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下) 第五十七章 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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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他几眼,多看他几眼,以后……” 以后的事她不敢再想,不忍再想。 她眼泪已夺眶而出。 龙小云眼睛虽然闭得很紧,但眼角似也有泪痕留下。 他身子突然发抖,是太冷,还是在做噩梦? 林诗音俯下身,想为他将被拉紧些。 她忽然发觉被子是湿的,龙小云的衣服也是湿的,湿透。 林诗音怔住,怔了很久,才长长叹了口气,轻轻道:“原来你也出去过。” 龙小云还是闭着眼,闭着嘴,闭得更紧。 林诗音道:“你是不是一直都在后面跟着我?” 龙小云终于点了点头。 林诗音道:“我刚才说的话,你也全都听见了。” 龙小云忽然从被窝里拿出个用油纸包着的小包,高高举起,道:“拿去。” 林诗音皱了皱眉,道:“这是什么?” 龙小云还是闭着眼,道:“你不知道这是什么?你岂非正是为了要拿这东西才回来的么?” 林诗音目中露出了痛苦之色,道:“我……我是回来看你的。” 龙小云道:“若不是为了这东西,你还会回来看我?” 他忽然张开眼睛,盯着他的母亲。 他目中也充满了痛苦之色,道:“你本就打算离开我,若不是为了这样东西,你只怕早就走了。” 林诗音黯然道:“我的确准备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可是我……” 龙小云打断了她的话,道:“用不着你说,我也知道你要到哪里去。” 林诗音道:“你知道?” 龙小云道:“你要去救李寻欢,是不是?” 林诗音又怔住了。 龙小云嗄声道:“你准备用这本《怜花宝鉴》去救李寻欢,是不是?” 他将手里的油纸包抛到林诗音面前,嘶声道:“那么你为什么还不拿去?为什么还不去?” 林诗音身子摇了摇,似已支持不住。 龙小云道:“有了这本《怜花宝鉴》,上官金虹一定会见你的,因为他也是练武的,见了这种东西也会心动。” 他咬着牙,接着又道:“你想利用这机会跟他拼命,但你当然也知道要他死并不容易,所以你这么做,只不过是想将他先抱住,能将他多抱住一刻,李寻欢就能多活一刻,阿飞也许就能及时赶去救他!” 林诗音黯然无语。 龙小云的确是个极聪明的孩子,每句话都说到她心里去了。 她已没有什么话可说。 龙小云道:“李寻欢的确对你很好,你为了他就算连自己的儿子、自己的性命都不要了,也没有人能说你不对。” 他抖得更厉害,接着又道:“可是你有没有替别人想过,有没有替我想过,我毕竟是你的儿子……我……我……” 林诗音的心就像是被针在刺着,忍不住握紧了她儿子的手,道:“我当然也替你想过,我……” 龙小云用力甩脱了她的手,道:“你替我想过,我知道,你要我明天早上到那里去等他们,你既已为他死了,他们见到我,自然一定会好好地照顾我。” 他嗄声接着道:“可是你又怎知一定能救得了他呢?他若看到你死了,心里岂非更乱、更难受,就算阿飞能赶去,他也未必能活得了。” 林诗音的身子也已开始发抖。 龙小云道:“何况,就算他能活下去,就算他肯照顾我,我也不会跟着他的,我根本连看都不愿看他一眼。” 林诗音凄然道:“为什么?” 龙小云咬着牙,道:“因为我恨他!” 林诗音道:“但是你已经……” 龙小云又打断了她的话,道:“我恨他,并不是因为他废了我的武功。” 林诗音道:“那么你是为了什么?” 龙小云嘶声道:“我恨他为什么不是我的父亲,我也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是他的儿子,我若是他的儿子,你岂非就不会离开我了,一切事岂非全都会好得多?” 他突然伏在枕上,放声痛哭了起来。 林诗音心已碎了,整个人已崩溃。 她只觉再也支持不住,终于倒了下去,倒在身后的椅子上。 “这孩子若是他的儿子,他若是我的丈夫……” 这念头她连想都不敢去想,但在她心底深处,她又何尝没有偷偷地想过? 不幸的父母,生出来的孩子更不幸,更痛苦。 但错的只是父母,孩子并没错,为什么也要跟着受惩罚,跟着受苦? 林诗音挣扎着爬起,扑在她儿子身上,泪如雨下,嗄声道:“孩子,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像我们这样的父母,做我们的孩子实在不容易……” 窗外忽然传入一声凄凉而沉重的叹息。 一人更咽着道:“你并没有对不起他,是我对不起你。” 龙啸云。 以前见过他的人,绝对想不到他也会变得如此狼狈,如此憔悴。 他就站在门口,竟似没有勇气走进这屋子。 龙小云抬起头,嘴唇动了动,仿佛想唤他一声:“爹。” 但他却没有发出声音来。 龙啸云长长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愿做我的儿子。” 林诗音猝然回首。 龙啸云目光转向她,黯然道:“我也知道你不愿做我的妻子,我这人活着本就是多余的。” 林诗音道:“你……” 龙啸云不让她说话,又道:“可是我却一心要做你们的好父亲、你们的好丈夫,只不过……看来我并没有做好,我什么事全都做错了。” 林诗音瞧着他。 他本是个最讲究衣着、最着意修饰的人,他本来也是个相貌堂堂的男子汉,永远都生气勃勃。 但现在呢? 林诗音心里忽也涌起一种怜惜之意,黯然道:“我也对不起你,我也没有做你的好妻子。” 龙啸云笑了笑,笑得很凄凉,道:“这不能怪你,只怪我,我若没有遇见你,没有遇见李寻欢,你们全都不会变成这样子,全都会很幸福。” 可是他自己的命运岂非也是因此而改变的? 他若没有遇到李寻欢,岂非也不会变成这样子? 林诗音泪又流下,道:“无论你做过什么事,你至少也是为了要保护你的家,保护你的妻子,所以……你也没有错,我绝不能怪你。” 龙啸云凄然笑道:“也许我们都没有错,那么错的是谁呢?” 林诗音目光茫然遥视着窗外的风雨,喃喃道:“错的是谁呢?……错的是谁呢……” 他无法回答。 没有人能回答。 世界上本就有许多事是人们无法解释、无法回答的。 