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高中同学
这本书的封面是全黑的,封面上一个字都没有,也不像是什么出版书籍。 等我打开一看,这里面的内容,竟是我高中时期,最爱看的一部玄幻加悬疑的小说,我记得,这本小说的名字叫做卫斯理。 等等,卫斯理…… 我慢慢的念着这本书的书名,随后快速翻阅到了第一百三十五页,一行熟悉的字瞬间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是的,这本书,是当年萧封问我要的。 我记得,那是我们高中生活的最后一个学期,在这个时间段内,我们班几乎所有人都在发奋读书,争取考一个好的大学,而我,则因为一早就想着报考警校,而警校的分数线,我可能闭着眼睛也能考上,所以在那一段时间,我疯狂迷恋着这一套书籍。 那时,萧封是我同桌,他和我一样,迷恋着侦探小说,但可惜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就这么点,除去吃饭,剩下的钱更是寥寥无几。 他在高中时期因不怎么喜欢说话,所以并没有什么朋友,唯一的朋友可能也就只有我了。 我依稀记得,那一节是英文课,在大家埋头苦读的时候,我正疯狂的翻阅着这本书,直到我们老师点名,让我将书送上讲台,萧封临机一动,在我身下直接垫了一本语文书,并将这本书直接藏入了他的课桌,我才幸免被老师叫家长。 之后,他问我能不能把这本书借给他看几天,他想了很久,十五块八,还是没能下手买。 我想也没想,直接就把书给了他,并在我读到的那一页写了一行字,方怵到此一游,并在后面记下了浏览时间。 而现在,看到这一行字的时候,就好像回到了我们读高中的那一会儿。 我记得,在我将书借给他没多久,他父母就出了事,然后,萧封来办理退学手续,我因那天正巧生病,也没能赶上见他最后一面。 可我和他高中时期并不是特别要好,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同学关系,他又为什么,要将我当年送给他的哪一本书包的这么严实? “这里怎么会变成这样?发生了什么事?”就在我拿着这本封面全黑的书记仔细回想时,一阵女声瞬间就从门外传来。 我下意识将这本书塞入了我的双肩包内,而后和苏眠直接就又回到了萧封办公室的大门外。 朝门外一撇,一个穿着黑色蕾丝外衣,那短裙风一吹都能掀起来的女人就这样站在保安面前。 这个女人长得还不错,当然,我是说她在化妆之后,而随后苏眠却在我耳边说道:“方怵,这个女人就是和萧封合影的那个女人。” 听了这话,我顿时惊讶的看着苏眠,低声问道:“你没开玩笑吧?萧封身边站着的那个女人虽说长得不是多难看,但我也不算脸盲啊,轮五官,轮皮肤的白皙程度,这女人和照片上的女人……简直就是两个人啊。” 紧接着,苏眠在我耳边说现在的女人,化妆就跟整容一样,但单凭她的五官,如果分开看的话,和这照片上的女人,几乎一模一样。 “您好,我是萧封的高中同学,也是东市人,不过高中毕业之后就去了国外,最近才回来,听说萧封在这里开了一家侦探事务所,我这正巧有个找人的案子,想来找他,可是……一进门就看到这种场景,请问,您是萧封的什么人?联系的到他么?” 在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苏眠和那女人身边的保安都在用着一种狐疑的眼光看着我,就像是看待一个国家保护动物一样。 这女人上下打量着我,而后狐疑的问道:“你叫什么?什么高中的?学号多少?” 我看了这个女人一眼,随后笑着说道:“我叫方怵,东市一中高三一班,和萧封是一个班的,我的学号是05萧封是48,只可惜,萧封高中没有毕业家里就出了事,不然的话,我可以帮助他考取大学的。” 说话间,苏眠已经心领神会的将保安请到了门外,而此时,这诺大的侦探事务所内,就只有我和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居然一上来就询问我高中这种事,说的就好像是我同学一样,让我匪夷所思的是,在我说完我是方怵的同时,那女人脸上那一阵狐疑的神情,竟也变得惊讶了起来。 