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上) 关于小李飞刀(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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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查猛! 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 查猛的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淡金色的脸看来竟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马厩前那根柱子旁。 厩中的马在低嘶着,踢着脚,查猛却只是站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像是个泥塑的、还未着色的人像。 李寻欢暗中叹了口气,道:“想不到……” 他只说了三个字,就立刻停住了嘴。 因为他已发觉查猛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了。 第三章宝物动人心 李寻欢再一注视,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杀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刻塞了团冰雪在创口里,等到冰雪被热血融化的时候,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了。 他的尸体仍笔直地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杀他的那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刻拔出了剑,连一丝多余的力量都没有,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李寻欢面上露出了惊奇之色,他知道“金狮”查猛成名已有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 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但他却连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李寻欢一转身,蹿入那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 来自极乐峒的那四个“童子”,也已变成了四个死尸! 死尸的头向外,足向里,像是在地上摆着个“十”字。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相对,黑衣童和红衣童相对,右手腕上的金镯已褪下,落在手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剑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李寻欢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在两天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昔年被称为当代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剑法虽也以轻捷飘忽见长,但出手绝不会有如此狠辣,何况自从鹰愁涧一役之后,这位不可一世的名剑客已封剑归隐,到如今只怕也埋骨在天山绝顶亘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于昔日纵横天下的名侠,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据说早已买舟入海,去寻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间了。 何况他们用的都不是剑! 除了这些人之外,李寻欢实在想不出世上还有谁的剑如此快,直到现在,他已知道是还有这么一个人的。 就是那神秘、孤独而忧郁的少年阿飞! 李寻欢闭起眼睛,仿佛就可以看到他落寞地走入这屋子里,极乐峒的护法童子们立刻迎了上去,将他包围。 但他们的金镯褪下,面上的狞笑还未消失,阿飞的剑已如闪电、如毒蛇般将他们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发暗器,他以轻功和暗器成名,手脚自然极快,但他的手刚抓起暗器,还未发出,剑已飞来,一剑穿喉!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玩具,居然还有人说他的剑像玩具……” 他忽然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李寻欢不禁苦笑着道:“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你却替我杀了六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他又接着看下去。 “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失笑道:“你这账算得太不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李寻欢自然立刻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刚走进一扇门,他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有柄很亮的剑,剑尖正指着他! 剑尖,在微微地颤抖着! 握剑的是个很发福的老人,胡子虽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可见年纪已不小了。 