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情怀
老头子气呼呼地质问道:“你这混球,你现在是在教训我?” 以前,他只听过那群老兄弟们骂他们自家的孩子混球,他是一直没有机会用到这个词。 他生了四个闺女,训教女娃,总不能用到混球这个词,至于喻君鹏,那更是个乖乖宝,他说一,喻君鹏绝不会说二。 现在把这个词用在吴尽欢身上,老头子突然觉得骂起来也挺顺口的。 吴尽欢嘿嘿一笑,乐呵呵地看着老头子,也不说话。 老头子瞪了他一会,最后还是做出了让步,说道:“臭小子,就随便你吧。项猛可是喻家一手栽培出来的,你要善用好他。” “我知道。”吴尽欢恍然想起什么,说道:“对了,项猛以后既然跟了我,他们的薪水便由我来出,永冠这边可以停止给他们发薪水了。” “你……” “姥爷,我这么做,也是不想占你的便宜。” 用着人家的人,却又不想着出钱,只想着自己白白占便宜,这不是吴尽欢的性格。 何况,他既然打算用项猛这些人,就必须要掌控他们的财政大权,不然的话,项猛等人领着永冠的薪水,那他们又算是谁的人呢? 通过交谈,吴尽欢敏锐地发觉到,只要他叫姥爷,老头子就变得好说话很多,对于这样的技巧,他是不会吝啬使用的。 老头子深吸口气,挥手说道:“随便你吧。” 第二天,吴尽欢离开喻家,和江俊杰一起去往N市。 丘子文没有跟他俩一起走,未联集团的事情还没有解决,丘毅忻这段时间也不太敢让丘子文离开家门。 临上飞机之前,吴尽欢、江俊杰、金、项猛坐在登机口等待。 江俊杰现在已经知道项猛的身份,让他坐到自己旁边,不断的问东问西。 在他看来,以江家目前的实力,完全可以培养自家的影卫,这样一来,可以方便解决很多事,也方便应对很多事。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喻家的影卫可是有两三百年的历史,就以项猛来说,他们项家祖祖辈辈都有在喻家做影卫。 影卫最重要的还不是能力,而是忠诚,一名影卫的培养,那是用真金白银堆出来的,若是没有极高的忠诚度,两三年就变节了,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 江俊杰不断发问的时候,金也在旁听得认真仔细,对他而言,影卫的世界也是挺神秘的。 吴尽欢则是无所事事的翻看报纸,从头到尾地看过一遍,在报纸中未能找到圣庭的广告,他拿出手机,给程光宗发去信息:老程,S市日报没有公司的广告? 过了一会,程光宗的回信传来:欢哥,公司在S市的广告是做在晚报和商报。 吴尽欢放下手中的日报,把商报拿了起来,继续一页页的翻看。 正在他查看报纸的时候,他的背后走过来一人。 他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身材不高,有些瘦弱,带着一副金边的眼镜,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唇上留着两撇金色的胡须。 看起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欧美中年人。 他手中抱着一只纸袋,里面鼓鼓囊囊的,装了不少的报纸和杂志。 他走到吴尽欢的背后,身形一转,坐了下来。两个人,背对着背,坐在两把椅子上。 过了一会,中年人把纸袋向下放了放,一只手伸入纸袋中,似在翻找东西。 很快,他的手便在纸兜的底部摸到一把三棱军刺。他不着痕迹的倒握着军刺的把手,把三棱军刺的锋芒顺着袖口,慢慢塞了进去。 而后,他把伸入纸袋里的手抽出来,手中多出一本外国的时尚杂志。 他不紧不慢的把纸袋放在旁边,翘着二郎腿,随意地翻开着手中的杂志。 就在这时,吴尽欢的手机嗡嗡地震动起来。 他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点开一瞧,是喻连婷发来的信息。 ——今天我在公司上班,无法去送欢少,准备了一件礼物,也不知道欢少会不会喜欢。 吴尽欢看罢,手指在手机上连按,好奇的回信问道:是什么礼物? 在他打字的时候,背后的那个中年人回头看了他一眼,而后又像没事人似的,继续翻看手中的杂志。 隔了一会,喻连婷传送过来一段音频。 吴尽欢迟疑了一下,拿出耳机,插在手机上,然后点开音频。 中年人再次回头看了一眼,见吴尽欢的耳朵上塞着耳机,他眯了眯眼睛,状似随意地站起身形,以手中的杂志做掩护,另只手伸入袖口内,抓住军刺的把手。 吴尽欢手机中的音频开始播放,耳机里传来悦耳又熟悉的吉他声,接着,喻连婷轻轻柔柔的歌声响起。 Almostheaven,WestVirginia。 BlueRidgeMountain,ShenandoahRiver。 Lifeisoldthere,Olderthanthetrees。 Youngerthanthemountains,Growinglikeabreeze。 