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成都之行
当天晚上,送走最后一拨客人,沈若寥收拾完店面,坐在自己屋里,把秋风和骆阳赠送的靴刀并排摆在桌上,翻来覆去地把玩不够。吕姜轻轻进来,端着一碗什么,小心翼翼地放到桌上。 “寥儿,喝点儿绿豆汤吧,解暑。” 沈若寥放下手中的兵刃。看到这些闪着寒光的刀刀剑剑,吕姜就有些头晕。她看着沈若寥把绿豆汤喝完,道: “寥儿,我有样东西给你;你等等,我去拿。” 她收走了碗,再回来时,手里抱着一件衣服。她把那件衣服抖开来,却是件浅色的直裾深衣,样子朴素利落。她笑道: “老爷说得不错,我早就觉得,该给你做一件新衣服。你身上这件太旧了。你现在经常要见王爷,穿成这样可不行。”她有些难为情地笑了笑,“可是我一时犯懒,衣服一直没做好;马上你就要走了,这两天我才提起精神来把它赶完。你试试看合适不合适。” “姑姑?……”沈若寥站起身来,欲言又止,伸手接过那件衣服,小心翼翼地摩挲了一下,迟疑少顷,把衣服换上了。 吕姜笑吟吟地上下打量着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才像样。明天你就穿着它上路吧。” “姑姑,明天上路,要穿箭袖短衫,方便骑马。” “那你就把它带上,万一遇到什么场合需要穿呢。” 沈若寥想到到了成都以后就要见蜀王,确实需要穿得得体一些,便点了点头。他抬起手臂来,把袖口举到眼前,仔细地抚摸着。布料虽然粗糙,针脚却极其整齐细密,显然,吕姜下了很大的功夫。酒店生意这么忙,他不能想象,有多少个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已经熟睡,姑姑却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针一线地为他缝衣服。 沈若寥抬起头来,看着吕姜。吕姜看到他的眼神,微微愣了一愣。 “寥儿?怎么了,你不喜欢?” 沈若寥低下头去,不敢看她。心底深处,一股冲动翻腾起来,很快跳掷在胸口;他沉默不语。 半年前,被朱高煦从王宫暗室里带走时,他和姑姑告别,曾经感到过同样的冲动。 这世上,有一个词,极其温暖而辛酸的词,对于别人来说,最为平常,甚至因为太过平常,已经失去了她应有的感觉;他却从来没有机会,和其他人一样,用过这个词,对一个她唯一归属的人;从出生到现在,十八年了。 但是,这难道不是他咎由自取么?不正是他与生俱来的罪孽,造成了这一切的不幸么?他还有资格去奢求,甚至去幻想么? “寥儿,怎么了,你又想起什么了?”吕姜关切地问道。 沈若寥摇摇头,虚弱地笑道:“没事,姑姑。我喜欢得很呢。让您cao劳了。” 吕姜忧虑地望着他,走近前来,扶住他的肩膀,轻轻道:“没事,寥儿,有什么话,你尽管跟我说,别自己闷在心里。老这样,你会生病的。” 肩膀上姑姑的手如此温柔;沈若寥抬起头来,看到吕姜眼中毫无保留的慈爱,心中所有强撑起来的冰冷坚硬都在顷刻间融化成一股洪流,和他压抑许久的冲动一起,撞破了那道脆弱的防线。沈若寥再也忍受不住,开口轻轻说道: “娘,……我可以——这样叫您吗?” 吕姜怔住了,不可思议地站在那里,呆呆望着他,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沈若寥咬了咬牙,在吕姜面前跪了下来,叩头道: “我从生下来,就不知道自己的娘亲长得什么样,不知道有娘亲在身边是什么感觉。现在我全都知道了。