龙啸云缓缓道:“我本不想再来见你们的,这次你出来,我就知道你已下了决心要离开我,所以我既没有劝你留下,也不想求你回去,因为……” 他长叹,流泪道:“我自己也知道我所做的那些事,不但令你伤心,也令你失望,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偷偷地跟你们一起出来,只要能远远地看你们一眼,我就满足。” 林诗音失声痛哭,道:“求求你不要再说了,求求你……” 龙啸云慢慢地点了点头,道:“我的确不该再说了,因为现在无论说什么都已太迟。” 林诗音流泪道:“你知道,我欠他的太多,我不能眼看着他死。” 龙啸云道:“我也欠他的,欠得更多,所以,有些事你应该让我去做。” 他似已下了决心,忽然大步走了过去。 林诗音嗄声道:“你想做什么?你难道……” 龙啸云忽然出手,点了她的穴道,咬着牙道:“你不能死,也不应该死,该死的是我,我活着,大家都痛苦,我死了,你们反而能好好地活下去。” 他一把抓起了那本用油纸包着的《怜花宝鉴》,人已冲了出去。 只听他话声自风中远远传来,道:“孩子,好好照顾你的母亲,至于我这父亲……你承不承认都没关系。” 龙小云瞪大了眼睛,望着门外的风雨。 他已不再流泪。 但他那种眼神,却比流泪更令人心碎。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放声大呼,道:“我承认,只有你才是我的父亲,我也只愿意做你的儿子,除了你,什么人我都不要,无论什么人……” 这是儿子对父亲的忏悔,也是父子间独有的感情,世上绝没有任何事能代替。 只可惜做父亲的已听不到了。 只要是人,都有觉悟的时候。 纵然他觉悟只不过是因为已被逼得走投无路,也还是同样值得尊敬。 血浓于水。 只有血才能洗清一切羞辱、一切仇恨。 生命的归宿是血。 但新的生命,也正是在血中诞生的。 第八十七章血洗一身孽 这是座很广阔的庄院。 这座庄院看来和别的豪富人家的庄院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但你只要走得近些,一走上大门前的石阶,你就会立刻觉得有种阴森森的杀气,令人不寒而栗。 龙啸云已走上了石阶。 院子里静悄悄的,仿佛连一个人都没有,但他一踏上石阶,忽然间就有十几个人幽灵般出现了。 是十八个黄衣人,龙啸云根本无法分辨他们的面目。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根本不必分辨这些人的面目——所有金钱帮的属下,几乎都是完全一样的。 他们都没有嘴,因为他们根本不说话,纵然说话,也都是上官金虹的声音。 他们没有眼睛,因为他们根本不用看——他们能看得到,也全都是上官金虹要他们看的。 他们只有一个很小的耳朵,因为他们只听得见上官金虹一个人的声音。 他们都没有灵魂,但每个人的四肢都很灵敏,在一刹那间已将龙啸云围住。 龙啸云长长吸了口气,道:“看来金钱帮的总舵果然在这里。” 有人道:“你是谁?来干什么?” 龙啸云道:“找人。” 有人道:“找谁?” 龙啸云道:“你们的帮主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来了?” “上官金虹”这名字就似有种神奇的魔力,他们的态度立刻改变了些。 “帮主已回来了,请问足下……” 龙啸云道:“我要见他,有样东西想送给他。” “请稍候,帮主现在不见客。” 龙啸云又吐出口气,道:“他是不是还和李寻欢在里面?” “是。” 龙啸云道:“那么我现在就要见他。” “请问尊姓大名。” 龙啸云厉声道:“姓龙。我有样极重要的东西现在非交给他不可,你们若是耽误了大事,这责任谁能担当得起?” “姓龙……前两天要和帮主结拜的,莫非就是你?” 龙啸云道:“是。” “是”字刚出口,寒光已飞起。 一把刀,两柄剑,同时闪电般向他刺了过来。 龙啸云怒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他的喝声虽响亮,却没有人再听,也没有人再回答。 龙啸云狂吼,挥拳。 他的武功并不弱,他的拳法刚猛迅急,一拳击出,虎虎生威。 但他只有一双拳。 对方的兵刃却有二十二件,其中有钩、双剑、双鞭、双笔。 笔最短,也最险,使的赫然正是昔日“生死判”嫡传的打穴心法,这人在兵器谱中的排名,绝不会在“风雨双流星”向松之下。 剑是松纹剑,剑法隐然有古意,出手萧疏,意在剑先。 当代使剑的高手,绝不会有十人以上能胜得过他。 最狠的还是刀。 九环刀,环声一震一销魂,七刀劈下,刀风已笼罩龙啸云。 判官笔就打上了龙啸云的穴道。 没有呼声,没有呻吟。 因为他的喉管已被刺穿,声带已被砍断。 只有血。 血,箭一般自他喉管流出来。 他的人倒下。 血刚好洒落在他自己身上。 死不瞑目。 龙啸云的眼睛还是在瞪着他们,眼珠子似已凸出。 他本是为了求死而来,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让他见上官金虹一面? 因为“看到龙啸云就杀!”这是上官金虹的命令。 因为无论什么人,都不能让他走进这院子一步。 这也是上官金虹的命令。 上官金虹永远令出如山。 用油纸包着的《怜花宝鉴》,自怀中掉了出来,也已被血染红。 没有人看它一眼。 像龙啸云这种人身上带着的东西,又怎会被人重视? 于是这本神奇的《怜花宝鉴》也和世上其他许多本武功秘籍一样,从此绝传。 这是人类的幸运?还是不幸? 油纸包又被塞入龙啸云怀中,尸体被抬走。 金钱帮属下对于处理死人的尸体也是专家,他们处理尸体有一套很简单,也很特别的方法。 人,的确很奇怪。 他们往往会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去寻找、去抢夺某样东西,甚至不惜拼命,但等到这样东西真的出现时,他们却又往往会不认得,往往会看不见。 这是人类的愚昧,还是聪明? 阿飞没有剑。 但是这不重要,因为他忽然又有了勇气和信心。 路旁有片竹林,站在这里,已可看到金钱帮的家院。 阿飞砍下段竹子,从中间剖开,剖成三片,削尖,削平,撕下条衣襟,缠住没有削尖的一端,就算作剑柄。 他的动作很迅速,很确实,绝没有浪费一分力气。 他的手很稳。 孙小红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瞧着,仿佛觉得很新奇,很有趣。 但她还是不免有些怀疑,拿起柄竹剑,掂了掂,轻得就像是柳叶。 她忍不住问道:“用这样的剑也能对付上官金虹?” 