这老人双手握剑,对着李寻欢大声道:“你……你是什么人?” 他虽然尽量想说得大声些,可是声音偏偏有些发抖。 李寻欢忽然认出他是谁了,微笑道:“你不认得我了?” 老人只是在摇头。 李寻欢道:“我却认得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十年前,你还陪过我喝了几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双手却还是紧握着剑柄,道:“客官贵姓?” 李寻欢道:“李,木子李。” 老人这才长长吐出口气,手里的剑也“当”地落在地上,展颜道:“原来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这里等了半天了。” 李寻欢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英雄,杀了很多人……恶人,却留下个活的,交给老朽看守,说是有位李探花就会来的,要老朽将这人交给李探花,若是此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会来……来要老朽的命。” 李寻欢道:“人呢?” 老人道:“在厨房里。” 厨房并不小,而且居然很干净,果然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 李寻欢早已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但这人却显然未想到还会见到李寻欢,目中的惊惧之色更浓,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地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阿飞非但紧紧绑住了他,还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他显然是怕这人用威胁利诱的话来打动这老人,所以连嘴也塞住,李寻欢这才发觉他居然还很细心。 但他为什么不索性点住这人的穴道呢? 李寻欢手里的刀光忽然一闪,只不过是挑去了这人嘴里塞住的布而已,这人却已几乎被吓晕了。 他想求饶,但嘴里干得发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李寻欢也没有催他,却在他对面坐下,又请那老人将外面的酒等全都搬了进来,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着道:“贵姓?” 那人脸已发黄,用发干的舌头舔着嘴唇,嗄声道:“在下洪汉民。”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断了这人身上绑着的绳子,倒了杯酒递过去,这人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用力捏着自己被捆得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寻欢笑着道:“有人若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的。” 洪汉民只有接过酒杯,他的手直抖,虽然总算喝下去半杯酒,还有半杯却都洒到身上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可惜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样,找把刀来刻刻木头,以后手就不会发抖,雕刻可以使手稳定,这是我的秘诀。” 他又倒了两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蹋,这两件事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 洪汉民用两只手端着酒杯,还生怕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喝了个干净。 李寻欢道:“很好,我一生别的都没有学会,只学会了这两件事,现在已全都告诉了你,你应该怎么样来感谢我?” 洪汉民道:“在下……在下……” 李寻欢道:“你也用不着做别的事,只要将那包袱拿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洪汉民的手又一抖,幸好杯子里已没有酒了。 他长长吸进了一口气,道:“什么包袱?” 李寻欢道:“你不知道?” 洪汉民脸上很尽力地挤出了一丝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寻欢摇着头叹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你实在令我失望。” 洪汉民赔笑道:“李……李大侠只怕是误会了,在下的确……” 李寻欢忽然沉下脸,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把酒还给我吧。” 洪汉民道:“是,是……在下这就去买。” 李寻欢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两杯,买别的酒我不要。” 洪汉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道:“但……但酒已喝在肚子里,怎么还呢?” 李寻欢道:“这倒容易。” 刀光一闪,小刀已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 李寻欢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 洪汉民脸色发白,勉强笑道:“李大侠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李寻欢道:“你看我这像是在开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小刀轻轻在洪汉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将他的胸膛刺破一点,让他流一点血。 