只见她捂着嘴,似是不敢相信的在我旁边转了一圈,随后惊讶的看着我,问我还认不认识她。 我一脸懵逼的看着我面前的这个浓妆艳抹的女人,随后摇了摇头,说我高三之后就已经出国了,又怎么可能认识她。 那女人隐晦的笑了笑,说也难怪我不认识,毕竟从高中开始,她就是我们班最隐形的一个,我学习成绩那么好,又怎么可能会注意得到她,再者说,都已经过去四五年了,高三的她,已经不是现在的她了。 我眯了眯双眼,仔细的打量着这个女人,首先,我一定不认识她,其次,的确,我高中的时候不怎么喜欢跟人交流,唯一交流的比较多的,可能也就只有萧封了,所以现在要我去认我在读书时的其他同学,还真是比较困难,但我如果见过,就一定有印象,这个女人,我一定没有见到过。 “我是孙菲羽,你还记得吗,当时别的女同学往我书包里面放蜈蚣欺负我的时候,你和萧封两个人还曾经帮过我呢,把蜈蚣放到那些女生的课桌里面,还说这是一报还一报,虽然我没有亲眼看见,但我知道,那就是你们两个干的。”孙菲羽此时往前走了一步,指着自己的这张脸,让我仔细再想想。 我眉目微皱,在我印象中,似乎的确有这么一个桥段,但让我记起的不是那个被欺负的女生,而是萧封,我记得当时我见那些女生欺负另外一个女生,有些气不过,所以在大家做早操的时候去树底下挖了很多蜈蚣,萧封当时已经和社会人士混在了一起,所以也没有做早操,看到我在挖蜈蚣,也就搭了把手。 孙菲羽,说实在的,我是真的不记得了。 但的确,之后她拉着我说了很多我们高中时候的事情,我都有印象,所以,我也就将信将疑的将她当成了我高中时期的同学。 “那萧封呢?这里怎么会变成这样?他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了?你现在和萧封……不会是好上了吧?”我站在这办公大厅内,对着孙菲羽问道。 后者也是丈八和尚摸不到头脑,按她所说,她已经有一个礼拜没有见过萧封这个人了,每次上来的时候他的下属都说萧封有事出差了,可按照萧封跟她的关系,别说是出差,就算是一天不回家,他都会提前跟孙菲羽打电话的,但是他没有,一个大活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让人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孙菲羽下班之后几乎每天都会去萧封家做饭,因为萧封失踪了,所以她还是每天都去,但就在刚刚,也就是一个多小时之前,当孙菲羽进萧封家门的那一刻,萧封的房子却已经被翻的乱七八糟,就像是有强盗来过一样。 “报警了么?”我皱眉问道。 孙菲羽点了点头,说报警了,但是警方现在找不到萧封,没有事主,警方现在很难调查。 我抿了抿嘴,继续问道:“你刚刚说每天都会去萧封家里面给他做饭,你们不是住在一起的?” 这句话一说出口,孙菲羽顿时就脸红了起来,说虽然她和萧封是情侣关系,但毕竟没有结婚,她也不像现在的小姑娘那么开放,所以两个人至今都没有发生过关系。 我看了一圈周围,低声呢喃道:“看来,搜萧封家的人和把这里弄成这样的人是同一个人,有人在找东西,而且这样东西,一定在萧封这里,你知道,最近萧封在办什么案子么?” 后者摇了摇头,说她一向不干涉萧封的工作,每天他们谈论的话题也就是一些茶余饭后聊的八卦以及两个人在一起的亲亲我我,毕竟萧封很忙,很难有时间抽出来陪她,所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他们也格外的珍惜。 一个半小时之前,也就是说,那个人先是去了萧封家,没有找到他想要找到的东西,所以再转战这里,他到底要找什么东西,居然能把这么大一块地方翻的那么乱? “哦对了,我记得在一个月之前,萧封对我说,我们马上就可以结婚了,我家里人要的彩礼钱他也很快就能赚出来,让我再等他半年,半年之后,他会让我成为世界上最漂亮的新娘,当时我还以为他是为了让我放心才说出的话,现在一想,他会不会抓到了什么人的把柄,然后勒索别人,所以才消失的?