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扬鞭策马 所向披靡
从燕山之北,到草原漠上,这片地方的天气,与中原不同,却是说变就变,刚刚还微风习习,爽逸舒适,转眼的功夫,已然变得乌云密布,飞沙走石了。 这样的情况在北疆是寻常事,无论是居住在此的汉人还是草原来的匈奴人,早已司空见惯,并不放在心上。 距离雁门关百余里外的地方,一片平坦地面,连绵的帐篷驻扎出了很远,这里就是匈奴此次全面侵袭汉朝的大本营所在地,也就是大单于羿稚邪临时的王帐行在。 羿稚邪,这位草原王者的心情,在这短短半天时间里,也如同这北国天气一样,经历了一个四季的转换。 当他早些时候,听到游骑急报,说是呼延小将军率领本部五千骑兵,在雁门关附近寻找战机的时候,竟然在无意当中遇到了汉朝名将李广。 大单于羿稚邪惊喜交加,连忙传令务必生擒此人,并派出了自己的心腹爱将耶律辉,去协助呼延少杰。李广的名声太响亮了,在抵抗匈奴的北疆汉军中那就是一面旗帜。如果真的能折损这位名将,不仅会极大的鼓舞草原勇士们的胜利信心,对汉军的打击也将会是巨大的。到时候匈奴骑兵趁机突破防线,深入汉廷腹地,也不是没有可能。 羿稚邪虽然登上王位并没有多长时间,但他的野心却比父辈、祖辈都还要大的多。草原虽广阔辽远,又怎么能盛得下这颗雄心呢! 西北和西边的那些小国邻居们,已经被侵略的差不多,没有多大的油水可以压榨了。只有南边的大汉疆域,才是永远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财源之地。 当然,草原勇士征伐的目的,从来也不是要去占领那些土地,那样并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弯刀和铁蹄只需要让对手屈服就好了,游牧民族不仅会放牧牛羊,更加喜欢牧役低贱的异族人成为他们的奴隶。 只要汉朝皇帝继续如同此前一样,臣服在匈奴王庭之下就好,女子、财帛、各类生活用品等等,要主动好好双手奉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还要匈奴勇士们动起刀兵,来亲自索取,这样怎么行呢? 用那位国师张中行充满不屑的话来说就是,南朝小名叫做野猪的那个皇帝,是太不识趣了,他的祖爷、爷爷、老子是何等的英武之辈,心中再不服气,最后还不是要低头认输,乖乖答应王庭的要求。难道他自认为比他的先辈们都厉害了?必须要给他点苦头尝尝,以后才会老实啊! 羿稚邪对这样的观点十分赞同,要打,就要狠狠的打,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何况,这次淮南来的特使还跟在军中,无论进不进的了雁门关,那些协议中的优厚条件已经足够匈奴人动心了。 呼延家族的这小子还真能干啊!这次立下如此大功,一定要好好的奖励才行。羿稚邪与左贤王呼延都的关系还是不错的,篡夺王位的过程中也曾经得其大助。上次呼延都惨死在马邑之役,羿稚邪心中悲伤很久。为了继续得到呼延家族的忠心支持,索性就把左贤王的称号继续封给了长子呼延俊杰。 如果真能捉回来李广……大单于羿稚邪决定,再封一个王给呼延家!这样既忠心又能干的部下,一定要好好笼络住了。 然而,高兴了还没有多久时间呢,报信的哨骑却又带来了另一个消息:李广被俘虏之后,在往回押解的路上,杀将夺马,脱困而逃!现在呼延少将军正在率军追赶中。 羿稚邪大怒,在匈奴勇士的手中还能有逃脱的猎物?这是一种耻辱。立即派出身边卫士飞骑传令,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李广再捉回来。 还没有等到传令者出发呢,另一个使人震惊的消息就回报来了,五千匈奴骑兵在追击过程中,遇到了汉军精锐的袭击,全军覆没,号称草原之虎的呼延少杰身死,连头颅都被对方割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中军大帐中自大单于羿稚邪以下,左右都督、几个万夫长、将军,所有人都有片刻的愣神儿。 五千精锐全军覆没这么大的损失,汉军要出动了多少人马才可以办到的呢!然而答案让他们出乎意料。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听到报信的哨骑随后说出的出战汉军大约数目,羿稚邪猛然站了起来,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报大单于王得知,对方大约……大约一千多不到两千人的样子……。” 这次都听清楚了。这么厉害!这是从哪里来的一股汉军长期以来,边疆的汉军战力如何,匈奴人都了解的一清二楚,所以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再说,呼延家族所在部落的骑兵实力,在整个草原上,都是数的着的存在。