第八十八章重生 阿飞沉默了半晌,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孙小红想了想,道:“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 他知道要用什么去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都是说不出的。 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道:“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阿飞道:“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这里。” 孙小红道:“我想绝不会错。”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阿飞道:“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孙小红又叹息了一声,道:“一个人在做他最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 阿飞道:“我不懂。” 孙小红道:“你最喜欢吃什么?” 阿飞道:“什么都喜欢。” 孙小红道:“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很多人在旁边眼睁睁地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飞沉吟,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当作种享受?” 孙小红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地杀了他。”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我一定会留着慢慢地吃,吃得愈慢,我享受的时候愈长,吃完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 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而是空虚。 只不过“空虚”这两个字她也说不出。 她接着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唯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更难受得多。” 阿飞慢慢地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道:“我杀了他绝不会觉得难受。” 这句话没有说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并不很快,因为他先要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 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渐渐松弛,这正是种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石阶,走进门。 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卫,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道:“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认得你,挡了你的路能怎样?” 阿飞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道:“你连条狗都杀不死。” 阿飞道:“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 但竹剑也能杀人——在阿飞的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现在竹剑有了光。 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孙小红在担心,她知道阿飞与人交手的经验并不多,纵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对一,很少被人夹击围攻。 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 孙小红想冲过去,助他一臂之力。 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阿飞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了什么,竹剑偏偏没有被削断。 她明明看到判官笔已点着了阿飞的穴道,但也不知为了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飞!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 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阿飞的穴道。 但就在他笔尖触及阿飞衣衫的那一刹那,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飞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够了。 孙小红终于还是冲了过去,身子就像是只穿花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 孙小红也不例外。 