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其他小说 - 古龙文集·小李飞刀(全9册)在线阅读 - 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下) 第五十七章 火花

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下) 第五十七章 火花

话,一个字都没有说。

    他只是静静地瞧着她。

    有风吹过,一阵烟雾飘过来,迷漫了他的眼睛。

    孙老先生苍老的声音已响起,带着叹息道:“无论你怎么说,他都不会走的。”

    孙小红咬着唇,跺着脚,道:“你怎么知道他不会走?”

    孙老先生道:“他若是肯走的那种人,你也不会这么样对他了。”

    孙小红怔了半晌,忽然扭转身,掩面轻泣。

    李寻欢长叹道:“前辈你……”

    孙老先生打断了他的话,道:“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我只能要她不去杀人,却无法要她不去爱人,是么?”

    爱,这件事本就是谁都无法勉强的。

    李寻欢又开始咳嗽,咳嗽得更剧烈。

    “出西城十里,长亭外林下。”

    亭,是八角亭,就在山脚下的树林外。

    林已枯,八角亭栏杆上的红漆也已剥落。

    西风肃杀,大地萧索。

    李寻欢徘徊在林下,几乎将这里每一寸土地都踏过。

    “后天,就是后天。”

    夕阳已西,又是一天将过去。

    后天,就在这里,就在这夕阳西下的时候,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之间所有的恩怨都将了结。

    那也许就是武林中有史以来最惊心动魄的一战。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抬起头——夕阳满天,艳丽如昔。

    可是,在一个垂死的人眼中,这永恒的夕阳是否还会同样娇艳?

    孙老先生和孙小红一直静静地坐在亭子里,没有去打扰他。

    孙小红突然问道:“决斗的时候还未到,他先到这里来干什么?”

    孙老先生道:“高手间的决斗,不但要看武功之强弱,还要看天时、地利、人和,上官金虹选择这里作战场,当然有他的用意。”

    孙小红道:“什么用意?”

    孙老先生道:“他想必对这里的地形很熟悉,而且说不定还会先到这里来设下埋伏。”

    孙小红道:“所以李寻欢也一定要先到这里来瞧瞧,先熟悉这里地形,再看看上官金虹会在什么地方设埋伏。”

    孙老先生道:“不错,古来的名将,在大战之前,也必定都会到战场上去巡视一遍,无论哪一种战争,若有一方先占了地利,就占了优势。”

    孙小红道:“可是他为什么一直要在这里逛来逛去呢?”

    孙老先生笑了笑,道:“他这么逛来逛去当然也有目的。”

    孙小红道:“哦?”

    孙老先生道:“他要先将这里每一寸土地都走一遍,看看这里的土质是坚硬,还是柔软;是干燥,还是潮湿。”

    孙小红道:“那又有什么用?”

    孙老先生道:“因为土质的不同,可以影响轻功,你同样使出七分力,在软而潮湿的地上若是只能跃起两丈,在硬而干燥的地上就能跃起两丈五寸。”

    孙小红道:“那相差得也不多呀。”

    孙老先生叹了口气,道:“高手相争,是连一分一寸都差不得的!”

    李寻欢忽然走了过来,站在亭外,面对着夕阳照耀下的枯林,呆呆地出起神来,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孙小红忍不住悄悄问道:“他站在这里发呆,又是为了什么呢?”

    第七十七章高明的手段

    孙老先生沉吟着,道:“后天他来的时候,上官金虹必定已先到了。”

    孙小红道:“怎见得?”

    孙老先生道:“因为先来的人,就有权先占据最佳地势,上官金虹当然不肯错过这机会。”

    孙小红道:“那么,李寻欢为什么不跟他争先?”

    孙老先生叹道:“也许他从不愿和别人争先,也许……他还有别的用意。”

    他忽然笑了笑,接着道:“小李探花并不是个普通人,他的用意,有时连我都猜不透。”

    孙小红眨着眼道:“以我看来,这里所有的地方都差不多……我实在看不出最佳地势在哪里。”

    孙老先生道:“就在现在他站着的地方。”

    孙小红道:“他站的这地方和别的地方又有什么不同?”

    孙老先生道:“上官金虹站在这里,李寻欢势必要在他对面。”

    孙小红道:“嗯。”

    孙老先生道:“决斗的时候,正是太阳下山的时候……”

    孙小红抢着道:“我明白了,夕阳往这边照过去,站在那边的人,难免被阳光刺着眼珠,只要他眼睛一刹那看不见,就给了对方杀他的机会。”

    孙老先生叹道:“正是如此。”

    孙小红道:“上官金虹既然一定会站在这地方,他站在这里干什么?”

    孙老先生道:“他站在这里,才能发现这地方有什么弱点,才能决定自己要站在什么地方。”

    他接着又道:“你看,夕阳照在枯林上,也有闪光,因为枯枝上已有秋霜,所以站在这里的人,眼睛也有被闪光刺着的时候。”

    这时李寻欢已走到对面一株树下。

    孙小红的目光不由自主跟着他瞧了过去,忽然觉得一阵光芒刺眼——那棵树上的积霜显然最多,折光的角度也最好,所以反光也就强烈。

    孙老先生微笑道:“现在你明白了么?”