这样说起来,萧封不……方怵,我们去报警吧,我不想萧封有事……” 我安慰孙菲羽道:“哪里有你想的那么复杂,或许萧封就是出去办事了呢,现在人还没找到,我们不要去猜测什么,自己吓唬自己。” 孙菲羽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不是的,我看电视上面人家也都是这么放的啊,拿到了别人的把柄,别人想要灭口……然后……我真的不敢想下去,方怵,不然我们还是报警吧,让警察想办法去找萧封。” 我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萧封的家被人翻成这样,你看警察是怎么做的,放心吧,我来找他,在东市我的人脉还是有的,不过,首先你得跟我合作。” 孙菲羽担心的看着我,最终还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半个小时之后,我和孙菲羽还有苏眠几乎将萧封所有朋友的电话都打爆了,都说没有人见过萧封,当然,我和苏眠一早就知道,不可能有人会在东市找到萧封的,因为,此时萧封正躺在停尸房内。 为了打消孙菲羽的疑虑,让她更加无后顾之忧的帮助我们,同时,我也能更加顺理成章的利用萧封同学的身份在东市查案,我们只能配合着她演这一场戏。 然而,当所有人都不知道萧封的下落,孙菲羽立马就慌了神,一直拉着我说要报警,我摇了摇头,顺杆问道:“小菲,你有萧封同事的联系方式吗?” 后者沮丧的看着我,叹了口气,道:“有是有,可我打过去几乎没有人接,三天之前是他们发工资的日子,想来应该是没有拿到工资,就走了吧……” 我抿了抿嘴,继续问道:“那你知道,他们的地址么?他们每天都跟萧封在一起,没理由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再者说,如果他们真的不知道萧封在哪里,我们也能顺着最近萧封查询的案子,查下去。” 孙菲羽想了想,可能觉得我说的也有道理,当即就将萧封那三个员工的住址写了下来,并跟着我和苏眠一起来到了位于东市某大学的单身公寓内。 按照孙菲羽所说,萧封的员工有两个是大学生,是他从大学的侦探社招收的,还有一个之前是社会上的混子,也算得上萧封的一个小弟,外号包打听,在整个东市,只要他不知道的,几乎就没有人知道了。 因为包打听住的地方不在市区,所以我们就按就近标准来,直接找到了萧封的第一个员工,一个名叫季启民。 我们来到这大学城的单身公寓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这里所居住着的都是大学城内读书的大学生,因住宿便宜,所以这里人蛇混杂,我们进去的时候,还碰到了很多社会绅士,抽烟的抽烟,敲诈的敲诈。 想来,当年我读书的时候,不也是这样么,十几个社会人每天蹲在我们学校门口,美其名曰借点钱,实则,就是敲诈。 当然,我也知道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我现在的身份是萧封的同学,并不是警察,所以这些事,也不归我来管。 我们走到那公寓楼下的时候,询问了一下保安,在保安的指路下,我们很顺利的就找到了季启民的住所,可当我们三人一同上楼,却发现这整个楼层的走廊上竟空无一人,说句不夸张的,我们三个人的脚步声,也能在这走廊之上听的一清二楚。 而当我们走到这走廊的尽头,也就是季启民所在的1208房门口时,房门是被虚掩着的,从里面飘出了一阵又一阵的恶臭味,在闻到这阵腐臭味的那一瞬间,我和苏眠立马就伸手将门推了开来。 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我们推开门的刹那,一个满面疮痍,全身一丝不挂的男人,正从屋内的半空中直朝我们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