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上) 关于小李飞刀(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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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不是用机器制作出来的,写小说通常都没有什么一定的规格和程序。有时候是先有故事才有人物,因为要编织一个故事的情节而制造出一些人物来;有时候却是先有人物才有故事,先想到了一个性格突出的人物,因为这个人物的性格思想行为,而产生故事。 《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属于后者的,“小李飞刀”在我心里已经构思了很久,开始时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慢慢才形成一个“人”。 等到我开始写他时,这个“人”已经有他自己独立的思想,他的行为几乎已不受我的控制——每一个写小说的人大概都有过这种经验,当书中的人物不受自己控制时,那种经验是非常奇妙的。 “小李飞刀”是个世家子,是位探花。 他有肺病,终日不停地咳嗽,他不能喝酒,却偏偏要终日不停地喝。 因为他的情绪总是很抑郁。 他的名字叫李寻欢,可是他所能寻找到的总是烦恼。 他时常委屈自己、牺牲自己去成全别人,可是他自己心里还是会因此而觉得很痛苦,因为他毕竟是个人,不是神。 只要是人,就难免有矛盾痛苦。 他做的事也许并不是他真心乐意做出来的,要一个人完全牺牲自己去成全别人绝不是件愉快的事,但他却毕竟还是去做了。 我认为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一个人只“想”而不“做”,无论他的想法多善良伟大,也没有用。 我写“小李飞刀”并不想把他写成一个完美无瑕的神。 我写的本来就是一个人,有血有肉有泪的人,有他的优点,也有他的缺点,人性中本来就有一些无法避免的弱点,谁也没法子否认。 没有人知道“小李飞刀”用的飞刀有多长多重,是什么样子,也没有人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手法。 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大多数事物在神秘朦胧中都会显得更完美,何况“小李飞刀”不仅是一种神秘武器而已,也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力量的象征,一种正义之力的象征。 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事物,都因为这种力量才能存在至今。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写的这个人物是成功还是失败,虽然有很多人对他都很喜爱,可是自谦“读”我的小说已有十年的欧阳莹之先生却在一篇论文中说“小李飞刀”是个有点“矫情做作”的人,关于这一点,以后我将为文和欧阳先生讨论。 不管怎么样,这个“人”至少还是有一点值得讨论的价值。 古龙 一九七八年五月十六日晨 第一章飞刀与快剑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洪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辗碎了地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李寻欢打了个呵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厢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厌恶,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地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地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像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使他能活到如今。 现在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 这大汉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像一条恶犬在望着它的主人。 李寻欢竟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地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 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发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像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若是换了别人,见到他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但那赶车的大汉却似已见惯了,只是柔声道:“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少爷你快上车吧!” 李寻欢缓缓转回身,就发现车辙旁居然还有一行足印,自遥远的北方孤独地走到这里来,又孤独地走向前方。 脚印很深,显然这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精疲力竭,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喃喃道:“这种天气,想不到竟还有人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 那虬髯大汉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在暗暗叹息:“你难道不也是个很孤独、很可怜的人么?