她暗器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但她最大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保护阿飞。 她始终认为阿飞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阿飞运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 但阿飞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臂下刺,往胯下刺,从耳旁刺。 他能向前刺,向后刺,向左右刺。 忽然间,一人着地滚来,刀花翻飞。 地趟刀! 这种刀法极难练,所以练成了就极有威力。 但阿飞的身后也似长着眼睛,身子突然一缩,避开了迎面刺来的枪,剑已自胯下反手向后刺出,刺入了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这时另一人已自使枪的身后抢出,掌中一双兵刃以“推山式”向阿飞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 他用的是一双凤翅流金铛。 这种兵器江湖中更少人用,铛上满是倒刺,此刻用的虽是“推”字诀,但却同时兼带“撕、挂”两诀的妙用。 无论谁只要被它沾着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这一着“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马分鬃”。 阿飞本该向后退跃。 他若向后退,就难免失却先机,别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 但他当然更不能向前迎,若向前迎,流金铛立刻就要致他的死命。 这道理无论谁都能想得通。 谁知阿飞却像是偏偏想不通,他身子偏偏向前迎了上去。 孙小红眼角瞥见,几乎已将失声惊呼。 就在这刹那间,阿飞的剑已自裤下挑起,自双铛之间向上刺出。 “哧”的一声,剑刺入了对方的咽喉。 流金铛虽已推上阿飞的胸膛,但使铛的人只觉喉头一阵奇特的刺激,全身突然收缩,无论如何也无法将铛翅再推出半分。 他双眼渐渐凸出,全身的肌肉都渐渐失却控制,突然觉得裤子一片冰凉,大小便一起涌出,双腿渐渐向下弯曲。 他脸上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他实在不能相信世上竟有这么快的剑,这么准的剑。 可是他非相信不可。 突然间,四下一片死寂,没有人再出手。 每个人都在眼睁睁地瞧着这流金铛名家可怕的死法,每个人都已嗅到从他身上突然发出的恶臭。 有的人胃里已在翻腾,忍不住要呕吐。 令他们呕吐的并不是这恶臭,而是恐惧,他们仿佛直到现在才突然发现“死”竟是如此可怕,如此丑恶。 他们并不怕死,但这种死法却实在令人无法忍受。 阿飞没有再出手,从人群中静静地穿过。 剩下的还有九个人,眼睁睁地瞧着,一个人突然弯腰呕吐,一个人突然放声痛哭,另一个人突然倒在地上,抽起筋来。 还有个人突然转身飞奔而出,奔向厕所。 孙小红又何尝不想痛哭呕吐?她心里不但恐惧,也很悲哀,她想不到人的生命有时竟会变得如此卑贱。 阿飞在前面走,手里提着剑。 剑犹在滴血。 就是这柄剑,不但夺去了人的生命,也剥夺了人的尊严。 剑竟是如此无情! 他的人呢? 甬道的尽头有扇门。 门关得很紧,而且从里面上了闩。 这就是上官帮主的寝室,上官帮主就在里面,那李寻欢也在里面。 上官金虹还没有出来,李寻欢显然还没有死。 孙小红心里一阵欢跃,大步冲了过去,冲到门前。 她整个人突然僵住! 门是铁铸的,至少有一尺厚,世上绝没有任何人能撞开。 上官金虹自然更不会自己在里面将门打开。 孙小红突然觉得一阵晕眩,就像是一脚踩空,落入了万丈深渊! 她再也站不起,人倒在门上,泪如雨下。 她整个的计划都已成空,所有的心血全都白费。 这计划若是从头就失败,也许反倒好些,最痛苦的是,明明眼看着它已到了成功的边缘,才突然失败。 这种打击才最令人不能忍受。 阿飞怔在那里,突然间,他就像已变成了一只疯狂的野兽,用尽全力向铁门上撞了过去。 他的人被撞得弹了出去,跌倒,再冲出,全力刺出一剑。 剑折断。 世上也没有任何一柄剑能洞穿这铁门,何况是柄竹剑? 第八十九章胜败 阿飞的腿弯下,整个人都似在抽搐,他又有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觉,这种感觉每次都要令他发疯。 但发疯也没有用。 李寻欢就在这扇门里,慢慢地受着死的折磨。 他们却只能在外面等着。 等什么呢,等上官金虹自己开门走出来? 他若出来的时候,李寻欢就不会再活着。 等什么呢?难道不过是在等死而已? 上官金虹自然也绝不会让他们活着,他出来的时候,也就是他们死的时候。 孙小红突然走过来,用力拉起阿飞,道:“你快走吧。” 阿飞道:“你……你叫我走?” 孙小红道:“你非走不可,我……” 阿飞道:“你怎么样?” 孙小红用力咬着嘴唇,过了很久,才垂头道:“我跟你不同。” 阿飞道:“不同?” 孙小红道:“我早就说过,他死了,我也不能独活,可是你……” 阿飞道:“我并不想陪他死。” 孙小红道:“那么你就该走。” 阿飞道:“我也不想走。”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你应该知道我是为了什么。” 孙小红道:“我知道你一定要为他报仇,但那也用不着急在一时,你可以等……” 阿飞道:“我不能等。” 孙小红道:“不能等就……就……” 阿飞道:“就怎么样?” 孙小红的嘴唇已咬出血,道:“就死!” 阿飞凝视着竹剑上的血迹。 血已干枯。 孙小红道:“我也知道你一定还想试试,但那也没有用的。” 阿飞道:“你留在这里陪他死又有什么用?” 孙小红说不出话来了。 阿飞缓缓道:“你留下来,只因有件事你纵然明知做了没有用,还是非做不可。” 孙小红长长叹息了一声,黯然道:“你说话的口气愈来愈像他了。” 阿飞沉默了很久,无言地点了点头。 他承认,不能不承认。 只要是人,只要和李寻欢接触较深,就无法不被他那种伟大的人格感动。 若不是遇见李寻欢,阿飞只怕早已对人类失去了信心。 “绝不要信任任何人,也绝不要受任何人的好处,否则你必将痛苦一生。” 