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说谎,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会被骇出实话了,这道理谁也不会比李寻欢更清楚。 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洪汉民还是满面假笑,似乎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手已停了下来,这懦夫居然刀枪不入,李寻欢居然也并没有吃惊。 他反而微笑着道:“你在江湖中混了已有不少时候了吧。” 洪汉民想不到他忽然会问出这句话来,怔了怔,赔笑道:“已有二十年了。” 李寻欢道:“那么你总该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 他眼睛盯着洪汉民,一字字接着道:“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既已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总该听说过。” 洪汉民的脸已经变得好像一块抹桌布,跳起来就想逃。 他的身法并不慢,纵身一掠到了门口,但他正要蹿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已站在门口了。 洪汉民咬了咬牙,一转身就解下了条亮银链子枪,银光洒开,链子枪毒蛇般向李寻欢刺了过去。 看来他在这柄枪上的训练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工夫,这一招刺出,软软的链子枪竟被抖得笔直,带着劲风直刺李寻欢的咽喉。 只听“当”的一声,李寻欢只抬了抬手,他手里还拿着酒杯,就用这酒杯套住了枪尖。 也不知怎地,枪尖竟没有将酒杯击碎。 李寻欢笑道:“以后若再有人劝我戒酒,我一定要告诉他喝酒也有好处的,而且酒杯还救过我一次命。” 洪汉民就像石头人般怔在那里,满头汗落如雨。 李寻欢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做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两杯酒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被人冤枉。”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都快被急了出来。 李寻欢道:“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叹息着接道:“世间的宝物,唯有德者居之。这种东西更不是你们这种人应该有的,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洪汉民嗄声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种东西,但小人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 李寻欢道:“难道你本来就想将它送给别人么?送给谁?” 洪汉民咬着牙,连嘴唇都被咬出血来。 李寻欢悠然道:“我有很多法子能要人说实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用,所以我希望你莫要也逼我用出来。” 洪汉民终于长长叹了口气,道:“好,我说。” 李寻欢道:“你最好从头说起。” 洪汉民沉吟着道:“李大侠可知道有个‘神偷’戴五么?这种下五门的小贼,李大侠也许不会知道的。” 李寻欢笑道:“我非但知道这人,而且还认得他,他的轻功和手上功夫都算不弱,而且酒量也很不错。” 洪汉民道:“这‘金丝甲’,就是他不知从哪里偷来的。” 李寻欢道:“哦?那么,又怎会到了你们手上呢?” 洪汉民道:“他和诸葛雷本来也是老朋友,我们在张家口遇见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把金丝甲拿出来吹嘘,诸葛雷瞧着眼红,就……就……” 李寻欢板着脸道:“你们既然做得出这种不要脸的事,难道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吗?” 洪汉民垂下头叹道:“戴五明知这金丝甲现在是江湖中每个人都想得到的宝物,他既然身怀此物,本不该喝醉的。” 李寻欢冷冷道:“他并不是不该喝酒,而是不该交错了朋友。” 洪汉民苍白的脸,居然也有些发红。 李寻欢道:“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刚说到这里,这酒店的主人已端着两壶酒进来,赔笑道:“刚温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说话吧。”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来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这名字,我一听这四个字,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还在他手上,他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他脸色立刻又开朗了,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揣了张椅子过来扶着李寻欢坐下,道:“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李寻欢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寻欢道:“为什么?