你为何总是只知道同情别人,却忘了自己……” 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李寻欢又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因为他所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 这个人不但已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躯壳。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幸好这里风中已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这声音虽然比马蹄声轻得多,但却是李寻欢正在期待着的声音,所以这声音无论多么轻微,他也绝不会错过。 于是他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 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但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辚马嘶声,但却绝不回头!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融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像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李寻欢才瞧见他的脸。 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但这却也是李寻欢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够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推开车门,道:“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谁知这少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脚步更没有停下来,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有人在说话。 李寻欢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了腰畔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的肉还白,但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李寻欢笑了,道:“原来你不是聋子,那么就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忽然道:“我喝不起。” 他居然会说这么样一句话来,李寻欢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但他并没有笑出来,却柔声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么?” 李寻欢道:“够清楚了。” 少年道:“好,你走吧。”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李寻欢大笑着,马车已急驰而去,渐渐又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李寻欢还在笑着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饱经沧桑,谁知他说的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赶车的那虬髯大汉淡淡道:“他只不过是个倔强的孩子而已。” 李寻欢道:“你可瞧见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么?” 虬髯大汉目中也有了笑意,道:“那也能算是一柄剑么?”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虬髯大汉含笑接着道:“依我看来,那也只不过是个小孩子的玩具而已。” 这次李寻欢非但没有笑,反而叹了口气,喃喃道:“依我看来,这玩具却危险得很,还是莫要去玩它的好。”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空铺都没有了,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不停地喝几天几夜。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天已渐渐黑了。 那虬髯大汉已走了进来,站在他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口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道:“哦!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他嘴里虽在和后面的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虬髯大汉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虬髯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了起来。 