    孙小红还没有说话,李寻欢突然一掠上树,只见他身形飞掠,如秋雁回空,在每根枯枝上都点了点。

    孙老先生叹道:“世上只知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却不知他轻功之高,也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孙小红道:“但他这又是在干什么呢?”

    孙老先生道:“他是在试探那边的枯枝是否坚牢,容不容易折断,这又有两种作用。”

    孙小红道:“哪两种?”

    孙老先生道:“第一,他怕上官金虹在枯枝上做手脚。”

    孙小红皱眉道:“什么样的手脚?”

    孙老先生道:“当他面对着上官金虹时,树上的枯枝若是突然断了,就会怎么样?”

    孙小红道:“枯枝断了,自然就会掉下来。”

    孙老先生道:“掉在哪里?”

    孙小红道:“当然是掉在地上。”

    她眼睛忽然一亮,很快地接着又道:“也许就掉在他面前,也许就掉在他头上,他就难免会分心,一分心上官金虹就又有了杀他的机会。”

    孙老先生笑了笑,道:“还有,到了万不得已时,他只有往树上退,以轻功来扳回劣势,那时树梢就成了他的战场。”

    孙小红道:“所以他必须将每一棵树的情况都先探测一遍,就正如他探测这里的土质一样。”

    孙老先生叹了口气,道:“你现在总算明白了。”

    孙小红也叹了口气,道:“我现在总算明白了,原来决斗之前还有这么多学问。”

    孙老先生道:“无论做什么,做到高深时,就是种学问,就连做衣服、炒菜,也是一样。”

    他凝注着李寻欢,缓缓接着道:“他们的决斗之期虽然在后天,其实远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已开始,这段时间才是真正考验他们细心、耐力、智慧的时候,他们的胜负,在这段时间里就已决定,到了真正出手时,一刹那间就可解决了。”

    孙小红叹道:“但别人却只能看到那一瞬间的事,所以人们常说‘武林高手一招争’,又有谁知道他们为了那一招曾经花了多少工夫?”

    孙老先生目中忽然露出一种萧索之意,敲燃了火石,点着了烟斗,望着烟斗里闪动的火光,缓缓道:“一个真正的高手活在世上,必定是寂寞的,因为别人只能看到他们辉煌的一面,却看不到他们所牺牲的代价,所以根本就没有人能了解他。”

    孙小红垂着头弄着衣角,幽幽道:“但他们是不是需要别人了解呢?”

    李寻欢撩起了衣襟,脚尖轻轻点地,“唰”地,掠上了八角亭顶。

    孙老先生长长喷出了口烟,叹道:“别人都以为李寻欢是个脱略行迹、疏忽大意的人,又有谁能看到他小心仔细的一面?到了真正重要的关头,他真是一点地方都不肯放过。”

    孙小红垂着头,叹息道:“这也许是因为他放过的已太多了……”

    她忽然抬起头,盯着孙老先生,道:“这一战既然早已开始,以你老人家看,到现在为止他们是谁占了优势?”

    孙老先生沉吟着,道:“谁也没有占到优势。”

    孙小红又开始用力去咬她自己的嘴唇。

    她心乱的时候,就会咬自己的嘴唇,心愈乱,咬得愈重。

    现在她几乎已将嘴唇咬破了。

    孙老先生忽然问道:“你看呢?”

    孙小红道:“我看……上官金虹对自己好像比较有信心。”

    孙老先生道:“不错,这只因近年来他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无往不利,一帆风顺,可是,他儿子的死对他却是个很大的打击。”

    孙小红道:“还有荆无命,荆无命一走,他的损失也很大。”

    孙老先生道:“所以他急着要找李寻欢决斗,为的就是怕自己的信心消失。”

    他长长叹息了一声,接着又道:“所以这一战不但关系他两人的生死胜负,也关系着整个武林的命运。”

    孙小红眨着眼,道:“关系这么大?”

    孙老先生道:“因为这一战上官金虹若是胜了,他对自己的信心必定更强,做事必定更没有顾忌,到了那时,世上只怕也真没有人能制得住他了。”

    孙小红眼珠子转动着,道:“现在我忽然觉得这一战他是必胜不了的。”

    孙老先生道:“哦?”

    孙小红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他的飞刀从未失手过。”

    孙老先生叹了口气,道:“上官金虹也从未败过。”

    孙小红已不咬嘴唇了,抿着嘴笑道:“你老人家莫忘了,他曾经败过一次的。”

    孙老先生道:“哦?”

    孙小红悠悠道:“那天,在洛阳城外的长亭里,他岂非就曾经败在你老人家手下?”

