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玄幻小说 - 覆煞在线阅读 - 第六章 路西法的复活阴谋

第六章 路西法的复活阴谋

      聊的正嗨的渡边和啊红突然感觉周围震动了起来,啊红一个站立不稳差点摔在地上,渡边突然飞了起来,边围着啊红打转边叫嚷道:“地震啦,地震啦,要被活埋了!”

      接着震动停止,门开了。走进来一个穿着华贵衣服的帅小伙。

      “你是谁?”渡边第一个开口了。

      当郑荣看见眼前这一人一鸟时自己也惊呆了。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在城堡的最下层,之前他还看过地图,渡边和啊红应该在城堡的中央--路西法的书房里,可是现在眼前的这一切又是怎么回事呢?他迅速打开地图,发现他确实事在城堡的最下层,只是地图和刚才相比有所变化,中央的那个书房也被移到了城堡的最下层,而原来书房的位置似乎什么也没有了。

      “你大爷。”郑荣随意爆了个粗口。

      “我好像没有大爷啊?”不等郑荣继续说话,渡边已经很雷人的回答了。

      “你就是cao纵那个骷髅的人?”啊红接着开口问道,从声音上来判断,这个人的声音和那个黑色的骷髅很相似,至于渡边说的什么有意识的骷髅她利马将这话归为扯淡,和那鸟不着边际的话相比,她当然更相信自己的眼睛。

      郑荣看了看啊红,并没有回答,只是下意识的舔了舔舌头。

      不对!郑荣利马反应过来,他眼中的啊红并不是一个红发的美女,他看见的是啊红脖子中流动的鲜血,自己复活之后为什么对血rou的欲望没有丝毫的减弱,反而更强烈了?

      只是啊红会错了意,脸一红,把头低下不再说话了。

      经过一番思考,郑荣还是决定不对啊红下手。

      原因有两点,第一阿红好歹也是战斗编制,虽然现在看起来没什么战斗力,可是当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保不定有什么保命或者和敌人拼命的底牌。第二,渡边不知道什么原因看啊红特别顺眼,而城堡里死神甲虫控制权在渡边的手里,自己是骷髅的时候对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感觉,但现在这状态,还是小心一点为妙。

      “渡边跟我来一下,有事商量。”几秒钟,郑荣已经决定好了下一步的计划。

      “你真是那小骷髅?”渡边有点不太相信的看着郑荣,并没有随着他出去,直到郑荣又从包裹里掏出那袋盐它才就范。

      看在跟在后面准备一起出来的啊红,郑荣笑笑对她说道:“如果你不想下一秒变成白骨的话就呆在这里别动。”

      “把那个啊红给我吧。”郑荣开口道

      “你要她干什么?”渡边疑惑的问道

      “吃。”郑荣的回答简单明了。

      “不给!”渡边回答的很快,下面说的话也不慢“我靠,你不是变成人了吗?为啥还要吃人?”

      “这也是我想找你问问的事。”于是郑荣就把他刚才的那段经历告诉了渡边,希望能从渡边那里问出点什么来,在他看来现在这种状态很不好,要么复活回归人类社会,要么还当个骷髅去死灵城堡,像现在这种状态哪也去不了。

      “照你说的那应该是逆转魔血,据说可以吞噬生灵之力,并将所吞噬的生命力转化给不死生物,路西法配置这种血液的时候我笑他这个成果是鸡肋,直接生命汲取魔法比它实在,没想到用在你身上了。”渡边如是回答,想了想又问道:“先别考虑这个问题,我刚才想到一个问题,好像他们逃跑掉一个人,你说他们会不会再回来啊?”

      原来渡边还不笨,不过这个问题不是郑荣现在担心的,城堡的位置已经大幅度变动过,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已经和上面隔绝,即使有人来9成9也找不到这里,现在两条路,要不彻底复活,要么回归骷髅形态。

      最捷径的方法就是把戒指里的路西法复活,而这会令自己失去刚刚得到的自由。所以要么想方法让路西法复活后在自己的控制之中,要么自己想别的方法,但这都急不得。

      其实另外一道门郑荣不开也能猜出来,那一定是通往外界的,依照路西法这么多年一直都住在人类社会附近来看,出口八成就是在暴风城。

      不管,先出去转一圈看看,然后回来在路西法的书里找找答案。

      告诉渡边自己出去探查一下情况后郑荣就来到了另外一道门前,这道门一样没有上锁,手一拉就开,和郑荣的预料不同,门后不是一条狭窄的通道,而是一个紫色的漩涡。

      “传送门?”一个词突然出现在郑荣的脑海里,和这个词联系在一起的还有七个字:高端,大气,上档次。

      没什么可犹豫的,郑荣一脚就跨进紫色的漩涡,只是,门口没有出现郑荣想象中的豪华旅店,而是一个地下的通道,通道周围没有任何装饰,四周都是泥土,甚至有很多植物的根须已经申进了通道内。

      为什么传送门会传送到这么一个地方来呢?郑荣感觉路西法的做法已经完全不是自己能猜测的了。他下意识的转头看了看身后,接着一种拔凉拔凉的感觉由他的心底升起。身后,什么也没有了!他不信,利马转身四处摸索,看有没有暗藏的机关什么的,可结果还是什么也没有。

