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再得人才
不过对于斛斯正的评价,罗士信却有些不满意,什么叫做一般? 他对赤骠感情极深,尽管不觉得自己的爱驹如赤兔乌骓一样,天下第一。 ..可让人成一般,却是受不了。 “你倒是,我这赤骠跑起来不会比任何马慢,耐力也不会比任何马差,冲锋起来的勇悍更不是输给他所见到的的任何一匹马,怎么就叫做一般了?” 斛斯正也不生气,目光望着罗士信毫不退缩的道:“大将军听差了,不是你的赤骠一般,而是在同一品种中算是一般。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匹赤骠应该来至大草原。它的父亲是汗血马中的最尖的野马,而他的母亲应该是草原人特地选出给那匹汗血马配种的优质母马。”他担心罗士信他们听不懂,刻意解释道:“野生的汗血马几乎能够称之为马王,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驯服它们充当坐骑。据我所知,项羽的乌骓吕布的赤兔便是这类马王。这擒拿驯服马王需要莫大的机缘与运气。草原人擒拿不得驯服不得,便会在马王出没之处,撒上催情药物,备上母马借种。马王有极的几率会临幸母马,并且怀上具有汗血马血统的马崽。而马崽一般都会成为伴随草原部落酋长之子长大的神驹,随着他征战天下。大将军的赤骠,应该是这么来的。至于为什么流落到大将军手上,我是不得而知了。” 他继续道:“汗血马珍贵,但在遥远的西方西北以及北方草原还是存在的。我中原也不缺汗血马,但一般的汗血马未必就比及得的上大将军的赤骠。毕竟它拥有最好的父亲,还有一个精心挑选出来的母亲。这也意味着大将军的赤骠。天生不凡,拥有者寻常马匹莫可比及的实力。但是一个中年人,好意思与孩子比力气?” “呃!”罗士信让的无言以对。 斛斯正突然兴奋的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将军早已练成了人马合一之术与赤骠浑为一体,而大将军武艺,天下无对。长枪之下,无三两合之敌。所以也习惯,三两招解决敌人。” 罗士信认同道:“这是自然,我们行军作战。对付的是成百上千的敌人,任何对手。不管是对方大将还是一卒,都必须在短时间内将他击杀。唯有如此,才能减少伤亡。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战斗。” 斛斯正突然大笑了起来:“我就知道。我是对的,师傅太过死板了。”大笑过后,他手舞足蹈的道:“就算因为大将军这个心态,所以在练习马战的时候,不会练习长时间与敌人搏斗的招式,以爆发狠招杀招为主。久而久之,你的赤骠也受到了印象,在爆发力上格外强劲。胜过我所遇到的所有神驹。其他特,因为没有得到适当的训练。素质相对他的血统来讲,只能是一般。” 罗士信听斛斯正这么一,还真有些道理。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马上于敌交手会觉得特别的痛快,强悍如席君买者,一招便让他打飞了出去,如果当时他没有选择下马而战,而是再次驱使赤骠突刺,席君买未必接的下他两招。 赤骠的爆发力与他自身的爆发力合在一起,随着长枪刺出去,那股劲力,当真是没有几个人能够正面硬抗的。 “你的确实有道理。”罗士信了头。 斛斯正眼圈一红,几乎都要感动落泪了:他与师傅争辩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站在他这边,反而斥责他翅膀硬了,欺师灭祖,真正他有道理的只有罗士信一人。 罗士信也不喜欢墨迹,认可了斛斯正的水平,直接问道:“我可以收下你,但是你能帮我什么?我不缺为我照顾战马的马夫……” 斛斯正正色道:“我也不是马夫,他决定跟我师父走不一样的道路。他觉得我是错的,我就要用实际来做给他看。他根据古人相马术研究出来的育马心德是正确的,但路有千万条,我选择的路却未必是错的。血统确实是战马优良的关键,但是就算种马再会布种,数量也是有限,不可能让所有战马都拥有统一的优良血统,所以对于战马自身能力的训练也尤为重要。就如冲锋陷阵的骑兵,这种骑兵需要的是爆发力,冲击力,需要短时间内将速度提升到极致的力量。