然后,他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着那些刀头舐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认得其中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但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幸好诸葛雷到了这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他们很快地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干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他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两条人影,像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进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形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直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了那孤独的少年。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像是已站了很久,就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似的,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来。 李寻欢轻轻叹了口气,目光这才转到两人的身上。 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了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像是两个黄蜡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毒恶而锐利,就像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原来他们的身子也像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了披风,缓缓叠了起来,缓缓走过柜台,然后,两人一起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 饭铺里静得连李寻欢削木头的声音都听得见,诸葛雷虽想装作没有看到这两人,却实在办不到。 那两人只是瞬也不瞬地盯着他,那眼色就像是两把蘸着油的湿刷子,在诸葛雷身上刷来刷去。 诸葛雷只有站起来,勉强笑道:“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那脸色苍白的人蛇忽然道:“你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他的声音尖锐、急促,而且还在不停地颤抖着,也就像是响尾蛇发出的声音。诸葛雷听得全身汗毛都悚栗起来,道:“不……不敢。” 那脸色黝黑的人蛇冷笑道:“就凭你,也配称急风剑?” 他的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迎面又一抖这柄腰带般的软剑,已抖得笔直。 他用这柄剑指着诸葛雷,一字字道:“留下你从口外带回来的那包东西,就饶你的命!” 那赵老二忽然长身而起,赔笑道:“两位只怕是弄错了,咱们这趟镖是在口外交的货,现在镖车已空了,什么东西都没有,两位……” 他的话还未说完,那人掌中黑蛇般的剑已缠住了他的脖子,剑柄轻轻一带,赵老二的人头就忽然凭空跳了起来。 接着,一股鲜血自他脖子里冲出,冲得这人头在半空中又翻了两个身,然后,鲜血才雨点般落下,一点点洒在诸葛雷身上。 每个人的眼睛都瞧直了,两条腿却在不停地弹琵琶。 但诸葛雷能活到现在还没有死,毕竟是有两手的,他忽然自怀中掏出了个黄布包袱,抛在桌上,道:“两位的招子果然亮,咱们这次的确从口外带了包东西回来,但两位就想这样带走,只怕还办不到。” 那黑蛇阴恻恻一笑,道:“你想怎样?” 诸葛雷道:“两位好歹总得留两手真功夫下来,叫在下回去也好有个交代。” 他嘴里说着话,人已退后七步,忽然“锵”的一声拔出了剑,别人只道他是要和对方拼命了。 谁知他却一反手,将旁边桌上的一碟菜挑了起来,碟子里装的是炸虾球,虾球也立刻飞了起来。 只听剑风嘶嘶,剑光如匹练一转,十多个炸虾球竟都被他斩为两半,纷纷落在地上。 诸葛雷面露得色,道:“只要两位能照样玩一手,我立刻就将这包东西奉上,否则就请两位走吧。” 他这手剑法实在不弱,话也说得很漂亮,但李寻欢却在暗暗好笑,他这么样一做,别人也就只能斩虾球,不能斩他的脑袋了,他无论是胜是负,至少已先将自己的性命保住了。 黑蛇咯咯笑道:“这只能算是厨子的手艺,也能算武功么?” 说到这里,他长长吸了口气,刚落到地上的虾球,竟又飘飘地飞了起来,然后,只见乌黑的光芒一闪,满天的虾球忽然全都不见了,原来竟已全都被他穿在剑上。就算不懂武功的人,也知道剑劈虾球虽也不容易,但若想将虾球用剑穿起来,那手劲,那眼力,更不知要困难多少倍。 诸葛雷面色如土,因为他见到这手剑法,已忽然想起两人来,他脚下又悄悄退了几步,才嗄声道:“两位莫非就是……就是碧血双蛇么?” 听到“碧血双蛇”这四个字,另一个已被吓得面无人色的镖师,忽然就溜到桌子下面去了。 就连李寻欢身后那虬髯大汉,也不禁皱了皱眉,因为他也知道近年黄河一带的黑道朋友,若论心之黑、手之辣,实在很少有人能在这“碧血双蛇”之上,听说他们身上披的那件红披风,就是用鲜血染成的。 可是他听到的还是不多,因为真正知道“碧血双蛇”做过什么事的人,十人中倒有九人的脑袋已搬家了。 只听那黑蛇嘿嘿一笑,道:“你还是认出了我们,总算眼睛还没有瞎。” 诸葛雷咬了咬牙,道:“既然是两位看上了这包东西,在下还有什么话好说的,两位就请……就请拿去吧。” 