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山贼
“这玩意儿勒得脚疼,但是好看。” “我看电视里都是这么穿的,一扭一扭可美了。” “你念得书多,你说三婶穿哪双好看?” 三婶拎着四双高跟鞋在林风眼前晃悠,林风一阵无语,想破脑袋也不明白念的书多跟眼光好有什么关系,在三婶咄咄逼人的目光下,胡乱指了一双,“好看。” 看林风几人这等反应,丫头扑哧一笑。 丈母娘这些高跟鞋大部分镶着名饰,贵气而不失典雅,被三婶她们套在脚上,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最炫民族风,网上那些杀马特跟她们比,简直弱爆了,连走过逼格最高红地毯的孔叔都惊为天人。 “别客气,看上的都拿走,但明天要记得带上我要的东西哦。” 林风看向风铃,丈母娘管她们要东西了?三婶她们根本就没有等价的东西可以交换,这又是哪一出? 丫头俏皮道:“我妈管她们要头巾了,总不能整天戴同一块头巾,所以才把大家召过来。” 村里的头巾是手织的,农闲的时候村里的老娘们最喜欢干的活,图案五花八门,就是料子不是很好,大多都是做衣服时剩下的碎布,不值钱,丈母娘的眼光还真是独特,拿高跟鞋换这些东西。 “行,jiejie明天就给你拿,家里多着呢。”三婶直接以姐妹相称。 “对啊,我给你拿两条过来。” 大家都笑得合不拢嘴,俩大箱东西很快就被分完了,基本每个人手上都有两三双鞋子和一瓶香水。 “咱们走吧。”林风悄悄道。 依着孔叔去哪儿就要跟到哪儿的性子,趁丈母娘还没反应过来,先把田里的稻子收了。 风铃把长发扎起,包着块头巾跟林风出了门,鉴于孔华明的鞋有点特殊,会吸引蚂蟥过来,特意让他穿上老爷子的水鞋,这装备令张阳两人羡慕不已。 到田里的时,赵叔正帮忙打昨日没打完的稻子,昨天收了一亩,还有两亩多没收,田都是挨着的,也不远。 “风哥,要不我帮赵叔打谷子吧?你看赵叔一个人多辛苦?“ 打谷机是最老式那种人力的,像自行车一样需要不停的踩着,给脱粒滚筒提供动力,让张阳过去当动力源也不错。 林风道:“去吧。” “好嘞!”张阳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对他来说,蚂蟥就是无法克服的恐惧,不用下田比什么都强。 失去盟友,云惊犹豫了一下,下田了。 主要战斗力还是林风和云惊两人,妖月切稻杆根本不费吹灰之力,林风只是轻轻一划,就能完成完美收割。 要是放在以前,自己一个人干的话,算上打稻谷的时间,收一亩就要花费一个星期,老爷子是不会下田帮忙的,能指望他在家里做好饭都不错了。 秦寿两人蔫了似的走在林子里,嘴唇都干裂开了,双眼无神的跟在朱大吉后头,朱大吉反倒是无所谓,在北岳练功时常被师傅罚,饿个一两天不是问题。 “少爷……还有…还有多远啊?” 记不清这句话问了几遍了,秦寿有气无力道:“我…我怎么知道,跟着他走没错。” “要不…咱们回去吧?干嘛非要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闭嘴!” 秦寿火冒三丈,把怨气都撒在林风上,越想越可恶,林风得罪谁不好偏要得罪他,得罪他就算了,还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让他报仇都费劲。 上一次吃东西是昨天早上,到现在一滴水都没下肚子,都是林风害的!这比帐一定要找他算!有朱大吉在,秦寿信心满满。 不过也奇怪,看朱大吉昨日的饭量,应该早就喊饿了,竟然像个没事的人似的,还在不停往前走。 “大……吉,要不然咱们歇歇吧?”秦寿实在是累得走不动了。 “前面有东西吃,你们要是不吃我就先去了。” “有东西吃!!!”秦寿两人异口同声,顿时浑身充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