    孙老先生忽然不说话了。

    孙小红道:“我从来没有求过你老人家什么,现在,我只求你老人家一件事。”

    孙老先生又喷出口烟,将自己的眼睛藏在烟雾里,道:“你说。”

    孙小红道:“我只求你老人家千万莫要让李寻欢死,千万不能……”

    她忽然扑过去,跪到她爷爷膝下,道:“这世上只有你老人家一个能制得住上官金虹,只有你老人家一个人能救他,你老人家总该知道,他若死了,我也没法子活下去的。”

    烟已散了。

    孙老先生的眼睛里却仿佛还留着一层雾。

    像秋天的雾,凄凉,萧索……

    但他嘴角却带着笑。

    他目光遥视着远方,轻抚着孙小红的头发,柔声道:“你是我孙女中最调皮的一个,你若死了,以后还有谁会来拔我的胡子,揪我的头发?”

    孙小红跳了起来,雀跃道:“你答应了?”

    孙老先生慢慢地点了点头,含笑道:“你说来说去,为的就是要等我说这句话?”

    孙小红的脸红了,垂着头笑道:“你老人家总该知道,女大不中留,女儿的心,总是向外的。”

    孙老先生大笑道:“但你的脸皮若还是这么厚,人家敢不敢要你,我可不知道。”

    孙小红的嘴凑到他耳旁,悄悄道:“我知道,他不要我也有法子要他要。”

    孙老先生忽然抱住了她,就好像已回到十几年前,她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抱着她柔声道:“你是我最喜欢的孙女,但却太调皮,胆子也太大,我一直担心你找不到婆家,现在你总算找到了一个你自己喜欢的,我也替你欢喜。”

    孙小红吃吃笑道:“我找到他,算我运气,他找到我,也算是他的运气,像我这样的人,这天下也许还没有几个。”

    孙老先生又大笑,道:“除了你之外,简直连一个都没有。”

    孙小红伏在她爷爷膝上,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愉快,说不出的得意。

    因为她不但有个最值得骄傲的祖父,也有个最值得骄傲的意中人。

    亲情、爱情,她已全都有了,一个女人还想要求什么别的呢?

    她觉得自己简直已是世上最快乐的女人。

    她觉得前途充满了光明。

    但这时大地却已暗了下来,光明已被黑暗吞没。

    她却完全没有感觉到。

    “爱情令人盲目。”

    这句话听来虽然很俗气,但却的确有它永恒不变的道理。

    孙小红此刻若能张开眼睛,就会发现她爷爷目中的悲哀和痛苦是多么深邃——别人就算能看到,也永远猜不出他悲痛是为了什么原因。

    夜临,风更冷。

    万籁无声,只剩下枯枝伴着衰草在风中低泣。

    李寻欢的人呢?

    孙小红忍不住跑出去,大声道:“你在上面干什么?为什么还不下来?”

    没有回应。

    李寻欢的人呢?

    八角亭上难道真有什么阴恶的埋伏?李寻欢难道已遭了毒手?

    八角亭上铺的是红色的瓦,还有个金色的顶。

    金顶上却摆着个小小的铁匣子,用一根黄色的布带捆住。

    铁匣子是很普通的一种,既没有雕纹装饰,也没有机关消息,你若打开这铁匣子,里面绝不会飞出一支弩箭来射穿你的咽喉。

    “但这铁匣子怎么会到了八角亭的顶上呢?”

    铁匣子里只有一束头发。

    头发也是很普通的头发,黑的,很长,既不香,也不臭,就跟世上成千成万个普通人的头发一样。

    但李寻欢却一直在呆呆地盯着这束头发看,孙小红叫了他几次,他都没有听见。

    这头发究竟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孙小红看不出来。

    无论谁都看不出来。

    李寻欢的脸色很沉重,眼睛也有点发红。

    孙小红从未看过他这样子,就连他喝醉的时候,他眼睛还是亮的。

    他怎会变成这副样子?

    头发就放在亭子里的石桌上,李寻欢还是在盯着这束头发。

    孙小红忍不住问道:“这是谁的头发?”

    没有人回答,没有人能回答。

    任何人都可能有这样的头发。

    孙小红道:“这么长的头发,一定是女人的。”

    她自己当然也知道这判断并不正确,因为男人的头发也很长。

    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

    谁剪短头发,谁就是不孝。

    有人说故事,说到一个人女扮男装忽然被人发现是长头发,别人就立刻发觉她是女人了。

    说这种故事的人脑筋一定不会很发达,因为这种事最多只能骗骗小孩子——奇怪的是,却偏偏还有人要说这种故事,不但说,甚至还从不变。

    孙小红跺了跺脚,道:“无论如何,这只不过是几根头发而已,有什么好奇怪的。”

    孙老先生忽然道:“有。”

    孙小红怔了怔,道:“有什么?”

    孙老先生道:“奇怪,而且很奇怪。”

    孙小红道:“哪点奇怪?”