白蛇忽然道:“你若肯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就放你走,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包袱,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这句话正是诸葛雷他们方才在自吹自擂时说出来的,此刻自这白蛇口中说出,每个字都变得像是一把刀。 诸葛雷面上一阵青、一阵白,怔了半晌,忽然趴在地上,居然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李寻欢到这时才忍不住叹了口气,喃喃道:“原来这人脾气已变了,难怪他能活到现在。” 他说话的声音极小,但黑白双蛇的眼睛已一起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还是在雕他的人像。 白蛇阴恻恻一笑,道:“原来此地竟还有高人,我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黑蛇狞笑道:“这包袱是人家情愿送给咱们的,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也情愿将这包袱双手奉上。” 白蛇的手一抖,掌中也多了柄毒蛇般的软剑,剑光却如白虹般炫人眼目,他迎风亮剑,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他们的眼睛毒蛇般盯在李寻欢脸上,李寻欢却在专心刻他的木头,仿佛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但门外却忽然有人大声道:“你的脑袋能值几两银子?” 听到了这句话,李寻欢似乎觉得很惊讶,但也很欢喜,他抬起头,那少年终于走进了这屋子。 他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干透,有的甚至已结成冰屑,但他的身子还是挺得笔直,直得就像标枪。 他的脸看来仍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 他的眼里永远带着种不可屈服的野性,像是随时都在准备争斗、反叛,令人不敢去亲近他。 但最令人注意的,还是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 瞧见这柄剑,白蛇目中的惊怒已变为讪笑,咯咯笑道:“方才那句话是你说的么?” 少年道:“是。” 白蛇道:“你想买我的脑袋?” 少年道:“我只想知道它能值几两银子,因为我要将它卖给你自己。” 白蛇怔了怔,道:“卖给我自己?” 少年道:“不错,因为我既不想要这包袱,也不想要这脑袋。” 白蛇道:“如此说来,你是想来找我比剑了。” 少年道:“是。” 白蛇上上下下望了他几眼,又瞧了瞧他腰畔的剑,忽然纵声狂笑起来,他这一生中实在从未见过这么好笑的事。 少年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完全不懂得这人在笑什么。他自觉说的话并没有值得别人如此好笑的。 那虬髯大汉暗中叹了口气,似乎觉得这孩子实在穷疯了,诸葛雷也觉得他的脑袋很有毛病。 只听白蛇大笑道:“我这颗头颅千金难买……” 少年道:“千金太多了,我只要五十两。” 白蛇骤然顿住了笑声,因为他已发觉这少年既非疯子,亦非呆子,更不是在开玩笑的,说的话竟似很认真。 但他再一看那柄剑,又不禁大笑起来,道:“好,只要你能照这样做一遍,我就给五十两。” 笑声中,他的剑光一闪,似乎要划到柜台上那根蜡烛,但剑光过处,那根蜡烛却还是一动不动。 大家都觉得有些奇怪,可是白蛇这时已吹了口气,一口气吹出,蜡烛突然分成七段,剑光又一闪,七段蜡烛就都被穿在剑上,最后一段光焰闪动,烛火竟仍未熄灭——原来他方才一剑已将蜡烛削成七截。 白蛇傲然道:“你看我这一剑还算快么?” 少年的脸上丝毫表情都没有,道:“很快。” 白蛇狞笑道:“你怎样?” 少年道:“我的剑不是用来削蜡烛的。” 白蛇道:“那么你这把破铜烂铁是用来干什么的?” 少年的手握上剑柄,一字字道:“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白蛇咯咯笑道:“杀人?你能杀得了谁?” 少年道:“你!” 这“你”字说出口,他的剑已刺了出去! 剑本来还插在这少年腰带上,每个人都瞧见了这柄剑。 忽然间,这柄剑已插入了白蛇的咽喉,每个人也都瞧见三尺长的剑锋自白蛇的咽喉穿过。 但却没有一个人看清他这柄剑是如何刺入白蛇咽喉的! 没有血流下,因为血还未及流下来。 少年瞪着白蛇,道:“是你的剑快?还是我的剑快!” 白蛇喉咙里“咯咯”地响,脸上每一根肌肉都在跳动,鼻孔渐渐扩张,张大了嘴,伸出了舌头。 鲜血,已自他舌尖滴了下来。 黑蛇的剑已扬起,但却不敢刺出,他脸上的汗不停地在往下流,掌中的剑也在不停地颤抖。 只见少年忽然拔出了剑,鲜血就箭一般自白蛇的咽喉里飙出,他闷着的一口气也吐了出来,狂吼道:“你……” 这一声狂吼发出后,他的人就扑面跌倒。 少年却已转问黑蛇,道:“他已承认输了,五十两银子呢?” 他说得仍是那么认真,认真得就像个傻孩子。 但这次却再也没有一个人笑他了。 黑蛇连嘴唇都在发抖,道:“你……你……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的么?” 少年淡淡笑道:“不错。” 黑蛇的一张脸全都扭曲起来,也不知是哭还是笑,忽然甩却了掌中的剑,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将身上的衣服也全撕碎了,怀中的银子一锭锭掉了下来,他用力将银子掷到少年的面前,哭嚎着道:“给你,全给你……” 他就像个疯子似的狂奔了出去。 那少年既不追赶,也不生气,却弯腰拾了两锭银子起来,送到柜台后那掌柜的面前,道:“你看这够不够五十两?” 那掌柜的早已矮了半截,缩在柜台下,牙齿咯咯打战,也说不出话来,只是拼命地点头。 到了这时,李寻欢才回头向那虬髯大汉一笑,道:“我没有说错吧?” 虬髯大汉叹了口气,苦笑道:“一点也不错,那玩具实在太危险了。” 他瞧见那少年已向他们走了过来,但却未瞧见诸葛雷的动作,诸葛雷一直就没有从桌子下爬起来。 此刻他竟忽然掠起,一剑向少年的后心刺出! 