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阿史那云
当最后一针缝好,常小溪擦擦汗起身,惊讶的发现身边聚满了人。这些人见她起身,不约而同的鼓起掌来。能聚在她周围的,除了狄少华以外,都是在县衙中相对资历较高的老人手,见多识广。但是谁都没有见过常小溪那么熟练,行云流水般处理外伤的手法。关键是这两个伤兵,一个腹部外伤,开肠破肚;另一个被箭簇射中胸口,看起来都是必死之伤。但是经过小常大夫治疗之后,这两个人应该都能活下来,这种医术,果真当得起妙手回春这几个字。 常小溪被众人弄得面红耳赤,镇定了好一会,才拱手给大家施礼:“雕虫小技,让各位大人见笑了。” 狄少华也在鼓掌,当初腹部受那致命一刀之时,他记得很清楚,杀手冷笑着说:“这一刀不会立刻要了你的命,但是你必死无疑,因为这世界上,没有人能救得了你!” 他也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直到遇到了常小溪。这是缘分,还是劫难? 狄少华稳住心神,示意常小溪随自己来。围观的众衙役忙散开,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去了。苍术则带人,将两个伤兵妥善的抬去胡氏医馆养伤。 狄少华没有家眷,不设私宅。两个人就坐在县衙后堂,狄少华日常起居都在这里。狄少华见常小溪坐得拘谨,也不多客套,开门见山的说道:“小常大夫,你在南云县出现的突兀,我令人查访了你的经历。” 常小溪一下子忐忑起来,但还是忍住了什么都没有问。狄少华若要对自己不利,就不会让自己在这县衙后堂坐着了。 狄少华接着说:“我如果不知道你这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一定早就把你抓起来了。你出现在南云县的日子,正是突厥王庭王子阿史那罗出现的日子。我之所以没有怀疑过你,是因为你这样的人才,除了你描述的师门之外,不可能培养出来。突厥荒蛮,你自然和他们没有关系。” 常小溪忙点头称是,必须先把自己叛徒内jian的嫌疑去掉啊。 狄少华微微一笑:“小常大夫不必紧张,我说话开门见山,就是为了打消你的顾虑。你与那阿史那罗没有任何关系。但是阿史那罗来南云,却是与你有关!” 一句话惊得常小溪彻底呆住,心中思量着,难道那个传言是真的?阿史那罗真的在找那个对他用了疑兵之计的村姑吗? 狄少华继续说:“根据本官掌握的情况,你虽然不认识阿史那罗,但是却和阿史那罗的哥哥,阿史那云过从甚密!” 常小溪这下子忍不住了:“可是我也不认识阿史那云啊!我敢保证,我自打来了南云县,就没有跟突厥人来往过!” 狄少华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如果这突厥人说的是汉话,穿着汉服,笑容可掬的出现在你身边呢?你会不会以为他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唐人,而跟他来往呢?” 常小溪心里突地一跳,眼前浮现出了一个大胡子的形象。 狄少华把常小溪的表情看在眼里,继续说下去:“我不知道阿史那云为什么找上你,事实上他对你回护有加!别跟我说你不认识阿史那云,他以王子之尊,亲手将你从李钊手中救出来!而且,你住在永福客栈的时候,阿史那云一直都在永福客栈!” 常小溪这下子坐不住了,想要辩解,又无从辩起!狄少华没有提起阿史那云在逃难之夜帮助自己的事情,应该是还没有发现自己跟边家村民一起出逃的情况。但是狄少华究竟掌握了多少事情,她不知道!只好可怜巴巴的说:“我不知那人是谁,但是他对我没有恶意,我也没有理由拒绝他的帮助。另外,他也住在永福客栈的事,我真的不知道啊!” 狄少华这时将一直藏在袍袖下面的左手伸了出来,手中赫然拿着一把匕首。常小溪忙去摸自己的绑腿上,发现日常别在那里防身的匕首不见了!难道是自己昏睡时,被狄少华的人给趁机偷走了? 常小溪的动作已经出卖了她,这时狄少华笑了:“小常大夫,是不是跟你的匕首一模一样?这是行刺我的歹徒用的凶器,不是你的那一把。”他说着把手收回,伸出了右手,在他的右手中,也握着一把匕首。这两把匕首并排放着,当真是一模一样,“这一把,是从你身上掉下来的。”掉下来?他可真能说,应该是偷走的才对。 不理会狄少华的措辞,常小溪伸手拿过狄少华右手的那一把,抽出来在眼前凝神看一看刀柄,然后收刀回鞘,又放回了狄少华手中。这个匕首她观察过,刀柄上有细细的花纹,也可能是一种文字或者符号,这一把的确是从她那里拿走的。 狄少华见常小溪沉默不语,端坐着自顾寻思着什么。狄少华得确认一下:“小常大夫,这把匕首,你是从何处得来?” 常小溪干巴巴的说道:“是他送给我的,说是给我防身用。”这是实话,常小溪知道,要掩盖一个谎言,必须说出更多的谎言,弄不好哪一个就穿帮了。所以她只说事实。虽然不知道虬髯大汉帮助自己的原因,但是虬髯大汉是自打她来到大唐,唯一一个无原则帮助过她的人,如果能,她不希望伤害他。哦,也许应该叫他阿史那云了, 狄少华皱起了眉头:“阿史那云在大唐,还有一个名字,就是罗启明。”他拿起了另一把匕首:“这一把应该是他的佩刀,一个蒙面人用这把刀刺伤了我。当然,如果不是遇到了你,那我就已经死了。” 罗启明这个名字常小溪也是听说过的,那还是她刚逃难来到南云县的时候,边家村留在土地庙前的村民,一夜之间,被杀了个精光。第二天早晨,她就听两名经常来永福客栈的衙役说,这件事是大盗罗启明做的。当时胖胖的王老板,还因为说错了话,被两个衙役恐吓,请两人吃了一顿丰盛的霸王餐才算罢休。但是这把匕首,应该不是阿史那云的,常小溪清楚的记得,那天他对付完李钊后,背着手站在自己的轿子前面,他的手中,也拿着一把同样的匕首。 “阿史那云叛出突厥王庭已经五年了,他来到大青山,化名罗启明,只劫过往客商,不sao扰村民。到了后来,凡是从大青山经过的客商,都会备上一份厚厚的买路钱,主动交给阿史那云,来买个平安。说起来阿史那云此人,按照辈分排的话,应该是突厥的大王子,还是有几分本事的。人也讲义气,所以他的队伍里,不光有最初追随他一同叛出突厥的卫队,还有后来仰慕他,而加入他队伍中的流寇,甚至我大唐边境上的一些村民,都跑去投奔了他。这样就造成了他的队伍越来越庞大,自然成了朝廷的眼中钉。朝廷就下达了剿匪的命令,由南云县居中调度,东西两路折冲府出兵剿匪。”狄少华讲到这里,突然往常小溪身边走了两步,凑近她说道:“然而却出现了奇怪的事情,小常大夫,你能猜一猜是什么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