    孙老先生道:“很多点怪。”

    他接着又道:“头发怎会在铁匣子里?铁匣子怎会在亭子顶上?是谁将它放上去的?有什么用意?”

    孙小红怔住了。

    孙老先生叹了口气,道:“若是我猜得不错,这必定是上官金虹的杰作。”

    孙小红失声道:“上官金虹?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孙老先生道:“就为了要让李寻欢看到这束头发。”

    孙小红道:“可是……可是他……”

    孙老先生道:“他算准了李寻欢一定会先来探测战场,也算准了他一定会到亭子上去,所以就先将这匣子留在那里。”

    孙小红道:“可是这头发又有什么特别呢?就算看到了也不会怎么样呀,他这么样做岂非很滑稽。”

    她嘴里这么说,心里也忽然感觉到有些不对了,很不对。

    像上官金虹这种人,当然绝不会做滑稽的事。

    孙老先生眼睛盯着李寻欢,道:“你知道这是谁的头发?”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终于长长叹息了一声,道:“我知道。”

    孙老先生厉声道:“你能不能确定?”

    他说话的声音如此严厉,李寻欢怔了怔,道:“我……”

    孙老先生道:“你也不能确定。是不是?”

    他不让李寻欢开口,接着又道:“上官金虹这么样做,就是要你认为这头发是林诗音的,要你认为她已落入他的掌握,要你的心不定,他才好杀你,你为何要上他的当?”

    孙小红也抢着道:“不错,林姑娘若真的已落入他手里,他为何不索性当面来要挟你?”

    李寻欢叹道:“因为他不能这么样做——别人能,他却不能。”

    孙小红道:“他为什么不能?”

    李寻欢淡淡道:“若有人知道上官金虹是用这种手段才胜了李寻欢的,岂非要被天下人耻笑。”

    孙小红道:“但现在他什么也没有说,只不过让你看到了一束头发而已。”

    李寻欢道:“这正是他的手段高明之处。”

    孙小红道:“这头发也许并不是她的。”

    李寻欢道:“也许不是,也许是……谁也不能确定。”

    孙小红道:“那么你若完全不去理会,就当作根本没有看到,他的心计岂非就白费了。”

    李寻欢道:“只可惜我已经看到了。”

    孙小红道:“就因为他什么也没有说,所以你才怀疑;就因为他算准了你会怀疑,所以才这么样做。你也明知道他的用意,却偏偏还要落入他的圈套。”

    他长长叹息了一声,苦笑道:“这种荒唐的事,为什么偏偏要让我遇到?”

    第七十八章兴云庄的秘密

    李寻欢笑了笑,淡淡道:“世事本就如此,有些事你纵然明知是上当,还是要去上这个当的。”

    孙老先生忽然道:“不错,若有人能令我心动,我也一样会上当。”

    孙小红跺了跺脚,咬着嘴唇道:“你们上当,我偏不上当……”

    孙老先生叹道:“其实你也已上当了,因为你也在怀疑这头发是否是林姑娘的,你的心也已乱了,现在你若和人决斗,对方的武功纵然不如你,你也必败无疑。”

    孙小红道:“可是……可是……”

    可是怎么样,她自己也不知道。

    上官金虹的目的就是要李寻欢心乱,无论李寻欢是相信也好,是怀疑也好,只要他去想这件事,上官金虹的目的就已达到。

    李寻欢又怎能不想?

    那本是他魂牵梦萦的人,他几时忘记过她?

    他就算明知这并不是她的头发,还是忍不住要牵肠挂肚,心乱如麻,因为上官金虹已让他想起了她。

    问题并不在头发是谁的,而在李寻欢是个怎么样的人?

    这一计正针对李寻欢而发的,若是用在别人身上,也许就完全没有用了,因为别人根本就不会想得这么多,这么远。

    这才是上官金虹最可怕的地方。

    他永远知道对什么人该用什么样的手段,他的手段在别人看来也许有点不实际,甚至有点荒唐,但却永远最有效。

    因为他很懂得兵法中最奥妙的四个字:“攻心为上”。

    李寻欢靠着栏杆坐了下来,就坐在地上,将四肢尽量放松。

    他虽然没有说话,但孙老先生和孙小红却都知道他心里在想着什么:“到兴云庄去,看看林诗音还在不在?”

    在长途跋涉之前,他必须先将体力恢复。

    每次他作了重大的决定之后,都要使自己的身心尽量松弛。

    这是他的习惯。

    这无疑是个好习惯。

    孙小红咬着嘴唇,咬得很用力。

    “原来他还是忘不了她,还是将她看成比什么都重要,她在他心里的地位,无论谁都不能代替——就连我也不能。”

    孙小红的眼圈已红了,终于忍不住道:“你一定要去?”

    李寻欢没有回答。

    有时不回答就是回答。

    孙老先生叹道:“他当然要去,因为他只有去看一看,才能心安。”

    孙小红道:“可是……她若已不在那里了呢?”