他的剑本不慢,少年更绝未想到他会出手暗算——他杀了白蛇,诸葛雷本该感激他才是,为何要杀他呢! 眼看这一剑已将刺穿他的心窝,谁知就在这时,诸葛雷忽然狂吼一声,跳起来有六尺高,掌中的剑也脱手飞出,插在屋梁上。 剑柄的丝穗还在不停地颤动,诸葛雷双手掩住了自己的咽喉,眼睛瞪着李寻欢,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李寻欢此刻并没有在刻木头,因为他手里那把刻木头的小刀已不见了。 鲜血一丝丝自诸葛雷的指缝里流了出来。 他瞪着李寻欢,咽喉里也在“咯咯”地响,这时才有人发现李寻欢刻木头的小刀已到了他的咽喉上。 但也没有一个人瞧见这小刀是怎么到他咽喉上的。 只见诸葛雷满头大汗如雨,脸已痛得变形,忽然咬了咬牙,将那柄小刀拔了出来,瞪着李寻欢狂吼道:“原来是你……我早该认出你了!” 李寻欢长叹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他这句话诸葛雷并没有听到,他已永远听不到了。 少年也曾回头瞧了一眼,面上也曾露出些惊奇之色,似乎再也想不到这人为什么要杀他。 但他只不过瞧了一眼,就走到李寻欢面前,他充满了野性的眸子里,竟似露出了一丝温暖的笑意。 他也只不过说了一句话,他说:“我请你喝酒。” 第二章海内存知己 马车里堆着好几坛酒,这酒是那少年买的,所以他一碗又一碗地喝着,而且喝得很快。 李寻欢瞧着他,目中充满了愉快的神色,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这少年却实在很有趣。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那虬髯大汉已在车轮捆起几条铁链子,使车轮不致太滑。 铁链拖在冰雪上,“咯啷咯啷”地直响。 少年忽然放下酒碗,瞪着李寻欢道:“你为什么定要我到你马车上来喝酒。”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之地。” 少年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我虽不怕杀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少年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勺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喝酒的样子。 过了半晌,少年竟也叹了口气,道:“杀人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有些人却实在该杀,我非杀人不可!” 李寻欢微笑道:“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才杀那白蛇的么?” 少年道:“没有五十两银子,我也要杀他,有了五十两银子更好。” 李寻欢道:“为什么你只要五十两?” 少年道:“因为他只值五十两。” 李寻欢笑了,道:“江湖中该杀的人很多,也有些不只值五十两的,所以你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我也常常会有酒喝了。” 少年道:“只可惜我太穷,否则我也该送你五十两的。” 李寻欢道:“为什么?” 少年道:“因为你替我杀了那个人。” 李寻欢大笑道:“你错了,那人非但不值五十两,简直连一文都不值。” 他忽又问道:“你可知道他为何要杀你么?” 少年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白蛇虽然没有杀他,但却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你又杀了白蛇,他只有杀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就非杀你不可,江湖中人心之险恶,只怕你难以想象的。” 少年沉默了很久,喃喃道:“有时人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最少先让你知道。” 他喝下一碗酒后,忽又接道:“但我只听到过人说虎狼恶毒,却从未听过虎狼说人恶毒。其实虎狼只为了生存才杀人,人却可以不为什么就杀人,而且据我所知,人杀死的人,要比虎狼杀死的人多得多了。” 李寻欢凝注着他,缓缓道:“所以你就宁可和虎狼交朋友?” 少年又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着道:“只可惜它们不会喝酒。” 这是李寻欢第一次见到少年的笑,他从未想到笑容竟会在一个人的脸上造成这么大的变化。 少年的脸本来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使得李寻欢时常会联想到一匹在雪地上流浪的狼。 但等到他嘴角泛起笑容的时候,他这人竟忽然变了,变得那么温柔,那么亲切,那么可爱。 李寻欢从未见过任何人的笑容能使人如此动心的。 少年也在凝注着,他忽又问道:“你是不是个很有名的人?” 李寻欢也笑了,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少年道:“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忽又变得孩子般认真。 李寻欢笑道:“每个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别人都诚实得多。” 少年道:“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李寻欢开始有些吃惊了,忍不住说道:“为什么?” 少年没有回答他这句话,目中却流露出一种悲伤愤怒之色,李寻欢这才发觉他有时虽然天真坦白得像个孩子,但有时却又似藏着许多秘密,他的身世,如谜却又显然充满了悲痛与不幸。 李寻欢柔声道:“你若想成名,至少应该先说出自己的名字。” 少年这次沉默得更久,然后才缓缓道:“认得我的人,都叫我阿飞。” 阿飞? 李寻欢笑道:“你难道姓‘阿’么?世上并没有这个姓呀。” 少年道:“我没有姓!” 他目光中竟似忽然有火焰燃烧起来,李寻欢知道这种火焰连眼泪都无法熄灭,他实在不忍再问下去。 