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 他呆滞的目光竟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李寻欢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小刀,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微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窍流血而死!” 李寻欢张嘴结舌,似已呆了。 洪汉民又惊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帮我的忙,日后我必定重重酬谢。”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谢我。” 洪汉民面色微变,赔笑道:“前辈真人不露相,莫非也想要……” 他嘴里说着话,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仿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洪汉民看到他这种奇异的面色,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失声惊呼道:“前辈饶命,小人不知道前辈就是……” 他求饶已迟了,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飞了出来,缠在手上的链子也断成两截,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身体撞在墙上,恰巧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李寻欢叹了口气,摇着头道:“我早就说过,你有了这件金丝甲,反而会死得快些。” 老人将半截链子枪甩在地上,出神地望着洪汉民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 李寻欢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老人转身望着他,道:“但我并没有忘记如何杀人,是吗?” 李寻欢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李寻欢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李寻欢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 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祟祟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寻欢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李寻欢的表情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她望着李寻欢笑道:“好一位风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瞧见过这么神气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 她叹了口气,接着道:“二十年前我们家里却总是高朋满座,那时候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哪一个不想来拜访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好像吃了人参果似的,开心得要命,你不信问他好了。” 孙逵沉着脸,抱定主意不开口。 李寻欢望着蔷薇夫人脖子上就像风中蔷薇般在抖动着的肥肉,再看看孙逵,暗中不禁叹息。 他已看出这老人这二十年的日子并不好过。 蔷薇夫人又叹了口气,道:“可是这二十年来,实在把我憋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当初怎么会跟着这个没出息的男人逃走。” 孙逵忍不住也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叫了起来,跳着脚道:“你在说什么?你说!老娘放着好日子不过,跟着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蹋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你说,说呀!” 孙逵鼻子里直抽气,嘴又紧紧闭了起来。 蔷薇夫人道:“探花郎,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有良心,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那时我还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拼命用手揉着眼睛,只可惜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揉出来。 李寻欢笑道:“幸好夫人没有死,否则在下就真的要遗憾终生了。” 蔷薇夫人娇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 李寻欢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那里才能找到第二个?”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从中间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 她自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安坐不动,稳如泰山。 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 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地望着她。 