阿飞的母亲这一生显然充满了痛苦和不幸,阿飞几乎从未看到她笑过,她死得很早,只因她对人生已毫无希望。 “我对不起你,我本该等你长大后再死的,可是我已不能等,我实在太累了……我什么都没有留给你,除了那几句话,那是我自己亲身得到的教训,你绝不可忘记。” 阿飞从来也没有忘记。 他从荒野中走入红尘,并不是为了要活得好些,而是为了要向人类报复,为他的母亲报复。 但他第一个人就遇见了李寻欢。 李寻欢使他觉得人生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痛苦,人类也并不像他想得那么丑恶,他在李寻欢身上发现了很多很多美德。 他本来根本不相信世上有这些美德存在。 他这一生受李寻欢的影响实在太多,甚至比他的母亲还多。 因为李寻欢教给他的是“爱”,不是恨。 爱永远比恨容易令人接受。 可是现在,他却不能不恨! 他恨得想毁灭,毁灭别人,毁灭自己,毁灭一切。 他觉得这太不公平,像李寻欢这样的人,本不该这么样死的。 孙小红忽又叹了口气,凄然道:“上官金虹若知道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一定开心得很。” 阿飞咬着牙,道:“就让他开心吧,这世上本就只有好人才痛苦,开心的本就是恶人!” 突听一人道:“你错了!” 铁门虽沉重,但开门却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不知何时门已开了。 从门里慢慢走出来的人,赫然竟是李寻欢。 他看来显得很疲倦,但却还是活着的。 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阿飞和孙小红猝然回首,怔住,眼泪慢慢地流了下来。 这是欢喜的眼泪,喜极时也和悲哀时一样,除了流泪外,什么话都说不出,什么事都不能做,甚至连动都无法动。 李寻欢也已有热泪盈眶,嘴角却带着笑,缓缓道:“你错了,这世上的好人是永远不会寂寞的,恶人痛苦的时候也永远要比开心的时候多得多。” 孙小红突然扑过去,扑在他怀里,不停地啜泣起来。 她实在忍不住要喜极而泣。 又过了很久,阿飞才长长吐出口气,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轻抚着孙小红的柔发,道:“想必也很痛苦,因为他毕竟还是做错了一件事!” 阿飞道:“他做错了什么?” 李寻欢道:“他的确有很多机会能杀我,他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却故意将机会错过了。” 像上官金虹那样的人,怎会将机会错过? 孙小红也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他心里始终想赌一赌。” 孙小红道:“赌?赌什么?” 李寻欢道:“赌他自己是不是能躲得过我的出手一刀。” 孙小红眸子里发出了光,道:“他当然不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的。” 李寻欢道:“他不信——任何人他都不信,这世上根本没有一件能让他相信的事。” 孙小红道:“结果呢?” 李寻欢淡淡道:“他输了。” 他输了! 这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三个字。 决定胜负也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 但这一刹那却是何等紧张、何等刺激的一刹那! 这一刹那对江湖的影响又是何等深邃! 那一闪的刀光又是何等惊心!何等壮丽! 孙小红只恨自己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 甚至不必亲眼看到,只要去想一想,她呼吸都不禁为之停顿。 流星也很美,很壮丽。 流星划破黑暗时所发出的光芒,也总是令人兴奋、感动。 但就连流星的光芒也无法和那一闪的刀芒比拟。 流星的光芒短暴。 这一闪刀光所留下的光芒,却足以照耀永恒。 门已开了。 没有人能永远将整个世界都隔离在门外。 你若想和世人隔绝,必先被世人摒弃。 阿飞走进了这扇门。 第一眼,他就看到了那柄刀,那柄神奇的刀。 小李飞刀! 刀并没有直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但却足以致命。 刀锋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入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这一代枭雄死的时候,也和其他那些他所鄙视的人没什么两样,也同样会惊慌,同样会恐惧。 生命原是平等的,尤其是在死的面前,人人都平等,但有些人却偏偏要等到最后结局时才懂得这道理。 上官金虹脸上也充满了惊惧、怀疑、不信。 他也像别人一样,不信这一刀会如此快。 甚至连阿飞都很难相信,他甚至想不通这一刀是如何出手的。 他恨不得李寻欢能将当时的情况说得详细些,但他也知李寻欢不会说。 那一瞬间的光芒,那一刀的速度,根本就没有人能说得出。 “他输了。” 上官金虹的手紧握,仿佛还想抓住什么,他是不是还不认输? 只可惜现在他什么都再也抓不住了。 阿飞心里忽然觉得很闷,忽然对这人觉得很同情,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也许他同情的不是上官金虹,而是他自己。 因为他是人,上官金虹也是人,人都有相同的悲哀和痛苦。 他虽然没有输,可是他又抓住了什么?得到了什么? 过了很久,阿飞才转过头。 他这才看到荆无命。 荆无命却似乎根本没有发现别人进来,他虽然就站在阿飞身旁的那张大桌子后面,却仿佛是站在另一个世界里。 他眼睛虽是在瞧着上官金虹,其实却是在瞧着他自己。 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他就是上官金虹的影子。 生命若已消失,哪里还有影子?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荆无命在那里,每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威胁、无形的杀气。 