谁知那少年忽又接道:“等到我成名的时候,也许我会说出姓名,但现在……” 李寻欢柔声道:“现在我就叫你阿飞。” 少年道:“很好,现在你就叫我阿飞——其实你无论叫我什么名字都无所谓。” 李寻欢道:“阿飞,我敬你一杯。” 刚喝完了半碗酒,又不停地咳嗽起来,苍白的脸上又泛起那种病态的嫣红色,但他还是将剩下的半碗酒一口倒进脖子里。 阿飞吃惊地瞧着他,似乎想不到这位江湖的名侠身体竟是如此虚弱,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很快喝完了他自己的一碗酒。 李寻欢忽然笑道:“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这朋友?” 阿飞沉默着,李寻欢笑道:“只因你是我朋友中,看到我咳嗽,却没有劝我戒酒的第一个人。” 阿飞道:“咳嗽是不是不能喝酒?” 李寻欢道:“本来连碰都不能碰的。” 阿飞道:“那么你为什么要喝呢?你是不是有很多伤心事?” 李寻欢明亮的眼睛黯淡了,瞪着阿飞道:“我有没有问过你不愿回答的话?有没有问过你的父母是谁?武功是谁传授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阿飞道:“没有。” 李寻欢道:“那么你为什么要问我呢?” 阿飞静静凝注他半晌,展颜一笑,道:“我不问你。” 李寻欢也笑了,他似乎想再敬阿飞一杯,但刚端起酒,已咳得弯下腰去,连气都喘不过来。 阿飞刚替他推开窗子,马车忽然停下。 李寻欢探首窗外,道:“什么事?” 虬髯大汉道:“有人挡路。” 李寻欢皱眉道:“什么人?” 虬髯大汉似乎笑了笑,道:“雪人。” 道路的中央,不知被哪家顽童堆起个人,大大的肚子,圆圆的脸,脸上还嵌着两粒煤球算作眼睛。 他们都下了车,李寻欢在长长地呼吸着,阿飞却在出神地瞧着那雪人,像是从来也没有见过雪人似的。 李寻欢望向他,微笑道:“你没有堆过雪人?” 阿飞道:“我只知道雪是可恨的,它不但令人寒冷,而且令草木果实全都枯萎,令鸟兽绝迹,令人寂寞、饥饿。” 他捏个雪球,抛了出去,雪球呼啸着飞到远方,散开,不见,他目光也在望着远方,缓缓道:“对那些吃得饱、穿得暖的人说来,雪也许很可爱,因为他们不但可以堆雪人,还可以赏雪景,但对我们这些人……” 他忽然瞪着李寻欢,道:“你可知道我是在荒野中长大的,风、雪、霜、雨,都是我最大的敌人。” 李寻欢神情也有些黯然,忽也捏起团雪球,道:“我不讨厌雪,但我却最讨厌别人挡我的路。” 他也将雪球抛出去,“砰”地击在那雪人上。 雪花四溅,那雪人竟没有被他击倒。 只见一片片冰雪自那雪人身上散开,煤球也被击落,圆圆的脸也散开,却又有张死灰色的脸露了出来。 雪人中竟藏着一个真正的人。 死人! 死人的脸绝不会有好看的,这张脸尤其狰狞丑恶,一双恶毒的眼睛,死鱼般凸了出来。 阿飞失声道:“这是黑蛇!” 黑蛇怎会死在这里? 杀他的人,为什么要将他堆成雪人,挡住道路? 虬髯大汉将他的尸体自雪堆中提了起来,蹲下去仔仔细细地瞧着,似乎想找出他致命的伤痕。 李寻欢沉思着,忽然道:“你可知道是谁杀死他的么?” 阿飞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就是那包袱!” 阿飞皱眉道:“包袱?” 李寻欢道:“那包袱一直在桌上,我一直没有太留意,但等到黑蛇走了后,那包袱也不见了,所以我想,他故意作出那种发疯的样子来,就为的是要引开别人的注意力,他才好趁机将那包袱攫走。” 阿飞道:“嗯。” 李寻欢道:“但他却未想到那包袱竟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杀他的人,想必就是为了那个包袱。” 他不知何时已将那小刀拿在手上,轻轻地抚摸着,喃喃道:“那包袱里究竟是什么呢?为何有这么多人对它发生兴趣?也许我昨天晚上本该拿过来瞧瞧的。” 阿飞一直在静静地听着,忽然道:“杀他的人,既是为了那包袱,那么他将包袱夺走之后,为什么要将黑蛇堆成雪人,挡住路呢?” 李寻欢神情看来很惊讶。 他发觉这少年虽然对人情世故很不了解,有时甚至天真得像个孩子,但智慧之高,思虑之密,反应之快,他这种老江湖也赶不上。 阿飞道:“那人是不是已算准这条路不会有别人走,只有你的马车必定会经过这里,所以要在这里将你拦住。” 李寻欢没有回答这句话,却沉声道:“你找出他的致命伤没有?” 虬髯大汉还未说话,李寻欢忽又道:“你不必找了。” 阿飞道:“不错,人都已来了,还找什么?” 李寻欢耳力之敏,目力之强,可说冠绝天下,他实未想到这少年的耳目居然也和他同样灵敏。 这少年似乎天生有种野兽般的本能,能觉察到别人觉察不出的事,李寻欢向他赞许地一笑,然后就朗声道:“各位既已到了,为何不过来喝杯酒呢?” 道旁林木枯枝上的积雪,忽然簌簌地落了下来。 一人大笑着道:“十年不见,想不到探花郎的宝刀依然未老,可贺可喜。” 笑声中,一个颧骨高耸、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鹰的独臂老人,已大步自左面的雪林中走了出来。 右面的雪林中,也忽然出现了个人,这人干枯瘦小,脸上没有四两肉,像是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阿飞一眼便已瞥见,这人走出来之后,雪地上竟全无脚印,此地雪虽已结冰,但冰上又有积雪。 这人居然踏雪无痕,虽说多少占了些身材的便宜,但他的轻功之高,也够吓人的了。 李寻欢笑道:“在下入关还不到半个月,想不到‘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行无影’虞二先生就全都来看我了,在下的面子实在不小。” 那矮小老人阴沉沉地一笑,道:“小李探花果然是名不虚传,过目不忘,咱们只在十三年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还记得我虞二拐子这老废物。” 阿飞这才发现他竟有条腿是跛的,他实在想不到一个轻功如此高明的人,竟是个跛子。 却不知这虞二拐子就因为右腿天生畸形残废,是以从小就苦练轻功,他要以超人的轻功,来弥补天生的缺陷。 阿飞倒不禁对这老人很是佩服。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两位既然还请来几位朋友,为何不一起为在下引见引见呢?” 