      “cao!”郑荣愤怒的骂了句脏话,传送门确实高端,大气,上档次,不过这个传送门是单向的,再也回不去了,还把他送到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来,这样的传送门实在和这七个字搭不上什么关系了。

      不过郑荣想得开,来都来了,先看看通往哪里吧。

      通道并不长,经历两个拐弯后尽头是一个向上的台阶,可以隐隐看见亮光。靠近后发现,台阶好像是在一棵非常大的树的下面,亮光则是从一个树洞里透进来的。

      郑荣顺着台阶走了上去,台阶上面是一个房间里,这应该是以树洞为基础建的房间,房间里就一张床一个桌子,但桌子和床的造型很优美,一看就不像大路货。亮光是靠上的一个小一点的树洞照进来的,应该是房间的窗户,而房间的另一侧有一扇不大的门。

      郑荣轻轻的拉开门,但是刚拉开一道缝隙的时候他就发现,门口有人,他下意识的停止了拉门的动作,将身体缩了回来。

      倒并不是他怕人,因为他看见的是两个人的背影,好像是卫士,但第一眼看过去他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是哪不对呢?他又悄悄的把头探出去看了一眼。

      尖耳,细腰,绿发,那两个是……,是精灵!郑荣心里不止一遍的诅咒路西法,做个传送门单向的也就算了,竟然还在精灵的领地,现在这样出去不是找虐吗?郑荣想了想,爬上窗户观察了一下,窗户边没有守卫,而且窗户的大小刚好够他出去。

      “啊布杜啦?”郑荣落地的声音惊动了门口的精灵守卫,郑荣没听懂他们说什么,不过也没心思去搞懂,趁着精灵们还没有看见他,他拔腿就跑。

      慌不择路的郑荣一头就扎进了一片森林,这是一个植被相当茂密的原始森林,不时有两个自己不认识的生物从自己的身边跑过,他也不清楚为什么那两个守卫没有追来,不过区别不大,现在他不清楚自己在什么地方,更不清楚自己该往什么地方去,那个魔法地图和戒指都在他身上,可惜魔法地图在这里就是废纸一张,戒指他更不敢随便用,那就是作死的节奏。

      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丛林的深处突然冒出来两个白色的能量球,直奔他而来。

      郑荣反应还算是比较快的,在能量球撞到他之前来了一个侧身,想要避开能量球,不过能量球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从他的身边呼啸而过,而是在他身前20公分的地方停了下来,接着一个声音从森林的深部发了出来:“人类,如果你珍惜自己的生命,赶快离开这个神圣的地方。”

      接着从森林中飞出一个绿色的东西。刚才应该是它在讲话。

      郑荣定了定神,那好像是个蜥蜴,只是多了一对翅膀而已。八成是一只幼年的或低等的龙族,郑荣是这么想的,不过再幼年再低等也不是自己惹得起的,就自己现在的身手估计来两个不相干的小武士就能把自己大卸八块了。

      “尊贵的龙族,我无意冒犯您的领地,我只是无意闯入此地,并且在这里迷路了。”郑荣如是回答到

      “哦?你是如何分辨出我是龙族的?”飞蜥蜴回答到。

      蜥蜴的回答让郑荣感到了不再那么冷漠。

      马屁拍对了,继续。

      “首先是您的气质,您映入我眼帘的第一刻我就感觉到您那种超分脱俗的气质,这绝度不是一个低等种族能够模仿的出来的。再有就是您的龙威,他能让一切邪恶无所遁形,从这两点我判断,您一定是一位高贵的龙族。”郑荣回道

      郑荣刚拍完马匹,他面前的两个能量球突然消失,飞在天上的蜥蜴很得意的说道:“鉴于你的诚实,我决定带你离开这片森林。”

      夏拉尔是一条精灵龙,其实说是龙,别说龙族了,就是和他们一起生活的精灵也未必承认他们是龙,作为最低等的龙族他们和荆棘龙一样,从来没有享受过龙族的待遇,他们的地位甚至连一些杂种亚龙都比不上。

      这是夏拉尔内心深处的痛,是他的逆鳞。

      所以他和其他那些做吃等死的精灵龙不同,他从小立志强大自己,认真修炼,努力学习,他相信传说中的精灵龙进化一定会发生在他身上。他甚至学习了人族和矮人族的语言,终于他的努力被精灵女王爱彼西斯看见了,任命他为森林东部的巡守,这是精灵龙历史上少有的荣誉,这让他更加坚信了自己一定能够进化为彩虹龙。

      而就在今天,他接收到一个驱赶一个闯入精灵领地的人类的任务,本来再平凡不过的事了,可今天这个人类告诉他,他有龙威,这让他如何不兴奋,如何不高兴,他决定奖励这个人类,先带他去领取一块奥特哈根,然后再带他离开。

      这个人类的表现也令他非常满意,一路上说的话令他心花怒放,而且当这个人类见到成片的奥特哈根时并没有表现出其他人类表现出的狂热,要知道这一块奥特哈根在人类社会可是能换到200金币的,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当他告诉这个人类他可以带走一块时这个人类竟然婉言拒绝了,可见这个人一定是一个不贪婪的人,一个诚实的人。

      可是,当他带着这个人类来到森林的边缘的时候意外发生了。直到他失去意识的前一刻他都不明白,这个人类为什么要这么做,自己的血对人类来说没什么特殊的用处,而自己的毛皮更不会有人要的,为什么?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