但现在,这种感觉已不存在了。 阿飞走进这屋子里的时候,甚至根本没有感觉到有他这个人存在。 他虽然活着,却已只不过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而已,正如一柄无锋的剑,就算还能存在,也已失去了意义。 阿飞又不禁在暗中叹息,他很了解荆无命此时的心情。 也不知过了多久,荆无命忽然走过来,用一只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尸首。 他还是没有看别人一眼,慢慢地向外走,眼看已将走出门。 阿飞忽然道:“你不想复仇?” 荆无命没有回头,连脚步都没有停。 阿飞冷笑道:“你不敢?” 荆无命脚步骤然停下。 阿飞道:“你腰上既然还有剑,为何不敢抽出来?难道你的剑只是摆摆样子的么?” 荆无命霍然回身。 尸体已落下,剑已出手。 剑光一闪,刺向阿飞的咽喉。 他出手还是很快,甚至还是和以前同样快,但也不知为了什么,这一剑距离阿飞咽喉还有半尺时,阿飞手里的竹剑已先到了他咽喉。 阿飞削了三柄剑,这是第二柄。 他凝注着荆无命,缓缓道:“你还是很快,但不能杀人了,你可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荆无命的剑垂下。 阿飞道:“这只因你比别人更想死,当然就杀不了别人。” 荆无命本已全无生命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一丝沉痛凄凉之色,又过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阿飞道:“我却能杀你。” 荆无命道:“是。” 阿飞道:“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道:“你不杀我?” 阿飞道:“我不杀你,只因你是荆无命!”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 他已忆起这几句话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变成阿飞在说了。 他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睛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 阿飞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 荆无命道:“走?” 阿飞道:“你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阿飞瞧着荆无命走了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无命以前所给他的,现在他已同样还给了荆无命。 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 一种是爱,一种是恨。 阿飞自己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的,现在,他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力。 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 假如这也算报复,那么这种报复只怕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报复了。假如世人的报复都和他一样,人类的历史必定更辉煌,人类的生命必将永存。 无论如何,报复总是愉快的。 但阿飞现在真觉得很愉快么? 他只觉很疲倦,很疲倦……他手里的剑已掉了下去。 孙小红一直静静地瞧着,直到现在,才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地活着,就难得多了。” 这是李寻欢说的话。 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他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毁灭,爱却可令人永生。 他的心胸永远是那么宽阔,人格永远是那么伟大。 现在,孙小红发现阿飞也几乎变得和他完全一样了。 她忍不住瞟了他一眼。 李寻欢仿佛也很疲倦,疲倦得连话都不想说。 孙小红凝视着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道:“世上武功最高的两个人已被你们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一个帮会也已在你们手中瓦解,你们本该觉得很开心、很得意才对,但你们看起来却连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简直就好像败的是你们自己一样。” 第九十章蛇足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缓缓道:“一个人胜利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孙小红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的,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孙小红咬着嘴唇,悠悠道:“这么样说来,成功的滋味岂非也不好受?” 李寻欢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道:“虽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总比失败好得多。”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 真正的快乐是在你正向上奋斗的时候。 