如果——如果您不嫌弃的话,请允许我喊您娘亲吧,我一定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子,伺候您一辈子。” 他忍住眼泪,浑身不停地发抖。 吕姜良久没有回应。沈若寥终于抬起头来,却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 “姑姑……!”他惊叫道。 吕姜跪下来,张开双臂,把他紧紧搂到怀里。 “好孩子,不是姑姑,是娘亲。叫我娘亲。我就是你的亲娘。” 沈若寥沉默了好久。吕姜的怀抱如此柔软和温暖,莫名其妙就让他感到无比的安全和恬静。他从来没有尝过这种滋味,却发现自己原来已经向往了很久。十八年来,他一直都努力拒绝别人的怀抱。而晴儿又绝不会这样抱他。这种独一无二的,母亲的怀抱。他喉咙紧涩,说不出一个字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1] 第二天清晨,太阳刚刚升起,空气清新而凉爽。沈若寥带上吕姜为他做的新衣服,拿着秋风,告别了吕姜,骑上自己的小马,跟着老石一起出发了。他们取道保定、大名,在开封停留了一日;沈若寥与梁铁寒团聚,老石则在开封补充给养。然后他们继续上路,过了黄河,一路南下,渡过汉水,到襄阳时,已经过了半个月了。 他们在襄阳又停留了一日,次日清晨出发,从襄阳城后进了山。老石一路担心劫匪,沈若寥却大部分心思都在风景上。诗文中著名的**巫山,没有峡谷大江在脚下,便折扣许多。沈若寥却也心满意足;襄阳虽然仍是靠北,巫山却完全是一副隽秀钟灵的南方气质,和夜夭山比起来,绝对不是一个风格。山色虽然温软宜人,道路却极为难走;他们在山里走了足足半个月,很少遇见人家,大部分时候夜晚就在山林里露宿。沈若寥从小在深山中长大,很习惯山林间露宿的夜晚,静静躺在树下,密遮的枝叶让他看不见上方的天空,倾听深夜山林间各种奇奇怪怪的动物的声音,除了自己和老石,觉察不到一丁点儿人类的气息,他也不觉得害怕紧张。他完全回到美丽的自然当中,回到曾经无忧无虑过的十六岁那一年,不知不觉,半个月就在轻松愉快中过去了。他们顺利进入了巴中平原。 巴中的富庶果然名不虚传。渐进平原之时,他们已经一路看到茂盛的农田、桑林、鱼池一片紧挨着一片,土壤肥沃,阡陌交通,路边果树连荫。都是李冰都江堰的功劳,使得岷江水乖乖地听从人愿,灌溉了整个巴中盆地,使得巴中成为天府之国,旱涝保收,食无荒年。 一幅《蜀王入川图》,里面究竟藏有什么机密?燕王的话里,有着什么玄机呢?总之,是一件足以让所有参与到这件事情中的人——他,姚表,骆阳,马三保——都人头落地的事;无疑,燕王自己这么说的。 他们又走了半个月,一路无阻地一直走到了繁华似锦的成都府。 沈若寥按照姚表的嘱咐,带着老石找到一处名叫巴乡客栈的所在留宿。然后,他便消失了。接连两个白天,老石找不到他的踪影,十分紧张和头痛,又不敢离开客栈出来寻找,只好在客栈里干等。 第三天晚饭时间,沈若寥回来了,面对老石上火的责问,并不回答解释,却抱出一箱新鲜的药材来,全部都是姚表清单上指定的药品,满满一箱,分门别类,整齐地码在**的紫檀药箱里。老石惊得张口结舌,拿出姚老爷的清单来一一比对,分类、材质级别、数量,都分毫不差,更是惊异万分。他反复追问沈若寥这三天究竟去了哪里,如何选购的这些药材,花了多少钱,为什么不叫自己同去。沈若寥都笑而不答,只简单说遵照姚老爷单独给自己的嘱咐办事,找到成都城中一个老爷多年的老相识帮忙选购的,叫老石不必多虑。 吃过晚饭之后,二人商定好次日动身回程。沈若寥陪着老石一起回到卧房。老石奔波了一个多月,紧张了三天,此刻采办的任务已经完成,只差回北平了;他精神终于放松下来,晚饭间又喝了壶小酒,一头躺到床上,很快便对外界的一切浑然无知了。