虞二拐子冷冷道:“不错,他们也久闻小李探花的大名,早就想见见阁下。” 他说着话,树林里已走出四个人来,此刻虽然是白天,但李寻欢见了这四人,还是不觉倒抽了口冷气。 这四人年纪虽然全已不小,但却打扮得像是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脚上穿的也是绣着老虎的童鞋,腰上还扎着围裙,四人虽都是浓眉大眼,长相狞恶,但却偏偏要作出顽童的模样,嘻嘻哈哈,挤眉弄眼,叫人见了,连隔夜饭都要吐了出来。 最妙的是,他们手腕上、脚踝上,竟还戴满了发亮的银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直响。 虬髯大汉一见这四人,脸色立刻变得铁青,忽然嗄声道:“那黑蛇不是被人杀死的。” 李寻欢道:“哦?” 虬髯大汉道:“他是被蝎子和蜈蚣螫死的。” 李寻欢脸色也变了变,沉声道:“如此说来,这四位莫非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的门下?” 四人中的黄衣童子咯咯一笑,道:“我们辛辛苦苦堆成的雪人被你弄坏了,我要你赔。” “赔”字出口,他身子忽然飞掠而起,向李寻欢扑了过来,手足上的镯子如摄魂之铃,响声不绝。 李寻欢只是含笑瞧着他,动也不动。 但虞二拐子却也忽然飞起,半空中迎上了那黄衣童子,拉住他的手斜斜飞到一边。 “金狮”查猛也立刻大笑道:“探花郎家财万贯,莫说一个雪人,就算金人他也赔得起的,但四位却不可着急,先待我引见引见。” 一个红衣童子笑嘻嘻道:“我知道他姓李,叫李寻欢。” 另一黑衣童子道:“我还知道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所以我们早就想找他带我们去寻寻欢、找找乐子了。” 剩下的一个绿衣童子道:“我还知道他学问不错,中过皇帝老儿点的探花,听说他老子,和他老子的老子也都是探花。” 红衣童子笑嘻嘻道:“只可惜这小李探花却不喜欢做官,反而喜欢做强盗。” 他们在这里说,别人还未觉得怎样,阿飞却听得出了神,他实在想不到他这新交的朋友,竟有如此多姿多彩的一生。 他却不知道这些人只不过仅将李寻欢多彩的一生,说出了一鳞半爪而已。李寻欢这一生的故事,他们就算不停地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 阿飞也未发现李寻欢面上虽还带着微笑,目中却露出痛苦之色,像是别人只要一提及他的往事,就令他心碎。 突听虞二拐子沉着脸道:“你们对李探花的故事实在知道不少,但你们可听过——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那黄衣童子吃吃笑道:“出手一刀,例不虚发……原来你是怕我被他手上那把小刀弄死,回去无法向我师傅交代,所以才拉住我的。” 李寻欢微笑着道:“但各位只管放心,在下的第二刀就不怎么样高明了,而一刀是万万杀不死六个人的!” 他忽也沉下脸,瞪着查猛道:“所以各位若是想来为诸葛雷复仇,还是不妨动手!” “金狮”查猛干笑了两声,道:“诸葛雷自己该死,怎么能怪李兄?” 李寻欢道:“各位既非为了复仇而来,难道真的是找我来喝酒的么?” 查猛沉吟着,像是不知该如何措词。 虞二拐子已冷冷道:“我们只要你将那包袱拿出来!” 李寻欢皱了皱眉,道:“包袱?” 查猛道:“不错,那包袱乃是别人重托给‘金狮镖局’的,若有闪失,敝镖局数十年的声名就从此毁于一旦。” 李寻欢瞧了黑蛇的尸身一眼,道:“包袱难道不在他身上?” 查猛大笑道:“李兄这是说笑,有李兄在场,区区的黑蛇怎么能将那包袱拿得走。” 李寻欢皱了皱眉,叹息着喃喃道:“我平生最怕麻烦,麻烦为什么总要找上我?” 查猛也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着又道:“只要李兄肯将那包袱发还,在下非但立刻就走,而且多少总有一点心意,给李兄饮酒压惊。” 李寻欢轻轻抚摸着手里的刀,忽然笑道:“不错,那包袱的确在我这里,但我却还未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虞二拐子却抢着道:“却不知阁下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道:“有一个时辰就已足够了,一个时辰后,还是在此地相见。” 虞二拐子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 他再也不说一句话,挥手就走。 黄衣童子忽然咯咯一笑,道:“有半个时辰,就可以逃得很远了,何必要一个时辰。” 虞二拐子沉着脸道:“小李探花自出道以后,退隐之前,七年中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从来也未曾逃过一次。” 他们来得虽快,退得更快,转眼间已全部失去踪影,再听那清悦的手镯声,已远在十余丈外。 阿飞忽然道:“包袱并不在你手上。” 李寻欢道:“嗯。” 阿飞道:“既然不在,你为何要承认?”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纵然说没有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的,迟早还是难免出手一战,所以我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啰唆麻烦。” 阿飞道:“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你还考虑什么?” 李寻欢道:“在这一个时辰中,我要先找到一个人。” 阿飞道:“什么人?” 李寻欢道:“偷那包袱的人。” 阿飞道:“你知道他是谁?” 李寻欢道:“昨天那酒店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和那赵老二外,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阿飞沉默了半晌,道:“你说的可是那穿着件紫缎团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李寻欢微笑道:“你只瞧了他两眼,想不到已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阿飞道:“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了。” 