你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你就没有白活。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这两个字的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 长亭外,小道边,正有一双少年男女在殷殷话别。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们显然是相爱的,他们本该厮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欢愉,为什么要轻言离别呢? 少男的身上负着剑,但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斩不断多情儿女的离愁别绪,他眼睛红红的,仿佛也曾流过泪。 “送到这里就够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着头,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 少女的泪又流下,道:“你为什么要我等这么久?为什么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说过,我要找到那些人,将他们击败!” 他凝注着远方,眼睛里发着光,接着道:“那些在兵器谱上列名的人,上官金虹、李寻欢、郭嵩阳、吕凤先……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比他们更强,然后……” 少女道:“然后怎么样?我们现在已经很快乐了,你将他们击败后,我们难道会更快乐?” 少男道:“也许不会,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为什么?” 少男道:“因为我不能就像这样默默无闻地过一辈子,我一定要成名,要像上官金虹和李寻欢那么样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紧握着拳,显得那么坚决,那么兴奋。 少女望着他,目中带着叙不尽的柔情蜜意,终于轻轻叹息了一声,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无论你要去多久,我都等你。” 他们心里充满了离别的痛苦,也充满了对未来幸福的憧憬。 他们当然不会注意到别人。 林下却有人一直在注意他们。 直到那少年昂首阔步,踏上征途,孙小红才叹了口气,悠悠道:“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虹的结局,只怕就不会离开他的情人了……” 一个人成名后又怎么样呢? 孙小红凝视着李寻欢,目中似也有泪,悄悄接着道:“他想和你一样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乐?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不会像他这么样做的。” 李寻欢的目光还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处,过了很久,才沉声道:“我若是他,也会这么样去做。” 孙小红愕然道:“你?……” 李寻欢道:“人活着,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顾一切去奋斗,至于奋斗的结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乐,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嘴角带着微笑,眼中发着光,缓缓道:“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这种人傻,但世上若没有这种人,这世界早就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 孙小红目中忽也充满了和那少女同样的柔情蜜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样,正为她的男人骄傲。 阿飞站得更远些,现在才慢慢地走了过来。 但孙小红还是紧紧拉着李寻欢的手,没有松开,她并不害羞,因为她觉得她的感情并没有羞于见人的地方。 她简直恨不得将她的感情当着全世界的人表露出来。 阿飞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会来了。” 他们本是在这里等林诗音的。 林诗音和龙啸云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并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样。 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听到“她”想到林诗音,孙小红的手才不知不觉移开。 但她立刻又握紧,握得更紧,道:“她跟我约好,一定会来。” 阿飞道:“她不会来!”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因为她自己也该知道,她已不必来。” 这句话本是孙小红问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时候,眼睛却在凝视着李寻欢。 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 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负担着这痛苦。 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 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却经过了最大的患难折磨,经过了出生入死的危险。 