谁知她刚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刺入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垮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口气。 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 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 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李寻欢道:“难道不是?” 孙逵叹道:“我遇见她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干咳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逵道:“喜欢我?嘿嘿……” 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账,就卷带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大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该怎么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 李寻欢道:“她那孩子呢?” 孙逵闭着嘴不说话。 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 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孙逵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口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只有……”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口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道:“哦?”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账了。” 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孙逵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已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 第四章美色惑人意 孙逵笑道:“你懂得什么?我若能将梅花盗置之于死地,非但从此扬眉吐气,而且……而且那好处也不知有多少。” 李寻欢道:“还有什么好处?” 孙逵道:“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死了,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李寻欢道:“此人算来已该有七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还如此浓厚。” 孙逵道:“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他顿了顿接道,“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李寻欢道:“这就是那已不成为秘密的秘密么?” 孙逵点了点头,又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李寻欢叹了口气,苦笑道:“财色动人心,这就难怪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要来蹚这趟浑水了,也就难怪你要杀了自己的老婆,现在,看来只怕要轮到我了。” 孙逵道:“凭良心讲,我也觉得你死得很冤枉,可是又非杀了你不可。” 李寻欢忽然笑了,悠然道:“凭良心讲,你觉得杀我是件很容易的事么?” 孙逵的铁拳已将举起,此刻又不禁放下,瞪着李寻欢望了半晌,嘴角渐渐露出了一丝微笑,道:“像你这样的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可见要杀你实在不容易,但是现在……” 忽然间,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 一人大笑道:“凭良心讲,你看他现在像是已中了毒的样子么?” 孙逵一惊,转身,厨房的小门前,不知何时已站着个青衣人,他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一张脸却是青惨惨、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 他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喃喃叹着道:“一个人若想在酒徒的酒中下毒,那么无论多么愚蠢的事他只怕都能做得出来了……你说是么?” 最后一句话他是问李寻欢的,李寻欢忽然发现这人竟有双动人的眼睛,和他的脸实在太不相衬。那就像是嵌在死猪肉上的两粒珍珠似的。 李寻欢望着这双眼睛,微笑着道:“和赌鬼赌钱时弄鬼,在酒鬼杯中下毒,当着自己的老婆说别的女人漂亮——无论谁做了这三件事,都一定会后悔的。” 青衣人冷冷道:“只可惜他们后悔时大多已来不及了!” 孙逵呆呆地望着他们,忽然冲过去攫起了那只酒壶。 李寻欢微笑道:“你用不着再看,酒中的确有毒,一点也不假。” 孙逵嗄声道:“那么你……” 李寻欢道:“酒中是否有毒,别的人也许看不出,但像我这样的酒鬼,用鼻子一嗅就知道酒味是否变了。” 他笑着接道:“这也是喝酒的好处,不喝酒的人都应该知道。” 