Countryroads,takemehome。 Totheplace,Ibelong。 WestVirginia,MountainMama…… 听着耳机中的歌声,吴尽欢雾蒙蒙的眼眸变得越发的迷离,他低低的吹着口哨,合着耳机里的歌声。 《乡村路带我回家》。 吴尽欢的哨音很微弱,即便是坐在他旁边,都未必能听得清楚,不过站于他背后的中年人却听见了。 他暗藏于袖口内的三棱军刺原本已拔出一半,但随着吴尽欢口中响起的哨声,他的动作猛然僵硬住。 Takemehome,countryroads。 Allmymemoriesgatherroundher。 Miner'sLadystrangertobluewater。 Darkanddustypaintedonthesky。 …… 隔了片刻,中年人把拔出一半的三棱军又刺塞回到袖口里,站起来的身形也慢慢坐回到椅子上。 他缓缓闭上眼睛,听着身后传来的哨音,他的脚合着节拍,轻轻拍着地面。 机场,登机口。 两个人,背对背坐着。 少年人戴着耳机,用轻微的哨音合着音乐。 中年人听的专心,用脚掌轻轻拍地,合着音乐的节拍,而在他的袖口里,暗藏着的却是一把杀人的利器。 喻连婷的歌声,吴尽欢听了一遍又一遍,他的口哨,也是吹了一遍又一遍。 不知过了多久,金走到他面前,小心翼翼地轻声说道:“欢哥,可以登机了。” 吴尽欢回过神来,摘下耳机,看了一眼金,然后站起身形,迈步向登机口走去。 走出两步,他顿住身形,猛然回头一瞧,他刚才所坐位置的背后是没有人的,座位上,只孤零零地放了一只装满报纸和杂志的纸袋。 他眯了眯眼睛,回身继续往登机口走去,同时,也把刚摘下的耳机重新戴回到耳朵上。 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的。 在杀手中,有一种人,只要他接了任务,不管他失败过多少次,不管他耗时有多久,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他就会把这个任务完成。 死囚就是这种人。所以,他的任务完成率比当年的杰森还要高,是罕见的百分之百。 如果说杰森是当年杀手界中的一个传奇,那么死囚就是另一个传奇。 抵达N市,下了飞机,吴尽欢给喻连婷发去一段信息:这个礼物,是我收过的所有礼物当中,最珍贵的一件。 礼物的贵重与否,不在于礼物本身值多少钱,而在于它在你生命当中的价值有多少。 在吴尽欢看来,喻连婷专门为他录制的这首歌,比真金白银要珍贵得多。 收到吴尽欢短信的时候,喻连婷正在办公室里紧张的办公,手机响起时,她都没空去看一眼。 直至中午,公务的处理告一段落了,她才拿起手机,查看里面的信息。 看到吴尽欢发来的信息,喻连婷清清冷冷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意。 她按下座机的话筒,说道:“凯丽,送杯咖啡进来。”说完,她拿着手机,站起身形,走到落地窗前,时而看看窗外的景色,时而低头看看手机中的信息。 没过多久,凯丽从外面走了进来,同时断送来一杯热腾腾的咖啡。 她把咖啡放到办公桌上,然后转头看眼喻连婷,眼睛顿时瞪得好大,眼珠子都快从眼眶中飞出来了,心里嘀咕,喻特助是在笑吗? 在她的印象中,喻特助就是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永远都是一副清清冷冷的表情,不管她谈下多大的生意,取得多大的成绩。 “特助,咖……咖啡……” 喻连婷把手机背到身后,表情又恢复往常的清冷,下巴高傲的微微扬起,语气中几乎不带任何起伏,淡然说道:“知道了,出去吧!” “是!”凯丽暗暗吁了口气,特助还是那个特助,并没有精神不正常…… N市。 知道老二和老七回到N市的消息,孔冠英和靳军都有去机场接机。 见面之后,靳军咧着大嘴,扯着大嗓门说道:“小七,听说你飞黄腾达了!” 听闻他的喊声,再瞧瞧四周投来的诧异目光,孔冠英皱着眉头,向旁挪了挪,故意离靳军远一点,摆出一副我和他不认识的样子。 江俊杰则是抚了抚额,他很想像老大一样,也向旁挪一挪,表示我也不认识他。 他叹口气,不满地说道:“老三,有什么话不能出去说,你在这里瞎叫唤什么?” 靳军挠着头发,嘿嘿干笑两声,随手接过吴尽欢和江俊杰手中的拎着的旅行包,甩头说道:“走,我们吃饭去!今天大嫂休息,大嫂给我们下厨!” 孔冠英的女朋友冯明贞,暂时住在吴尽欢的别墅里。 他们一行人等,分乘了好几辆车。 金开的是吴尽欢停在停车场里的那辆宝马车。江俊杰和孔冠英同乘一车,靳军自己乘一车。 吴尽欢的车子,项猛早已经安排好了,一辆凯迪拉克的SUV。 没有意外,这辆SUV也是特制的,加装了防弹玻璃和防撞钢板,看起来,比普通的SUV要大上一圈,实际上,里面的空间倒没有大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