李寻欢道:“不错,我说的就是他,昨天在酒店中的人,只有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他一直躲旁边,没有人注意他,所以也只有他有机会拿那包袱。” 阿飞沉思着,道:“嗯。” 李寻欢说道:“就因为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所以存心要将之吞没,但他却怕查猛怀疑于他,所以就将责任推到我身上。” 他淡淡一笑,接着道:“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阿飞道:“查猛他们知道你的行踪,自然就是他去通风报信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他为了怕查猛怀疑到他,暂时绝不敢逃走!”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所以他现在必定和查猛他们在一起,只要找到查猛,就可以找得到他!” 李寻欢拍了拍他肩头,笑道:“你只要在江湖中混三五年,就没有别人可混的了,以后我们若是还有机会见面,希望还是朋友。” 他大笑着接道:“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有你这样的仇敌。” 阿飞静静地望着他,道:“你现在要我走?” 李寻欢道:“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别人也没有找你……你为何还不走?” 阿飞道:“你是怕连累了我,还是已不愿和我同行?” 李寻欢目中露出一丝痛苦之色,却还是微笑着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反正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 阿飞沉默着,忽然自车厢中倒了两碗酒,道:“我再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来一饮而尽,慢声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 阿飞又静静地望了他很久,忽然转过身,大步而去。 这时天边又纷纷落下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寻欢望着这少年坚挺的身子在风雪中渐渐消失,望着雪地上那漫长的、孤独的脚印…… 他立刻又倒了碗酒,高举着酒杯,喃喃道:“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一杯。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只不过你前程远大,跟着我走,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人好像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的事交成了好朋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 阿飞自然已听不到他的话了。 那虬髯大汉始终就像石像般站在一边,既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他也绝不动一动。 李寻欢又饮尽了杯中的酒,才转身望着他,道:“你在这里等着,最好将这条蛇的尸体也埋起来……我一个时辰,就会回来的。” 虬髯大汉垂下了头,忽道:“我知道金狮查猛虽以掌力雄浑成名,但却只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四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 李寻欢淡淡笑道:“也许还用不着十招!” 虬髯大汉道:“虞二拐子呢?” 李寻欢道:“他轻功不错,据说暗器也很毒辣,但我还是足可对付他的。” 虬髯大汉道:“据说‘极乐峒’门下每人都有几手很邪气的外门功夫,方才看他们的出手,果然和中原的武功路数不同……” 李寻欢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你放心,就凭这些人,我还未放在心上。” 虬髯大汉的面色却很沉重,缓缓道:“少爷也用不着瞒我,我知道此行若非极凶险,少爷就绝不会让那位……那位飞少爷走的。” 李寻欢板起了脸,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多嘴起来了?” 虬髯大汉果然不敢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时,李寻欢已走入树林,似乎又在咳嗽着。 这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听来,实在令人心碎。 但风雪终于连他的咳嗽声也一起吞没。 虬髯大汉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一进了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像条猎犬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悬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金狮查猛他们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蹿了过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金狮”查猛并没有回到这里。 可是他却立刻就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