沈若寥等老石睡下后,听他打起了呼噜,便起身悄悄走出房门,安静地下了楼,来到客栈外面。 夕阳已经落下,半边天还是绯红的亮色;他绕过客栈,走到店后来,果然,一人一马在那里安安静静等候着。那人端端正正立在马侧,瘦高身材,白皙皮肤,显然不是土生土长的巴中人,年纪约有三十岁上下,容貌安详,英姿勃发,风度翩跹,羽扇纶巾,举手投足之间,自然流露出一股尊贵儒雅之气,见沈若寥过来,和气地笑道: “你那位老兄怎么样,被你放倒了?” 沈若寥笑道:“他自己灌了一壶酒,跟我没关系。王爷您有什么事,差人过来叫我,容易得很;何苦只身便装出宫,跑到这市井中来?” 眼前这个人正是蜀王朱椿,朱元璋第十一子,听得沈若寥的问题,无奈地摇摇头,笑道: “有什么办法,四哥的脾气我可知道。皇考有时候都让着他呢。叫你去我府上,人多眼杂,说话不自在。他说了要保密,我哪儿敢不小心。” 沈若寥道:“是那幅画太重要了。” 朱椿诙谐地看着他:“你真的不想知道,那画里的机密?” 沈若寥笑道:“王爷,您不是真想让我脑袋搬家吧?” 朱椿摇头笑道:“我真的很佩服你。如果是我,这一路的好奇心早把我折磨死了。” 沈若寥笑道:“我当然好奇,却也想不出来这画和我能有什么干系,知道它又有什么意义呢,白丢一条命。” “那可不一定;”朱椿讳莫如深地说道,“要我看,早晚,你会知道这画里的一切含义的。要不然,四哥也不会让你来送画。” 他说着,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封信来,并一个大红色的纸包,放到沈若寥手中。 “给四哥的回信,我写好了,就在这里,麻烦你了。这些钱是专门给你的,你不会跟一般人那样,假惺惺推辞吧?” 沈若寥微微一惊,犹豫了一下,道:“王爷,我推辞,不过不是假惺惺的,我是真不要。我帮燕王做事,本来也不是为了钱。” 朱椿善解人意地说道:“我知道你不在乎这个。不过,我也是说真心话,不是讲客套。这是我的一点儿心意。你年纪这么小,跋山涉水从北平一路送画到成都来,冒着送命的危险。我不光感谢你,更敬佩你的机智勇敢和坚忍不拔。” 沈若寥道:“王爷,您把我想得太高了,我是靠卖命混口饭吃而已,走到哪儿都一样,就是怕肚子饿了难受,跟机智勇敢坚忍不拔根本扯不上边儿。您的心意,我受之有愧。还是请您收回去吧;反正,这儿又没人看见,您也不会跌份儿。” 朱椿笑道:“反倒成了我的不是了;你以为我是在给自己挣脸啊。我总得给你预备一些买路钱,以防不测。蜀中少数民族与汉人杂居,多有山贼。你这一路回北平,依旧要穿山越林的;来的时候顺利,不代表回去也一定顺利。你一定不要大意。” “会的,王爷放心好了。”沈若寥犹豫了一下,问道:“王爷,您有没有想过,不如请西平侯沐将军出兵剿了这些山贼干净?王爷您毕竟可以算是沐将军的亲叔叔,您出面,他肯定不会拒绝的。” 朱椿微叹道:“我们想到一处去了。只是剿灭土匪山贼,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山贼中有不同货色,有些纯粹是烧杀抢掠,戕害百姓,无恶不作;有些则是被地方衙门欺压过头,不得已躲进山林,以谋生路。此外,各处山寨多为夷族聚居,如果处置不当,反而引发冲突,激化汉夷矛盾。” 沈若寥道:“我听说西平侯一家都爱民如子;黔宁王病逝时,整个云南的军民百姓不分民族,都为他恸哭失声。沐将军现在也和他父亲一样深得各族百姓爱戴,云南百姓都为他立祠求嗣。沐将军富有与少数民族相处的经验,由他出面解决蜀中山匪,可以说再合适不过。” 