孙逵道:“但……但我明明看到你将那杯酒喝下去的。” 李寻欢淡淡笑道:“我虽然喝了下去,但咳嗽时又全都吐出来了。” 孙逵身子一震,手里的酒壶“当”地掉在地上。 青衣人道:“看来他现在已觉得很后悔,但是已来不及了。” 孙逵怒吼一声,吼声中已向这青衣人攻出三拳。 这二十年来,他非但未将武功搁下,反而更有精进,这一拳招沉力猛,拳风虎虎,先声已夺人。 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这三拳虽然未必能击石如粉,但要将一个人的脑袋打碎,却是绰绰有余。 那青衣人全身都似已在拳风笼罩之下,看来非但无法招架,简直连闪避都未必能闪避得开。 谁知他既未招架,也未闪避,只是轻轻一挥手。 他出手明明在孙逵之后,但也不知怎地,孙逵的拳头还未沾着他衣裳,他这一掌已掴在孙逵脸上。 他只不过像拍苍蝇似的轻轻掴了一掌,但孙逵却杀猪般狂吼了起来,一个筋斗跌倒在地上。 等他挣扎着想爬起来,左边的半边脸已肿起了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连眼睛都已被摔到旁边去了。 青衣人淡淡道:“凭良心讲,你死得也实在有些冤枉,我本来并不想杀你的,可是我这只手……” 孙逵没有肿的半边脸上连一丝血色都没有,每一根肌肉在扭紧着,衬着另半边脸上一堆死肉,那模样真是说不出的狰狞可怕。 他剩下的一只眼睛里更充满了惊惧之色,望着青衣人的一只手,嘶声道:“你的手……你的手……” 青衣人手上,戴着双暗青色的铁手套,形状看来丑恶而笨拙,但它的颜色却令人一看就不禁毛骨悚然。 孙逵目中的惊惧已变为绝望,声音也愈来愈微弱,喃喃道:“我究竟作了什么孽?竟叫我今日还见着青魔手?……李……李探花,你是个好心人,求求你杀了我吧,快杀了我吧。” 李寻欢仍坐在那里没有动,眼睛也盯在青衣人的那双手上,只不过用脚尖将那半截链子枪头拨到孙逵的手边。 孙逵挣扎着拾起了它,颤声道:“谢谢你,谢谢你,我死也忘不了你的好处。” 他用尽全身力气,将那链子枪头插入了自己的咽喉,自喉头溅出来的鲜血,已变为紫黑色的,就像是从阴沟里流出来的臭水。 李寻欢阖起眼睛,叹了口气,黯然道:“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这话看来倒没有夸张。” 青衣人也在望着自己的一双手,居然也叹了口气道:“别人都说挨了青魔手的人生不如死,只想愈快死愈好,的确没有夸张。” 李寻欢目光移到他脸上,沉声道:“但阁下却并非‘青魔’伊哭。” 青衣人道:“你怎知道我不是,你认得他?” 李寻欢道:“嗯。” 青衣人似乎笑了笑,道:“我倒也并不是想冒充他,只不过是他的……” 李寻欢道:“伊哭没有徒弟。” 青衣人道:“谁说我是他的徒弟,就凭他,做我的徒弟都不配。” 李寻欢道:“哦?” 青衣人道:“你以为我在吹牛?” 李寻欢淡淡道:“我对阁下的来历身份并没有兴趣。” 青衣人动人的眼睛忽然发出了锐利的光,瞪着李寻欢道:“你对什么有兴趣?金丝甲?” 李寻欢没有回答,只是缓缓抚摸着手里的小刀。 青衣人目光也落在这柄小刀上,道:“别人都说你‘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这话不知有没有夸张?” 李寻欢道:“以前也有很多人对这句话表示怀疑。” 青衣人道:“现在呢?” 李寻欢目中闪过一丝萧索之意,缓缓道:“现在人都已死了!” 青衣人默然半晌,忽然笑了起来。 他笑的声音很奇特,就像是硬逼出来的,笑声虽很大,他面上却仍死鱼般全无表情,道:“老实说,我的确想试试。” 李寻欢道:“我劝你最好不要试。” 青衣人顿住笑声,又瞪了李寻欢几眼,道:“金丝甲就在锅里那死人身上,是吗?” 李寻欢道:“嗯。” 青衣人道:“现在我若去动那死人,那么……” 李寻欢打断了他的话,道:“那么你只怕也要变成死人了!” 青衣人又笑了,道:“我并不是怕你,只不过我这人天生不喜欢赌博,也不喜欢冒险。” 李寻欢道:“这是种好习惯,只要你能保持,一定会长命的。” 青衣人目光闪动着,道:“但我总有法子能令你将这金丝甲让给我的。” 李寻欢道:“哦?” 青衣人道:“你总该知道,这‘青魔手’乃是伊哭采金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了七年才制成的,可说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 李寻欢道:“百晓生作‘兵器谱’,青魔手排名第九,可算珍品。” 青衣人道:“那么,我若将这青魔手送给你,你肯不肯将金丝甲让给我?” 李寻欢沉默了半晌,望着手里的小刀,缓缓道:“我这把小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青衣人长长叹了口气,道:“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要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李寻欢微笑道:“阁下是聪明人。” 青衣人道:“所以你不肯。” 李寻欢道:“我若想要它,现在它就不会在你的手上了!” 青衣人沉吟了半晌,忽然自怀中取出个长而扁的匣子。 他将这匣子慎重地放在桌上,用两只戴着铁手套的手,笨拙地将匣子打开,立刻便有一阵剑气砭人肌肤。 这黝黑的铁匣子里,竟是柄寒光照人的短剑。 青衣人道:“宝剑赠英雄,这柄‘鱼肠剑’,天下无双,总该能配得过你了吧。” 李寻欢动容道:“阁下莫非是‘藏剑山庄’藏龙老人的子弟?” 青衣人道:“不是。” 李寻欢道:“那么,阁下这柄剑是那里来的?” 青衣人道:“老龙已死了,这是他儿子游龙生送给我的。” 李寻欢道:“鱼肠剑乃上古神兵、武林重宝,‘藏剑山庄’也以剑而名,若非因为藏龙老人与少林、武当、昆仑三大派的掌门人俱是生死之交,此剑早已被人夺去,虽是如此,藏剑山庄为了此剑还是不知经过多少次浴血战,那游少庄主又怎会将这传家之宝轻易送人呢?” 青衣人冷冷一笑,道:“莫说是柄剑,我就算要他将头颅送给我,他也绝不会拒绝的,你信不信?” 李寻欢沉默了半晌,道:“此剑价值只怕还在金丝甲之上,阁下为何要以贵易贱?” 青衣人道:“我这人天生有个脾气,愈不容易到手的东西,我愈想要。” 李寻欢笑了笑,道:“恰巧我也有这种脾气。” 青衣人道:“你还是不肯?” 李寻欢道:“不肯。” 青衣人怒道:“你为何一定非要那金丝甲不可?” 