这种情感是不是更强烈? 这时林诗音已离开他们很远了。 阿飞说得不错——她没有来,因为她也觉得不必来。 龙小云曾经问过她:“你为什么不让我去见他最后一次?” 林诗音就又问她的儿子:“你为什么还要去见他?” 龙小云回答的时候咬着牙,道:“我至少要让他知道,我父亲是为了什么死的。” 龙啸云无论做错过什么事,现在都已用血洗清了。 做儿子的自然希望别人知道。 但林诗音却不这么想:“他这么样做,只因为他自己觉得应该这么样做,并不是要求别人原谅,也并不是想要别人知道。”她顿了顿,又道,“他不但为自己洗清了债,也为我们还清了债,只要我们能好好地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也就瞑目了。” 她不想再去见李寻欢,因为她知道见了只有令彼此痛苦。 他们也没有再去寻找龙啸云的尸身,因为江湖中人都知道,金钱帮处理尸体的方法不但很特别,而且很迅速。 他们若去找,找到的也只有痛苦——这也正如孙小红所知道的一样,她爷爷的尸身也是永远找不到的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无论谁都无能为力。 这种事虽痛苦,但一个人若要活着,就得想法子将这种痛苦甩掉。 他们都决心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死也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决任何事的法子。 长亭中又有人在饯别。 这次要去的是阿飞,他说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李寻欢也并没有阻拦他。 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他也从来不愿提起,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他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 他这次要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并没有问。 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难道一定要“名种”的才好? 一个人要成为怎么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但他们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 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地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阿飞看到李寻欢的手时,他觉得更放心了。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 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的,这双手上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愈。 至于他自己,他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想。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全都已做到了。 阿飞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 他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又道:“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道:“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阿飞道:“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 孙小红抢着道:“你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喜酒。” 喜酒,当然是喜酒。 就因为要喝喜酒,所以才得等三年——无论为谁守丧,三年都已足够。 孙小红的脸红了。 阿飞道:“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要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这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孙小红“嘤咛”一声,投入他怀里。 阿飞也笑了。 他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样笑过。 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起来,对自己又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就连那凋零的木叶,在他眼中都变得充满了生机,因为他知道在那里面还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长。 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葆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愚蠢得可笑。 但世人大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完 相关情节请看《小李飞刀2:边城浪子》