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东京寒 第四百四六章 【何以灭】
黄杰说魏太武帝灭佛时,主要突出的是魏太子拓跋晃,如今说唐武宗灭佛,突出的便也是那两税户了。> 这两税户也就是指按照当时唐朝的两税法纳税的民户,说来这唐武宗灭佛,起因也当时也有着一个非常严重的民生问题,那就是大量的百姓为了避免纳税,纷纷选择将自家的田地低价甚至是无偿的赠送给寺院,然后再以极低的佃租向寺院租赁田地来耕作。 甚至一些人干脆带着全家人都出家,男的做和尚,女的做尼姑,子女做沙弥。还有一些干脆自买自身给寺院做奴婢,从此便也过上了不用交税,还有温饱保障的美好日子。 而且,当时因为元和十四年,唐宪宗敕迎佛骨于凤翔法门寺。先在宫中供养三天,然后送京城各寺,供僧俗礼敬,从而再次掀起全国性的宗教狂热。是时,“王公士民瞻奉舍施,唯恐弗及。有竭产充施者,有燃香臂顶供养者”和小臂,也就是真个点燃了烧掉…… 而且,搞这些玩意的,还不是佛门邪支,燃顶、燃臂、燃指的记载,就在当年唐玄奘千辛万苦从天竺取来的大乘真经中。例如轻垢戒第十六条说:‘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又在的〈药王菩萨本事品〉,也有燃身供佛的记载,其中说:‘若有心,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能燃头指,乃至足一指,供养佛塔,胜于国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国土、山森河池、诸珍宝物,而供养者。’ 所以,在唐武宗和朝臣看来,你们这些刁民不但想着法子变出花样来逃税避税,还特么玩自残,这也太过分了。好,既然你们喜欢自残玩绝的,咱就来个更绝的,于是从会昌二年十月起,唐武宗便下令凡违反佛教戒律的僧侣必须还俗,并没收其财产。 此后,唐武宗6续下令限制佛寺的僧侣人数,不得私自剃度,限制僧侣蓄养奴婢的数量,很多寺院被拆毁,大量的僧侣被强迫还俗。到了会昌四年二月,唐武宗又降旨“不许供养佛牙”,同时规定:代州五台山及泗州普光寺、终南山五台寺、凤翔府法门寺等有佛指骨之处,严禁供养和瞻仰,如有一人送一钱者,背杖二十;若是僧尼在这些地方受一钱施舍者,背杖二十。 到会昌五年,唐武宗又开始了更大规模的灭佛,他下令僧侣四十岁以下者全部还俗,不久又规定为五十岁以下,很快连五十岁以上的如果没有祠部的度牒也要还俗,就连天竺和日本来的求法僧人也被强迫还俗。 当时来唐朝取经的日本圆仁和尚在他写的中详细记录了这次“法难”的情况:根据唐武宗的旨意,这年秋七月裁并天下佛寺,天下各地上州留寺一所,若是寺院破落不堪,便一律废毁;下州寺院全部拆废。长安和洛阳开始允许保留十寺,每寺僧十人,后来又规定各留两寺,每寺留僧三十人。 至于总计拆毁的寺庙,以及收缴的土地钱财,前文有述也就不再多言了。 就说黄杰故意点出了两税户后,赵官家便也自然接着捧哏道:“二十六万僧尼、十五万奴婢,倒也不多。将明,可抵的一个国朝下县?” 见赵官家需要帮腔,王黼自然机灵,便也答道:“陛下,国朝规制,四千户以上为望县,三千户以上为紧县,二千户以上为上县。四十余万人,至少可成十万户,起止是下县……若聚居一地,或可为赤县也!” 这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路、州、县三级制。县,分作赤、畿、次赤、次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十等。都、陪都城内及附近的县依次分为赤、畿、次赤、次畿一至四个等级,其他五至十等级的县以户口多少依次是四千户以上为望县,三千户以上为紧县,二千户以上为上县,一千户以上为中县,五百户以上为中下县,不足五百户为下县,并每三年升降一次。 就是如今,大宋的赤县也不过开封府开封县、祥符县,应天府宋城县,河南府河南县、洛阳县,大名府元城县几处。 赵官家听了,便也哦了一声,却是侧脸看了看跪着的太子赵恒,见他俯垂头,便也冷冷一笑,便也对黄杰使了个继续的眼色。 黄杰便也晓事,继续道:“至于那后周世宗,倒是少杀人,也不过废毁寺院三万三百三十六所,将无数佛像及钟、磬等法器铸成通钱,所得多少臣未见史载。不过后周世宗西败后蜀,三征南唐,又北伐辽朝,所用军辎,据说便是灭佛所得。” 据史书记载,这“三武一宗”四次灭佛的主要原因,各帝王动机不一,情况各不相同,但都如出一辙。无非是一、政治原因;二、思想文化领域的冲突;三、是僧团道风方面的缺陷;四、是僧俗之间的经济利益矛盾等问题。 但综合来看,这历代帝王之所以灭佛,为名或者置气的当真不多,而历次灭佛的巨大收获,该是主因。所以宋代宗颐禅师为此做过检讨:“天生三武祸吾宗,释子回家塔寺空,应是昔年崇奉日,不能清检守真风。” 不过,有关后周世宗灭佛的事情,赵官家听了却是无动于衷,想来还是因为事关宋太宗代周,见赵官家不来接茬,黄杰在停顿了一下后,便来道:“所以,叫臣看来,历代灭佛,多是去其表,限其法,并未毁其根,灭其心。所以臣这下策,自然要综合历代灭佛之策,狠上加狠,毒上加毒。这第一步,便是明旨天下,勒令天下释徒以三月为限,自行交出所占田地、山林、庙产、钱财,官府接收之后,可视僧尼出家年限,予以一定钱财返还,令其自行返家还俗就是!”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