“现在我们需要的,就是一块大大的地,按照我的思路来修建。” “多大?环境有什么要求?” “越大越好,有山有水更好,离锦城不要太远。” 电子这么一说,沈非立马眼睛一亮,“我家那边有一座山,叫半边崖,很是符合你说的条件。等忙过这一阵子,我带你去看看。” “太好了。” 电子极为兴奋,两人又扯了好一会儿,沈非回到了房间里,苏锦瑟还在看着资料,看得很认真,沈非走进来她都没有发现。 沈非很是心疼,走到苏锦瑟身后按摩起来,苏锦瑟回神,旋即沉醉在沈非的妙手回春里,陶醉在他的关心深爱里。 “锦瑟,你不用这么拼的。” “以前我最讨厌的就是这些,现在,我很喜欢,这是我的方向。” 苏锦瑟幸福的说着,心里还有话,沈非是要站在最巅峰的男人,她不能成为他的拖累,她要站在他的身边,与他同天上,共人间。 沈非感觉到锦瑟nongnong的爱,“那你继续看,我陪着你。” “好。” 苏锦瑟深情一笑,又埋头在那浩瀚的资料里面,有沈非在身边,听着他的心跳,闻着他的味道,苏锦瑟觉得动力十足。 沈非就那么看着苏锦瑟,两人虽没说一句话,情意却无声无息更浓。 不知不觉中,天亮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苏锦瑟虽一夜无眠,可在沈非的妙手回春下,苏锦瑟一点疲惫感都没有,相反精力极为充沛,一家人吃过早饭后,沈非将苏锦瑟送到沈氏集团的临时工作点,沈氏集团今天开始招聘,苏锦瑟得以应聘者的身份进入。 随后,沈非往学校赶去,他已经很多天没去学校了,昨天想去没去得成,今天怎么也得去转一圈才行,可等他将车子停在兰姐饭店门口,刚走到学校门口时,一个人挡在了他的面前。 这人,一头长发又脏又乱,满脸络腮胡子,浑身散发着酒味、臭味,极为刺鼻;这还不算,他连站都站不直,身子就像被狂风吹过的树会,斜斜地站在那里,随时有可能倒地。 就是那双眼睛,也是一片浑浊,半点色彩都没有。 这个怪人,就用如此一双眼睛,直直盯着沈非,一言不发。 沈非上下打量了怪人一番,开口道:“你有病!” 怪人回道:“你能治?” 沈非口绽一字,“能!” 怪人浑浊的眼睛,突然精亮似空中破军星闪耀,一字一句地说道:“我的命是你的!” 沈非二话不说,直接出手施展妙手回春,眼前怪人的病比较重,五脏六腑皆损,浑身肌rou全都萎缩,骨头也都脆如豆腐,更是有一股致命的寒毒侵身,也就是吊着最后一丝命。 所以,沈非用了橙光。 当第一缕热流涌在怪人体内,当他感觉到许久未曾有过的舒服,当他发现自己能够站得更直一点,他眼中的亮光,就再未淡过。 璀璨得能穿透整个星河。 虽然沈非用了橙光,但他也整整花了三分钟的时间,差不多将橙光都用尽才将怪人的病给治好。 三分钟,对沈非来说,多得不得了,毕竟平时治一些病,也就是几秒十几秒而已。 可对怪人来说,简直什么都不是。 三分钟,在他从兵王变成废人的痛苦生涯中,在他生不如死猪狗不如的日子里,区别就像是一座巍峨的大山和一粒豆腐渣一样。 然而,就是这样的三分钟,却将他改变了。 永远的改变了。 他不再废了。 他能感觉到每一块骨头每一寸肌rou甚至每一滴鲜血的活力,他感觉自己身有千斤力,能虎啸深山,能象踏大地,能鹰击长空。 这力,比以前还强。 那劲,给他无敌信心。 他相信,在他以前最强的时候,也没有现在强。 这三分钟,不仅让他不废,还让他新生,浴火重生,更上一层楼。 若不是他亲身体会,他绝不会相信。 因为,这一切如同神迹! 人间,哪里会有神迹? 根本不可能有。 但现在有了! 他很兴奋很激动,没有一个字一个词语能形容他此刻的心情,这就是从地狱到天堂。 不过,虽然他欣赏若狂,可他毕竟是当过兵王的人,他在最短的时间将自己的情绪控制下来,然后,他眼里璀璨的目光收敛。 就像是一柄本来剑光耀十方的宝剑,此刻却变得极为古朴普通。
这普通,是历经痛苦,千锤百炼之后,返璞归真的普通。 若他再出剑,威力更甚。 他朝着沈非深深鞠了一躬,说道:“叶静龙让我来找你,我原不信,我只是抱着最后一丝奢望而来,来之前,我已经想好,若无奇迹,我便死去,这样活着,太痛苦。没想到,你给我的不是奇迹,而是神迹。” 沈非说道:“其实,你自己就是神!” 语气里,满是认真的味道,还有庄重。 沈非第一眼,不仅看出了他有不治之病,更看出了他的韧性他对自己的恨,明明他要死了,要撑不住了,可他还拼命让自己的脊背挺得直直。 以他的身子,说话都很困难,可他却能忍巨大的痛苦,保持着一句话的完整性,控制着颤抖,这样的毅力,不是神是什么? 怪人也是一愣,他没想到沈非这样说。 同时,他也明白,沈非将他看穿,不然,说不出这样的话。 这样一份眼力,很吓人。 他又说道:“我现在做什么?” 靠! 沈非眼睛大睁,这角色也进入得太快了吧。 不过,他喜欢。 沈非说道:“先不慌,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 怪人脑海里想起了以前的外号狂龙。 狂龙一出,风止雨停! 狂龙一吼,血海滔天! 可以说,只要听到狂龙的名号,敌人就会闻风丧胆! 他条件反射要说出来,可到了嘴边,他却吞了回去,因为狂龙代表的是过去,他想了想,开口说道:“我叫王长生。” 王长生,是他进入军队之前的名字,是他老爸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他长生。 “那你还有没有要报的仇!” 沈非一问出声,王长生脑海里立马浮现出了一个美丽的倩影,他冲向千军万马的时候,她陪着他;他穿枪林弹雨的时候,她陪着他;他身陷重重包围的时候,她陪着他;他受伤昏迷的时候,她陪着他…… 可是,在那一个风雨之夜,她四面楚歌之时,他却没有陪在她的身边,等他赶到,她已魂归故里,最可恨的是,他们还亵渎了她。 他发怒,他狂吼,他发誓行遍天下,杀尽沾她血之人,碰她发之人,毁尽一个个势力。 结果,前面等着他的,却是一个天罗地网。 他从此,废掉。 若不是叶静龙他们拼死相救,他已死去。 这么多年,支撑着他宁愿受万千痛苦折磨而不死的,就是这恨,就是这未报的仇。 恨意滔天涌胸,王长生将这股散尽浑身每一颗细胞,回道:“有。” “那你先去报了,再来把命给我。” “我的仇很多很大很深,现在,我的实力还不够,而且,我要的不仅仅是杀掉他们,我要的是毁掉,毁掉他们的所有!” 说到这,王长生抬头看向沈非,“我相信,你能让我实力更强,让我能有更大的势力,更强的实力,亲手报了那血海深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