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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三足鼎立势第二百二十四章、杀令智昏

    四、三足鼎立势第二百二十四章、杀令智昏

    火炮之威,强烈如斯!

    跑出老远,张献忠这才勒马头回首看去,刚才自己所站之处已经坑坑洼洼,里面堆满血rou,刚才还虎虎有威的士兵眨眼间变成一堆碎rou,未死的士兵无力的呻吟似乎在嘲笑张献忠这个自顾自己逃跑的皇上。

    大炮轰击之下,不走又如何?也不过枉添一具尸体而已。真正该死的是那阴险之极的明军!

    “所有士兵集结!”张献忠一声怒吼,只觉心中一阵气堵,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张献忠这厢集结士兵准备对明军还以颜色,那边崔慕孺的火枪兵却是吐个不亦乐乎。原来,神机营的火枪兵日夜兼程来到这里也没有碰到什么战事,一向感觉良好。就连刚才连环射击那些刀盾手和豹韬宿卫也没有不适,可猛得看到前方活生生的人给炮弹炸成两半,被炸飞的那一半更是成了碎末,那脑浆那肠子那断手断脚,那没了脑袋还在行走的尸体,那腹部给打出一个大洞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大肠行走的人,那断了两条腿却拼命向外走的人到最后却被血水淹死………

    林林总总的惨状让刚让战场的新兵们吐得一塌糊涂,连手中的火枪掉落地上也不顾,拼命的吐,将宿夜的饭食吐出来,将胆水也吐出来,仿佛唯有如此才能减轻心中的恐惧与不安。

    曹英暗道不妙,新兵上场突然遭到如此惨烈的境况,实在是兵家之大忌,如果敌人突然回袭那就是将到手的胜果又生生送出去。

    “都给老子将火枪捡起来!”崔慕孺破口大骂起来道,“马的,不就是死人么?怕个卵!难道还怕它起来咬你的卵么?是汉子就把枪捡起来。你们看看你身边地弓箭营的兄弟,那个像你们这般懦弱。是带把的就将枪捡起来,否则,以后就别认是神机营的人!”

    一通劈骂下来,神机营地火枪手勉强将火枪捡起来,可脸色依旧苍白,手指骨捏格格作响。

    曹英暗赞崔慕孺领兵有方。可火枪虽然拿在手中。只怕准绳与射击速度大打折扣。立时道:“所有弓箭手准备。以防对方回袭!”

    袭字刚刚落下。两队身穿红衣盔甲手拿清一色地加长型厚背开山刀地大西军如飞地向着明军冲了过去。

    足有两千人。个个不作声。只是埋头飞般。双脚踏在刚才储满血水地坑洼当中。将血水高高地溅起。落在两边地士兵之上。沾了血水地红衣越加红得发亮。只一会。这些人已经跨过五十步地距离。行动极为迅速。距离曹英等人也不过四十余丈地距离。

    是张献忠地天杀营!

    红衣盔甲。加长型厚背开山刀。这是他们明显特征。

    曹英眼中一眯。想不到张献忠听得神机营新士兵地呕吐声便回袭。当真是了不得地劲敌。对机会地把握简直到了神算之地步。

    三十步,二十九步……十五步…十步…五步…三步,二步,一步。

    “放箭!”曹英默算着脚步,一俟天杀营进入射程,立即下令射击。

    曹英手中五石强弓连开,咻咻咻三珠连箭,正中跑在最前的三名天杀营士兵地胸口,中箭的士兵却是泯不畏死,一把将胸口的弓箭折断,又蹒跚向前奔跑数步,这才气绝倒地而死。

    嘶!曹英倒吸一口冷气,早就知道天杀营的勇猛,却是未料到竟然是视死若无物。若是让他们近得身来,那岂不会任由其宰割。当下手中不停,一箭一箭的射将出去,速度是慢了一些,却是一箭将其彻底毙命。

    曹英这边神箭发威之时,如雨般的利箭也给天杀营造成极大地伤害,近千支弓箭的覆盖之下,就算是再强悍之人也给射成刺猬。一阵箭雨之下,已经倒下近五百名天杀营。

    “三百一列,轮射!”看得天杀营的勇猛,崔慕孺也发现危机,猛得对火枪兵下了射击命令。可是三百支火枪射击出去,枪声稀稀落落,效果更差,只有五十名天杀营中弹倒地。

    “马的!”崔慕孺大骂,“振作起来。谁要是给老人丢脸,回去老子立即将他鞭打一顿再将他驱出神机营。”