李寻欢道:“那是我的事,与阁下无关。” 青衣人仰天打了个哈哈,道:“久闻‘小李探花’一向淡泊名利,视富贵如浮云,二十年前弃功名如粪土,十年前又散尽了万贯家财,隐姓埋名,萧然出关……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对区区一件金丝甲看得那么重呢?” 李寻欢淡淡道:“我的原因,只怕和阁下一样。” 青衣人瞪着他,道:“你莫非是为了那天下第一的美人。” 李寻欢笑了笑,道:“也许。” 青衣人也笑了,道:“不错,我也早就听说过,你对佳人和美酒,是从来不肯拒绝的。” 李寻欢道:“只可惜阁下并非绝代之佳人。” 青衣人笑道:“你怎知我不是?” “他”的笑声忽然变了,变得银铃般娇美。 笑声中,她缓缓脱下了那双暗青色的手套,露出了她的手来…… 李寻欢从来也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手。 “小李风流”,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着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美人的手,大多都是美丽的。 可是他却发现无论多么美的手,多多少少总有一些缺陷,有的是肤色稍黑,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粗,有的是毛孔稍大……就连那使他魂牵梦萦、永生难忘的女人,那双手也并非全无瑕疵的。 因为她的个性太强,所以她的手也未免稍觉大了些。 但现在展示在他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像是一块精心琢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就算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青衣人柔声道:“你看我这双手是不是比青魔手好看些呢?” 她的声音也忽然变得那么娇美,就算用“出谷黄莺”这四个字来形容,也嫌太侮辱了她。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你用这双手杀人,也没有人能抵抗的,又何必再用青魔手?” 青衣人娇笑着,道:“现在我再和你谈判交换,条件是不是已好了些?” 李寻欢道:“还不够好。” 青衣人用她那双毫无瑕疵的手一拉袖子,她的衣袖就断落了下来,露出了一双丰盈而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的手臂。 手,本来已绝美,再衬上这双手臂,更令人目眩。 青衣人道:“现在呢?” 李寻欢道:“还不够。” 青衣人哈哈笑道:“男人都贪心得很,尤其是有本事的男人,愈有本事,贪心愈大……” 她身子轻轻地扭动,说完了这句话,她身上已只剩下一缕轻纱制成的内衣,雾里看花,最是销魂。 李寻欢已将没有毒的酒倒了一杯,举杯笑道:“赏花不可无酒,请。” 青衣人道:“我知道你还是觉得不够,是吗?” 李寻欢笑道:“男人都贪心得很。” 青衣人银铃般笑着,褪下了鞋袜。 任何人脱鞋子的姿态都不会好看的,但她却是例外,任何人的脚都难免有些粗糙,她也是例外。 她的脚踝是那么纤美,她的脚更令人销魂,若说世上有很多男人情愿被这双脚踩死也一定不会有人怀疑的。 接着,她又露出了她那双修长的、笔直的腿。 在这一霎间,李寻欢连呼吸都似乎已停止。 青衣人柔声道:“现在还不够么?” 李寻欢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笑道:“我现在若说够,我就是呆子了。” 没有人能想象世上竟有如此完美的躯体,现在,她已将躯体毫无保留地展示在李寻欢眼前。 她的胸膛坚挺,双腿紧并…… 在这诱人的躯体后,却有三具死尸,但这非但没有减低她的诱惑,反而更平添了几分残酷的煽动力。 那实在可以令任何男人犯罪。 唯一的遗憾是,她还没有将那青惨惨的面具除下来。 她只是用那双诱人的眼睛望着李寻欢,轻轻喘息着道:“现在总该够了吧。” 李寻欢望着她脸上的面具,微笑道:“已差不多了,只差一点。” 青衣人道:“你……你已经应该知足了。” 李寻欢道:“容易知足的男人,时常都会错过很多好东西。” 青衣人的胸膛起伏着,那一双嫣红的蓓蕾骄傲地挺立在李寻欢眼前,似乎已在渐渐胀大…… 她轻轻颤抖着道:“你何必一定要看我的脸,这么样,岂非反而能增加几分幻想、几分情趣?” 李寻欢道:“我知道有许多身材很好的女人,一张脸却是丑八怪。” 青衣人道:“你看我像丑八怪么?” 李寻欢道:“那倒说不定。” 青衣人叹了口气,道:“你真是个死心眼的人,但我劝你最好还是莫要看到我的脸。” 李寻欢道:“为什么?” 青衣人道:“我和你交换了那金丝甲后,立刻就会走的,以后只怕永远再也不会相见,你给我金丝甲,我给你世上最大的快乐,这本是很公道的交易,谁也不吃亏,所以以后谁也不必记着谁。” 李寻欢道:“有理。” 青衣人道:“但你只要看到我的脸后,就永远再也不能忘记我了,而我,却是一定不会再跟你……跟你要好的,那么你难免就要终日相思,岂非自寻烦恼。” 李寻欢笑了,道:“你倒对自己很有自信。” 青衣人的纤手自胸膛上缓缓滑下去,带着诱人的媚笑道:“我难道不该有自信?” 李寻欢悠然道:“也许我不肯和你做这交易呢?” 青衣人似乎怔了怔,道:“你不肯?” 她终于伸起手,将那面具褪了下来。 然后,她就静静地望着李寻欢,像是在说:“现在你还不肯么?” 这张脸实在美丽得令人窒息,令人不敢逼视,再配上这样的躯体,世上实在很少有人能抗拒。 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缕缕甜香,也可以听得到她那销魂荡魄的柔语。 那已是男人无法抗拒的了。 李寻欢不禁又叹了口气,道:“难怪伊哭那样的人会将‘青魔手’送给你,难怪游少庄主肯心甘情愿地将他传家之宝奉献在你足下,我现在实已无法不信。” 这赤裸着的绝代美人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 因为她知道自己用不着说话了。 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腿……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 她知道这已经足够了,若有男人还不明白她的意思,那人一定是白痴。 