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衰退的罗马共和
在公元前38年,元月20日,我的三千禁军骑兵带着两百箱子的金银珠宝,我在罗马城外交给来罗马上缴帕提亚王国地区财政税收的坤特斯。 虽然在攻打帕提亚时,全部的军备和士兵的军饷几乎都是来自我的个人资助,但是罗马在此前和后面给了二十万金币的财政拨款。 这不过是区区之数,比我耗费的九千万金币不能相提并论,但我得归还罗马这个数,其余的替换下来的罗马士兵的装备,刀剑,马匹等,我都还给了罗马人民。 这仅仅是原物奉还,我只是表明一个概念,在对外战役中,元老院给我的就系这样多。 在不分给任何元老院人员一个金币,一块地皮的前提下,我仅仅是赏给有战争功勋的罗马战士每人金币,等到了规定的服兵役年限,他们就能得到属于自己的土地,然后回家去过平民的生活。 罗马之前的兵役期几乎为终身制,事实上前期罗马军团的主要构成是自由人,,其它民族的不可能进入罗马军团,但是在凯撒时期的各地区形势开始逐渐紧张,才征发了高卢人和日耳曼人,在历史上作为罗马军团的附属军团或者雇佣军团,这些人为事实已经平定的殖民地地区。 再到后来,凯撒三巨头的后期,罗马军事形势一天不如一天,奴隶也要用了,许诺参军奴隶就能赦免为自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