朱椿道:“只是沐春现在正在麓川平叛,一时还不能抽出兵力来四川。我可以先给他写封信求援;但是剿匪的军队什么时候到,只能等麓川平定以后再说了。不过,几天前,副将何福与瞿能刚刚捣破南甸,斩了叛酋刀名孟,等于打折了刀干孟的一只臂膀。擒获刀干孟是指日可待的事了。用不了多久,麓川叛军就能平定。到时候,蜀中山贼们只能坐等末日了。” 沈若寥笑道:“那就太好了。王爷,您和燕王、黔宁王一样,都是爱民如子的好王爷。皇上有这么多好儿子为他镇守边疆,足可以高枕无忧了。” 朱椿惊讶地望着沈若寥,看见他眼中毫不造作的真诚和钦佩,笑道:“什么话,这明明是你出的主意啊。” 沈若寥道:“我在燕王面前,曾经说过请他想一想露宿街头的乞丐,燕王当时就做出了承诺;这种话,换作一个只知道压榨百姓、骄奢yin乐的君王听见,早把我剁成rou酱了。所以,主意是其次的,能有您这样真正为百姓着想和做主的王爷,才是我们的万幸。” 最好,能有这样的皇帝——燕王和蜀王,抑或是黔宁王,如果他还尚在人间的话,谁更适合接掌大明的江山呢?这个念头在沈若寥心头一闪而过,他缄了口,没有说出来。 朱椿微笑着摇了摇头,温和地说道: “没有你想得那么高尚。这是我自己的家,家门口有一伙强盗,你说我能不管吗。四哥和我不一样;四哥眼中的家,比我的大得多,不知多多少了。我是个有福之人,封到成都做藩地。‘天府之国,食无荒年’,这都是一千年前李冰的贡献。我是坐享其成,可不像四哥,他刚到北平的时候,北平只是个破败不堪的边陲兵镇而已。他比我有能耐。我四哥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你全心全力地辅佐他吧,日后,肯定会大有你作为的广阔天地。至于我,跟着我没出息的,一辈子不好别的,就是研研墨,弹弹琴,勾两幅画,如此而已。” 沈若寥皱起眉头,笑道:“王爷,您可真会讲笑话。我巴不得每天这么过呢,无忧无虑,衣食不愁,跟着正学先生研经习卷,舞文弄墨,好不自在。这才叫真潇洒,我这辈子看来是没指望了。没那命啊。” 朱椿微笑道:“正学先生还跟我谈论你呢,就在刚刚,我离开王府之前。他说你是个文武全才,要是能在朝廷谋个官职,不为生活所累,潜心多读一些书,肯定能为国家作不少贡献。” 沈若寥不以为意地笑道:“我只能一厢情愿。不是人人都可以像正学先生这样的。” 他们继续闲聊了一会儿,天黑了下来。朱椿便上了马,打道回府。沈若寥闲着无事,便骑上自己的马,护送蜀王回王府。 二人在王府门口停下来。朱椿刚刚下马,远远地一座飞骑向着王府闪电般疾驰而来。沈若寥提骑按剑挡在朱椿面前,盯着那来势汹汹的一人一马。飞骑转眼到了近前,他微微吃了一惊,马上是一个亲兵打扮的人,却穿了一身白衣,见到朱椿,立刻跳下马来,跑了两步,跌仆到地上,喊道: “启禀殿下,京师紧急丧报!” 闰五月伏天,飞驰了一路的亲兵疲惫已极,浑身大汗淋漓,素白的衣裤都浸透了汗水和尘泥,夜色下更显得肮脏不堪。朱椿闻言,呆立在原地,只感到从头到脚每一根毛发都冰凉下来。沈若寥跳下马,走到蜀王身边,小心地望着他,生怕他摔倒。 朱椿脸色苍白,虚弱地说道:“说吧,什么时候的事?” 那亲兵报道:“皇上于癸未大渐,乙酉崩于西宫。” 朱椿喘着气问道:“可有遗诏?” “遗诏皇太孙登极御宇。天下臣民,哭临三日,毋妨嫁娶。诸王临国中,毋至京师。” 朱椿听到这里,再也支持不下去,跪倒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 [1]孟郊《游子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