她在等待着,也在邀请。 但李寻欢偏偏还没有站起来,反而倒了杯酒,缓缓喝了下去,又倒了杯酒,才举杯笑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眼福了,谢谢你。” 她咬着嘴唇,垂着头道:“想不到像你这样的男人,还要喝酒来壮胆。” 李寻欢笑道:“因为我知道漂亮的女人也都很不容易满足的。” 她“嘤咛”一声,蛇一般滑入了李寻欢的怀抱。 酒杯“当”地跌在地上,碎了。 李寻欢的手沿着她光滑的背滑了下去,但另一只手上却仍握着那柄刀,短而锋利的小刀! 少女的躯体扭动着,柔声道:“男人在做这种事的时候,手里不该还拿着刀的。” 李寻欢的声音也很温柔,道:“男人手里拿着刀时,你就不该坐在他怀里。” 少女媚笑道:“你……你难道还忍心杀我?” 李寻欢也笑了,道:“一个女孩子不可以如此自信,更不可以脱光了来勾引男人,她应该将衣服穿得紧紧的,等着男人去勾引她才是,否则男人就会觉得无趣的。” 他的手已抬起,刀锋自她脖子上轻轻划了过去,鲜血一点点溅在她白玉般的胸膛上,就像是雪地上一朵朵鲜艳的梅花。 她已完全吓呆了,柔软的躯体已僵硬。 李寻欢微笑道:“你现在还有那么大的自信,还认为我不忍杀你吗?” 刀锋,仍然停留在她的脖子上。 她的嘴唇颤抖着,哪里还说得出话。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我希望你以后记住几件事:第一,男人都不喜欢被动的;第二,你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漂亮。” 少女紧咬着嘴唇,颤声道:“我……我已经服了你了,求求你将刀拿开吧。” 李寻欢道:“我还想问你一件事。” 少女道:“你……你说……” 李寻欢道:“你想要的东西,有很多男人都会送给你,所以你绝不会贪图钱财;你自己是个女人,自然也不会是为了贪图美色。那么你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不惜牺牲一切,一心想要得到这金丝甲呢?” 少女道:“我早已说过了,愈得不到的东西,我愈想要……” 李寻欢沉默了半晌,淡淡笑道:“我不将刀从你的脖子上拿开,你难道就不能将你的脖子从我的刀上拿开吗?” 少女立刻从他怀中蹿了出去,就像是一只被主人弄疼了的猫。 李寻欢道:“天气冷得很,不穿上衣服会着凉的。” 少女瞪着他,美丽的眼睛里似已将冒出火来。 但过了半晌,她忽又笑了,嫣然道:“我早就知道,你还是不忍杀我的。” 李寻欢道:“哦?真的么?” 他轻抚着手里的刀锋,悠然道:“我说完了这句话你若还不走,这柄刀就会插在你脖子里,你信不信?” 少女没有再说话了。 她咬着牙,攫起了衣服,猫一般蹿了出去。 只听她恶毒的骂声远远传来,道:“李寻欢你不是男人,根本就不是个人!根本就不中用,难怪你未过门的妻子会跟你最好的朋友跑了,我现在才知道是为了什么!” 大地积雪,雪光映照下,外面明亮得很,但这厨房却幽暗得如同坟墓,令人再也不愿停留片刻。 可是李寻欢却仍然静静地坐在那里,连姿势都没有变。 他目光中充满了悲哀和痛苦,那少女所说的话,就像是一根根针,深深地刺入了他的心。 未来的妻子……最好的朋友…… 第五章风雪夜追人 李寻欢抓起酒壶,将剩下来的酒全都灌了下去,然后就不停地咳嗽,苍白的脸上又现出凄艳的血红色。他手抚着胸膛,凄然自语道:“啸云、诗音,我绝不怪你们,无论别人怎么说,我都不会怪你们,因为我知道你们并没有错,所有的错,都是我一个人造成的。” 忽然间,木板门砰的一响! 一个人自门外爬了起来,他看来就像是个肉球似的,腹大如鼓,全身都挤着肥肉,全身都沾染着泥垢,头发和胡子更乱得一塌糊涂,就像是已有许多年没有洗过澡,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酸臭气。 他爬着滚了进来,因为他两条腿已被齐根斩断。 李寻欢皱了皱眉,道:“朋友若是来要饭的,可真是选错时候了。” 这人像是根本没听见,他虽然臃肿而残废,行动却并不呆笨,双手一按,身子一滚,已到了炉灶前。 李寻欢讶然道:“阁下难道也是为了这金丝甲来的么?” 这人两只手又一按,蛤蟆般跳上了炉灶,尸体还在这大铁锅里,金丝甲也还在这尸体上。 李寻欢冷冷道:“在下手里的刀并非杀不死人的,阁下若还不住手,这里只怕就又多一个死人了。” 这人竟还是不理他,七手八脚,就将金丝甲剥了下来,看来那只不过是件金色的马甲而已,也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 奇怪的是,李寻欢竟还是安坐不动,手里的飞刀也未发出,只是瞪着这怪人,目中反而露出了惊惧之色。 只见这怪人两只手紧抱着金丝甲,仰首大笑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想不到这宝贝竟到我手里了!” 李寻欢冷冷道:“在下人还在这里,刀还在手中,阁下说这话,只怕还太早了些。” 这怪人又蛤蟆般跳了下来,滚到李寻欢面前,望着李寻欢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嘴发黄的牙齿。 他咯咯笑着道:“你的刀既然在手里,为什么不杀我呢?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你飞刀一出,我这残废是万万躲不开的呀。” 李寻欢也咧嘴一笑,道:“我觉得你很可爱,所以不忍杀你。” 这怪人大笑了几声,道:“你若不愿说,我就替你说吧。” 他大笑着接道:“别人都以为你没有中毒,但我却知道你是中毒了,只不过你的确很沉得住气,所以别人都上了你的当。” 李寻欢神色不动,道:“哦?” 这怪人道:“但你却休想要我也上当,只因我知道下在酒中的毒是既无色,也无味的,你的鼻子就算比狗还灵,也休想闻得出。” 李寻欢望了他很久,才淡淡一笑,道:“阁下真的知道得这么清楚?” 这怪人咯咯笑道:“我当然知道得很清楚,因为毒就是我下的!你中毒没有,我也看得出,你可以骗过世上所有的人,但却骗不过我!” 李寻欢的脸色虽还没有变,但眼角的肌肉已在不停地跳动,过了很久,才长长叹息了一声,道:“一天还没有过完,我遇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