    第二轮射击总算好点,枪声也整齐起来,一排子弹过去,像割稻草一般,倒了一大片。

    可是看到天杀营二兵后边如潮水一般的刀盾刀涌了过来,曹英与崔慕孺不禁对望一眼,脸上均现出惊喜之色,张献忠要拼了。

    没错,张献忠是要拼了。若是龟缩在城中,由得明军调整红夷大炮地角度与射程,唯有死路一条。

    死,不如拉个垫背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兵未能适应战场,倒是有希望杀将出去。于是,张献忠在派出二千天杀营地士兵去回袭,他估算,曹英看得如此勇猛的天杀营士兵,必得不敢让他们接近明军,也会引得曹英地弓箭手不停放箭。

    弓箭手拉弓的极限次数也就二十次左右,强行拉马不但没有杀伤力反而自伤身体。刚才明军已经拉弓有七八次,现在对会天杀营士兵又拉弓起码十次。也就是说,还有两次,这些弓箭手便不能对大西士兵造成威胁。而那些稀稀落落地枪声又证明那些新兵还没有回复过来,岂是不攻又待何时?

    于是,除了三千骑兵之外,余下的近两万士兵,三千人一批,不断的涌向明军,不把前面的明军杀死便誓不罢休。

    不得不说,张献忠的作战经验极为丰富,对时机的拿捏也极为准确。却是忽略了,明军也有援军。曹英只不过带了两千刀盾手八千弓箭手而已,而崔慕孺也仅是带了六千火枪手。刚才曹英与崔慕孺联手将冯双礼的一千豹韬宿卫和王尚礼的四千刀盾刀灭掉,然后又占了近十五步的地盘,有足够的空间让新来的士兵有立足之地。

    弓箭手有累的时候,可火枪手就算是打一天的火枪也可不喊累。当曹英的八千弓箭手箭尽手疲之时,整齐划一的火枪声成了战场之上的主角。

    砰砰砰之声,如雨打芭蕉,没个停歇之时,这边方停,那边又响。

    张献忠终于亲眼见识到这新式火枪的威力,大西军还没进入弓箭的射程,火枪射出了子弹便将大西军的士兵射穿,而且发射出的速度极快,每一枪的间隔也不过十多秒,比起以前三四十多秒甚至一分钟,不知快了多少倍。更为可恶的是,明军并非全体火枪手一次射击,而是三百人为一组,你射出罢我登场!如此火枪,如此威力,只要弹药充足,莫说是步兵,就说骑兵也未必能近得人家身前。

    张献忠亲眼看得一名士兵的脑袋被子弹洞穿,纵使头上带有坚硬的头盔也是无济于事,每一次枪声响起,张献忠的心就麻木一分。猛得又看曹英将弓箭手不断的撤离,而后,一队又一队的士兵源源不断的涌上了断城之上,个个手中拿着黑黝黝的烧火棍。不用说,正是神机营的火枪手!

    这么多的火枪手!王尚礼与冯双礼对视一眼,均觉口中发苦,这场仗,不用打就已经知道结果。怪不得明军为何围了近一个月也是围而不攻,原来就是等火枪手的支援。

    崇祯你这天生好运的狗皇帝,朕不服你!你只不过生在帝王之家,天生就在百官奉你为尊,天生就有狗奴才供你驱使,天生就有金钱供你挥霍。朕不服你!若是你生于农民之家,白手兴家,成就必定比不上朕。你是比不上朕。朕足以自豪!

    “哈哈哈哈…想到此处,张献忠神经质的狂笑起来。

    “皇上!”王尚礼等得张献忠停下笑声道,“此事不可为。我等接下来该如何?”

    “哈哈!”张献忠先笑而后怒骂道,“混帐!何事不可为!想朕白手起家,从单枪匹马杀官兵到身边千军万马,又何惧这区区的火枪手。冲,全给朕冲上去。”

    “皇上…王尚礼刚想反驳,眼角却见一道鞭影极速闪来,下意识的飞身后退闪开。那道鞭影却是极为刁钻,一击不中又反跳起来,啪的一声,生生抽在王尚礼的左臂。那力道很沉,左臂衣衫被抽得稀烂,随风四处飘散。王尚礼只觉得左臂一阵钻心的痛楚,气血顿时为之一滞,心中一阵怒气上涌,那个王八蛋竟然偷袭!

    抬头看去,心中怒骂的王八蛋却是张献忠。只见张献忠手中长鞭鞭梢上沾着的斑斑血迹,刚才那一鞭明显是张献忠所抽,王尚礼不禁的惊问道:“皇上,这是为何?”

    “不听朕言者,皆是可杀之人。

    ”张献忠双目杀机大盛,“朕再说一遍,全都冲上去。若再反抗,杀无赦。”

    王尚礼心中一沉,皇上莫不是疯了?明军如此犀利的火枪,这时还要冲不上,岂不是与送死无疑?心中虽是惑,却是给张献忠杀机所制,不敢再发一言。

    倒是一旁的冯双礼出言道:“臣等遵命。”飞身将王尚礼拉走,边走边低声道,“皇上已经失去神智。我等还是假装奉命便是。寻个机会逃回城中,收获细软。远离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