    李寻欢目光遥视着亭外的夜色,缓缓道:“无论她在不在,我都要去看看,然后我才能下决定,决定应该怎么样做。”

    孙小红道:“你若去了,才真正落入了上官金虹的圈套。”

    李寻欢道:“哦?”

    孙小红道:“他这么样做最大的目的就是要你到兴云庄去一趟,决战的时间就在后天,这里离兴云庄并不近,你就算能在两天之内赶回来,到了决战时体力也已不支,他在这两天内却一定会尽量休息。”

    她叹了口气,缓缓接着道:“他以逸待劳,你在两天之内奔波数百里之后,再去迎战,这一战的胜负,也就不问可知了,何况,他在那里说不定还另有埋伏。”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缓缓道:“有些事你纵然明知不能做,也是非做不可的。”

    孙小红嗄声道:“但你若去了,就等于是拿你自己的性命去冒险,她对你难道就真的这么重要?比你自己的性命还重要?”

    李寻欢又沉默了很久,抬起头,凝注着她。

    孙小红的眼睛已湿了,扭转头,避开了他的目光。

    李寻欢一字字缓缓道:“我只想你明白一件事……你若换了我,你也一定会这么样做,她若换了你,我也会这么样对你的。”

    孙小红没有动,就好像根本没听到他说的话。

    可是她眼泪却已流下了来。

    女人若真的爱上了一个男人,就希望自己是他心目中唯一的女人,绝不容第三者再来加入。

    但无论如何,李寻欢心里毕竟已有了她。

    她痴痴地站在那里,心里也不知是甜?是酸?还是苦?

    孙老先生忽然叹息了一声道:“这是他非做不可的事,就让他去吧。”

    孙小红慢慢地点了点头,忽然笑了,笑得虽辛酸,却总是笑。

    她带着泪笑道:“我忽然发现我自己实在是个呆子,他认得她在我之前,我还没有看到他的时候,他们之间已经有许多许多事发生了,我是后来才加入的,所以,应该生气的是她,不应该是我。”

    孙老先生也笑了笑,柔声道:“一个人若知道自己是呆子,就表示这人已渐渐聪明了。”

    孙小红眨着眼,道:“但也有件事是我非做不可的。”

    孙老先生道:“什么事?”

    孙小红道:“我要陪他去,非去不可。”

    孙老先生沉吟着,道:“你陪他去也好,只不过……”

    他转头去瞧李寻欢,下面的话显然是要李寻欢接着说下去。

    李寻欢笑了笑,道:“她既然已说了非去不可,自然就是非去不可了。”

    孙老先生也笑了,道:“我活到六十岁时才学会不去跟女人争辩,你学得比我快。”

    李寻欢已站了起来,道:“既然要走,今天晚上就动身,你……”

    孙小红抢着道:“你不要以为女人都是婆婆妈妈的,有的女人比男人还干脆得多,也一样说走就走。”

    孙老先生道:“到了那里,莫忘了先去找你二叔,问问那边的动静。”

    孙小红道:“我知道……”

    她瞟了李寻欢一眼,接着道:“他若不愿我跟他一起进去,我就在二叔那里等他。”

    李寻欢忽然道:“孙二侠已在兴云庄外守候了十三年,他究竟为的是什么?”

    这件事他一直觉得很奇怪。

    十三年前,正是他将要离家出走的时候,那时孙驼子就已守候在那里,他实在猜不透孙驼子的用意。

    孙驼子不但和李家素无来往,和龙啸云也全无关系,至于林诗音,她本是孤女,很小时候就已来投靠李寻欢的父亲。

    她本是个很内向的人,这一生几乎从未到别的地方去过,自然更不会和江湖中人有任何来往了。

    若说孙驼子是受了别人的托付,那人是谁呢?

    他要孙驼子守护的是什么?

    假如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这件事的真相,自然就是孙老先生。

    孙老先生并不是个深沉的人,李寻欢希望他能说出这秘密。

    但他却失望了。

    孙老先生又开始抽烟,用烟嘴塞住了自己的嘴。

    孙小红瞟了她爷爷一眼,忽然道:“有件事,我一直觉得很奇怪。”

    李寻欢瞧着她,等她说下去。

    孙小红道:“龙小云在上官金虹面前砍断了自己的手,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李寻欢点了点头,叹道:“他本是个很特别的孩子,做的事也特别。”

    孙小红道:“他能做出这种事,我倒并不大觉得奇怪。”

    李寻欢道:“哦?”

    孙小红道:“他明知当时上官金虹已动了杀机,所以就先发制人,让上官金虹无话可说,这么样一来,非但性命能够保全,而且还令人觉得他很有胆色很有孝心,因此更看重他。”

    她叹了口气,接着道:“他这么做,的确很聪明,也够狠了,但他本就是个又聪明、又狠毒的孩子,所以我并不觉得奇怪。”

    李寻欢道:“那么,你奇怪的是什么?”

    孙小红道:“他武功已被你废了,体力本该比普通人还衰弱,是不是?”