如今在正规战场上败于敌手,确实是一件很难让人相信的事。 羿稚邪站起身来,拔出了身后象征着无上权威的王者战刀,大步向帐外走去。这样的场景,他要亲自去看一看,才能甘心。 出征的号角开始响起,营中的精兵强将们全都集合起来,留守的两万余众,全军出动,满身披挂整齐的羿稚邪单于一马当先,在哨骑的引导下,直奔那处惨烈之地而去。 马踏原野,尘土飞扬,带着满满的杀气,两万匈奴铁骑奔驰到离大营不过五十多里的地方时,齐刷刷地停住了脚步。 第一具匈奴骑兵的尸体出现在了草原之王的马蹄下,这个匈奴骑兵是个年轻的战士,被锋利的战刀砍去了半边身子,仰面朝天躺在一边的草丛中,双眼大大的睁着,鲜血浸透了周围的土地。 视野所及处,越来越多的尸体绵延向远方,他们都是背后中刀而死的。显而易见,这是一群败亡的逃兵,已经失却了草原猛士的勇敢,在死亡来临之前,连回马拼命的勇气都没有了。 随着马匹缓缓的前行,羿稚邪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是什么样的力量让素来从不知道逃跑为何物的勇士们丧胆如此难道汉军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厉害了?真是见鬼了。 终于,护卫们找到了已经死去的主将尸体。果然,呼延少杰的头已经被割走了,只有残破的身子,还未淌完的鲜血,仿佛在诉说着他的愤怒和死不甘心。 匈奴人收殓了他。再前方就是激烈的战场,曾经两军对战的地方。到处横七竖八死去的战马和战士,但全都是匈奴人,没有发现一个汉人的影子。 如果这么激烈的战斗,对方竟然没有死亡者,那……怎么可能!但找遍了整个战场,死去的,都是自己人。也许战斗结束后,对方把死伤者都带走了吧?现在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草原之王跳下马来,仔细的查看了一下一个匈奴骑兵的伤口,肋间用刀豁开的口子很深,但这不是他得致命伤。一只黑漆漆的无羽短箭射进了他的太阳xue里,这才是他毙命的原因。 羿稚邪用手拔出了那只奇怪的短箭,没有雕翎尾羽的箭枝是如何发射的呢?他有些迷惑。 “很明显,这是汉军的一种新式武器。犀利无比,看来这就是我们匈奴勇士们失败的主要原因了。” 说话的是张中行,他从自己王上手中接过弩箭,掂了掂分量,又用手指认真试了试箭尖的锋利程度,眉间有些沉重。 “国师,你是说,敌人的武器已经进行了改良” “不错!王上请看此箭的材质。” 说完,张中行一伸手,从护卫手中接过弯刀,咔嚓一刀砍在弩箭杆的中间,只不过拇指粗细的弩箭杆竟然没有折断,刀刃反而崩起了小小的缺口。 普通箭枝材质就这样坚韧,汉军手中其他的武器可想而知。羿稚邪恨恨的冷哼了一声。 “两军对战勇者胜!我们草原骑士的勇敢,岂是仅凭武器的优势所能阻挡的。传我命令!全军拔营前进,直逼城下。以血还血,我到要看看他们有多大的本事。哼!” 单于令下,万马奔腾,百里之内,秋风夹杂着肃杀之气,席卷而前,目标!大汉雁门关! 就在这同一个时刻,雁门关内却是一片欢呼的海洋。请命出击的黑鹰军,不仅顺利的接应回了骁骑将军李广,而且以干净利落的手段,全歼了五千匈奴铁骑! 匈奴主将的人头,就悬挂在雁门关的城楼上。那支完成使命后整束回营,休息待命的黑鹰军,在一路上,收到了无数崇敬的目光。 一千五百人的队伍,多少人出城,还是多少人回来,杀敌五千不损一员,这样的战绩令人咂舌不已。黑色的战袍沾染了鲜血,映衬着刺绣的红边,有一种妖艳之美。经过首战洗礼的骑士,在这一刻,没有后悔也没有后怕,所有的只是胜利的喜悦和心中的豪情! 入城的时候,大汉飞将带住马头避到了一边,挥臂打了个手势,中间的道路,闪了出来。这支英雄的部队,有资格接受这种荣耀。 卫青拱手谦逊了几句,但是李广态度很坚决,神色肃穆。当他说出这是为了汉军的威仪而不是个人的原因时,第一次取得大胜的黑鹰主将便不再拒绝。 胜利者自然值得骄傲,死去的战士也进行了哀悼。老将的伤需要及时进行救治,黑鹰军中也有几十名受伤者,所幸由于全身防护得当,伤情并不是很重,也一并得到了军中医官们很好的照顾。 雁门关副将冯德与其他将校们见李老将军无恙归来,都放下了一大半儿心来。略一慰问,却不敢懈怠,调整好城中各处布防,聚到将军府中,预测下一步匈奴人的反应。 大家都是多年在边疆为伍的人,不论职务高低,对敌经验都很丰富。匈奴人蓦然遭此大败,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马上展开残酷的报复,这是大家的共识。 因此,前线马上形式就会很严峻起来。关于怎么应对,必须要想个稳妥之策。李广并没有回去休息,他胳膊上的箭伤包扎后,坐镇当中,听着部下们的军情分析。 