那么我认为可以牺牲它长途奔袭的能力,将马驹着重往爆发力,冲击力以及短距离提速这些方面发展,将战马这方面的能力发挥到极致,以此来提升马上骑兵的战斗力。同样的,如果需要长途奔袭,那么就不需要那么强悍的爆发力,冲击力,只要着重训练战马的耐力持久力长途奔袭能力,便可。” “但是如果我既需要保持一定的奔袭能力,又需要爆发,冲击以及短距离提速的宝马良驹,你能不能给我训练出来?”罗士信有些迫不及待的到。 斛斯正苦着脸道:“这个请恕在下无能为力,不同的马匹血统,拥有不一样的特性能。就好比河曲马,河曲马是汉武帝特地培养出来的战马,此马高大力足,最适合做冲锋陷阵骑兵的坐骑。但是他生长在草木丰盛,气候温和的地区。吃不了苦,耐不了寒,遇上恶劣天气便承受不住。大将军且不问昔年汉武帝征伐匈奴,大出骑兵十四万,分别由大将军卫青,骠骑大将军霍去病征讨匈奴,那一仗大汉连战连捷,卫青追至赵信城。而霍骠骑率军北进两千余里,越离侯山,渡弓闾河,追杀至狼居胥山,一直打到翰海,但是十数万匹战马却因受不了恶劣气候,先后死亡。以至于后来汉朝也无马可用,只能给李陵五千步卒,让他直捣匈奴汗庭,结果遭匈奴骑兵追攻全军覆没。” 他到这里,道:“不是所有的战马都如大将军的赤骠或者公主这匹神驹一般,拥有着绝佳的血统,能够在个个方面都做到出类拔萃。不同的马,有不同的特性。所以我一直觉得,与其依靠血统做到完美。不如将不完美发挥到极致,不适的千里奔袭的马,便放弃让他千里奔袭,而专门训练他的长处。需要千里奔袭就换适合千里奔袭的马来嘛,据我所在在草原深处有一种马,它块头不高,力量不强。但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就算给它吃在粗糙的食物,它也能顽强的活下来,这种马最适合长途奔驰了。” 罗士信晓得斛斯正的是什么马,应该就是后来一群草原禽兽耐以逞凶的蒙古马,成吉思汗西征时,便是靠蒙古马的惊人速度及耐力对敌人进行突然袭击,从而得到胜利。这一招简单直接,配上蒙古人善射以及吃苦耐劳的自身素质,却是异常有效,百试不爽。 他正想话,却听斛斯正继续道:“大将军想要让我训练出全能神驹,这个我做不到。但如果大将军想要拥有一支全能骑士,这个倒不是没有法子。只要大将军有那个资本,给每个骑兵配上两至三骑,其中一匹用来冲锋陷阵,另外一至两匹用来用来奔驰就好了。就算在不擅长长途奔袭的战马,在不负重的情况下,也没理由会输给负重了的长途马。” 罗士信眼中一亮,这基本的道理,他竟然没有想到。 “好!”罗士信双手一合,道:“从今天起,你便是我都督府的马监,负责所有军中战马的训练。将不同类别的战马分别挑选出来,先给我选择五百最适合冲锋陷阵的战马以及一千最适合长途奔袭的战马,先行训练。”他虽不懂驯马之术,但是也可以想象。这驯马非一日之功,以满足他的亲卫捷胜军为第一要素。 斛斯正见罗士信竟然将所有战马都交给他来处理,让他全权负责,深深作揖道:“斛斯正承蒙大将军信任,必将为大将军训练出最好的军马,帮助大将军建功立业。” 这番言语斩钉截铁,夕阳余晖的照耀之下,那张平凡的脸随着面颊肌rou的牵动,显得格外庄严肃穆。 一支强兵的练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罗士信突然又一种预感:他觉得在苏定方薛永莫虎儿王玄策马周刘仁轨席君买燕沛已经面前的这位斛斯正的帮助下,他就造就出一支让突厥让所有异族闻风丧胆的军队来。 送走斛斯正,罗士信长吐了口气道:“果真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斛斯正是个人才是个大才,夫人的不错,他正是我需要的人才。” 平阳道:“只要能够帮的上你就足够了。” 罗士信见左右无人,不怀好意的笑道:“那不成,你此来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怎么样也要好好报答一下!” 平阳有些单纯,没听明白。 却见罗士信半拉半推的,将她往卧房带,什么都明白了。(未完待续。。) ps:第三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