    李寻欢叹道:“这件事,我一直不知道做得对不对。”

    孙小红道:“人的骨头很硬,纵然是很有腕力的人,也难一刀就将自己的手砍断。除非他用的是削铁如泥的宝剑。”

    李寻欢道:“不是宝剑?”

    孙小红道:“绝不是。”

    李寻欢道:“但龙小云随手一挥,就将自己的手削了下来。”

    孙小红道:“他好像根本就没有用什么力。”

    李寻欢沉吟着,道:“你的确比我细心,听你一说,我也觉得有些奇怪了。”

    孙小红道:“还有,普通人的手若被砍断,一定不能再支持,立刻就要晕过去。”

    李寻欢道:“不错,纵然是壮汉,也万万支持不住,除非他有深厚的武功底子。”

    孙小红道:“但龙小云却只不过是个武功已被废,体力很衰弱的孩子,他为什么偏偏能支持得住?”

    李寻欢不说话了,目光闪动着,仿佛已猜出了什么。

    孙小红道:“他非但能支持得住,而且还能侃侃而谈,还能将自己的断手捡起来,一个没有武功的人,怎么能办得到?”

    李寻欢道:“你的意思难道是说……他武功已恢复?他平时那种弱不禁风的样子,都是故意装出来的?”

    孙小红道:“我不知道。”

    李寻欢道:“我废他武功的时候,用的手法很重,按理说他武功绝无恢复的可能,除非……”

    他盯着孙小红,缓缓道:“除非那传说并不假,兴云庄里的确藏着那本稀世的武功秘籍,无意中被龙小云得到。”

    孙小红道:“我不知道。”

    李寻欢喃喃道:“孙二侠在那里守护了十几年,难道为的也是这本武功秘籍么?”

    孙小红道:“我不知道。”

    孙老先生忽然笑了,道:“你既然想告诉他,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说出来呢?”

    孙小红垂着头,用眼角偷偷瞟着他,道:“我怕挨骂。”

    孙老先生大笑,道:“你若想女人替你保守秘密,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永远莫要跟她提起这件事,一个字都不能提。”

    孙小红嘟起嘴,道:“我又没有说出去……”

    孙老先生笑道:“你用的法子更高明,你自己不说,却要我替你说。”

    孙小红抿嘴道:“就算我说了,我也只跟他说,他……他又不是别人。”

    “他又不是别人?”

    这句话李寻欢听在耳里,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他知道自己又已欠下了一笔债,这辈子只怕也休想还得了。

    一个女人若不再将你当作“别人”,那就表示她已跟定了你,你就算像马一样长了四条腿,也休想再能跑得了。

    孙老先生的笑声突然顿住,一字字道:“兴云庄里的确藏着本武功秘籍,那并不是谣言。”

    李寻欢动容道:“是谁的武功秘籍?我怎会一点也不知道?”

    孙老先生将烟斗重新燃着,望着袅娜四散的烟雾,缓缓道:“你可听说过王怜花这个人么?”

    李寻欢道:“这名字天下皆知,我当然不会没听说过。”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本是沈浪沈大侠的死敌,后来却变成沈大侠的好朋友,因为他这人本在正邪之间,虽然邪,却并不太恶毒,做事虽任性,但有时却也很讲义气,很有骨气,所以,他虽然害过沈大侠很多次,沈大侠还是原谅了他。”

    李寻欢道:“听说王怜花已与沈大侠伉俪结伴归隐,远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孙老先生道:“不错,他后来的确被沈大侠所感化。”

    他长叹了一声,接着道:“要杀一个人很容易,要感化一个人却困难得多。沈大侠的确是人杰,你若早生几年,一定也是他的好朋友。”

    李寻欢目中也不禁露出了向往之色,却不知千百年后,他侠名流传之广,受人崇敬之深,绝不在他所向往的沈浪之下。

    孙老先生道:“沈大侠虽是人杰,但王怜花却也不凡,否则又怎会成为沈大侠的死敌?”

    两个聪明才智相差很远的人,也许可以结成朋友,却绝不会成为敌人,所以只有上官金虹才有资格做李寻欢的仇敌,别的人简直不配。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善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都学不全,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他叹了口气,道:“就因为他见猎心喜,什么都要学一点,所以武功才不能登峰造极,否则以他的聪明才智,又怎会屡次败在沈大侠手下。”

    李寻欢突然想起了阿飞。

    阿飞的聪明才智是不是比王怜花更高,因为他只学一样事,只练一剑,他这一剑本可练到空前绝后,无人能抵挡的地步。

    “只可惜聪明人偏偏时常要做傻事。”

    李寻欢叹了口气,不愿再想下去。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改邪归正后,已知道他以前所学不但太杂,也太邪,本想将那本《怜花宝鉴》付之一炬。”

    李寻欢道:“什么?《怜花宝鉴》?”