卫青也没有回去黑鹰军驻扎地,而是跟着来到了将军府,夹杂在人群中,静静听着众人的发言。 他有一种预感,也许更大规模的战斗,马上就会来了!因此,他命令黑鹰骑士们回去后要抓紧时间休整,说不定随时就会有突发情况发生。到时候希望他们还有力气杀敌。 刚刚品尝到巨大胜利喜悦的黑鹰军,士气正旺,身体的疲倦又算的了什么杀敌建功的欲望此时比什么都强烈。 在城外用手中的长刀亲自砍下敌方主将脑袋的公孙戎奴,还有各自杀敌几十的周霸、韩悦、张次公等人,领军回到驻地后也并没有休息,而是聚在一起,兴奋的谈论着刚刚参与的战事。原来,匈奴人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嘛。为国杀敌,马上封侯!从前,这些憧憬的愿望,在这一刻,竟变得如此触手可及。 战、战、战!杀、杀、杀!战士唯有在战场上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建功立业,就在这长城内外,雁门边塞。 卫青的预感果然没有错。将军府中的军情讨论,进行了还没有半个时辰,已经有守城的校尉紧急来报。 北门正北,烟尘四起,大约有几万匈奴人的骑兵,奔袭到雁门来了。看情势,来者不善! 早就知道匈奴人不会善罢甘休,只是没有想到会来的这么快。看来,歼灭五千骑兵,是把他们真的打疼了,也已经彻底的激怒了他们。 一场恶战,在所难免。是凭借坚城据守不出,任凭他们把这百里之内糟蹋成白地还是摆开阵势大杀一场持这两种意见的将领各自占了一半,一时难以决断。 雁门关城墙高大宽厚,城里有两万汉军驻守,以匈奴人现在的攻城条件,他们肯定攻不进来。但这一带的防线太长了,万里长城有很多薄弱的环节,一旦被他们趁机从别处突破,三日之内就可直驱长安! 这样的事不是没有发生过,汉文帝十四年夏秋之交,也是现在的这个时候。匈奴老单于亲自率领四五万铁骑,绕过雁门防线,从云中西南的萧关,突袭守卫的汉军,杀死领兵的北地都尉,烧毁边城防塞,大举进犯中原。 匈奴骑兵一路长驱直入,烧杀劫掠,如入无人之地。其前锋部队几千人,一度逼近了上庸、甘泉附近,最危急的时候,前哨斥候距离长安城不过百余里。 文帝调动了细柳营驻军和震慑京畿的北营大军联合出动,才把来犯之敌挡住。但匈奴骑兵来去如风,在广阔的平原上驰骋,根本就杀灭不了他们,最后也只是把他们逼退了事。 所以,今天看到匈奴人这种不死不休的架势。如果一个应对不善,只怕当年的事就要重演了!据城防守的对策,却是要好好斟酌。 然而出城对阵呢,难道就真的能打赢吗?赞同这种对策的人大多是些年轻将领,因为看到了黑鹰军所刚刚取得的胜利,不免激励起了心中的战意,所以也想去与匈奴人好好的较量一番。 听着部下们的不同意见,李广暗暗摇了摇头。自己手下的这些将校,只看到了黑鹰军的得胜归来,却没有看到他们是怎样战胜对手的。 迄今为止,即便是他,也只见过一只这样的军队而已。特殊的装备,犀利的武器,必胜的意志,团结协作的战术……如果不是黑鹰军,换成任何一支别的汉军,以一千五百对五千的后果,恐怕被歼灭的就是汉军了,这是毋庸置疑的事。 但这样的话自然不能当众说出口,那样会打击到军心。他的眼光扫过,看到了一直站立在那里,默然无语的黑鹰将军。 “卫将军,可有自己的想法?不妨说来听听。” 在李广及众人的印象中,名叫卫青的这位刚刚立下大功的将军,自从来到雁门关后,话并不多,众人对他没有多少了解。所以他今天率军出城,做出如此惊艳的一击后,都认为他是一员冲锋陷阵的勇将。 但,他们都想错了。这个人并不是勇将,而是智勇双全的三军统帅之才! 在长乐塬上的那些时光里,卫青在元召的帮助下,读过很多书。他读的很认真,记得很扎实。因为这些都是他曾经生命中的欠缺。 一介骑奴出身,并没有学过多少知识。认识的寥寥不多几个字,还是跟着当初做歌妓的jiejie学的。 就算入宫做了侍卫后,也只是舞刀弄棒习练武艺,并没有机会学习文字。直到他后来遇到了元召。 卫青到现在也不知道,小侯爷为什么会对自己那么重视。他送给自己那么多亲手写就的兵法辑略,并且不厌其烦的讲解了自己很多弄不明白的地方。这样的情谊,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来报答。 在那些悠闲地日子里,他也曾经怀疑过,自己用了那么多的努力,凭着过人的毅力,一字一句地吃透了那些兵法中的精髓,其中有一部分的原因,也不过是为了小侯爷的盛情难却而已。至于这一生到底用不用的上,他并不知道。 然而今天,当他亲自做为一名将领,领着部下们冲上战场的时候,全局尽在胸中,胜负先机料定!曾经所学,曾经所记,在脑中无比清晰。 “原来,兵法之道,如此奇妙!匈奴人,不过尔尔,又有何惧哉!”想到这儿,卫青并不迟疑,拱手行礼,愿请命破敌。且看我扬鞭策马,所向披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