    孙老先生道:“《怜花宝鉴》就是他将自己一生所学全记载在上面的一本书。”

    李寻欢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第七十九章恐怖的决斗

    孙老先生谈到王怜花想将自己所著《怜花宝鉴》烧了的事,李寻欢不由问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孙老先生道:“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蛊、波斯传来的摄心术……”

    他叹息着接道:“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不堪设想?”

    李寻欢也叹道:“那的确是后患无穷。”

    孙老先生道:“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可靠的人。”

    听到这话,李寻欢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已了解,也已猜到藏在兴云庄里的那本武功秘籍,就是《怜花宝鉴》。

    但还有几件事他想不通,试探着问道:“他将这本秘籍交给谁了?”

    孙老先生道:“交给了你!”

    李寻欢怔了怔,道:“我?”

    孙老先生笑了笑,道:“普天之下,除了小李探花外,还有谁是最可靠的人呢?”

    他接着又道:“他将这本《怜花宝鉴》交托给你,不但要你替他保存,还想要你替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作为他的衣钵传人。”

    李寻欢苦笑道:“但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道:“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

    李寻欢沉思道:“十三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重伤,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

    说到这里,他咽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

    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

    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放变——由幸福变为不幸!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沈大侠已在海口等着他,他自然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鉴》交给了林姑娘。”

    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了,他自然已看出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

    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

    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

    孙老先生道:“绝对可靠。”

    孙小红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园去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

    她叹息了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方一步!”

    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不过,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

    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鉴》转交给你,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的确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

    他盯着孙老先生,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鉴》转交给我?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长长吸了口烟,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

    李寻欢说不出话来了。

    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

    孙老先生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的确可说已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力。”

    孙小红道:“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是不惜做任何事的,所以,我想……”

    她没有再说下去。

    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

    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鉴》传给了她的儿子,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很多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

    问题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他呢?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愈多,自己所得的也愈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起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陋巷。

    昨夜初雪。

    积雪已融,地上泥泞没足。墙角边当然也有些比较干燥的路,但李寻欢却情愿走在泥泞中,他喜欢一脚踏入泥泞中时那种软软的、暖暖的感觉。

    这往往能令他心情松弛。

    以前,他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大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

    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它默默地忍受着你的践踏,还是以它的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

    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

    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子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

    他们不怨,不恨,就因为他们很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抬起头。

    墙是新近粉刷过的,孙驼子那小店的招牌却更残旧了。

    从这里看,看不到墙里的人。

    现在还是白天,当然也看不到墙里的灯。

    “到了晚上,小楼上那盏孤灯是否还在?”

    李寻欢忍不住想起了他不愿想的事,这两年来,他总是坐在进门的那张桌子旁等着那盏孤灯亮起。

    孙驼子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陪着。他从不开口,从不问。

    孙小红忽也长长叹了口气,幽幽道:“现在还没有到吃晚饭的时候,客人还不会上门,不知道二叔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又在抹桌子?”

    孙驼子并没有在抹桌子。

    他永远再也不能抹桌子了。

    桌子上有只手。

    手里还抓着块抹布,抓得很紧。

    小店的门本是关着的,敲门,没有响应,呼唤,也没有响应。

    孙小红比李寻欢更急,撞开门,就瞧见了这只手。

    一只已被齐腕砍了下来的手。

    孙小红一惊,冲过去,怔在桌子旁。

    那正是李寻欢两年来每天都在上面喝酒的桌子。

    李寻欢的脸色也已发青,他认得这只手,他比孙小红更熟悉,两年来,这只手已不知为他倒过多少次酒。

    他狂醉的时候,扶他回房去的就是这只手。

    他生病的时候,伺候他汤药的也正是这只手。

    现在,这只手却已变成了块干瘪了的死肉,血已凝结,筋已收缩,手指紧紧地抓着这块抹布,就像是在抓着自己的生命。

    他是不是正在抹桌子的时候被人砍断这只手的?

    桌子擦得很光,很干净。

    他在抹这张桌子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在想着李寻欢?

    李寻欢忽然觉得胸中一阵绞痛。

    孙小红目中的眼泪开始向外流,一字字道:“你知道这只手是谁的?”

    李寻欢沉重地点了点头。

    孙小红嗄声道:“他的人呢?……他的人呢?……”

    她忽然冲了出去。

    没有人,小店里一个人都没有。

    孙小红再奔回来,李寻欢还是站在桌子前,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这只手。

    死黑的手,四根手指都已嵌入抹布里,只有一根食指向前伸出,僵硬得就像是一节蜡,笔直指着前面的窗户。

    窗户是开着的。

    李寻欢抬起头,盯着这扇窗户。

    孙小红的目光也随着他瞧了过去,两人忽然同时掠出了窗子。

    窗外冷风刺骨,冷得连沟渠里的臭水都已结了冰。

    一条更小的巷子,比沟渠也宽不了多少,也许这根本不是条巷子,只不过是一条沟渠。

    沿着沟走,走到尽头,就是一道很窄的门,也不知是谁家的后门,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路。

    这本是条死巷。

    后门是虚掩着的,在推门的地方赫然有个暗赤色的掌印。

    用血染成的掌印。

    孙小红冲过去,突又顿住,慢慢地转回身,面对着李寻欢。

    她嘴唇已被咬得出血,盯着李寻欢道:“上官金虹也早已算准了你要到这里来。”

    李寻欢闭着嘴。

    孙小红道:“他知道你绝不会先到兴云庄去,因为你不愿再见到龙啸云,所以你心里无论多么急,也一定会先到二叔店里来瞧瞧。”

    李寻欢闭着嘴。

    孙小红道:“这一切,正都是为你设下的圈套。”

    李寻欢的嘴闭得更紧。

    孙小红道:“所以你绝不能走进这扇门。”

    李寻欢忽然道:“你呢?”

    孙小红咬着嘴唇,道:“我没关系,上官金虹并不急着要杀我。”

    李寻欢缓缓道:“所以你可以进去。”

    孙小红道:“我非进去不可。”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道:“看来你还不如上官金虹那么了解我。”

    孙小红道:“哦?”

    李寻欢淡淡道:“他苦心设下这圈套,就因为他知道我也是非进去不可的,就算有人已将我的两条腿砍断,我爬也要爬进去!”

    孙小红盯着他,热泪又忍不住要夺眶而出。

    她忽然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李寻欢,热泪沾湿了他憔悴的脸。

    她摩擦着他的脸,仿佛要以自己的眼泪来洗去他脸上的憔悴——世上若只有一样事能洗去人们的憔悴,那就是情人的泪。

    李寻欢僵硬的四肢渐渐柔软,终于也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了她。

    他们抱得很紧。

    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抱——说不定也是最后一次!

    仿佛连阳光都不愿照耀沟渠,巷子里暗得就像是黄昏。

    门后面更暗。

    推开门,就有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扑鼻而来。

    是血腥气!

    然后,他们就听到一种奇异的声音,仿佛是野兽临死前的喘息,又仿佛是魔鬼在地狱中呐喊。

    声音赫然正是从地下发出来的。

    地下正有十几个人,闭着嘴咬着牙,宛如野兽般在作殊死的搏斗。

    没有人开口,甚至连刀砍在身上也不肯开口。

    本来一共有二十七个人,现在已有九个倒了下去,剩下的十八个分成两边,占优势的一边人数远比另一边多出很多。

    他们有十三个人,都穿着暗黄色的衣服,用的大多数是江湖中极少见的外门兵刃,有个人手里用的竟是个铁打算盘。

    另一边本有九个人,现在已只剩下五个,其中还有个是瞎子。

    还有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他没有兵刃。

    他的人就是铁打的!

    寒光一闪,一柄鱼鳞刀砍在他左肩上,就像是砍在木头里,锐利的刀锋竟被他的肉夹住,嵌在他骨头里!

    黄衣人用力抽刀,不起,大汉的铁掌已击上了他胸膛,他仿佛已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

    “砰”的一声,他整个人都被打得飞了出去。

    但大汉的左臂也已无法抬起,忽然沉声道:“你们退,我挡住他们……快退!”

    没有人退,也没有人答话。

    本已倒在地上的一个人突然跃起,嘶声大呼道:“不能退,我们死也要把他带出去!”

    这是个地下室,终年都燃着灯。

    灯嵌在墙上,阴恻恻的灯光下,只见她竟是个女人,又高又大又胖的女人,一条刀疤自戴着黑眼罩的眼睛直划到嘴角。

    她的右眼已瞎了,只剩下一只左眼,瞪着那大汉。

    这只眼睛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仇恨,仇恨……至死不解的仇恨。

    “女屠户”翁大娘!

    这大汉又是谁?难道是一别多年无消息的铁传甲?

    不错,的确是他!

    除了铁传甲外,谁有这么硬的骨头。

    翁大娘挣扎着,还想爬起来,盯着铁传甲,嗄声道:“这人是我们的,除了我们外,谁也不能动他一根手指,谁也不能……”

    “唰”地,寒光又一闪,她再次倒下。

    这次她永远都无法再站起来了。

    可是她剩下的那只眼睛还是瞪得很大,还是瞪着铁传甲。

    她死得既无痛苦,也无恐惧。

    因为她心里剩下的只有仇恨,除了仇恨外,她什么都感觉不到。

    铁传甲咬着牙,他身上又被刺了一剑,跺脚道:“你们真的不走?……你们若全都死了,又怎能将我带走?”

    瞎子忽然阴恻恻一笑,道:“我们全都死了,也要将你的鬼魂带走!”

    他武功虽然比有眼睛的人还可怕,但毕竟是个瞎子,交手时全凭着耳朵“听风辨位”。

    无论谁在动嘴的时候,耳朵都不会像平时那么灵的,他两句话还没有说完,前胸已被一柄虎头钩划破了道血口。

    钩再扬起,钩锋上已挂着条血淋淋的肉。

    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